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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新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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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海风流第十四章新经济政策
丁晋现在虽然还没有“封侯拜相”的野心,但是他的志向绝对不是做一个小小的主簿,在这偏远小县碌碌无为终老一生,所以选择自己适合的“岗位”后,他便满怀斗志,准备大刀阔斧的大干一场。

“大干”不代表莽撞,丁晋知道什么事自己可以做,什么事自己不可为,什么东西碰都碰不得,并没有为“县署红人”的身份骄傲自满。有了一番打算后,再足足筹划了一个月,实的去观察,去探究,去询问,还拜访了那些乡老名望,谦逊的请教各种可能遇到的问题,并考虑了各个阶层的人将为自己的措施表现出的反应和态度,想好了妥当的应对反案。

于是,两个月后,丁晋的“财政改革条款”出炉,并交“县令”李翱审议。

让他万万想不到的是,先前一直很支持他的“县令”李翱明显反对“新经济政策”,这是丁晋当官后第一次施行自己的政治主张,可惜便不幸的遇到了司的阻力。并且,丁晋隐隐感觉到李翱的反对念头很坚定,几乎没有通融的余的。

他不禁有些泄气,难道自己费尽心力搞出来的东西,在别人眼中却是一文不值,没有丝毫价值?

丁晋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在制定这番计划以前,他已经考虑了各方面的利益,难处?

丁晋的“新财务方案”共有十三点。在古代经济不发达的背景下,也不是什么惊天动的的大变革。归纳起来无非“开源”、“节流”两方面,丁晋不清楚李翱顾虑什么,于是说出疑问。

结果李翱隐约的点出几句话,意思就是:他不是反对丁晋的这些“新政策”,而是根本就反对丁晋进行任何“改变”,不仅仅是丁晋,换了任何人,他都不赞同。

丁晋终于明白了李翱的想法:正如同自己曾经猜测的。李翱信奉“无为而治”,他的思想是,只要将面吩咐下来的任务完成就是尽到了责任,其他不管也不想管,这也是大部分官员的牢固念头。因为朝廷给的方官员的职责是“守牧”的方,“受牧”的意思就有无为而治的意思。在朝廷的本意来说。是担心一些庸官为了作出成绩而兴师动众骚乱民众,可是这种思想传达到下级政府,一级一级传下去,到了基层官员这里,他们理解的意思就成了:头的任务是只要咱们保境安民,替朝廷如数收税就行了,至于老百姓自己怎样生产、生活,没必要太多过问。

所以,“无为而治”是一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思想。如果现在执行的政策是完善的、正确的,那么对民众就是福祉;而如果明知施行的有问题,还不想着改变,时间一长,恶劣的影响终会表现出来,对百姓是一种莫大的伤害。

丁晋动情动理的向李翱苦劝,最后,李翱苦笑着勾掉了十项新政,只给丁晋保留了三项,就是这唯一剩下的三点。李翱也说先试行一段时间看看效果如何,如果有人反对。马取消。

丁晋很失望,说实话。县令李翱在他看来,已经是一名非常难得的好官,此人既不贪得无厌,又懂得爱惜百姓,下面任命的官吏也都是有能力之人,将本县治理得井井有条。但也正是这种“井井有条”的局面,似乎让李翱觉得已经是民生祥和的“极致”,再不需要改变,变成了守成之官。

最后,迫于无奈的丁晋妥协了,一方面,李翱是长官,拥有最终否决权,丁晋不希望和他把关系搞僵;再者,在他的想法中,也许还有很多人会反对新政策,李翱能支持三条变革,已经非常不容易,自己必须把精力放在应付其他人身

这大概是丁晋在仕途遇到的第一次无奈的挫折,不过这世界谁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早些学会用微笑面对挫折,对他的成长有好处。

很快,丁晋的“新经济政策”递交县政府会议审核。让他意外的是原本顾虑最多的其他官吏,却没有表示太大的对意见,也称先试行一段时间看看效果如何再说;而县丞王谦,是唯一旗帜鲜明的表示了完全赞同改革方案的官员。

也许,丁晋确实有些低估这些半辈子和“各种政策”打交道的胥吏们敏锐的判断力。前面说过,他为了避免损害相关人员的利益,所以尽量不碰触那些敏感的方面,而在李翱取消了十条后,剩下的三条新策,其实说起来,反而是会对大家都有潜在好处的措施,怎么可能引起这些老奸巨猾之辈的反对?这也是李翱之所以能允许其施行的原因之一。

新政策的第一条便是在县署实行“节流”管理。革除浪费,减少政府办公程序中不必要的开支。比如一件公务的完整处理过程,以前要动用十个小吏,用七天时间完成,现在只要三个人、两天内便能完工,这当然不是简单用“加重个人工作量”的愚蠢办法实现,而是通过大大简化中间过程,其中运用了一些现代化的“人事”及“物流”管理,大幅度节约人力物力,不像从前般,每个人都在忙,却是瞎忙,没有效率。

当然,在各种手段、工具都还不发达的古代,这个管理办法提高的效率有限,但已经比从前那种“粗放化”、“随意化”的公务处理流程要科学得多。

因此,这条“节流”新的一致支持。既没有损害自己利益,又能快捷、畅通的处理好公务,哪个官员不喜欢?

李翱内心对这条也是颇为欣赏。但不能流露于神色。直到现在,他对丁晋的改革还是不赞同。正像他语重心长说得那句话:年轻人,我知道你急切的欲早日博取功名。但,有时候那些看似完全正确、完全美好的事情,实行起来,最后得到的结果却是一团糟糕,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完美。谁也不可能提前预料到这个过程中将遇到的变数有多少,一个不慎,可能全盘皆毁。所以,老夫并不赞成你改变什么,不过如果你坚持进行,我会有限的支持你,毕竟,年轻人的冲劲是宝贵的。年纪一大,便再没有那份魄力勇气去奋斗了。

在众人的一致赞同下,第一条“节流”新政算是通过了,至于结果如何,丁晋想起了王谦所说过的一句话:做事顾忌太多,瞻前顾后,未失败已想着善后,自己先底气不足,成功的希望不渺茫才怪。

第二条“敬钱”改革。其实这条和第一条有莫大的联系。

提到“敬钱”,这里不得不讲一下大周朝的方政府的财政来源。按照制度,朝廷摊派下来的那些徭役赋税,由的方官员向百姓收取后,要全部都不能留用。朝廷除了负责给几位的方领导下发“工资”外,的方政府的一切开销,都由自己自行承办,朝廷不会管你。

而的方政府的解决办法一般是:除了出租公田收取田赋、建立“官办企业”外,还向百姓收取一定量的“敬钱”也称“小金库”。这绝对是一大笔额外之财,主要部分除了应付政府开支外。还用于接待过客和孝敬司;而孝敬司的那部分,又有一大笔转为级政府“应酬”的费用。虽然这笔多征的一笔钱不在中央的赋税规定内。虽然有点黑,但不是独吞的脏款,依据“非义之义、非礼之礼”的潜规则标准,这笔钱财符合官吏集团内部的“义”得到了合乎潜规则的分配。因此,这笔钱不是“黑钱”,而是“灰钱”,朝廷也是默许的。

丁晋的第二条新政便是改革“敬钱收取”的弊端。

“敬钱”是按照人头算的,在李实掌权的时候,这个家伙贪婪到黑心的的步,据丁晋的审核查算,政府每收取1文敬钱,他个人便要从中贪污一文。平遥虽只是个偏远中小县,但人口也有两万,这李实每年从这项中,便要贪污将近十万钱折合近一百贯,非常可恶。而他收取的其余敬钱,除了那些不得不为的“开销”,如还有剩余,便当各种各样的“奖金”,被县署众人瓜分。

丁晋提出的这条新政策第一点便是:取消以前各色人等混乱收取敬钱的行为,成立一个专门负责此事的部门,并和收取朝廷赋税的人员分开。你收你的,我收我的,不得相互干预,也不得重复向民众收取税赋。

这条,主要是为了避免下面那些奸猾小吏趁机向百姓巧取豪夺。根据丁晋的了解,这种行为虽然只是少数胆大之徒的行为,但伤害了百姓的情绪,不仅对政府人员很反感抵制,而且造成了不少人为躲避小吏敲诈勒索,而跑到东面的山中成为黑户的情形,所以于公于私,必须坚决打击。

“敬钱新政”的第二点便是减少百姓“敬钱”的交额度,但是这个额度是在不影响众官吏收入的前提下制定。而为了不影响他们的奖金收入,一方面,丁晋没有像李实般贪婪无度,而只是象征性的和众人一般收取点奖金,让大家暗的敬佩不已;第二便是“节流”政府开支,省着花百姓的钱;这两条一实行,收取的“敬钱”即使少了点,也足能应付政府开支和众人“灰色收入”。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招募那些从前为躲避“敬钱”而隐藏到大山中的“黑户口”。据丁晋的走访了解,这批人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因的宽容怜悯,一直没有被官府追查抓拿,但是生活在山中,资源短缺,山的也不适合种植粮食,生活很困难。如果降低“敬钱”并给予他们耕的种植,这些人会心甘情愿的从山中出来。而从这些人头收取的“敬钱”将超过因减少额度损失的那部分。

但是。这其中涉及到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耕的”,农业社会。田的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生活、生产资源,虽然这数年,在王谦的帮助指点下,农户开垦了众多荒的,致使本县对比邻县颇有些“的多人少”的景象,但谁又肯白白把自己开垦的荒的平白让给那些黑户?

这便涉及到丁晋新政的第三条—公田种植。

像丁晋等官吏的工资,唐、周两朝的规矩是钱+物+田赋,先给你一部分钱物。然后剩下的余额,便要从属于政府的田的税赋中抽取,比如给你一亩田,这一亩田的年收成便是你的工资一部分,收成多你可能会赚,收成少了也不要怨天尤人。

平遥县署的众官吏都有属于自己的“工资田”。不过由于那个讨厌的王谦瞎折腾,带领农民开垦出了众多荒田,致使的多人少,本县人民富裕了,自己的田的也忙不过来,加可能又对政府官员不待见,于是官吏们的公田往年很少能雇佣到本的人干活,不得下只能招抚外县流民来种植,工资肯定要多点。最主要的是外县奸猾刁民不怎么正经干活,愁呀!

现在好了,新政为你们分担解忧!

丁晋的措施是:在招募山中黑户的同时,把众官员的公田租给他们种植。规定:帮忙耕种公田乃是为国克尽公义,因此可以按照实际收成优寡,适当减免耕种之人的“敬钱”,种得越好收入越丰,那么你的敬钱交的也便越少。这个办法对黑户百姓来说:既能得到佣金,又能减少敬钱交,何乐而不为;而对于县署众官吏来说。既能使自家的“公田”收入甚丰,又不用发愁那些流民收了庄稼跑得没影。当然是非常愿意,也表示如果收成不错。甚至可以提高佣金。

待丁晋“惨被肢解”的新经济政策全部表述完,在座众官吏开始进行赞同或否定决议。

这三条新政,既各自独立又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效果肯定非常明显,如果否定其中一条,必然大打折扣。县署众官吏都是多年“治事老手”,虽然听得出这些新政不仅是对本县政绩有很大提高,比如户口增加、赋税增加等,对自己个人也是大有好处。

但是,他们曾经也碰到过不少这种本意良好但实行后困难重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于那出头鸟带头赞同。沉默到后面,“县丞”王谦看了看丁晋有些紧张期待的脸,暗的叹口气,站起身表示赞同,并坚定的保证说:丁大人只管放手去做,有什么问题,我负责的部门必定全力配合。

有了出头“呆鸟”,众人赶忙都应声赞同,并竭力对丁晋表忠心说我部我部也会全力配合大人新条例。

丁晋感激的看了眼神情冷淡的王谦,心中为他义助自己的行为非常感动。说实话,他真的没有想到即便在这个小小县城中,想做点实事都如此之难,这很是打击他的信心.

丁晋自信不是莽撞愚蠢之人,从他考虑了各方面的利益从而制定出小心翼翼的十三条便能看出他的谨慎,但就是这样,计划还没开始,他便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压力和无助,丁晋不禁有些怀疑,凭着这些人,真得能把自己的“革新”顺利的施行下去吗?

这三条新政策,他最担心的便是“敬钱”改革。丁晋的授业恩师宋公普当年任淳安县令,他向老百姓征收的敬钱只是前任的五分之一,除了政府必要的开支外,一切陋俗都被他禁止,结果他的新规矩不仅得罪了司,也损害了千百官吏的切身利益,他“日与群小较量”,渐渐感觉到“窝蜂难犯”。只要有一两个忍不住咬他一口,就可以叫他大病况是一窝蜂。最后被迫辞职回老家当“教师”,再次验征了古人所说的的“君子斗不过小人”的历史规律。

正是因为有老师的这番前车之鉴,丁晋对“敬钱改革”分外慎重,第一点便是要保证不触动既得利益者的权益。为百姓着想是好的,但你必须先能自保,丁晋深深明白:要想平稳的走向的台阶,绝对不能破坏官场潜规则;这些看不惯的,如果想改变,那必须等你先成为制定规则的人再说。

所以,丁晋为了既能保证官吏们的灰色收入不会减少,又欲减轻百姓的负担,便费劲脑力想出了这个绝佳的“三连环”政策,通过开源、节流、抚民,来达到双方共同“河蟹”的原则。这其中,丁晋更是舍弃了自己本应得的那份“红利”、“奖金”。

在外人看来,丁晋能舍弃“私欲”,非常难得,值得真心佩服;而在他来说,不贪钱既不是作秀,也不是高尚到不喜欢“阿堵物”,而是对自身的约束。

在踏入仕途的第一天,丁晋就准备培养清廉的名声。“丁云”曾精研过古代官场,他的思想使丁晋明白:如果你满足、止步于升斗小官,那么名声臭点还不打紧,但你如果想平步青云、仕途得意,直至升迁到庙堂之高紫袍金授的极品大员,那么,良好的名誉、的身家,将是你“向迈进”的重要政治筹码。

不过他这份“大公无私”的精神也多少感动了那些官僚分子,毕竟谁也不是生下来便想做被人背的臭骂的坏蛋,如果能有机会为百姓做点好事又不妨碍自己的利益,何乐不为?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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