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姐姐嫁弟弟
人这一生,总要遇到几次冲击世界观时候。当年沈一第一次宰了那个想要对吴仙子下手劫匪之后,一个月才缓过神来。而现当吴仙草背叛沈一之后,沈一只需要一分钟就可以删了她号码,沈一不绝情,沈一只是不想让自己痛苦罢了。
有些事情,能忘则忘,不能忘就学会遗忘。
世界是复杂,如果真要去追究某件事情发生和结果,那么只能给人痛苦。
与其痛苦,不如淡忘。
这就是沈一处世哲学,很鸵鸟心态,也很像逃避。可是这种处世态度却能让沈一不那么悲伤,起码不会长时间秋风悲画扇。沈一有一句算不上名言话,怨天尤人是不可取。
所以沈一回到春城之后,就将这一切全都遗忘到爪哇国。重投入到了他旖旎多彩生活中,吴仙子这一次回来,并不急着回美国。用小女王话来说,姐姐我这次回来,是要来弹小**,不弹够一万次,绝对不回去。其实沈一知道,吴仙子不舍得离开他了。
或许这就是吴仙子口中曾经说到过机缘。
很凑巧,就好像是冥冥中注定一样。
医生是一个奇怪职业,当沈一选择遗忘一切事情,就将所有精力全都投入到了事业上面。治病与杀人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都要研究让人死亡方法,比如说割脉是引起大动脉破裂,失血过多造成心脏供血不足,所以后停止心跳死亡。而各种各样癌症则是因为常年不健康生活或者外因素引起并发症,后部位上面出现了癌细胞,从而诱发了癌症。
事实上,癌症并不是那么可怕。
甚至可以说,癌症完全可以预防或者说是治愈。可是当今这个节奏生活中,人们都将目光投向了红灿灿人民币中,已经完全将自身健康给忽略了。而沈一将所有精力全都投入到医院中之后,就发现了这个问题。为什么不从根本上面改变生活习惯呢,让大病不出现,小病能预防,实现真正长命百岁。
而不是各种各样病杂病全层出不穷,年纪轻轻一身病。
当人们投入到一件事情里面,是非常可怕。当沈一想到这一切时候,他就决定研究一套符合人体机能健康生活,和健康食谱,然后出书立说,希望从根本上面解决人们生**质。
沈一搜集了上百份资料,找来了无数个经典药方。医院办公室里面生活了两周,将这所有一切全都汇聚到一起,总结成了一个二十万字文档。他将这个文档那给院长郝文。
郝文看过之后,只是笑着将文档给收下。然后就让沈一去睡觉,此时沈一胡子拉碴,身上泛着一股酸臭味道。整个人显得就和一个落魄流浪汉一样,沈一看着郝文将自己两周多辛苦著作放一遍,立即就站了出来说:“郝院长,如果你不愿意帮我话,我愿意自己拿着书去出版渠道发行。”
郝文抬起头看了看沈一,只是笑着说:“沈大夫,你是一个好医生,你还是先休息吧,这件事情回头再说吧。”
沈一刚想要和郝文争吵,何蓝就推开门走了进来,将沈一文档和沈一全都拉了出来。沈一还气恼:“凭什么,凭什么我整理出来东西他不要,我要自己去发行,去告诉大家,这样生活方式不健康。”
何蓝就好像是看一个倔强小孩子一样看着沈一,她说:“好,我们去发行,好不好啊。他们有眼不识金镶玉,我们一起去告诉世界,中国人需要改变自己生活方式,不然全民体质可能都要下降一个层次。”
沈一转头看着何蓝,这才发现,这半个月以来,他天天都宅办公室里面,几乎都没有见过何蓝。两人并肩走出医院,沈一抬起头看了看耀眼太阳。他突然之间感觉太阳太刺眼了,就好像是一把把刀子一样,戳他身上,让他疼痛不已。
只是一阵恍惚,沈一脚下一个不稳就要跌倒。
幸亏何蓝赶紧扶着,沈一这才缓过神来,沈一转过头看了看何蓝,何蓝只是笑着将沈一扶到车上,然后她亲自开车将沈一送到家里,又给沈一放洗澡水,让沈一洗过澡之后去睡觉,沈一就好像是一具木偶一样,或者也可以说像是何蓝孩子一样,被何蓝照顾着。
终于等沈一躺床上之后,何蓝长舒了一口气,回到了院子里面,吴仙子坐那里,泡了一壶茶。见何蓝从房间里面走出来,吴仙子问何蓝:“他将东西整理完了?”
何蓝点了点头,有些怜惜说:“半个月没日没夜工作,他是不是得病了啊。”
吴仙子笑着说:“你不让他整理,那才是得病了,他现整理完了,就没事了。”
何蓝看了看吴仙子,凭借她智慧,不难理解吴仙子口中话。何蓝坐了下来,问吴仙子:“能给我说说你和他故事吗?”
吴仙子看着何蓝,露出一丝欣喜说:“我们两个之间有什么好说,就是表姐弟呗。”
何蓝干笑了一下,吴仙子就叙述了起来。
“小沈一是一个非常执拗人,你别看他表面上这么随和,但是当你触及到他底线,他甚至能够杀人。我小时候喜欢吃一种果,有一次他送给我果被一个年龄比我大小男孩抢走了,他就带着我揍那个家伙。那个比我们两个都要高大家伙将他痛扁了一顿,可是结果你猜怎么样了?他竟然那个家伙放学回家路上拿着一个板砖一板砖盖那家伙头上,结果那家伙以后每天都要给他孝敬两个果,然后他就分给我一个。”
吴仙子风情一笑,又说:“还有,他喜欢缠着我了,我小时候经常光膀子,夏天时候经常晒跟一条黑泥鳅一样,而小沈一则像一个女孩一样,只要不触碰到他底线,他就喜欢呆家里看书,所以他小时候特白净,那个时候我总是偷偷用胭脂涂抹他脸上,说他是女孩。他总是说我是女流氓,不过我们出门玩时候,他总是和我一起,牵着我手。”
“不过男孩子嘛,成长之中肯定会调皮。不知道什么时候,小沈一看书变成了暴露漫画,甚至还有光屁股女人,那个时候我总是揪着他耳朵,不让他看。为了怕他出问题,我还专门让他喝过两三年药,那是一种非常特殊药,能够让他好好长大,他刚开始不喝,然后我就灌,后来他就喝了,好不容易等到他长大了之后,我却要远走西雅图。”
“说起来我们两个分开了好久,十二岁到二十四岁,整整十二年,除了三年前我因为一些事情回来过一个月,其他时间我基本上回来一次也就几天。我回来时候总是和他呆一起,我记得我第一次回来时候,他十五岁,我给他买了一个美国流行游戏机,他高兴发疯,可是我第二次回来时候,却他电脑里面发现了很多小电影,第三次回来时候,他已经长出了胡茬,第四次回来时候,他就是你男人了。”
说到这里,吴仙子言语之中不无露出艳羡意思。
何蓝也是一阵脸红。
吴仙子却轻松一笑,说:“我这个弟弟一堆毛病,如果让我全说出来,我坐下来能给你说三天三夜,我这个当姐姐清楚,管十二岁之后我们就分多聚少,但是不管他获得了什么,我都第一时间知道,因为我们血液之中,有一种感应。他如果想我时候,我能够第一时间知道,而我想他时候,他也能知道。有一次半夜时候,我突然感觉到脑海中一个激灵,我就知道小沈一想我了,结果给他打过去电话,却得知他正看小电影,意淫我呢。”
“这个小坏蛋,他这样想我时候,我总是能感觉到一阵异样感觉。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血脉能量,但是每一次我都特别舒服。所以我就想,让小沈一看那些小电影,还不如听我声音呢,所以每一次我给他打电话,我都用了所有办法去挑逗他。”
“可是小沈一有他自己坚持,时间久了,我挑逗变成了一种习惯,而他则被我骚扰痛不欲生,每一次和我打电话都像是打仗一样。”
吴仙子深吸了一口气,又吐出来。何蓝问她:“你喜欢他?”
吴仙子十分淡然说:“喜欢啊,为什么不喜欢。他是我弟弟,而且从小我就想着我要嫁给他,其实这没什么,表姐弟嘛,嫁给他也没事。”
何蓝脸色有些红,吴仙子却说:“不过你别担心,我不会和你抢他,你比我要好,适合当他贤内助。”
何蓝俏脸绯红不已,毕竟常人脑海中,表姐弟那也是姐弟啊。实有点太匪夷所思了。
吴仙子却扑哧一笑,转而神情落寞:“仙草那个傻瓜,竟然就这么将小沈一交到我手上,她要输了。”
何蓝听着吴仙子话,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