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狂欢
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有他的起因,无缘无故这种事,只是一个表示疑惑的无用词。仅此而已。
每个人做每件事都有他的原因。天命找上史耀乾,说了自己的野心,自然有他的一些理由。
脸上带着笑意,笑容阳光,说道:“这就是我找你的原因。你脑子比较好使,你觉得怎样才能用最短的时间在国外的地下世界打出谁也不敢招惹的名声,威望。”
史耀乾再次呆愣了,没想到天命找自己就是为了这个。转念一想,又凝重的沉吟了起来。他没想到天命有如此大的野心,竟然不知不觉间已经跟拉登看齐了。拉登已经死亡,死因不可考,传闻有很多,可不管死于何种原因。他的名号都是地下世界最顶尖的层次。
恐怖之王---拉登!
哪怕死了,依旧站在一个他人难以企及的高度。
“你的想法很疯狂!”史耀乾舒缓了下情绪,说道:“我无法第一时间给你答案。成名的方法有很多,只要你主动出击,杀人后留下你的名号,慢慢的名号也就响亮起来了。屠夫不是号称杀手之王吗?悬赏五个亿美金,你如果能杀了他,相信没有那些小鱼小虾敢顺便蹦跶出来找你麻烦了。但是!我依旧不提倡你的这种做法,危险系数太大了。如果可以,你还是收收心吧,不要乱想了。曹紫江同样被悬赏,他不是照样活的好好的。”
天命叹了口气。道:“我何尝不知道他活的好好的。他基本无亲无故,没有牵挂。我呢,你们这些兄弟朋友我能顺便放下吗?今天已经遇到一处了,如果不是我及时赶到。灵儿跟谭微估计就要被抓了,灵儿他哥山虎如今还在住院。我不想这种事再发生了。”
史耀乾皱眉,道:“真出事了。”
“没错。”天命点头道:“欧阳震天参与的,另外两人我不认识。不过欧阳震天却绝对跑不了。”
史耀乾沉默。半响,说道:“给我点时间,容我好好想想,好好计划。想要出名总需要一个比较实际的方案。不可能随便出去乱杀一通。别人跟你无冤无仇,你也未必下得去手。”
终究,史耀乾没有再劝说天命这疯狂的想法。
满含心思的史耀乾回到别墅客厅。天命看着好笑,自己是不是太不负责任一点呢?明明是自己的事。却把问题直接推给史耀乾了。摇了摇头。兄弟之间有些东西本就不需要计较太清楚。
客厅里嘻嘻哈哈叽叽喳喳热闹无比。到处充满了欢声笑语。刚来不久的谭微也迅速融入了这个温馨的大家庭。
布香惑一见到天命和史耀乾走了进来。快步来到史耀乾和天命中间,搂住两人的肩膀,嘻哈笑道:“兄弟姐妹们。我三天后就要离开了。让我们狂欢三天!你们说好不好?”
“好!”众人附和 !
天命呵呵一笑,道:“也为我们新来的小伙伴接风洗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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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秋冬交替之际的夜,宁静如水。
京城依旧繁华喧闹,车水马龙,人来人往。霓虹灯闪烁在各个道路上,红绿灯交叉在各个路口,车辆川流不息。
在这座天子脚下的城市里,宛如一座围城,充斥着达官显贵。商界巨鳄和官场政要。各式各样的人,野心不止,奋斗不停。
百万富翁削尖了脑袋想要挤进千万富翁那个圈子,千万富翁想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去和亿万富翁杯觥交错,亿万富翁想要和执掌生杀大权的政要共富贵享荣耀,商场,政界,见不得光的地下世界,交织出一个个门槛不同等级森严的大小围城,身在其中,辛酸苦辣,是福是祸,没人说得清楚,但围城外永远挤满踮起脚跟伸长脖子张望的继承者。
京城便演绎着一出出如此戏码,并不是每一只在底层拼搏的蝼蚁都注定碌碌无为,运气好的,给它们一个支点,兴许就能撬起搬动大象的杠杆。例如林培森。当他遇到了天命认识了天命!苦难的生活也算基本到头,凭着自己一腔热血和不服输的性格,凭着穷山恶水出来的坚毅刁民本质,总能搏出一个好的前程。
谁敢否定他暑假两个月的成长与成功。两个月的时间,赚够了自己的学费生活费等一切开销,如今依旧在职读本!这是他以前完全不敢想象的。
而这一切,只因为他认识了天命,认识了史耀乾,认识了布香惑,仅此而已。
人脉给他创造了机会,悟性让他把握住了机会,能力让他实现了机会。
如今的林培森,可谓红光满面,天真烂漫,丝毫看不出当初第一次跟天命夜谈时的深沉,宛如真正的邻家小男孩。
他在京华大学心理学院今天的招生介绍后,就回到了史耀乾别墅。在众人决定夜晚狂欢时便已经打电话通知了他了。他也顺便邀请了东方鲤,东方鲤也一口答应了,两人双双来到了史耀乾的半山别墅。
众人的狂欢,便在半山别墅后头的山腰上野营野炊,篝火晚会。
一团团火焰燃起,林培森跟东方鲤东奔西跑,手中拿着一对对肉串,一脸的笑容洋溢,热情似火。周围放着奔放的音乐,大家唱歌跳舞好不快活。
东方鲤跟众人也没有丝毫的生疏,长相可爱的她也没一会便获得了众人的好感。跟谭微小医仙赵灵儿灵芝庞泥沐倾城几人谈到了一块。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这六个女人,可就成了两台戏了。男人的话题很多时候都离不开女人。女人的话题也经常性离不开男人。
几名女性同志坐在一起,看着喝酒畅饮,时不时一阵开怀大笑的天命几人,品头论足起来。叽叽喳喳咬着耳朵,不外乎说一些女性同志自家的闺蜜事和羞人事。
天命几人自然也发现了这边的状况,却也毫不在乎。男人的喜好有很多,车,烟,酒,茶。其中,很多都可以缺,唯独酒不能缺。
一个男人,特别是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没喝过酒,没壮过胆。缺少一些恣意汪洋的肆无忌惮,未免有些许小家子气了。
所以,男人必须学会喝酒,哪怕不醉,也要壮壮胆髓。
酒或许不是什么好东西。它能乱神,让人做出事后必须后悔的事情。但若是懂得克制,晓得节制。知道少饮怡情,大饮伤身。那么男人绝对是最幸福的生物。
林培森烤着一块又一块的牛肉铁板烧,时不时就给天命几人的酒桌带上一些,然后碰碰杯。所以,林培森自己也都喝了不少的酒。酒量却仿佛没有底洞一样,丝毫没被影响。
“各位!”布香惑醉意朦胧,说道:“狂欢三天,让我们记住着美好的时刻吧。”
说完,便抄起桌面上的酒瓶子,一瓶子吹了。林培森看着目瞪口呆。他很羡慕那些敢一口气吹一瓶的人。所以,看到布香惑一口气吹了一瓶,林培森止不住内心的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