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不要哭我来了
() “叮铃铃!”
深夜,多年未见的挚友忽然来电,不同于一般朋友之间询问近况、情感和前程的俗套,他上来就问:“向阳,我这边的几个网站都被屏蔽了,你有最新无毒的网站吗?”
晓东,向阳从幼儿园到初中的同班同学,一直在同一个镇子里上学,两人的家就隔着几条街。初中那会迷上围棋,两人疯了一样,在大雨磅礴的夏rì午后,顶着狂风到家乡的小山上下棋。结果可想而知,山中的亭子在大风面前形同虚设,雨水迷糊的人睁不开眼,下个毛线的棋。
但那时候傻傻的行为,却是现在最珍贵的回忆,也是他们之间最重要的羁绊。谁不曾青chūn,谁不热爱青chūn,这就是他们的青chūn。
“网站?欧美还是rì韩?”向阳随口问道。就职业而言,每一个设计师的必备技能,就是找资源。国外国内,论坛水吧,凡是有关设计有关美的,通通不在话下。而作为一名男xìng,本能上的好奇决定了他们偶尔会光顾一些国家政策不太允许的站点,向阳也不能例外。
在交流过晓东求的网站之后,他们不可避免地落入俗套,聊起了实事、趣闻、近况,以及白天遇见的老蔡。
“听说,你遇到老蔡了!”手机里传出了晓东揶揄的口气,“嘿嘿,当初毕业聚餐我就看出来她对你有意思了,怎样,旧情重燃了?”
“你,你怎么知道的?”向阳说的你怎么知道,自然指的是他如何知道自己遇见老蔡的。印象中,晓东和自己一样,已经多年没有再见老蔡了。
“这个时代是信息时代,了解一个人的行程,只需要打开微.博,关注一个叫蔡家小婕妤的妹纸就ok了。看她微.博上的照片,这些年长得还不错,你准备rì后再说?”
对于这个满脑子黄sè思想的好友,向阳除了感叹世风rì下还能说什么,只好岔开话题道:“当下最热的游戏《5H》,晓东,你有玩吗?”
“当然!我可是号称网游界无情近战小王子的男人,高攻高速,所有脆皮后排的噩梦。你猜猜,我选得是什么职业?”男人与男人之间的交谈,不能没有女人,也不能没有游戏,向阳成功地转移了晓东的注意力。
“武器战士?”这个问题根本不需要回答,对方已经将职业特点全全描述了出来,但聊过天的人都知道,这时候必须要接下去,满足问话人的虚荣心。
“Bingo!知道吗,这段时间我要狠补英文了,系统的翻译实在太蛋疼,我老开着系统翻译,好几次把队长的指令给搞错了?”
“英文?你们队长是老外?”之前是为了转移话题,没想到晓东的这句话反而勾起了向阳的好奇心,“没必要吧,大环境而言,都是国人,应该让你们队长改一下发令习惯。”
“不是的,我们组500人,有大概200个老外。好家伙,你不知道当初分过来的时候,我还以为进错游戏了!我们小队,除了我全是老外,队长说了,我必须提高英文,不然下次死了就真的算我自己运气不好了。”
手机里晓东语气一顿,故作神秘道:“过段时间你肯定就会知道的,我就提前跟你说吧!向阳,我是一定会晋级下一轮的,因为我们的队长是第50号初始违规者,托马斯!能力之类的我就不跟你说了,你知道了也没用!”
第五十号初始违规者!也就是说,那一群老外,绝对是一批骨灰级玩家,第一时间进入游戏,还选择了国际服务器国服,而其中的佼佼者成为了初始违规者。向阳不自觉地露出了期待的神情,他有一种直觉,他和那名叫做托马斯的玩家,一定会在游戏中相遇!
和晓东一直聊到凌晨三点多,等向阳再次醒过来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中午十二点了。慌慌张张地起床,慌慌张张地洗漱,慌慌张张地跑去食堂吃饭,因为老张在昨天的参观后,要求他今天必须要改出新方案。此后忙碌,自是不在话下。
午后,杭城市中心某处,老蔡捧腹站在一个自动售货机前,脸sè有些发白。作为公司的销售,因为工作关系来到市中心,可没想到的是,每月一次的生理期不期而至,这次来得格外疼痛。所幸,杭城四处都有设最新的应急贩卖机,有化妆品、常用小工具,以及急症药!
吃下止痛药,老蔡跌跌撞撞的找到一处公交站点坐下,忍着痛把弄着手机,装作无所事事的样子。可事实上,却紧咬着嘴唇,脸上开始出虚汗。她急切地想要招来出租回到休息的寓所,可往rì里随手招来的出租今天出奇的少。
杭城是座有人情味的城市,车站里有不少人看到她脸sè不好上前询问是否需要帮助,都被她摇头拒绝了。女孩毕竟还是矜持的,她还想要坚持下去,即使没有意义。
你们有体会过那种孤独吗?独在异乡为异客,被突如其来的病痛击中,在满是路人的世界,孤独无助地默默承受!这时候,多么希望能有那么一个人,能够,哪怕,只是稍稍关心一下自己?老蔡脑海中闪现出一个男孩的影子,那个在曾经关心过她的男孩,现在在哪里?
越来越强的阵痛让老蔡肩膀开始些许颤抖,就像,在默默哭泣。就在这时,低头紧闭双眼的她忽然听到一道脚步声快步靠近,在自己的面前停下,有个熟悉的声音温柔地对她说:“不要哭,我来了!”
是向阳!
眼泪不受控制地奔涌而出,她缓缓地抬起了泪眼看着他,有些委屈地望着他。向阳伸手擦去她的泪珠,矮下身来,笑道:“都说了不要哭了,我来接你了!”
你这个笨蛋,只是疼痛怎么会让我哭呢?我哭的原因是你啊,向阳!
(第三更奉上!为什么我有一种我很适合写都市言情的赶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