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真相?(中)
看着孙煃一脸憋屈的表情,蔷薇夫人就觉得气不打一处来,尖叫道:“探花郎——你说——这种男人是不是没有良心?早知道他会变成这样子,那时我还不如……不如死了好些。”
她拼命用手揉着眼睛,只可惜连一滴眼泪也没有揉出来。
李寻欢笑道:“幸好夫人没有死,否则在下就真的要遗憾终生了。”
蔷薇夫人捏着兰花指,娇声笑道:“真的么?你真的这么想见我?”
李寻欢却道:“自然是真的,像夫人这么胖的美人,到哪里才能找到第二个?”
蔷薇夫人脸都气白了,孙逵却忍不住笑了起来。
李寻欢悠然地说道:“其实夫人得到这件金丝甲也没有用的,因为就算将夫人从中间分成两半,也穿不上它。”
蔷薇夫人咬着牙,道:“你……我若让你死得痛快了,我就对不起你。”
她自头上拔下了一根很细很尖的金簪,咬着牙走向李寻欢,李寻欢居然还是淡定的看着她,安坐不动,稳如泰山。
孙逵皱眉道:“金丝甲既已到手,我们还是赶快办正事去吧,何必跟他过不去?”
蔷薇夫人却吼道:“老娘的事,用不着你管!你个窝囊废!”
李寻欢竟真的已不能动,只是淡淡的望着她。
谁知她刚冲到李寻欢面前,刚想将那根金簪剌入他的眼睛,孙逵忽然从后面飞起一脚,将她踢上屋顶!
“轰——”
一声巨响。
她百把斤重的身子撞在屋顶上,整个屋子都快被她震跨了,等她跌下来的时候,已只剩下半囗气。
李寻欢也有些惊讶,忍不住问道:“你难道是为了救我而杀她的?”
孙逵却恨恨地说道:“这二十年来,我已受够了她的气,已经快被她缠疯了,我若不杀了她,不出半年就要被她活活逼死。”
李寻欢道:“但这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你莫忘记,二十年前……”
孙逵怒道:“你以为是我勾引她的,你以为我想带着她私奔?”
李寻欢诧异的问道:“难道不是?”
孙逵叹了口气,道:“我遇见她的时侯,根本不知道她是杨大胡子的老婆,所以才会跟她……”
他咳嗽了两声,掩饰着尴尬,才接着道:“谁知她竟吃定了我,非跟我走不可,那时杨大胡子已带着二三十个高手来了!我不走也不行了。”
李寻欢道:“至少她是真的喜欢你,否则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孙逵的脸上有种说不出的表情,yīn恻恻道:“喜欢我?嘿嘿……”
他咬着牙冷笑道:“后来我才知道,我只不过是她拉到的替死鬼,原来她早就趁杨大胡子出关的时候,姘上了一个小白脸,而且有了孩子,她怕杨大胡子回来后无法交帐,就卷着些细软和那小白脸私奔了。”
李寻欢笑了,在这种环境下都能笑了出来:“哦?原来其中还有这么段曲折。”
孙逵道:“谁知那小白脸却又将她从杨胡子那里偷来的珠宝偷走了一大半,她人财两空,正不知怎样好,恰巧遇上了我这倒霉鬼。”
李寻欢道:“你既然知道这件事,为何不向别人解释?”
孙逵苦笑道:“这是她后来酒醉时才无心泄露的,那时生米早已煮成熟饭,我再想解释已来不及了。”
李寻欢问:“她那孩子呢?”
孙逵却闭着嘴不说话。
李寻欢叹息了一声,道:“既然如此,你早就该杀她了,为什么要等到现在?”
孙逵还是不说话。
李寻欢道:“我反正已离死不远,你告诉我又有什么有关系?”
孙逵沉吟了很久,才缓缓道:“开酒店有个好处,就是常常可以听到一些有趣的事……你可知道近来江湖中最有趣的事是什么?”
李寻欢道:“我又没有开酒店。”
孙逵四下望了一眼,就好像生怕有人偷听似的。
然后他才压低声音道:“你可知道,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
‘梅花盗’这三个字说出来,李寻欢也不禁为之动容。
就连被禁锢住的阿飞,瞳孔都不禁一缩!
凌汐云的心里却泛起淡淡的惆怅,喃喃道:“终于,要来临了吗?不过,在绝对实力面前——一切yīn谋诡计都是浮云……”
看着坐在外面的李寻欢,凌汐云淡淡的笑了,在心中喊道:悲剧不会重演……我会让你看到,也会让你拥有——那藐视天下的实力!
凌汐云的心中充满了火热,血脉里沸腾的力量仿佛与他们共鸣……
厨房里。
孙逵感慨的说道:“梅花盗横行江湖的时候,你还小,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厉害,但我却可以告诉你,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连点苍的掌门,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都死在他手上。”
他歇了囗气,又道:“而且此人行踪飘忽,神鬼莫测,吴问天刚扬言要找他,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里,全身一无伤痕,只有……”
说到这里,他忽然停了下来,又四下望了一眼,像是生怕那神鬼难测的‘梅花盗’会在他身后忽然出现。
但四下却是一片死寂,甚至连雪花飘在屋顶上的声音,都听得到,孙逵这才吐出囗气,接着道:“只有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针眼,人人都知道那是梅花盗的标志,但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极毒辣的暗器?还是件极厉害的出门兵器?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
他语声刚停下来,忽又接着道:“大家只知道他必定是个男的。”
李寻欢道:“哦?”
孙逵道:“因为他不但劫财,还要劫sè,江湖中无论黑白两道,都恨他入骨,却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但只要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必定带着他那独门的标志。”
李寻欢道:“凡是死在他手上的人,致命的伤痕必在前胸,是么?”
孙逵缓缓说道:“不错,前胸要害,本是练家子防卫最严密之处,但那梅花盗却偏偏要在此处下手,从无例外,好像若不如此,就不足以显出他的厉害。”
李寻欢笑了笑,说道:“所以你认为只要穿上这件金丝甲,就能将梅花盗制住,只要你能将梅花盗制住,就可以扬眉吐气,扬名天下,黑白两道的人都会因此而感激你,再也没有人会找你算那笔老帐了。”
孙逵目光闪动,道:“江湖中人人都知道,只要能躲得过他前胸致命之一击,就已先立于不败之地,就有机会将他制住!”
他面上神采飞扬,接着道:“因为他这一击从未失手,所以他作此一击时,就不必留什么退路,对自己的防卫必定疏忽。”
李寻欢笑了:“听来倒像是蛮有道理……”
孙逵也是哈哈大笑,道:“若是没有道理,江湖中也不会那么多人一心想将这金丝甲弄到手了。”
李寻欢却说:“可是你在这里种种花,喝喝酒,你的对头早已渐渐将你忘怀了,你的rì子难道过得还不够舒服么?为什么还要找这些麻烦呢?”
孙煃却是脸sè一变,吼道:“在这穷乡僻野的破地方呆一辈子吗?我受够了!我才不要在这样窝窝囊囊的活下去。现在有了金丝甲,杀了梅花盗,金钱,地位,美女都是我的……”
吼着吼着,孙煃双眼通红,手臂上青筋暴起,缓步走向了李寻欢,竟想将他置于死地!
“呼呼——呼呼——”
喘着粗气的孙煃举起手臂,正准备对着李寻欢的脑袋一掌劈下!
他却突然瞄见李寻欢衣袖下一缕寒光划过!
“不好!”
孙煃大惊失sè,难道李寻欢没有中毒?一直在框我不成?!!
这时,原本一直坐在地上的李寻欢突然站起,两眼jīng光一闪,手从衣袖滑出!
一枚银亮的飞刀在他手上!
“轰——”
说迟时那时快,只见孙煃那肥胖的身子却用风一般的速度撞破了窗户,不见踪影!
良久——
平静无声。
李寻欢长舒了一口气,“哗——”一下坐倒在地,满身的冷汗,脸上露出了病态的嫣红。
他抓起酒壶,将剩下来的酒全都灌了下去,然后就不停地咳嗽,苍白的脸上又现出凄艳的血红sè。
忽然间,木板门砰的一响!
一个人自门外爬了进来,他看来就象是个肉球似的,腹大如鼓,全身都挤着肥肉,全身都沾染着泥垢,头发和胡子更乱得一塌糊涂,就象是已有许多年没有洗过澡,远远就可以嗅到一阵阵酸臭气。
他爬着滚了进来,因为他两条腿已被齐根斩断。
李寻欢皱了皱眉,打起jīng神说道:“朋友若是来要饭的,可真是选错时候了。”
这人根本象是没听见,他虽然臃肿而残废,行动却并不呆笨,双手一按,身子一滚,已到了炉灶前。
李寻欢讶然道:“阁下难道也是为了这金丝甲来的么。”
这人两只手又一按,蛤蟆般跳上了炉灶,尸体还在这大铁锅里,金丝甲也还在这尸体上。
李寻欢冷冷道:“在下手里的刀并非杀不死人的,阁下若还不住手,这里只怕又多一个死人了。”
这人竟还是不理他,七手八脚,就将金丝甲剥了下来,看来那只不过是件金sè的马甲而已,也并没有什么神奇之处。
奇怪的是,李寻欢竟还是安坐不动,手里的飞刀也未发出,只是瞪着这怪人,目中反而露出了惊惧之s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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