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女尸
我记得我在上中学的时候,由于那个时候互联网不如现在这么发达,人们还没有大面积养成去电影院看电影的习惯,所以当时很多人对于新鲜影片的接受,都来自于各种各样的录影带和DVD碟片。
而那期间我恰逢正好是青春期,青春的懵懂让我对一些看似儿童不宜的内容产生了强烈的好奇。生理书上那些简笔画构成的身体,早已经无法满足我的渴望知识的学习欲望,所以我开始流连忘返于各种各样的“影碟出租店”,去寻找一种在封面上有着一个罗马数字“Ⅲ”字样的碟片,因为我知道,这些片子的内容,往往都有点刺激。
而那个时候大多数的影片,都以港片为主。在那个时期,正好也是香港电影井喷式出现,并蓬勃发展的时期。除了有那些标榜义气之上的黑帮电影之外,还有不少文艺片和鬼片,其中我最爱的,还是那些犯罪题材的。
有两部片子我印象非常深刻,第一部是某影帝出演的一个有着严重性变态的出租车司机,他会跟踪那些晚上单独打车回家的女性,用暴力手段强*奸对方,然后杀死对方。或者顺序颠倒一下,先杀死对方,然后再侮辱尸体。最变态的部分,他还会给死人化妆,然后给自己的这种变态行为录像,甚至于还会割下受害者身体的某些器官,泡在瓶瓶罐罐当中当做纪念品珍藏。
影片中除了那些香艳的镜头之外,大部分给我的感觉还是很压抑的,尤其是当影帝那精湛的演技让我在某一个时刻甚至觉得自己就置身于电影之中的时候。虽然最后变态杀人狂被抓捕,算是大快人心,但看完之后,心里还是会觉得特别不舒服。
而另一部依旧也是港片,讲述的是一个外表看起来相貌堂堂的牙科医生,却有着严重的心理缺陷。他屡屡在利用给病患麻醉失去意识的时候,对病人做一些不可描述之事。受害者当中还有未成年的高中生。这部电影看上去没有先前那部那么压抑的感觉,我想那是因为影片中的几个女演员都很漂亮的缘故。而这个牙医也会趁夜作案,在侮辱完女性之后,还会杀死对方。
所以当杨洪军在电话里告诉我这是一起“强*奸*杀人案”的时候,我脑子里立刻就蹦出了当年看过的那两部电影。
自从跟着杨洪军一起办案以来,我也会时不时地刻意去了解一下我们国家的法律构成。在我们国家的刑法当中,“强*奸”、“杀人”可都是重罪,杀人者自不必说,但凡抓住都会从重处罚,而强*奸则最低也是三年起。所以当这两种罪行合二为一的时候,就不难想象这案子的恶性程度。
本来我还想继续追问一下细节,但是杨洪军却说电话里讲不清楚,要我看完电影就赶过去,见面再谈。
挂上电话之后,此刻电影也已经演了大半,被剧情吸引的我基本上是一种意犹未尽的状态,可是从那一刻开始,我便再也无心观影了。杨安可问我是什么事,我告诉她杨洪军出了个案子,需要我们和马天才去协查,等下电影散场我就过去。杨安可却跟我说,既然杨洪军都找到你了,这就证明这个案子是他一己之力难以侦破的,既然如此,咱们还看什么电影啊,这就过去吧。
我本来还想推脱,说看完再走吧,也不急这几十分钟了。况且杨洪军也没有要我现在就立刻赶过去啊。但是杨安可不同意,说还是大局为重,电影什么时候都可以看,还是办正事要紧。
我很庆幸她的这句话意思是在说,将来咱们还有很多一起看电影的机会,甚至于更进一步。于是我才站起身来和她一起提前离开了电影院。杨安可知道我们要谈正事,也就没跟着一起去捣乱,上次那具尸体的模样已经让她有些吃不消了,还是不要自己去找虐的好。于是我就在电影院外把杨安可送上了车,自己又另外打了个车,直奔酒吧而去。
到了包间之后,从桌上摆着的几个空杯子和空酒瓶来看,似乎杨洪军和马天才已经等了我有一段时间了。我连连道歉说不好意思来晚了,杨洪军还没开口呢,马天才却抢先奚落我道:“凯爷啊,您这是干什么去了,电话也不接,要不是杨警官跟我说你是在看电影,我都差点报案你失踪,让警察找你了。”
杨洪军对马天才说道:“行了吧老马,快打住,你俩还没到那交情上呢。”我因为自己迟到,所以也没跟马天才斗嘴,只是无辜的挠挠头坐下,杨洪军让马天才把手里的材料递给我,让我先看看。
按照以往的惯例,前面几页应该是报案人的口供和警方梳理的案件情况,可当我翻开之后,赫然入目的,却是一张尸体的照片。
这是一具女性尸体。尸体是看不见容貌的,因为她面朝下趴在地上。她的双手被好像是丝袜的东西反绑在身后,下半身一丝*不挂,双脚呈圆规状分开,一只脚上还挂着枚红色的高跟鞋,另一只脚已经没穿鞋了,而那只脱落的高跟鞋,就在她脚边不远的位置。
女尸的头发凌乱,看得出是长发,而且是烫过大波浪的那种,头发从发梢开始有大约三分之二的部分染成了棕黄色,死者的上半身穿着一件淡粉色的短袖T恤,衣服从腰部开始往上被撩起,内衣的扣子已经被解开,淡粉色的衣服上有不少血迹,地上也有血迹。而死者背心中央,总共有六道柳叶状的细长伤口,伤口的周围有干涸的血迹,伤口的长度,大约只有一寸。
地上除了有血迹和高跟鞋之外,还有一条脏兮兮的长版牛仔裤,牛仔裤虽然没有支离破碎,但看得出已经被人撕烂了,裤子上也沾了不少血迹,而在死者的脑袋附近的地面上,有一根黄色的女式皮带。
地面的环境看上去好像是木地板,所以案发现场应该是在室内,而且很有可能是在住宅的室内。尸体周围地面的血迹上,被摆放了一些编了号码的小牌子,这是用来标记证物的。
这张照片出现在第一页,这突如其来的一下还真是让我吃了一惊,我情不自禁地开始心跳加速,毕竟就算毫不知情的人看到这张照片,也会立刻察觉到这是一个死人,一具尸体。
第二页依旧是一张尸体的照片,从衣服的颜色来看,和第一张照片上的女人是同一人。只不过这一张却是将尸体翻了个身,拍摄的正面。一丝*不挂的下半身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除了女人的两个膝盖处都有明显的淤伤之外。上半身却有些吓人了。女人的整个内衣被由下到上的掀起,左侧的胸部被人用刀好像切西瓜一样从上到下切了一刀,但是肉并没有掉下来,而是悬挂在胸前。另一侧的胸部上,却被人用口红写上了“贱人”二字。
字迹粗糙潦草,字也非常难看。最让我感觉到变态的,是在这“贱人”二字之下,凶手竟然用口红画了一个“笑脸”。
通常情况下我们画笑脸,是先在上面画两个上弧形的线,在下面画一个较大的下弧形的线,从而组成一个正在眯着眼微笑的表情。但是尸体上的这个笑脸却有点不同,因为是横向的,而且是我们在很多年以前,网络聊天里常常会用到的“字符表情”。一个冒号,加上一个右括弧,形成了一个笑脸的形状。
女人的胸膛上全都是血迹,我想那应该是胸部被割下一半之后大量流出的血迹。在被掀起来的内衣上,还有一根项链,项链上有一个海豚的吊坠。海豚上也满是血迹,单单从照片上看,分辨不出是什么材质。
而女尸的表情看上去就非常狰狞了,她眼睛并未合拢,眼仁平视,长大了嘴巴,嘴里和鼻孔里都是鲜红一片,如此看来,她应该是吐过血,否则嘴巴里怎么会有鲜血呢?她的脖子上有一道非常明显的勒痕,从宽度来看,应该是刚刚地上的那条女士皮带。勒痕很深,不难想象当时凶手用皮带勒死对方用力有多猛。
女人的左侧颧骨上有红肿的一片,有可能是曾经被殴打过的痕迹。耳朵的上半部分也有红肿和细小的抓痕,耳朵上的金耳环已经被扯松了,活口处挂了一半在耳朵上面。从容貌来看,女人大概有二十多岁,应该比我稍微大一点。
接着翻开第三页,依旧是一张照片,而照片上的内容就更加血腥残忍了。画面中间有一根断裂的舌头,舌头断口的部位,被人用一些带血的牙齿,拼凑成了一朵盛放的莲花状。
我大吃一惊,张大了嘴巴望着杨洪军。杨洪军面色凝重对我点点头,迟疑了片刻后跟我说:“没错,凯子,莲花堂又作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