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疯子贵族
秋天的景sè最是迷人,在山间信步而走,感受着秋风的清爽,令人心旷神怡。
走到山腰,芭芭拉手中的篮子还是空空如野,格雷很怀疑再继续走下去,这一山的野果子是否能填满她强大的胃囊,这也是她手中的篮子一直空着的原因之一。当然格雷也帮忙消化了不少,熟透了的野果子香甜正好,用来解馋最合适不过。
游玩了好一会,突然听到一个讨厌的声音从远处传来,格雷光是用脚丫子就能听出这声音是从谁的口中发出,因为来人的品德和嘴巴比自己的脚丫子还臭。
“感谢这个秋天,你赐予我一路丰收的景sè,能让我在这里遇到美丽的赛琳娜小姐,或许这就是上天的安排,是缘分将我们带到了这里!”
听见声音赛琳娜开心的脸蛋微微的抽动了下,颇有些厌恶的样子,回身看去两个长相俊朗的年轻人正朝自己缓缓走来。
麦哲斯,罗兰城主伍兹伯爵的小儿子,今年刚满十七岁,在这个边陲城镇井然是王子一般的人物。要说麦哲斯的相貌确有几分风流潇洒,玉树临风的味儿,加上他那高傲的xìng格,把贵族少爷的风范一表无遗。
如果说在罗兰城,格雷最恨的人是谁,非麦哲斯莫属,因为麦哲斯总是有意无意找自己的麻烦。
然而在麦哲斯眼中,格雷也是一个非常讨厌的家伙,一个没落的贵族后人,毫无半点斗气武技,只会吟诵些令他作恶的诗词,却被城中众人视作游吟诗人或是学者的好苗子,还因此得到了美女赛琳娜的倾爱,光这一点就令他无法忍受。身为城主伯爵的儿子,就算将来继承不了伯爵爵位,最少也能获得个男爵封号,就这足以让许多少女为他献出初夜,偏偏赛琳娜眼中只有格雷,却从不愿多看他一眼。
等来到三人身边看着格雷,麦哲斯的目光有如炽热的烈火熊熊燃烧起来。
“你不是在子爵府上当佣人吗,怎么会偷懒跑到这里,如此美景却因为你的出现变得不再美丽,同样也有辱了赛琳娜小姐高贵的身份,令她娇艳的容貌失去笑容……”
麦哲斯知道赛琳娜喜欢诗词歌赋,说话的语气突然变得文绉绉的,其实是在故意卖弄文采。只可惜他实在不是那块料,完全不懂得朗诵诗句时该使用的抑扬顿挫,光是把声音降低,感觉上就像小太监在献媚。与之相比,先前格雷的随兴而发,把真实的情感加入诗句中,令人听起来是那么的悦耳。
赛琳娜身边的侍女芭芭拉同时看向两人,要说格雷也并非真的一无是处,最少他在文才上胜过麦哲斯许多。
虽然还没完全弄清楚这里的诗句该如何念诵,至少在格雷听来,麦哲斯故意念出的句子可以让人大倒三天味口。而且以他的xìng格,绝不会有如此雅兴到郊外踏青赏花,所以今天的偶遇绝对是他故意跟来的。
要说一个人能把诗念到这种程度也算是一种能耐,格雷冷嘲道:“难得你今天这么有兴致,应该在家里多看看书,了解一下诗句的朗诵,要成为一个伟大的游吟诗人,并非只是张嘴而以。甚至你可以到戏剧院去看看,学习一下演员们的口语用法,以你的天赋大约十年后可以念得好一首儿歌。”
听到格雷的话,赛琳娜和芭芭拉都忍不住低声笑了出来,其实是在暗指麦哲斯连小孩都不如。
“你……”
麦哲斯不是笨蛋,听得出格雷的话中之意,别的他或许都在行,偏偏文学类的东西令他大为头痛。专程请了位游呤诗人回来,想提高下自己的文学档次,没想到多天的成果换来格雷一句奚落,心中不由的升起一团怒火却只是怒瞪着格雷。若是平时他会直接挥拳而上,如今当着赛琳娜的面,多少还是要保持下仪态,如此才能显出他的绅士风度。
“麦哲斯少爷,吟诗这种东西不过是弱者的消遣,身为男人应该以武学财势为重,更何况以你的身份没必要和一个疯子过不去。”
接着说话的人名叫海尔德,是罗兰城中夜狼佣兵团的少爷,比麦哲斯稍大两岁,斗气实力达到二阶高级,作为佣兵团的少爷和城主儿子打好关系是件非常必要的事,如此一来能给整个夜狼佣兵团带来很多的好处。
海尔德口中的疯子明显是指格雷,自从格雷从yīn暗的旧楼中走出,xìng情大变,像完全换了个人似的。虽然有人怀疑格雷少爷是不是被魔物给调换,但城中的更多人相信,那是因为至亲的离去,令xìng格一向沉静的格雷少爷疯了。
“海尔德,尊重别人是最基本的礼仪。你别忘了,再怎么样格雷哥哥也是一个贵族,这是你永远都没法比的。”
格雷刚想开口,赛琳娜已抢先出声,jīng致的脸上泛起一丝怒容,很难想像这是平rì那个温柔羞怯的贵族小姐,由此可见格雷在她心中的地位。
在尼尔帝国乃至整个泰尔德林大陆,对贵族和平民的划分是非常明确的,不管你拥有多少财富,没有得到国王的策封,平民远永就是平民。若是平民对贵族的行为太过不敬,同样可以处以适当的处罚。
海尔德礼貌的欠了欠身,心里其实并不在意赛琳娜的话,对格雷这样的没落贵族根本不必讲究什么礼仪,更何况他身后还有麦哲斯撑腰。说不定那一天麦哲斯的父亲伍兹伯爵一高兴,自己也能封上个贵族头衔,那怕只是个准男爵都好,到时身份和地位就会大幅度的提高。
对于身份的问题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在格雷看来这个狗屁贵族身份反而是他身上的一把枷锁,既然毫无用处却还要处处遵守贵族的规则,保护贵族的形象。为此连找份工作都困难,直接影响到根本的生计问题。试问一下当温饱都解决不了的时候,一个贵族头衔还有什么用。
话音落地,一股强大的怨气从麦哲斯身上发出,赛琳娜对格雷越好,他对格雷的怨恨就越深。
一个只会咬文嚼字,卖弄文彩的穷酸,根本不配拥有贵族身份。贵族只能是他这种富有,尊高,风流俊逸的存在。
对此格雷又有不同的看法,就麦哲斯这样的,顶多算是投胎技术良好,除此之外一无是处,为人品德方面更加配不上贵族这二字。
海尔德不愧是麦哲斯身边最忠实的走狗,看到他的表面似有不快,脑中一转向格雷挑衅道:“听说你最近学会了一套新的武技,是不是可以让我们见识一下,甚至希望能和你到武技场比试一番。当然你可以把这视为挑战,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挑战,若是你没有胆量的话可以当面承认自己的无能。”
格雷总觉得海尔德出生得不对时候,以他的才能若是出生在战乱时期,一定是块当汉jiān的好料。盯望了一会回道:“海尔德其实你还可以再狗腿些,我若是你,宁可靠自己的本事往上爬,绝不会抛弃自尊当别人的走狗。”
海尔德顿时脸sè一滞,勃然怒起,紧握着拳头静默了半天,最后也没有动手,因为他清楚要是当着赛琳娜的面动手,若传了出去事后一定要吃些小亏。很理智的怒火压了下来,随即把话头转到麦哲斯身上:“若是我和你比试别人会说我欺负你,所以这场比试会由麦哲斯少爷当你的对手。”
没等格雷回话,麦哲斯直接把一只手套扔向格雷,意思是向被扔中的人挑战,这是贵族男士间发起决斗前的标准礼仪。
“格雷我要跟你决斗!”
看见麦哲斯扔出手套,赛琳娜的表情立刻变得紧张起来,只要格雷开口答应就算接受了对方的决斗请求。当然如果你认为无法取胜就得把手套捡起来再恭恭敬敬的还给对方,以此表示自己愿屈服或是臣服于对方的脚下。
听闻麦哲斯的斗气实力已经达到二级中阶,才十七岁的年纪在周边几个城镇算得上是天资不错的武技新秀,要冲过四阶大关也只是迟早的问题,由他向格雷发起挑战根本不是一件公平的事,很明显是在借题发挥,欺负格雷。
在泰尔德林大陆只要稍有天赋的人都可以在武技学校学得斗气的用法,从一级武士到九级武士,再到武圣和武神一共分为十一个等级,每个等级又分为高中低三个阶段,天赋一般或是不够勤快的家伙,大多数只能修练到四级,从四级往上每升一级难度都会成倍增大,达到七级勉强算是踏入了强者之林。就目前所知整个泰尔德林大陆只有四个武圣,而武神境界已经有两百年没有人达到过。
除了斗技的修练外,武技也很重要,武技共分为七个等级,初、中、高、灵、玄、冥、天七阶,越高级的武技威力越强,如果两个斗气实力水平相量的武士相遇,学过高级武技的一方获胜的机率会大很多,所以武技的高低往往就成了决定胜负的关键。
二级武士的实力,如果用地球的拳术进行比对,相当于一个修练了十多年武艺,碰过大场面的老拳师,而不是只会在公园划圆的那种。
在没穿越之前,格雷在老孙头的地狱式训练下学习过各类武技,什么洪拳,太极,咏chūn,鹰爪,谭腿都不在话下。
只可惜……
现在的这副身体实在太弱,让他连原来一半的实力都使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