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亡命吞噬
或许在很多魔兽眼中,一只小小的蚁族渺不可言,自己一只脚就可以将它踩死。尽管它们团结起来足以让整个森林都为之颤栗,可面对一只落单的蚁族,它们的目光总是那么的不屑一顾。
对于这些,林枫根本懒得计较,只有让自己强大起来,用强大的实力才能让自己的尊严树立起来。一枚小小的魔兔晶核虽然蕴含的魔力很少,但对于林枫来说,蕴含的能量足够他升上一级的。再说嘛,蚊子腿再小也是一块肉,这种能够让自己实力增长的能量结晶体没有谁会拒绝它越少越好。
此刻魔兔晶核对于他来说,不亚于眼前放着一块美味的蛋糕,只要稍稍动点脑筋儿,美味无比的食物就到手了。以林枫的聪明才智,岂非动动手就可以让自己成长起来?!尽管有些不劳而获的感觉,但他可并没因此放松警惕,要知道在那禁地上空翩翩起舞的魔蝶随时有可能化作死神,勾去自己弱小的灵魂。小心无大错,林枫已经想到了该如何谋取这枚魔兔晶核了。
瞧,在临近魔核的不远处,一枚残破枯萎,形如泥土色泽的树叶正在地上细微挪动着,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有什么异动来。而在这片树叶下,林枫微微探出头,警惕地注意着上空,只要发现魔蝶有一丝攻击的迹象,他就会立即弃叶而逃。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花丛上空的魔蝶依然跳着优雅的舞步,丝毫未发现他这只渺小的入侵者。林枫不禁松了口气,说实在的,他还真怕被那些魔蝶发现,一旦那可怕的毒粉飘洒下来,就算自己跑得飞快,也比不过人家那两对翅膀。
令人高兴的是,魔蝶一直跳着优雅的舞步,并没有发现在它们的眼皮底下还有一只渺小的生物正在接近它们的战利品。
此刻的林枫心绪一直处于平静的状态,虽然眼前的魔核有可能让自己突破瓶颈,但现在毕竟不属于他。过分的激动和即将获得成功的喜悦感都有可能让自己暴露形迹。只有保持心绪平静无波,将距离拉得越来越近,直到成功那才是硬道理。
五十厘米,四十厘米,三十厘米林枫背负着树叶一步一个脚印向目标行进。终于,在他强忍着心中的激动,自己总算来到那颗硕大的魔核跟前。一股晶核独有的特殊香味刺激着他的味蕾,诱惑着他想要立刻采取胜利果实。可林枫没有这样做,一枚魔核固然重要,可当自己连生命都没有了,还何谈猎取食物。
现在,魔核就近在眼前,林枫还不敢轻举妄动,他将自己的两根触角伸出叶片,观察起周围的情况,直到感觉那些魔蝶丝毫不屑于这枚魔核后,林枫这才禁不住松了口气。
接下来该是享受胜利的果实啦!魔核的香味一直在刺激着他的味蕾,直到这一刻他才能真正享受这份属于自己的大餐。
狠狠地咬下一口后,那股香馥的味道完全化为一股精纯的能量流经自己的四肢百骸,最后又回流到他的意识海中,激起阵阵涟漪。悬浮在意识海上空的淡红色光球似乎又增加了一抹亮度,身体与意识海里的变化他并没有发觉,现在的他只感觉这枚魔核实在太好吃了,比起在那洞窟吃的魔晶核,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就在不知不觉中,魔核已经被他填进肚腹一大半。眼见着偌大的一颗魔核逐渐“缩水”,只要稍微留意的话绝对会发现那树叶下的端倪。不过幸运的是,并没有谁真正注意到这点异样,该干嘛就干嘛,实在是它们都不屑于这粒垃圾得不能再垃圾的魔核,或许这其中只有某人才会真正关注。
很快,林枫以最快的速度将眼前的食物给消灭掉,当最后一粒魔核碎块进入嘴里化为一团津液时,林枫这才猛然间发现自己浑身上下有着永远使不完的劲。现在的他感觉自己就算有一颗巨石挡在自己面前,他也会轻而易举将其举起来,究竟这是他的心理作用还是事实如此,一切都得自己在时候亲身体验了。
或许这只是力量突然增长带来的一种作用,但行走之间却的的确确感到自己身体力量的提升,似乎自己在这座危险的丛林里安全又增加了一分。
好了,该吃的都吃了,这个不是禁地的禁地他一刻也不想呆在里面,随时有可能出现的危险都会毁灭自己的生命。
他还是小心翼翼地顶着枯黄的树叶,退出这片小禁地,等到确认危险解除后,林枫这才禁不住松了口气。虽然只是小小的方圆百米范围内的禁地,但对现在的林枫来说不亚于龙窟虎穴,看来只有自己真正成长起来后,才能视其不存在。
不过,现在嘛,自己还是乖乖地低调做人,哦不,做蚁,这丛林太幽深了,似乎有太多太多的危险正等待着自己。可俗话说的好,福祸相依,越多的危险同样也代表着莫大的机缘,反正自己都是已经死过一次的人了,还有什么放不开的,林枫身体里的冒险因子逐渐衍生,似乎将生死置之度外。
丛林是广袤无边的,而林枫犹如置身巨人国里的小矮人,看什么都觉得奇大无比。也许在常人眼里不屑一顾的事物,在他眼里都成了难以逾越的障碍。
“靠!这样走下去也不是个办法,这要走到何年何月啊,得想个办法才行!”林枫“爬山涉水”,好不容易穿越了一座座难以逾越的“大山”,看着遥无边际的丛林,不由得抱怨道。
身为勤劳勇敢的蚁族,他的天赋与体质都赋予他足够的耐力,可只要是生命都有着它的极限,长途跋涉就算是他的强项也顶不住连续奔波,身心疲惫是不可避免的,何况他还有着人的意识。
“做人难啊,没想到做蚁族也难!每天不仅要为食物奔波,而且还要随时担惊受怕,一不小心遭遇波及呜呼哀哉,那到时还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呀!”看着远处重重黑影,林枫发出一声感叹,“混也要凭本事!”
林枫左思右想,感觉这样下去始终不是办法,仰头看着眼前这一根根巨大无比的树木,他眼前不禁一亮,突然间想起走出这片丛林的最好办法。
人们都说站得高才看得远,虽然眼前没有那一座座高山陡坡,但这巨树倒是成林成群的,何不借助巨树的高度寻路呢?当一切都被自己踩在脚下,那种感觉肯定不一样。
想到这,他立即付诸行动,六肢并用,以最快的速度顺着粗壮的树干爬将上去。只是让他有些气馁的是,既然要体验到古人的那种感觉,一棵不同寻常的树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这森林里最不缺少的就是树,但树虽有爬着却有心无力,毕竟他的身躯才那么点。而这丛林里的树木高度动辄就是看不到边际,何时爬到顶还是个未知数,而且树上的危险还指不定不比下面的少。
林枫心里那个郁闷呀!不爬嘛,这丛林那么大,自己又极度缺乏方向感,恐怕自己走失了都不自知。要说爬嘛,树上冷不丁冒出一只猛兽来都极有可能,随时都会要掉自己的小命,祸福就在这旦夕之间。所以他那个为难啊!自己好不容易重生了一次,虽然是只渺小的生命,但同样也为着自己的生存而奋斗,生命可是来之不易,他可不敢保证上天还会再给他一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