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初欢很喜欢一个人
那天是周一,却没想到他在家。
他就坐在沙发上我,双腿交叠,他的脚下,跪了一个女人,扶着他的膝盖。
我手拉着步云,看到了这样的场面,不知道该进还是该退,就愣愣地站在门口。
他的眸光抬了一下,看到了我们,说了一句,“苏阿姨,把孩子带到楼上去。”
苏阿姨就出来了,抱步云上楼,临走还给我使了一个眼色。
唉,苏阿姨怎么总是给我使眼色啊,我又不明白什么意思!
刚才她好像是瞥了瞥沙发,难道意思是让我坐在旁边的沙发上?
可是,方便么?
不过,苏阿姨在傅南衡身边那么久,傅南衡的心思她肯定是最清楚的了。
可即使她授意我坐在沙发上了,我也是如坐针毡。
在他脚边哭泣的那个女人是莫语妮,她梨花带雨哭得难受,身子一直在朝着傅南衡身边凑,说道,“南衡,我只是让你帮我一个忙,你为什么把事情做的这么绝啊?”
傅南衡俊朗的面庞配上冷冽却冷静的声音,“绝吗?比起你做的,我也只是小巫见大巫而已,如果,我不这样做,你是不是还要有后招?你是不是想总有一天要把这个孩子塞给我?”
“我没这样想,没这样想啊南衡,我当时只是想让你帮一个忙,让记者参加的是我的爸爸,和我没有关系!”莫语妮哭得可怜。
不过,对这些豪门中的贵族小姐们,我早就见过她的城府,也知道她的苦苦可怜下面,包含着怎样一颗祸心,所以,我早就不相信她了。
当时我帮她求情,可是她反手一口,咬的我毫不留情。
傅南衡冷笑了一下,“至于是谁的主意,你我心知肚明,不必再说了,好了,我要去公司了,你回去吧。”
傅南衡交叠的双腿换了一下,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他侧着身子,正好是朝着我的方向,因为我坐在旁边的那个单人的沙发上。
我一下子觉得有些局促,不过并没有表现出来,刚才他说要去上班了,是不是一会儿就不用和我说什么了?
莫语妮失望地站起身子来,踉踉跄跄地走了。
我刚要开口说步云的事情,另外一个人又走了进来。
呵,他这是惹了多少桃花债?所有的女人今天都约好了来找他吗?
没等叶宁馨开口,傅南衡就慢条斯理地问了一句,“我要和你结婚的消息,是谁放出来的?”
咦?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只见叶宁馨脸一阵红一阵白的样子,刚才她进来的时候,假意没有看到我,好像是让我见识见识她的气场的意思,不过现在,她的眼睛在偷偷地看我。
接着,她吞吞吐吐地说道,“我也没说过,我要和你结婚的话啊!”
没有要结婚?我更不明白了,李悦儿不是说过,他曾经和叶宁馨谈论婚事的事情么?
还有,她手上戴着卡地亚的戒指啊,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好像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了傅南衡和叶宁馨好事将近的意思。
“明明是你姐姐要结婚了,你问我婚礼的状况,我和你说了几句,为什么有人误会是我要和你结婚了,还有,你手上的戒指是哪来的?”傅南衡瞥了一眼叶宁馨手指上戴的亮闪闪的卡地亚的戒指。
没错,就是这两件事情,让我误会的。
而且,刚才傅南衡还指出,“有人误会”,这个有人,指的是谁?我吗?
“不是啊,南衡,这个戒指是我自己买来戴着玩的!”
“戴着玩何必跟我结婚的时候,买的是同一个系列?”傅南衡不依不饶,他没有直接说,叶宁馨的戒指和我的是同一个系列,好像,自从今天早晨我进了这个家,就是一个透明人,他都根本没有看到我,可是好像某些话,又是特意说给我听的。
“哎呀,南衡,你何必计较这些呢?我来是因为莫语妮的事情,这个女人还要不要脸啊?竟然把强奸犯的孩子想安到你身上,天上地下都知道,我们傅总只有一个宝贝儿子啊,是不是?”叶宁馨巧笑嫣然,不过,这句话,她说的我也很受用,所以,纵然叶宁馨很讨厌,可她是一个会看人下菜碟的人。
“好了,没事了,你可以走了!”傅南衡说道。
叶宁馨愣了片刻,不过,她好像本来有事的,可是看到我在场,就走了,临走前还说了一句,“我替你教训教训莫语妮!”
我以为这句话她是说着玩的。
她走了以后,我刚要开口,傅南衡就上楼了。
我又没穿隐身衣,他干嘛把我当成透明人啊?
楼上传来了他和儿子的欢声笑语,可能对他而言,我本来就是一个多余的。
我忽然觉得我可能意会错了苏阿姨的意思,她可能不是想让我坐下的,现在的我,一个人坐在那里,特别尴尬。
干做了一会儿,起身要离开的时候,楼上传来了他的声音,“初小姐这是要走了?”
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不过我知道是我错了,我违反了条约,所以,我把儿子给他送来了。
我点了点头。
“为什么把儿子给我送来?”他站在二楼的位置,声音响彻整个大厅。
我低头,没说话。
既然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他何必要问个明白?
“他苦等多年,总算盼来了今天了,我是不是该祝初小姐和章先生白头偕老?”这句话,让我的心如同在冰冷冰冷的海水里泡着,房间内的温度也即将降至零度。
他什么都不知道,何必把话说得这么难听?
我还是不说话,毕竟理亏的是我,再说,一楼和二楼的位置,还是挺高的,他说话,不用很用力,却已然声如洪钟,可是我,要是说话,那就无意于是大喊大叫了。
可是,他还不知道,我把孩子送来的另一个目的——家里没有人给我看孩子了。
我没说话,决绝地离去。
在办公室里忙碌了一上午,下午的时候,我便看到了一则报道,重磅:莫氏千金的孩子是强奸犯的。
都是网络上的消息,详述了那个强奸犯被抓的情况,莫语妮被强奸时候顺从的样子,意欲说明她是一个性欲很强的女人,不分对方是谁,然后竟然恬不知耻地生下来这个孩子。
通篇都有夸大其词的说法,至少我不相信,莫语妮被强奸的时候是心甘情愿的。
想起今天上午,叶宁馨曾经说过,替傅南衡教训教训莫语妮,想不到,她的动作这么快,原先莫语妮的孩子是强奸犯的,只是在小范围内知道,大家窃窃私语而已,现在好了,莫语妮的名声已然臭名昭著。
最近李悦儿也不像以前那么多事了,可能觉得我的情况没有什么值得向她“大哥”汇报的了。
不过她最近向我汇报了一件事情,说傅景深最近又在市里买了一套房子。
而且是二环里。
傅景深不是一直在哭穷的吗?而且他好像是真穷,要不然不可能一计不成又生一计,而且招招凶险。
他现在是李悦儿的准公公,所以,买房子这么大的事情,李悦儿是知道的。
上次周五的事情没有了下文,师兄说过是绝对不给他们钱的,那他们的钱是哪来的?
不想了,反正和我也没有关系。
刚刚还忙得焦头烂额,现在倒有些清闲了。
我坐在办公室里没有事情,就胡思乱想起来,想的人自然是傅南衡了。
我拿出一张白纸,乱写乱画起来,生怕自己的心事被人知道,所以,我没有写“傅南衡”三个字,而是写:初欢喜欢一个人,很喜欢,很喜欢!
刚刚写完,就看见一个人进了我的办公室,因为是玻璃门,所以我能够看到那个人,长得好帅啊,立体的五官,不苟言笑的神情,个子也很高,甚至比起傅南衡来,还要俊美几分。
是我的客户?
我一低头,发现手底下的白纸上有一滴血迹,我流鼻血了?
我慌忙抬起头来,扬起一只手来,一边叫着“李悦儿”。
李悦儿口中喊着“来了,来了”就进了我的办公室,她刚才在外面招待那个帅哥,我看见了。
李悦儿慌忙给我拿了纸巾,我仰着头,说道,“可能最近天热,我练瑜伽练的,还有,昨天晚上还喝了一个汤,天太热,火大。”
我小时候就经常流鼻血,不过那已经是好多好多年前的事情了,所以,乍然流鼻血,我还觉得挺陌生的。
“行了,你就别此地无银了!”李悦儿拿纸巾,把我腮边的血迹擦去了。
“什么叫此地无银啊?什么意思啊?”我问。
我是真的不明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