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贵族与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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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菲斯没有再理会那个多余的家伙,伸手轻轻的将散落的羊皮纸摞好,转而看向了贞德问道:“来这里看书?”
后者静静的等待他做完这些事情,随即轻轻点头。
“导师说书本是承载知识的海洋,虽不需全部记住,却应明白其波澜壮阔,明白自身的渺小。”
贞德似乎很少在别人面前说这么多话,言毕,微微低了低头,脸颊在夕阳的余晖中看不出有什么异样,只不过目光如水。
“我似乎越来越体会到这一点了,”墨菲斯整理好了羊皮纸,轻轻指了指图书馆的门口,道:“这里似乎没有办法把书借出去呢,我今天该回去了。”
“回去…”
贞德抬起头,眼瞳中的失望没有丝毫掩饰。
“当然,每周应该还会来这里的。”墨菲斯似乎开了个玩笑,不过并不世故的贞德并没有听出来,只是点头,嘴角重新翘了起来。
“第一次来圣帕米尔学院,可以带我在这里走走么?”
也不知道平时惜时如金的墨菲斯吃错了什么药,他思索了几秒后突然开口,随后觉得有些冒失,又不自然道:“当然,如果没有时间的话——”
“有的。”
贞德歪过脑袋,一脸好奇的表情望着墨菲斯回答道,似乎也在思索这个家伙为什么今天有些不一样。
尴尬的笑声回荡在图书馆中,让不远处身穿黑袍的图书管理员抬起了头,迎着夕阳的黑袍男人微微笑着,对走出图书馆的两人微微点头,目光友好而温暖。
似乎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神职人员呢,墨菲斯只是这么感觉,却不知道擦肩而过的黑袍人在神学院乃至拜占庭教廷有着怎样的地位。
看上去只有三十岁出头的黑袍管理员望着走出图书馆的两人,嘴角的笑意带着一抹常人不解的意味,似乎在缅怀什么,却又带上一份哀愁。
……
神学院的组成主要由学生宿舍、圣帕米尔大教堂和公共食堂组成,三个主要区域基本是上所有学院的标准设施,只不过在这里,圣帕米尔大教堂的规模比起一般学院大了至少三倍有余,仅仅是底座的地基据说便有三十米的深度,其中还埋藏着不少圣徒身上曾经使用过的圣物,其中之一最著名的便是圣?奥古斯丁曾经佩戴过的十字架,这对于拜占庭来说简直就是仅次于主受难后所使用的裹尸布般属于让人顶礼膜拜的藏品。
但是几百年来所谓的圣物仅限于传闻,圣帕米尔神学院并没有展出过这些圣物,既没有承认其真正存在的同时也没有否认,态度模糊,似乎身处君士坦丁也沾染了一些贵族习气般让人琢磨不出其中意味。
墨菲斯和贞德的身影行走在神学院中,仿佛静止画面中的一抹亮彩,两人距离不远不近,曾经的小修女脚步多了几分从容,离开老人阿奎那后她似乎已经逐渐适应独自面对从未见识过的新事物,而墨菲斯则亦步亦趋,步伐缓慢却淡定,没有贵族的纨绔,没有骑士的彪悍,没有魔法师的严谨,唯独能感受到的,就是他微微仰头时所带的那份尊敬和平淡。
两人并未多言,只是在某栋建筑前停下时,贞德会小声说出它的名称,甚至有时候也会红着脸说自己也不清楚,墨菲斯也不取笑,似乎这些问题的作用并不是表面上为了背后的答案而仅仅是为了享受着一份片刻的安宁,落日的余晖完全消失时,墨菲斯已经重新走到了校园门前,两人的身影一路引起了无数修士驻足,贞德脸皮薄,低着头异常害羞,墨菲斯自知不该给她带来这种负担,只是在门前行了一个骑士使用的礼节,无言告别,这才让贞德松了口气。
不过望着他轻轻踏上马车的身影,贞德在学院门口驻足良久,直到装饰着紫鸢尾徽章的马车渐行渐远消失在大路尽头,她才微微叹息,转身离开。
不远处,站在角落中的托马斯睁大了眼睛。
踢到铁板的滋味并不好受,阿奎那未完成的著作叫什么名字拜占庭知道的人并不多,若不是托马斯的家族在教廷中消息灵通,恐怕到这位老人去世并追封圣徒时托马斯都不会清楚,只不过《神学大全》的手稿出现在了一位莫名其妙呆在神学院图书馆内的年轻贵族手内,而这位贵族还是个骑士学院的学生,实在是匪夷所思。
托马斯虽然在下午的表现很糟糕,但并不代表他是个傻蛋,相反的,在看到手稿的名称后立刻放弃套近乎的决定称得上果决而明智,不过打算将这个消息告诉父亲的托马斯却在墨菲斯离开时放弃了这个想法。
那枚紫鸢尾的徽章让他明白自己呈报这个消息与否已经不重要——阿奎那的地位之崇高,连神学院院长都需要慎重看待,销声匿迹的老人似乎大隐隐于市,但是想要登门求教的区主教级别神职人员绝对可以从君士坦丁排到神圣加百列帝国的教廷核心梵蒂冈,哪怕是仅仅老人的一句话的教诲,对于想要在神职体系中更进一步的人来说都是可遇不可求的甘露。
但是这一切都在温德索尔家族的族徽面前被彻底断绝——托马斯很清楚,自己的家族和眼前这个看起来养气功夫极好的贵族比起背景来就和此刻教堂顶端的圣十字架与自己的距离一样,近乎两个世界。
现实就是如此,残酷称不上,却总让人生出无力感。
托马斯叹气,这位或许从前总是依仗自己家族的骄傲而自负的修士抬起头,仰望着头顶的那在黑暗中渐渐模糊于视野的圣十字架,终于明白那站在山腰处的人,是不该频频回头感慨自己的成就的。
知耻后勇,永远不嫌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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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书稿的墨菲斯返回公爵府,一系列的剑术练习后洗个澡,返回卧室时老管家已经按要求将一份羊皮纸放在了书桌上,那是柯西骑士学院的三位舍友和莉莉丝的资料,同时也包括了教官布朗的生平。
一张张羊皮纸上写下了几位同龄人和那个爱骂脏话的大骑士的履历,但是很明显的能看出其中深度——布朗的资料比其他四个人加起来还要多。
仔细研读了超过一个小时,墨菲斯大概对于身旁的这些人有了一些认识,但是最为模糊地还是那位亲王女儿——这个见面之初脾气大的吓人的女孩儿在资料上并没有特别多余的话语,仅仅点出了她自幼和亲王父亲不合的事实,并且在八岁的时候便偷偷离家出走接受了骑士训练,而知晓这件事情的圆桌骑士亲王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终进入柯西骑士学院后莉莉丝成为实力最为强大的第一连成员,一串耀花人眼的成绩背后付出多少艰辛无人知道,而除了已经达到高阶骑士的骇人成就,更有在君士坦丁外围村庄参与剿匪行动的记录,虽然没有亲手斩杀匪徒,但是勇气可见一斑。
足以想象她平时的优越感自然和老兵看新兵蛋*子差不多。
与之相比,自己的三位舍友都是乖乖学生,只不过家庭背景都有些只得琢磨的地方,墨菲斯看的时间最久的是大骑士布朗的资料——十六岁参军,二十三岁荣升高阶护卫骑士,并在二十七岁成为帝国最伟大“圣殿骑士团”一位旗团级指挥官,并且所处旗团是“圣殿”的尖刀角色,绰号“冷刃”,永远冲在最前线,番号在几百年间数次面临全灭除名的威胁。
不要小看圣殿骑士团的位置,这个号称帝国第一骑士团的战绩已经够单独出一本厚厚的书籍,作为前身是拜占庭建国时的第一个拥有番号的骑士团,近千年来圣殿骑士团已是帝国骄傲,虽然现在结构臃肿甚至隐隐自成一体,但仍无法掩盖其拥有毁灭一个国家实力的现实。
而这其中的先锋旗团冷刃,名副其实,可以说从这里走出去的骑士,便是可以留名《帝国骑士名录》的角色,虽然这份名单相对于《拜占庭简史》上那些知名贵族帝国功臣繁杂了太多,但终究称得上“名垂青史”。
在卡斯兰迪持续战斗七年,返回帝国后断断续续在吉尔边疆的各个据点清剿流寇,十多年战斗生涯负伤一百三十七次,获得超过二十多枚帝国勋章并荣升大骑士之列,战后拒绝帝国给予这位功臣荣华富贵告老还乡的待遇,原因是自己孤寡一生无牵无挂无需多余金币,按照他的原话就是“老子要了这么多钱心里不踏实”,最后坳不过军部命令,接受了在骑士学院任职的军令,也算双方妥协。
沙场猛将大抵如此吧,虽无唐吉坷德的阅历,却也有着太多墨菲斯需要学习的地方。
将这摞羊皮纸放下,抽出魔杖,墨菲斯静静开始了魔法阵刻画的练习,在午夜时进入冥想,如此度过了一个周末。
和那些周末回去拉上狐朋狗友去销金窟快活的贵族相比,墨菲斯苦行般的生活无异于比白开水还要无趣,但是对于温德索尔的继承人,一个能够将沉重的荣耀抗在肩膀上还要咬牙前行的贵族,这些仅仅是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