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悠悠往事
高三的时候,有个后位,凑合着算个朋友,整天没事就瞎扯,扯些自以为像回事的事,他是班头,又是学生会主席,挺优秀的。长得很白,挺帅的。说话挺逗,像个孩子。想起我们在一起瞎扯的时候,打死我也不相信我们之间会发生那么一段故事。
说起相识,还挺有意思的,高一时,我可不知他是谁。那是一个暖暖的夏日午后,在*场上,同学为我拍照,他脚下的足球差点飞到我的头上,结果,那个瞬间变成了永恒。我吓了一跳,而他只是笑红了脸,然后稳稳地接住了我使足了劲踢出去的足球。高二分文理班的第二天,偶然回头,竟发现后位原来就是那个踢飞了球的臭男生。我指着他的鼻子:“你这家伙!”他“嘿嘿”一笑:“谢谢你记得我。”我实在绷不住,笑了,想起那张照片上的他:挥舞着手,嘴张着,像个大猩猩。
接下来的日子,有一年吧,过得挺自在。在一起经常打打闹闹,说说笑笑,从来都是无所顾忌的。他待人坦诚,且热情,从不摆官架子,每当我欲发牢骚时,他便夸张地合上书本,托起腮来,一双笑眯眯的小眼下似乎在说:“说吧,听着呢!”追他的女孩不少,他却时常抱怨自己命苦装着很诚心地向我请教,我便羞他走了桃花运还叫屈。时常谈未来,谈理想,每及这些,便有分歧,我喜欢平平淡淡,他喜欢轰轰烈烈。我向往往陶渊明笔下清淡的田园生活,他追求如凯撒大帝立于阿尔卑斯山巅高呼“我比天高”的江河。我说他狂妄自大,他批我消极殆世。我丝毫不能改变他对壮烈人生的追求,他也丝毫不能动摇我对清泊淡雅平常岁月的向往,虽然我们都曾图去说服对方,改变对方。闲来静坐时,想起这个朋友和这份感情,便觉得像白开水,平淡无味,却很纯,很实。想起它,便觉得天空很蓝,空气很爽。
高三了,这时候,年轻人的血着火点低,易燃烧。老师们开始动不动就敲桌子:“想想你们还有几天?”好象我们都是秋后的蚂昨,班主任也展开思想攻势:“你们都还小,要往远外看,不要……”。老师的话像刮过去的一阵风,擅闯禁区的年轻人置之不理,而且纷纷从地下转入地上,晚自习后,你千万别到*场去,去了也别往阴影角落里瞅。
我没有晚上十点还到*场上去闲逛的兴致,那天我却鬼使神差地去了,我的视力不地,却能在隐约的树丛中清晰地看到我的后位,和一个女生,校花,文艺部长。心一点一点往下沉,一种难言的失落袭击了我。我悄悄地逃跑的,我一次又一次地告诉自己:“真失望。”
第二天,我就不愿再看他了,不管我承不承认,一种酸葡萄的味在作怪。“孤男寡女,哼,不理你!”我对自己说:“他有女朋友,你生哪能门子气?”“就是不能有?”“为什么,难道你真的这么在乎?”是啊,我该不是动真的了吧?我开始怀疑自己。他那么优秀,有女朋友也不用如此动肝火呀。我愤愤地想。没用多久,我这种愤然和失望就变为哀伤。平生第一次,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一种潜力伏在心底久未发觉的感情。我想起平时他待我的种种好处,怀念往日相处的无拘无束的时光。我不敢回头,不敢再与他乱侃,心里藏了如此鄙陋的心事,我还能面对他?我记住了他所有衣服的颜色,记住了他欢笑的声音,同时记住了所有关于他和文艺部长的闲言碎语。每天,课堂上,睡觉前,我必须费很大力气才能制止自己不去想他。我唯一能做的,是在日记本上肆无忌惮地挥洒自己无尽的悲哀和对自己喜爱的人的思念。恍恍忽忽,我迎来了第一次模拟考试。
一模的成绩,使我看到了半学期的痴迷。虽然,我还是第二,虽然我还是比他少五六十分,我清醒了许多这东西大概也如潮涨潮落吧。我流着泪,把一本写满了芒唐和哀伤的日记本化为火烬,我狠劲地咬手指,直至一股钻心的痛。半年了,我真是太累了,太倦了。我重心调整了自己,希望能在死胡里竖一根梯子。或许是因为我刻意的防备,我们的话很少,显得很生疏。不过我已不在乎了。
五月初六是我的生日,疲于高考的姐妹们在一起喝了三块钱一碗的拉面算过了生日。第二天,他突然说:“昨天你生日我给忘了,今天买朵玫瑰花做补偿吧。”我不加思索地说:“瞎扯吧你这家伙。”沉默……晚上都十点半了,听人说他找我,跑出动一看,果然是他。“送给你,迟到的生日礼物。”硬硬的,是本书,还有一束花,“不会是玫瑰吧。”默认让我的眼睛失去了功能,但我能感觉到他的激动。“这是干什么,何必呢?”沉默……回到宿舍,躲在蚊帐里,端详那些东西。果在是一枝玫瑰,带着隐隐的香味。我扔在床边,书厚厚的。他已包了书皮,且十分费心,精致。用的是一张挂历纸,下面空白,反面是副风景画,是我俩都欣赏的山高水长的那种。“考完了试,一定要拆开书皮看看他怎么办的。”书是心仪已久的,泰戈尔的《飞鸟集》。我的心热乎乎的,沉默了半年的朋友啊,谢谢你还记得我。那一晚,我枕着幽幽的书香和花香,我沉沉入睡。
我没有心力把这件事向别处想,我的心已经冷了。第二天再见他时,我笑了,开心地笑了。而他,我惊奇地发现,在未留意中,憔悴了许多,深沉了许多。已经“显山露水”的年轻人终于遭到了班主任的强中干涉,但却依然不屈不挠。我开始庆幸自己能人漩涡中走出来。高考,像阵龙卷风,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当我得知我终于取走了他的第一时,一种难言的怅惘涌上心头。他本该是第一,却取代了我的位置。
我又一次迎着初升的朝阳,看到他灿烂的笑容。他还是那样意气风发。“久违了。”我心里默默地感叹,我是专程来母校找他的,高考一役,也让所有的人扼惋叹息。而今,他打点行囊又一次跨入高三,我拿出那本包有书皮的《飞鸟集》他一怔,我说:暑假时,一时憋闷,想学学你包书的技术。他叹了口气。沉默……
“好好干,明年这时候,你一定要亲自教我包书,我等你。”他蓦地拨起头:“好,我还有机会,明年见!”他转身离去,刚刚被他紧握的手立刻感到一丝凉意。朝阳给他笼上一件金色的外套。看着他渐行惭远,我心中充满了力量,我又想起暑假时第一次拆开书皮时飘落的那张精美书签,几行苍劲小字:
“闷了很久,我终于鼓气,有人说我与文艺部长如何,但我清楚我心中的女孩,她沉静睿智,有思想,有头脑。她近在咫尺,有时却远隔天涯,我心中的女孩,你相不相信缘份,你记不记得那只足球,这束玫瑰花你能接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