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重逢
路源,罗敏,两个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女子,竟奇迹般的在北京大学相逢了,并且发现彼此不光是感情上的好友,在写作上也配合得那么天衣无缝,这一对文学上的“女生二重唱”已多次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
是夜,冲了一杯咖啡,坐在书桌前,氤氲的热气和橘黄色的灯光缠绵出一种极温馨的气氛。桌上温暖着的是阿枫的来信。
阿枫是我高中的同学,爱读诗却从来不写诗,爱听歌也时时唱歌。对于这一点我很奇怪,问他,他笑着说:
“因为你的诗写得很好。”
我明白了。我五音不全,从来不敢开口唱歌,就算联欢会上我可以朗诵诗,扮演王熙凤,跳舞,就是不肯唱。他又说,朋友之间最好不要有竞争,你写你的诗,我唱我的歌,你写出诗来我是读者,我唱歌你是听众。因为互补才会融合,友情才会长久。
放学时,我们经常一起骑车回家。那天,路过一家咖啡屋,阿枫很一本正经地告诉我:工作以后,我请你喝咖啡。我很奇怪,为什么非要等到工作以后,那还得等6年的时间!问他,他说没什么,只是感觉。
上完大学以后,又工作了,才慢慢地体会出阿枫的感觉很对。学生时代应该是汽水、冰激凌的时代,甜蜜、清爽、真诚。加入了上班族的行列,才应是咖啡的世界,有苦有甜,回味悠远。而且咖啡的那种成熟与繁华的感觉的确也不是学生时代应该体味的。现在想来,喝咖啡在清涩的少年时代仿佛是一种*仪式,也许阿枫不想预支了年轻的岁月来品尝不属于那个年龄的滋味……
每每想到这些,心中总是微微地感激阿枫,什么样的季节就应该盛开什么样的花才对。
大学时,阿枫依然固守着这份咖啡之约。他说,工作以后他用自己赚的钱请我喝咖啡,但现在不可以,我笑他傻,说这件事我早就忘了,他说他记得,一直都记得。读大学的日子里,和同学或自己经常喝咖啡,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只是认为很时尚,很浪漫,用诗来说,是在“品味人生”。
大二那年,阿枫去了美国,时常有信来,信中总不忘提到:“美国的咖啡味道很好,只是总觉得少了点儿什么……上学很紧张,但我始终没有忘记我们的咖啡之约。”
工作以后,每夜每夜赶稿子,咖啡已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各种牌子的咖啡也喝了不少。在感觉上,第一杯咖啡的位置似乎永远空着,只是为了那次真诚的咖啡之约。每夜,在咖啡的袅袅热气中,我都仿佛看到,一个冬日的黄昏,那个瘦瘦的大男孩一脸真诚地邀请那个梳马尾辫的女孩在好多年以后共赴咖啡之约,心里总是掠过一丝感动。
平淡的日子如水一样滑过,生活中没有一丝的波澜。那一天正下雪,心怀有些低沉。从纺织部赶回家,阿枫的信静静地躺在信箱里,洁白的信封象一片飞雪。打开来,温暖的感觉迎面扑来:
“我终于毕业了,并且赚到了第一个月的薪水。还记得吗?我们的咖啡之约,下个月14日晚上8点整,我会在费城的一家咖啡屋买好两杯咖啡请你……”
泪水朦胧了我的双眼,心如雪花一样狂舞起来。阿枫,我会的,我会赴约的。2月14日晚上8点整……泪光中,我仿佛看到阿枫坐在咖啡屋里对侍者说:
“两杯咖啡,我在等一个美丽的中国女孩,我已经等了9年了……”
我不知该怎样回答,于是我只有告诉你,天堂一定是由快乐架构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