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篇 和硕淑慎公主——雍正养
和硕淑慎公主(1708-1784),胤禛兄、废太子允礽第六女。康熙四十七年(1708)正月初二日生。母为允礽侧福晋唐氏。雍正初抚养宫中。雍正四年(1726)十二月嫁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观音保。封和硕淑慎公主。乾隆四十九年(1784)九月初十日卒。年77岁。
额驸
额驸观音保,为孝惠章皇后母家从孙。雍正十一年(1733)八月授理藩院额外侍郎。雍正十三年(1735)二月去世。
养父的政治改革
雍正实行改革,将人丁税摊入地亩,按地亩之多少,定纳税之数目。地多者多纳,地少者少纳,无地者不纳。是谓"摊丁入地",一举取消了人头税。这项措施有利于贫民而不利于地主,是我国财政赋税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耗羡归公。我国古代以银、铜为货币,征税时,银两在兑换、熔铸、保存、运解中有一定损耗,故征税时有一定附加费。此项附加费称"耗羡"或"火耗",一向由地方州县征收,作为地方办公及官吏们的额外收入。耗羡无法定征收额,州县随心所欲,从重征收,有的抽正税一两、耗羡达五六钱,人民负担甚重。雍正实行"耗羡归公",将此项附加费变为法定税款、固定税额,由督抚统一管理,所得税款,除办公费用外,作为"养廉银",大幅度提*吏们的俸入。这样,既减轻了人民负担,又保证了廉政的推行。故雍正说:"自行此法以来,吏治稍得澄清,闾阎咸免扰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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