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那一场单恋
妈妈冷笑,“嘴这么甜也没用,咱们狐族有规定,没修成人形是不能自开洞府的。你说的那个山洞连妖祖也没见过,什么石头叔叔,又编来哄我。你除了骗我这桩本事,其他什么也不行。”说完,她走了。
可我没有骗她呀,妖祖找不到水帘洞是他笨,关我什么事?石头叔叔虽然只是影子,可他也确实存在呀。我就能随便就找到那个地方,虽然它是经常变幻方位的。
不过后来我两个阿姨不忍心、或者是受不了听我一直在石室中嚎啕大哭,把我放出去,让我回自己的洞府了。
我发誓好好修炼,因为我知道妈妈对我很失望。虽然我们狐族在妖界的地位最低下,但我们内部也分三六九等,资质最佳的狐狸是白狐或者金狐、银狐,听说还出过极品火狐,可我一直是棕褐色。我们狐族中只有胡九九比我差,她是灰色的,还天生有点二,所以有她垫背,说实话,我也很爽。
妈妈曾经以为我长大会变色,她曾经是我们狐族的第一美女,做为她的女儿,我不可能太差劲,可我让她失望了,我从出生就没有变过颜色,长相也普普通通。
听说哦,狐狸精只有皮相好是没用的,媚术修到高处,才能倾国倾城。而我既然从外形和气质兼气味上迷或不了人,只好在另一方面下功夫,那也就是我妈让我念书的目的。
她希望我刻苦读书,努力学习,精研这本我们狐族至宝《房中术》,将来成为个中状元,在学问上弥补我外貌的欠缺。人类不是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么?什么是才?才就是脸蛋、身段、风流妩媚。什么是德?就是房中术厉害。
这是我妈妈教导我说的。
我带着这本狐族秘籍进了水帘洞,打算勤奋修行,可这本书的前面还好,只是些练气吐呐的法门,但后面就很奇怪了,我怎么也看不懂。
石头叔叔,呃,我平时叫他大石头的,他喜欢安静,我曾答应只偶尔纠缠着他说话,平时要保持沉默的。可是这本书太深奥了,我不明白,忍不住就和他研究讨论,还照着图比划了起来。
不知为什么,他很尴尬,根本不理我,任我怎么软磨硬泡,也不和我说一个字,后来还发脾气了。难道是太君子了,不愿意了解别族的秘籍?
“我要和你一起修炼房中术!”我大声嚷嚷。
他却说,“你还太小,什么也不懂得。以后会找到其他狐狸跟你一起双修的。”
我说:“我不要别人,就要你!你属于我。”
他笑了,奇怪的温柔,最后却连影子也隐去了,叹息着说,“没想到遇到你这样糊涂的小狐狸,解了我千年寂寞啊。”
那我帮了他,他为什么不帮我?真不公平。
我没办法,只好妥协,先死记硬背,心想妈妈也没说要我到什么程度,只要我背熟,那我背熟不就得了。
就这样,我长到十五岁,《房中术》背得滚瓜烂熟,也终于修成了人形。不过……那个……有一点小小的瑕疵……只一点点……我的尾巴和耳朵还在。
那又怎么样?至少我直立行走了,五指分岔了。看不起我吗?我哼!
然后,我长到十七岁,终于成了真正的人形,如果没有照妖镜或者法术高深的人找茬,我基本上就是一个完整的人。而且,我的《房中术》已经可以倒背如流了。
只是,妈妈仍然对我很失望,因为我只是理论上的高手,实践经验为零,所以我以十七岁的高龄,仍然没有闯荡天下,开设洞府,广收门徒,到处踢馆或者为祸一方,只能还待在妖界做啃老一族。
其实我根本不在乎啊,因为我有妈妈,有阿姨,有大石头。虽然他越来越少跟我说话,身影常常凝在石壁上,几天几夜也不动一动。
但是他在,这就很好了。
妈妈对我的期望是八个字:倾城倾国,祸国殃民,而我还了她八个字:呆头呆脑,服务人民。但不管怎么说,我在妖界也能自食其力,还给妈妈挣到不少珍贵草药和稀有矿石。
因为……我做得一手好菜,这几乎是天降奇能,无师自通。任何材料到了我手里,包管变成天下最一等的美味,让人吃了以后,把什么江山美人全扔在脖子后面去了。
妖精不是神仙,没有那么高尚的情操,餐风饮露就能活着,他们要吃,还要吃得美味,沉溺于口腹之欲。何况藏身于妖界的妖精不是那种有雄才大略的,都是些没出息的、安于现状的家伙,喜欢享受,所以我更加受欢迎。
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我让妈妈失望,但看在那些可以让她美容护肤,增加功力还能打造首饰的好东西的份上,妈妈勉强认了命。她的女儿,不能享受人间的荣华富贵,不能在妖界呼风唤雨,但好在还算贴心。
“我们狐狸精一直是在人们的白眼指责和万千唾骂中被误会着,现在也好,有你这样老实厚道的品种,只是你不要到处和人家说你是我女儿就好。”妈妈说。
我很开心、很满足,我不是一只有雄心的妖,我只想守着我喜欢的人,做我喜欢的菜,直到……我突然再也找不到水帘洞,找不到大石头……
那感觉……很寂寞。
是这种感觉吧?我觉得是,虽然我从没有过这样的心绪,但我却很确定。只是他太坏了,我解了他千年寂寞,可他却把寂寞给了我。
而不知是什么原因,我做菜的水平一夜之间就下降了,下降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不仅是难吃,偶尔还会……毒死人。任我怎么努力,同样的食材,同样的手法和火候,可做出的菜却再没有以前的味道。
于是我决定走出妖界,去寻找大石头,寻找我失去的厨艺,直到恢复我妖界神厨的身份,直到他回答我,为什么会突然离开,连一个口信也不给我留。
我十七岁,其实按人类的计算方法已经一千七百岁了。流年匆匆,是人类的大敌,可是却成就了妖精。但另一方面,人类随便修个百八十年就能小成,资质好的可以升仙了,而我们妖精动不动就要修炼成千上万年,每天对日月吐呐练气,就为得到一颗内丹。
“所以说,妖精不是什么人都能灭的,也不是随便就能灭的,内丹是集日月精华,山川地气的宝物,哪能那么容易就毁了?人间的捉妖传说,都是老道们放出风来好骗钱的。”妈妈曾经对我说。
而我,五岁时见到他,彼此相伴了一千两百年,虽然他说过的话不超过一百二十句,虽然他从没答应过我什么,可我把水帘洞当成我们的家,布置得那么漂亮,对他说每一件少女心事,跟他显摆每一道做出的好菜。我觉得,以我们的交情来说,他可以不做我的师傅,不做我的双修伴侣,也可以不娶我,但我们至少可以告个别。
我不懂得什么叫悄然离去,什么叫缘起缘灭,我执拗地想找到他,就为了告别而已。真傻,是不是?
不过傻人有傻福,我给我妈留书一封,离家出走,可才走出妖界,就看到了大石头。他背对我站在山坡上,手中三尖两刃枪直指苍天,那藐视一切的气魄令我没来由的心喜。
天空中,乌云滚滚,呈现出诡异可怕的暗红色,隐隐有雷声从天际传来,好像有最可怕的野兽正凶猛的冲向他,准备吞噬血肉。
我虽然没见识,但也知道那是雷劫,更知道我力量微小,应该立即跑得远远的。可那是陪了我一千两百年的人,我怎么能丢下他独自面对?于是,我冲上去。
我觉得我就是狐族所说的那种“雷引子”,那种天生的倒霉蛋儿,走到哪儿,雷就劈到哪儿,因为我才跑到他身边,天雷就打了下来。
一千两百年来,我没见过他的脸,但太熟悉他的身影,所以我才一眼就认出他。而当雷神降临,他转过头来,吃惊地看着我。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的脸,白金色长发、身姿挺拔的男子。他真帅呀,果然我胡六六的双修伴侣,我的师傅,我曾经想嫁的人是最了不起,最英俊的。
他的眼神复杂,我读不懂,但是我看到自己在他瞳孔里的倒影。只一瞬,只一瞬罢了,却好像跟他说了很多话,最后全变成一句:大石头,再见。
他的三眼神目大张,放射出五色光华,想救我。可那是天雷啊,劫数所在,哪能轻易避过?我化为劫灰。但奇异的,在他的第三只眼中,我见到了一根狐毛,缓缓地、缓缓地,飘落在他的掌心。
……
全身剧痛,好像又挨了一道天雷。
我醒了。
心疼得要命,一种无力的酸涩感觉占据了我的全部感觉,无从发泄,只是泪流满面。
原来,我们的前世并不是情侣,只是两个寂寞的人一千两百年的相伴。
原来,他说只骗了我一部分,是因为他只说了故事的结局,却没有说开头。
原来,一千两百年,不,再加上我轮回的一千年,整整两千多年的时间,不过是我一场单恋。
而那一场单恋,也是一段不成熟的爱情。或者说那是执念更加适合。
前世,他从来没有爱过我。今世呢?这一切又是什么?
“你终于还是记起来了。”一声无奈的叹息,从我头顶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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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虽然也是前世今生,但前世不是纯粹的爱情。
这,大家没想到吧?
我尽量把想象超出普通之处,只为了让大家看一个新奇可爱的故事。
66很努力了。
明天是本卷最后一章,后天进入JQ发展的第五卷。
谢谢。(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