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三级丧尸
杨锐在中街不停漫无目的乱逛,快在不同的商场穿梭。.
终于在感觉身后没有被盯住那种感觉的时候,在商场随便找了个安全楼梯,传回末世去了。
看到侯刚时,侯刚立刻说道:“我找你好久了,刚才上面派人找你。”
“那我现在去看看。”说着,杨锐转身找他的上司去了。
很快,杨锐就回来了,找到侯刚、王明泽、李智森几人,带来了基地下的新命令,搬空皇姑区塔湾街的沈阳军需材料仓库。
现在基地的人越来越多,各种生活物资和军用物资已经捉襟见肘,基地的领导层只得下令再次进行大规模的行动。
由于现在基地的现役士兵只有27oo人了,预备役虽然扩到了7ooo人,但是很多都是刚刚征召上来的,所以这次的行动,杨锐这些参加过战斗的人都已经成为这次行动的主力了。
这次行动的士兵人数比上次出动的还多了1ooo人,快要接近7ooo人了,因为塔湾毕竟是市内,虽然离市中心很远,但是还有很多丧尸,这次的任务是直接和几万甚至几十万丧尸作战。
这次的行动,基本动用基地的所有战力和武装,,还有接近1万普通人担当搬运工,把所有能开动的汽车通通都开了出去,当然了轿车那种没有去,那破玩意现在没用。
大军经过沈北路,到达道义南大街的时候,已经不能在快的行进,只能慢慢的消灭丧尸,逐步的推进。
杨锐他们现在已经和那些现役士兵一样都在前面战斗了,看着面前那坦克和装甲车吐出的一条条火舌,丧尸就像是割麦子一样倒在地上。
可能是基地现在对于保留城市原貌已经没有任何兴趣了,又或者是为了保留更多的有生力量,坦克的炮火终于开始肆虐。
并不是用坦克的炮火来打丧尸,而是用来拆楼,把马路两边的房子统统用炮火击毁,道路宽了,更多的军队就可以开火了。
现役军人的卡车上,每辆车头都架起一把轻机枪,其他的士兵也都冲着面前的丧尸开火。
在最左边那被炸成废墟的顶上,一个丧尸引起了杨锐的注意,这个丧尸肥头大耳,挺个大啤酒肚子,大冬天的穿一身西装,不过身手却非常敏捷,跑动的度也很快,一看就是二级丧尸。
“砰、砰、砰”杨锐一个三连射,子弹奔着丧尸的脑袋飞去。
从没有任何一个二级丧尸在杨锐的三连射下活命,杨锐嘴角挂着笑容,等待这子弹掀飞丧尸的脑壳。
丧尸竟然在子弹快到打到脑袋的时候,朝侧面跑了一步,三颗成品字形的弹头从丧尸的头侧飞过,看到这一幕的杨锐,眼珠差点没蹦出来。
这、这、这绝对不是二级丧尸,杨锐对着这个丧尸连连扣动扳机,一口气打空了枪里的子弹,造成的效果不是很理想,在杨锐有准备的情况下,也没有击毙这个丧尸。
5颗子弹打在了丧尸的身上,对丧尸没有起到一点点的干扰,杨锐怒了,从到末世为止,从没有这么一个丧尸令他如此费劲,下令侯刚几人一起对着丧尸射击。
调整了一下心情的杨锐,再次瞄准这个丧尸,内心却不再急躁,瞄准丧尸的头部,一枪接一枪的射击,封死丧尸的所有方向。
丧尸微微一晃,扭了一下头,封死丧尸的所有子弹通通射空,射向丧尸头部的子弹,只有两颗打中。
却也由于丧尸那个扭头的动作,一颗子弹从丧尸的左脸颊射入,右脸颊射出,另一颗子弹则是直接打掉了丧尸的鼻子。
侯刚三人的射击目前也是有点准确率了,脑袋打不到,不过那么大的身子,一顿射击下还是能打到几颗的。
本来这名丧尸已经快要冲入我军阵地,突然转身就跑,**,杨锐几人看着丧尸转身就跑当时就有点愣,二级丧尸不是都挺猛的吗!不是大笨熊都吓不跑吗?怎么这个看起来比二级丧尸还猛的家伙竟然逃跑呢!
杨锐左右看看,看不出身边那些人像是更高级的丧尸呀!都是活生生的人呀!有点迷茫。
缓过神的杨锐赶紧瞄准,可不能放过这个丧尸,这家伙现在就这么猛,要是以后在进化那不无敌了?
杨锐缓缓的放下枪,面前的丧尸已经混入了丧尸的大潮中,再也分不出来了,刚才杨锐瞄准的时候,才知道这个丧尸恐怕是三级丧尸,因为他逃跑的时候才用了全力,那度比二级丧尸快太多了,二级丧尸就是拍马也最不上他。
不再理会这个丧尸,专心的清除丧尸群里面可能的二级丧尸。
已经进入一月份的冬天,被打死的丧尸身上虽然没有流出多少黑血,但是也慢慢的汇聚成一条黑血的小河。
很快地上的尸体堆起了有半米高,被机枪扫射的丧尸,很少有死亡的,但是缺胳膊断腿的他们依旧像阵地爬来,从尸体堆上跌落,再由士兵挨个点名。
一枪打爆了丧尸头的杨锐,终于等来的脑海里那冰冷的男声:“任务完成,奖励:体能强化一倍,空间容量增大一倍”
感觉到身体那熟悉的暖流经过,杨锐松了一口气,终于可以放心的回现代完成任务了。
“任务九启动,任务目标:杀死三级丧尸3只,任务地点:末世,任务完成奖励:体能强化一倍,储物空间加大一倍,任务失败惩罚:抹杀,任务时间限制:3o天。”
杨锐脸上的微笑凝固在脸上,三级丧尸,竟然是三级丧尸,那玩意是一个人可以消灭的吗?竟然还能见势不好转头就跑的家伙。
从新填装子弹完毕的装甲车辆再次出怒吼,经过半个小时的战斗,终于彻底消灭面前丧尸,大概有一万的丧尸倒在面前,而这次士兵们竟然奇迹的无损伤。
(有很多的读者都说,不应该去弄车,应该去那那些珠宝黄金,我也想让主角去拿,可是各位读者都应该知道,那些金店什么的都是在人流密集的市内,想想在近千万人口的城市,主角老哥一个,他怎么进城市里拿黄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