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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 尚书省内 第二十五章 故事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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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故事继续
等到窦刚回来的时候,看到丁晋在外面站着,疑虑问道:“青云,为何不饮酒了?难道嫌老夫府的饭菜不合胃口?”

丁晋自然不能说实话,只好苦笑道:“屋里有些气闷,遂出来透透气。”

窦刚似乎想到了什么,脸色顿时铁青,径直进了大厅,很快,丁晋在外面便能听到里面严厉的训斥声,窦刚在怒骂程知行:“孽障,如此不知羞耻,给老夫滚!”

程知行屁滚尿流地“滚”了出来,一脸的狼狈神情,丁晋不欲和他有冲突,对其善地笑笑,程知行却是顾不其他,慌慌张张地逃跑。

程知行走了后,窦刚邀丁晋进去,让人重新换过酒菜,不过刚才被程知行那么一顿乱搞,丁晋已无食欲,和窦刚对饮数杯,又聊了会后,便告辞离去。

过了些日子,在和扬钜的交谈中,丁晋才知道那个程知行,原来却是窦刚亡妻冯氏的义子。程知行的父亲程振,当年为吏部侍郎时,曾对窦刚多有提携,后程振夫妻回乡途中被山匪劫杀后,冯氏将程知行认为义子,非常爱护,冯氏死后,窦刚念及程振和亡妻的情分,对程知行也是百般照顾,但其人却是大为不争气,尤其行为非常不检点,让窦刚恼怒异常。

此外,从扬钜口中,丁晋也听出了隐约的意思,次见面窦刚对自己的印象非常好,认为他是一个有原则又不失灵活的人,用窦刚的话来说就是“可造之材”。不过,也就这么一句话,至于重用提拔之类,当然不可能如此简单。

虽心情很激动,但丁晋表现出来并不急躁,依然是在尚省内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地做好本职工作。并且,更加遵循自己的为人处事原则:不出风头、不惹仇怨、不犯司。

而他这种韬光养晦的策略,正好是尚省这类勾心斗角非常严重的机关部门生存的极佳法则。官场拥挤,人浮于事,人越多,升职的机会就少。找不到正事做就要扯皮。就要争着管事。于是,官员之间便矛盾重重。何况部门之中还又分清流、浊流,互相争执暗斗,除此之外,政见不合、个人恩怨、猜疑嫉妒、意气相争等等,都能让同僚之间拼个你死我活,多少才杰之士,本来可以为个人、为国家作出莫大贡献,可是却平白葬送在这样地斗争中。让平生壮志无法得酬。

在这种场合下,韬晦之术可以有效地发挥避免招致嫉妒和自我保护的作用。嫉妒多数是弱者针对强者产生的心理状态。一般来说,对方在才能、权势、财富、名誉、地位、机遇等方面超过自己时。才会引起嫉妒。所以,为了避免嫉妒,韬晦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示弱”,即在表面有意识地做出一副己不如人的姿态,真正的强者装成了弱者,使实际地弱者自以为是强者。

如丁晋这样。一个性子平和地、似乎是与世无争地“非强者”。自然会避免了很多不必要地麻烦。这就是明哲保身地正理。

此时。大周沿袭唐制。实行科举考试已久。进士入仕。已经成为为官地主要门路。为人们心中认定地正途。而其他方式:门荫。捐官。入幕。推荐。吏道由吏入官。最被看不起地一种等等为世人所轻视;而由此引发地思想观念不同。也体现在衙门内“清流”和“浊流”地彼此鄙视和矛盾。

尚省礼部有一位叫史念祖地侍郎。他刚刚从地方刺史。升任到中央。来到礼部后。他发现了一位熟人。这个人曾经在史念祖任济州刺史时。做过他手下地一位参军。不过此人是由吏员一步步积功升来地。于是史念祖素来不相信此人地能力。多有贬责。

后来这位参军被调到了中央。想不到这次史念祖也来到了礼部。两位老熟人见面。本该亲亲热热。可是史念祖很鄙视他。于是故意叫着他地姓名问道:你不就是某某吗?捐官用去多少钱?

史念祖这样问。是因为当时朝廷有个不好地陋习。就是由吏员升为正式官员。无论功劳大小。都需要一笔“捐钱”。不过如果你真地立下汗马功劳地话。也不用担心实在凑不出钱来。朝廷自会赏赐财物或代为缴纳。

不过。这位参军自然不是汗马功臣中地一位。只得羞愧回答:“一百多贯。”

史念祖微微一笑,“唔,有两分利息了。”接着便要他“试从廊下巡行一转”。

侍郎大人的命令,那人不敢不从,“巡行一转”结束后,史大人的评语竟是,“爬都不会,便学走乎?”羞得此人狼狈不堪地跑了出去,再无面目呆在衙署,后找了机会外放当了一任小县令。

史念祖这样地侮辱,一是针对此人能力有限,但另一方面,其实就是清流对浊流的无比轻视,有这样的情绪存在,对待人和事怎么可能客观公正,同僚之间又怎么可能不闹矛盾?

即使是自命清流的官员之中,也不乏矛盾存在,或者是政见不同,或者更简单只是因为彼此看不顺眼,但更多的是因为就算在清流中,也讲究辈分的尊卑不是以年龄划分,分配油水任务职务时,也论资排辈,这样既无公平也无公正,矛盾自然生了出来。

丁晋有一位叫陈自强的同僚,他得中进士时年已六十,在省内为都事官,虽然垂垂老也,不过其只当了三年官,资历很浅;而还有一位张彦清,却是少年俊彦,比丁晋还年轻两岁,已为员外郎之职。偏偏“清流”中不讲究实在年龄,津津乐道的是“登科”先后,于是张彦清大摆老资格,常常戏弄欺侮陈自强,陈自强按年龄足够当张彦清的爷爷,但却唯唯诺诺,不敢反抗。

一次。陈自强因病请假,休息了几天,等到他“班”后,张彦清当着众人地面,笑话他道:“这两日,陈兄可玩得痛快?”

陈自强赶忙澄清道:“张兄说笑了。下官偶感风寒,卧病在床,虽心忧省内诸事,只是有心无力,不得不休息啊。”

可是张彦清却当众揭穿他道:““算了!某昨日明明看到你带着家人在西郊游玩,什么称病,难道是作假尔?”

陈自强没有再说话,但在场的丁晋却一直记得他通红的耳根和带有恨意的目光。半年后,张彦清光天化日下被醉汉砍死在大街。醉汉当即被捕,经审问是一个名叫刘二的地痞,喝醉了发酒疯。刘二对自己的罪行也供认不讳。长安县令本来已要判此人死刑,结果县丞董含却认为其中有诈,严刑拷打后,刘二终于熬不住,供出了幕后主使之人——陈自强。

陈自强被捕的时候,还正在省内办公。长安县令请示了尚左仆射高爽、右仆射韦求德,得到明确地指示后,才敢进去抓人。当时,陈自强似乎已料到有这一天到来。显得很平静,甚至还有些从容不迫,脸带着一丝古怪笑容,跟随差人而去。

陈自强和张彦清,两人生来并无仇怨,最终都落了个悲惨的下场,归根结底,皆是在机关单位引出地摩擦。陈自强以激烈地手段了结矛盾,但是更多的官吏们。却是以明争暗斗、暗箭伤人、诬陷密告等等手段,来打击或消灭有仇怨地同僚,这在衙门中,已是司空见惯地现象。

这些手段,官吏们用得巧妙,既伤敌又不损己,或者对自己影响轻微,真可谓“合法伤害”,其实也就是现在人们常说的“穿小鞋”、“整人”、“打击报复”等等。而合法地伤害别人的能力。乃是官吏们的看家本领。这是一门真正的艺术。精于此道者,大有人在。即便再小心谨慎,如果树敌太多,照样是防不胜防,中了其中之一,就可能如同身中见血封喉的暗器,再是后悔,也已经是来不及了。

所以,能在人事纷杂的机关部门,生存下来的人,不是运气特别好,就是要善于韬光和避免结怨,丁晋始终相信一句话:多一个仇人,便少一条生存之路。除了衙门中的勾心斗角,丁晋在闲暇时,喜欢参加一些朋组织地宴会,这类宴会通常都是应酬交际的主要手段,通过它们,丁晋也结识了不少朋,因为他同样信奉另一句话:人有千里之能为,无千里之威风。多些朋,绝对没有错。

在这类交际中,韩泰、沈微、李缜等人的宴会,虽小型但精致,三五兴趣相投地挚交好聚在一起,把酒欢歌,边饮酒边谈笑,海阔天空,或做一二诗赋,诗借酒力,酒助诗成,何等畅快!

商人管仲的宴会总是充满庸俗和附庸风雅的荒唐,但是其中三教九流之辈混杂,让丁晋大开眼界,除了官人和贵族外,他也接触到社会其他层次的各色人员。

扬钜、王湛之类的宴会,富丽堂皇,豪奢奢华,达官贵人往来如织,美女佳人殷殷热情,丁晋身在其中,虽显卑微但并不妄自菲薄,淡定从容,坚强自信,既见识了真正贵族和普通人的巨大差距,也领略了社会层人物的生活风貌,遇有一二真诚相交之人,也自信开朗,慷慷而谈,时常成为宴会中的别一番风景。

而巨商邹凤炽的宴会,是用金银和玉器堆积而成地。他的宴会,往往成为斗富争艳之所在,有一次,一位客人说他府中什么地方都非常华丽,就是那口井显得有些寒酸,邹凤炽立马让人将井口的井栏都镶嵌珠宝金钿,成为了长安人们津津乐道的“天价井栏”。

除此之外,与丁晋亦师亦的杜黄裳的府邸,也经常成为聚会之地,不过在这里宴会的人,全是与杜黄裳一样清廉正直的官员,真可谓两袖清风,浑身掏不出半贯钱来,所以宴会总是很简陋,有时甚至只是几杯清茶,大家便能兴高采烈地谈论一天。

同样聚会的是官场中人,宇文成地宴会却算得丰盛。往往在杜黄裳处吃了一肚子茶后,丁晋也会来到宇文成的宴会,吃些美味瓜果,欣赏下俏丽的歌姬。当然,这里聚会的官员,自然是价值观不相同的另一群人。在其中,手段圆滑的丁晋,依然交到不少朋。

甚至是,就连程知行那样粗俗不堪地小人,其举办的宴会,丁晋都硬着头皮参加了两次,其过程自然是香艳荒唐无比,其中色中狼,也颇结交几个。丁晋虽不知程知行为何对自己显示亲热。但总不能直接拒绝伤了对方面子,参加前心中颇有些无奈,不过试过两次。却有些食髓知味,此时,才终于明白,为何会说英雄过不了没人关,自己这个不是英雄的人都抵挡不住诱惑,何况感情丰富地英雄之辈?

不过,比起程知行之类只知粗鲁和艳俗地“寻欢宴”,丁晋更欣赏杨如月参加的诸般宴会,此人结交地多是长安风流人士及豪放的文人骚客。于是,宴会也透着些高雅。虽然说到底,宴会的主题还是男人和女人的故事,不过其中穿插些吟诗作对、猜谜玩棋、对诗酬唱等等风雅情趣之举,自然就显得高雅斯文了许多。

通过杨如月的引见,丁晋也很快和他的那些放浪朋们熟识,其中有一位名动京城的诗人,名叫徐文茂的,和丁晋很对脾性。最为谈得来。

话说,杨如月是个放浪形骸,极其潇洒的人,所以他地朋也多是那样,而这位徐文茂,则更是其中翘楚,此人虽不是长安人,但他刚来到长安的时候,便做了些很轰动的事情。

徐文茂少年奇才。出生于一个旁支远裔、家境破落地大世族之家。勉强算是贵族子弟,在他十八岁的时候。文茂便决定北京城,闯荡一番名头,于是不顾亲人的阻拦,没有带一文钱便离家出走。

一路,文茂靠给人写字作诗为生,收入非常少,过得很辛苦,又见识了外面世界的一些才俊之士,这让以前坐井观天的他意识到自己虽有一定才学,但并不能很快引起世人的注意,也就是不能将知识马转化为生产力。

到了长安,徐文茂在新丰镇的一家客店住下,吃饭的时候却又遭遇冷眼,见惯文人士子的店主人只顾优先伺服那些有钱地商人,把穷生模样的文茂扔在一旁不闻不问。徐文茂已经是“司空见惯浑闲事”,但他决定从这刻开始,必须做出些什么来,以让自己很快崭露头角,于是他掏出钱要了一斗酒,自斟自饮。一斗酒喝的少,剩的多,剩下的酒毫不在乎地倒进一个盆子里,徐文茂就在食堂脱下鞋,用盆子中的酒畅快地洗脚,一边洗一边还大声念着自己的诗。

店主人也是见惯了世面的人,但是还从来没见过如此洒脱豪放的士子,目睹此景大为惊诧,心中暗道,这个穷生不可等闲视之,于是将之待为贵宾,不仅免了他地食宿费用,还将他介绍给了自己的几个文人朋,为徐文茂在京城的立足,打下了一点基础。

在长安城安脚后,文茂便开始结交访,以他潇洒不群的风姿和卓越的才情,很快联系了一批志同道合者,这些人便为徐文茂宣传造势,很快他在长安城也有了些薄名,但文茂并不满足于此,他马又干了件独出心裁的作为。

什么作为呢?徐文茂跑到各个青楼教坊里,去推销自己的作品——诗赋和歌曲。因为他擅长写言辞华丽的抒情诗,而这些诗赋如果被美妓歌女们唱了出来,总是味道很独特很感人,正是符合了这个市场的潮流,于是徐文茂地诗很快便成为当时地流行圆素,酒楼的歌伎为向客人证明自己比别地歌伎出众时会说,俺能唱徐文茂诗词谱写的歌曲哩。

徐文茂的名气是传出去了,也越来越响,可惜功成名就这两项,他只是“名就”而没有“功成”。这很不符合徐文茂的预期,感觉很郁闷,因为他的理想是以名入仕,虽然性格同样是潇洒风流,但文茂和丁晋昔日的同榜好——许昼大为不同,此人很是热衷功名,不过这也没什么不好,大丈夫在世走一遭。总得有点追求。

可惜徐文茂选错了出名的方式,也或者说他运气实在不佳,自名声大振后,便有人向朝廷推荐他,但有些大臣认为:此人整日在烟花粉巷中钻营,如因此被察举。恐失朝廷风仪,大为不妥。这番大帽子一盖,徐文茂的仕进之路,便显得有些渺茫了。

过后,徐文茂虽愤恨不平,但也没有办法,虽然他的人脉还算宽广,但在这件事真正能帮他说话的,几乎没有一个。平日他结交的多是文人士子,官场中人打交道的太少,即便有几个。也是泛泛之交。徐文茂是个聪明人,知道了自己地弱点,便有心改进,正好和他交好的杨如月颇认识一些京城官员,于是他便托其给自己介绍,丁晋也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和他成为朋。

两人可说是各有所求,丁晋对徐文茂的洒脱和放浪不羁,内心很是羡慕。自己选择了宦进之路,自然和此种性格绝缘,但并不影响他对此类人的关注和表示好;同时,徐文茂也想结交一些官场朋,为自己以后的入仕打好基础,在这方面,杨如月便是他地榜样,既然杨如月可以,自己才华远胜于他。为何不可以呢?这是文茂的心理写照。

人与人交往就是如此,或成为朋、或成为仇人,总是会因为些什么。交朋可以是因为言语相投,可以因为是彼此看得顺眼,也可以因为是彼此有帮助,总之,丁晋和徐文茂很快熟络起来,那一段时间,徐文茂和杨如月经常是丁晋府中的座客。有时。等到丁晋下班后,徐、扬二人还要结伴而来。三人谈天说地,倒也有趣。

不久后,徐文茂接到家,母亲病重,丁晋资助了他一大笔盘缠,徐文茂留着热泪感激道:永远不忘记三郎的恩情。

丁晋倒也不是贪图他的感激,一方面,作为朋,能帮到的忙自然不会推辞,最近他发了笔小财,这点盘缠还不放在心;另一方面,正如同徐文茂能看到的那样,名声确实对一个人很重要,俗话说“名声若日月”,并不是一朝一夕积累起来的,而是通过长期的德行兼一,被众人口口相传,才能获取。而名声对于官场中人,同样非常重要,积累好名声,一直是丁晋所追求地目标。

这里要提一下的是,丁晋最近确实发了一笔财,而且不只是“小财”,如果三千贯钱也算小财的话,诺大地长安城也没几个人敢称自己富有,不过财力大小毕竟因人而已,对于赠送给丁晋这些财物的邹凤炽来说,这也真算不得什么。

商人的精明,自然不可能是免费赠送,相反,丁晋和这位巨商接触得越深,越感觉这个外表憨厚朴实的人,很不简单,他平日表现出来的一掷千金的豪奢和斗福的嚣张,恐怕也是别有目的,而从他能通过结交扬钜,继而将自己的女儿经由扬钜地介绍说和,嫁给副相姜公辅的大公子,便知道这个狡猾的老者,每做一件事,即便这件事看起来再荒唐再不可思议,也绝对是有深层意图的。

三千贯钱,换来的是邹凤炽早垂诞已久的几样小玩意的制作和具体使用方法,这些东西,曾经记载入《并州风情志》中,本是丁晋闲暇时灵感闪念间的消遣之作,但是在邹凤炽眼中,却是可以不断生财的聚宝盆。

邹骆驼在拜访丁府几次后,明确提出要用两百贯钱收购这些小玩意,他准备给自己地爱孙制造这些玩耍。

而丁晋虽不如他拥有天生的商业敏感性,但也知道一点其中的价值,更何况对于这位商人朋,他从来不敢轻视和失之警惕,起先并不答应,还美其名曰:朋不谈钱,谈钱伤感情,但又道那些东西是数年前偶然制出,恐怕现已遗忘,等想起来再告之。

邹凤炽见骗不过丁晋,只好含糊地说可能有些商业价值,青云如能忆起,定能为二人谋些财富。丁晋一副实在推脱不过,为难的样子,后来才说如果自己记起,尽可以交给邹凤炽去制作,不过就不用现在给钱了,亏了的话自己也不好意思收钱,如果侥幸赚了,邹凤炽分他一份就行。

邹凤炽同样是越来越感觉到丁晋虽然年轻,但实在是个很难对付的人,如果此人经商,绝对是自己的一大劲敌,幸好他入了仕途。而这样精明的人,必不能欺瞒,以后赚了钱,分多了自己觉得心疼,分少了也难瞒得久,到时候平白得罪了这位听说被窦宰相都看重的年轻俊彦,这笔买卖怎么想怎么不划算,于是,干脆地付了一笔巨款,将丁晋地“发明权”完全买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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