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治民有术
黄龙五年769年一月,丁晋等人回到了文裕县。
虽然告假近两个月,但县署积压的公务并不多,一是因为正值年节,朝廷自而下的事务都少了很多;二是县署有索秀玉、崔斯立等副长官留守,一般的公务他们可自行处置。
再一个原因便是因为此时的人口远不如后世多,加民风淳朴,且丁晋懂得适当放权,县署的政务并不繁多;不过说是民风淳朴,其实是百姓不太愿意和衙门政府打交道,一般遇到什么事情,总是找德高望重的士绅乡老私下解决,除非遇到重大的事情,才不得不求助“父母官”。
正是因为此,丁晋便将一些不重大但琐碎的民事纠纷,委托乡里有德学、且为民众所敬重的长者配合自己共同处理。这里讲的“配合”和“共同处理”,其实就是他自己当甩手掌柜,让乡老们先行处理完后,再交给县署审核裁定。如此这般,便大大精简了衙门公务,一些不必要的事情不再占用政府资源。
不过交给下面士绅、乡老、里胥们一定权势,有利也有弊,很可能一些心机狡诈之人,会从中徇私舞弊、为非作歹;或者他们自认为公平、公正的处理决定,也可能会有错误。这便需要负责最后审核的县署这一关,要认真地把好关。这次,丁晋回来后。先将紧急地几件朝廷公务解决,然后所做的首要事情便是审核下面递交的“处理报告”,结果,便从中发现了一件很让他恼火的案子。
这件被乡老们轻描淡写处置的事情是这样地:说是槐树乡有个叫江伯儿地非常孝顺之人,因母亲生病。割胁入药。服之不愈,又祷于神,许愿说如能使母亲病愈,愿杀子以祀。后来母亲病好了,他果真把一个已有三岁的儿子杀了祀神。可这算是“孝”行呢。还算是恶行?知悉内情后。族老士绅们吃不准。不过感怀他的诚孝之心,暂裁定为“虽嫌愚酷,情有可原”。拟罚他服苦役半年以示惩戒。
这份“处理报告”递交县署后,凌淮便觉得乡老的处置有些欠妥。依着丁大人的性格,绝对不会附议。于是等丁晋回来后,禀地份报告便是这件事情,丁晋果然大怒,道这是“凶杀之案”,长者之辈何敢自作主张,又气愤地说:“本是父子天伦,百姓无知,迷信昧心竟杀其子,此乃灭绝伦理之惨事!责令严办!”
于是下令将江伯儿逮起来,审问后供认不讳,先打一百杖,然后经面审核无议,发配南海之岛充作军夫。
这件“愚孝案“后,丁晋对下面放权开始谨慎起来,严格规定了乡老们可以插手和不可插手地具体事务范围;并严责他们,即使看似再微小之事,也需认真细致对待,倘若发生差错和过失,也会按照事情地严重性,查办有关人等的责任。
不过总的来说,由社会威望人士,协助政府管理教导民众,确实能够取得单纯由县署不能够达到地效果;而且还能节约公务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将官吏们的主要精力从繁杂而琐碎地民事烦扰中解脱出来,从而更好地去解决朝廷颁布下来的重要公事。
所以,因为政绩优秀而多次被朝廷和刺史嘉奖时,丁晋总是认为那并不是自己能力过人的缘故,只是善于合理安排“政府资源“而已。
虽然丁晋偷懒当了“甩手掌柜“,但并不表示他对治下百姓完全放任不管,相反,丁晋很注意观察和收集民众的所思所想。
在**制度下,平民百姓是一个非常胆小、懦弱的群体,所以有人曾将他们比喻为“绵羊”。因此,丁晋知道,正常情况下,以自己“官人”的身份去接触他们、询问他们,未必会得到真实的反映,于是公告说:如果大家有什么想说给本官听的,不管是好的、坏的,赞美的、批评的,检举的、保荐的,都可以张贴在衙门外的“公文墙”,以让本人看到。
在公文的后面,还强调一句:但不许诽谤朝廷,有敢犯者以重罪处之。这是因为丁晋不希望自己下辖的地方,成为对朝廷不满者的温床而生出诸般是非。
面所说的“公文墙”,便是衙门外面的“八字墙”。俗话说“衙门八字朝南开”,衙门所以要朝南开,为的是天下官署建筑都有坐北朝南的讲究,以此体现尊贵;而八字的来由,是因为按照制度,所有官衙的大门左右,照例要分列两道砖墙,沿门侧呈斜线往左右前方扩散开去,转折成一30度的角,刚巧像个“八”字形状。大门敞开不闭,砖墙似乎也变作了两扇门板的延伸,这就成了“衙门八字朝南开”的由来。
设计出“八字墙”,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为了张贴官府的“文”、“教令”、“告示”、皇帝的“圣喻”。如《严拿逃凶逸犯示》、《禁止地棍骚扰示》、《禁止土妓流娼窝匪示》等等,一方面是传达朝廷和级官府的谕示;另一方面是是张贴本县长官的告示或禁令。因为“八字墙”宽广显目,很方便民众阅读和引起注意。
从面可以看出,以前,“八字墙”的目的主要是张贴政府公文,百姓偷偷张贴的那叫“揭贴”,是被严厉打击的,而现在丁晋竟然允许民众贴意见、建议和想法,颇让人有些吃惊和怀疑。
疑虑下,大部分谨慎的人便旁壁观望,而有些胆大包天之辈或者对丁晋异常信任之百姓,便试着偷偷张贴自己的一些想法,结果,丁晋很快就依他们的建议做了回复,并照样张贴在“公文墙”,以让公众看到。
当然,这个过程中,还是免不了有些浑水摸鱼、胡言乱语之辈,虽然他们的言论没有触及“底线”,但不是言之无味,就是纯粹凑热闹瞎起哄,丁晋暗中派人警告了他们一番,这是为了避免纵容下去,出现一些不好的现象,同时也是为了避免鱼虾混杂,破坏了自己的本意。毕竟,他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启发民智,主要还是想获取一些百姓间的信息,做到心中有数和便于管理。
后来,丁晋的这个办法,确实取得了他预期的收获,不过施行时间久后,却产生了一个谁也没料到的副作用:那便是因为“欲所言”的百姓渐渐多起来,需要张贴的东西太多了,其后,衙署大门前那一堵正对着大门的“照壁”,也被派了公告栏的用场。因其处于可供通行的衙前道路,更方便大家停足仰观,故有后来居的趋势,而这个从前威严肃穆很少有人敢停驻的“照壁”,却也因为被百姓“宠爱”,而备受糟蹋。
不久后,县署的公人们便发现“照壁”下面,满地都是些牛粪污物,这满地牛粪驴尿,却正是乡民牵牲畜进城,路过衙门观看告示和揭帖后留下的“纪念物”。无奈下,丁晋只得让在远处的广场专门开辟一处地方,作为栓牲口之用,规定衙门前不得驻留牲畜。
除了“收集民情”外,丁晋也注意和百姓的亲近和互动,他常常参加一些当地的风俗活动,与民同乐。比如“乡饮酒礼”就是一项很能促进官民关系的习俗。
这里说的“乡饮酒礼”是一种古俗学礼,每年初春、仲冬县署都会邀请乡里各路贤人和普通百姓,举行非常隆重的仪式,以示对知识、人才的尊重,不仅有“劝化民风”的作用,而且是官府和民众接触交流的良好机会之
饮酒礼仪又分为:迎宾、洗爵、行拜礼……等等十二个步骤,由县署官员充当“主人”,由贤者、能人做“嘉宾”,普通百姓做“观众”。
正式饮酒的时候,先是要由“主人”恭敬地敬嘉宾和观众一杯,然后“宾客”将酒杯举在腰间,向“主人”鞠两躬,“主人”作揖还礼后,“宾客”再慢慢地将杯中的米酒喝下,为了表示对“主人”的尊敬,杯里的酒还不能全部喝完。随后,由嘉宾带领大家包括主人,齐声朗诵《关雎》、《鹿鸣》等《诗经》中的名篇。整个仪式持续近一个半时辰,12个步骤才能一一演示完。
其中,“乡饮酒礼”对于服饰也是有严格要求的,普通观众要穿过节时穿的“喜服”,衣裳不整者会被禁止入内;嘉宾穿长袍儒服,手捧古籍;而作为主人的官员,必须穿只有参加祭祀、宴享、朝贺、拜表等重要典礼时才用的“朝服”也就是现代的礼服。
大周的官员,一般有三种制服:朝服、公服、常服。因为“朝服”是出席典礼时的穿戴,照例要有许多光灿夺目的装饰,以示隆重,这些饰物叫“法物”法物越珍贵,代表身份越高贵。
除了法物外,身份的高低还以“朝服”和“公服”的颜色和纹饰区别尊卑,这就是“满朝朱紫贵”一类句子的出典。而丁晋现在是从七品县令,按照“朱、紫、绯、绿、青”五等排列,他应该着装为“绿色”。
而“绿色”还远不能称为身份高贵,这是丁晋的遗憾,也是很多低级官员的遗憾,在平遥县的时候,丁晋常听县令李翱吟一首诗:“出身三十年,发白衣仍碧。日暮依朱门,从未染袍赤。”,这便是感慨自己入仕数十年,却远远没有踏入重要领导层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