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黄小喜
我叫黄小喜,但别人都叫我小四。我从没有更正他们的口误,原先是不必要,甚至那是我自己掩饰身份的手段,可是到了后来,当我想改变的时候,已经没有了机会和勇气。
在别人眼中,我大概是一个瘦小、黝黑、木纳、无足轻重的人。是的,无足轻重,包括那个自己最为重视的人儿,也许在他眼中,自己从来就是一个身份低贱的“小厮”。
但是,记得在很多年前,还是有两个人非常重视自己,他们说我是他们的“心肝宝贝”,在他们眼里,我既不黑也不瘦,是全天下最美丽最漂亮的“仙女”。大家应该猜到了,那就是我的爹、娘。
那个人和衙门里所有的人,之所以从来没有一点点怀疑过我的身份,不仅是因为我“无足轻重”,更主要的原因是,我本来就是当地土生土长的乡人,我对这里的情况异常熟悉。
曾经,我的家就在离开县署大街不远的“安贫坊”。
“安贫坊”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呢?我非常清楚地记得,它和衙门里那些脑满肥肠的家伙们,居住的“富贵坊”仅仅一条街的距离,但贫富是如此的悬殊。“富贵坊”的里墙是厚实的青砖砌成的,每一块都打着“武陵造”三个大大的篆字钤记。对,都是从繁华的武陵县城买来的,平均每一块要花五文大钱。
而我们“安贫坊”地里墙却是可怜的夯土墙。很有层次,每一层夯土都用干草和高粱叶隔开,经年累月遭到雨水冲刷后,干草和高粱叶便赤身**,在风中飘扬。像干尸风化后的碎片。嶙峋而恐怖。两个里坊之间的差别,你从这里墙就可以想见。
虽然贫穷,但是我们家过得很快乐,直到六年前的那个晚。娘亲衣衫褴缕地回到家中,神情显得格外异样。但是我那时年纪还太小。根本看不出娘亲湿润地眼眶中。掩藏得屈辱和悲伤。
爹爹和娘亲不知道谈了什么,爹爹不顾她地阻拦,愤然出去了。我在他们的争吵中。吓得哇哇大哭。娘亲流着泪将我抱在怀中,好生安慰了一会。然后不顾我扯着她的衣裳,使劲挣开,然后头也不会地离开那个温暖的家。
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活着的爹娘,第二天,当邻居们将他们地尸体运回来时,我睁开因为哭了一夜而红肿迷蒙地眼睛,呆呆地看着他们被河水得肿胀地尸体,不能相信这一切是事实。
有人说他们是投水自尽而死,那时我还很小,也不懂事,但还是知道深爱自己的爹娘,绝对不会这么狠心丢下自己,去寻死路。我应该感激邻居陈伯,如果不是他偷偷地告诉我一些实情,随着时间的蔓延,我也许真会接受别人强加给我地爹娘死因,认为他们是如此狠心无情,将自己孤苦无依地丢在这个冷漠的世界。那样地话,也许我对他们的怨恨,将胜过怀念。
我一直就知道,我是一个固执、倔强、偏激的人,并不是外人眼中那个瘦弱、胆怯、迟钝的黄小四。
爹娘死后,我孤苦无依,但也不想接受任何想帮助我的善良邻居的好心,因为那时我觉得,他们既然知道爹娘的真实死因,为什么不提前阻止,他们也是凶手!
后来,我流落到了大山中,在那里,被林爷爷收养。他不仅养育我长大,还教会我很多东西,比如射箭,比如打猎,比如记账和心算。
那时,我常暗暗发誓,长大后一定要报答这个好心的老人。不要说我“人小鬼大”,其实在很小的时候,爹娘邻居便常常夸奖我聪明,现在之所以一副木纳愚钝的样子,只是我不愿意表现出来而已。只有对那个人,我才愿意毫无保留地付出,可惜他却不领情。
我想拿全天下所有的幸福,报答林爷爷,但是他没有那个福分,很快,他便死掉了。
然后,县衙公差进山稽查黑民山户,我便跟着他们走出了大山。在登记造册的时候,我说我叫黄小喜,但是那个笨蛋公人,却将我的名字写成了黄小四,因此我知道那个长得像头猪一样的混蛋,一定是来自交口县的轮换差人,因为只有交口的“土包子”,才会将“四”和“喜”的发音搞错。
我没有分辨,也没有和那头猪争论,好像这个世界,真的没有什么事,能让我太激动了,虽然那时,我才只有十四岁。
历来的规矩,当抓到那些黑户时,为了惩罚他们长期逃避赋税徭役的罪过,衙门会重重惩罚,以达到“杀鸡”的效果,幸好,我在他们眼中只是个孩子,所以,只被赏了在县衙“服役三年”的刑罚。
而这,正合我意。我的仇人就在这个宽广深邃如大牢一样让人憋气窒息的地方,我离他只有一步之遥,这些年,我活下来的唯一动力,就是报仇。
但是,我想得还是太轻易了点,我的仇人是这个衙门中的重要官员,他的势力很大,整日有那巴结奉承之辈前呼后拥,他的性格也非常谨慎,身边从来都不缺公差护卫。
更要命的是,我竟然没有被派遣到仇人的周围服侍,而是倒霉地分配给了新来的县令。因此,我在还没有见到他之前,已经对这个新来的“狗屁县令”痛恨万分。
到了现在,我一直在想,也许他正是我命中的克星和魔障,从他一出场,便剥夺了我痛快淋漓报仇的机会,我便应该警觉到,这个人将和我的命运纠缠不清。
我带着无法发泄的仇恨和怒火,来到他身边,但是却很快被他征服。
说老实话,我从没有见过这么英俊的男人,他的脸宽宽的,鼻子挺挺的,牙齿白白的,嘴唇棱角分明,唇下的短髭尤其让我发疯。当他在夜间挑灯看时,那副专注的神情,总是让我的心融化成一摊柔软。
最让我着迷的还是他的性格,在他之前,我没有见过对下人如此温和的主人,但是你要觉得他是好脾气可就错了,他的脾气一点都不好,严肃起来让人战战兢兢;愤怒起来,甚至连孙王八都敢打死。
当日,我偷偷躲在后厢,看着他和索秀玉大人联手演了一场好戏,活生生打死了霸道嚣张的孙大人。那时,我很奇怪自己一点都不害怕,心中反而充满了仰慕和喜爱。
我真得一点都不害怕,这从后来我借着混乱的机会,悄悄出去,一箭一箭、一刀一刀,杀死我的仇人,便可看出。我知道自己是个怪胎,但是在别人眼里,我永远是黄小四那个蠢蛋模样,即使是精明智慧如他,也从来没有怀疑过,也许只有一个人多少看出点我的“原形”,就是那个讨厌的丁翼。
丁翼是我第三个想杀的人,但也可能成为我永远都杀不了的人。个我想杀也杀掉的人,不是我的仇人,而是一个无辜之人,可惜他和我的运气都不好,偏偏选在了同一处非常偏僻的小河里洗澡。
在认识他之前,也许我无所谓,但是在认识他之后,我已经决定我的身子,只能由他一个人看。
这都是命!我知道,我很早以前就相信人的命运是注定的,就像是我和他的结局也早已注定一样。
我们身份悬殊,可,我就是爱他。一看见他,我就魂不守舍,魄不止身;见不到他,我就食不甘味,寝不安席。我每日里遭受煎熬,他却安之若素,从来没有一点点感觉到。
这些,我都认了,只要能让我永远在他身边,看着他,伺候着他,别无所求;但是老天爷连这么一点小小的要求,都不肯满足我,我知道我罪孽深重,但却没想到已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
他竟然要让我去醋坊帮助那个猪头一样的郭丁山,他要我离开他的身边。我清楚地记得,当他说出这些话的时候,我当场便泪流满面,次在他那种几乎能让人肝肠寸断的柔和目光中,勇敢地抬起头,伤心地看着他。
我知道,他是为了我好,是想让我有个好出路。也许在所有人眼中,一个“小厮”的身份,怎么能抵得神醋坊“度支吏”显赫重要。
我也知道,虽然他早有安排我的心思,但也看得出我并不想离开他的身边,所以一直不想开口,这次之所以毫不犹豫而且没有回转余地,明显是受了有心人的蛊惑挑拨。
我还知道,这个“有心人”**不离十,便是那个“老实巴交”的丁翼,如果不是他的爷爷对他有恩情,自己会一刀一刀将他的肉切碎。
我清楚事情已经不可回转,从他的口气我已经听出。每当他决定了一件事的时候,他的语气中总是会带着一种一往无前的果断和干脆,不容商量,不容拒绝,这曾经让自己深深着迷,现在却感觉一片苦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