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送故主簿 第十二章 观政
做官需要的学问,灵猾、钻营、巴结、拍马只是小技,最重要的还是“业务能力”。
在和李翱“交心倾谈”后,第二日,丁晋便开始了自己的“观政生涯”,进入县署各部门,熟悉业务流程。
虽然各县情况不同,主簿的权利也有大有小,但主簿这个职务,设置之初的本意是充当政府各部门和把手沟通的中间环节:各部的公文案牍要汇集到主簿厅通过他审核,再交由县令批准;而县令下达的指令、任命及县政府会议的各项政策、精神也需由主簿厅签审转发各处;所以身为主簿,对政府的各项事务都必须有所了解,这也是李翱让其观政的目的之一。
俗话说,做一个官人不容易,做一个合格的官人更不容易,做一个业务全面、能力超然的官人更更不容易,很快,丁晋便认识到为什么人们说一个做实事的好官太不容易了。
因为,那不仅难在戒除烦躁、脚踏实地,而且还得干出让人们所认可的实事,其中需要的是真正的“本事”、“能力”。好心未必能干好事,多少官员一心为民却最后落了个身负骂名,狼狈不堪。
只有实地接触,你才能清楚那些平日看起来“很平庸”的胥吏们却个个是治事老手,你根本想像不到他们每天要处理多少繁多的政务,要解决多少复杂棘手地公事。如果不精通业务,不用说是干好事情,只怕连最起码的任务量都无法完成。
丁晋认为自己最重要的品质就是善于学习,并且不耻于向任何人学习,知道自己的不足。没有丝毫气馁茫然。而是产生了更加强大的学习**,你擅长地我便虚心求教,并且还要熟悉它、超过你。
丁晋地“观政”时间是这样安排的:每逢三、八、五、十日期随县令李翱衙门参加衙参,出席政府例会;每月中旬抽三天去往县学“对本阅卷”,即参加地方国立学校官学的考试阅卷事务;下旬十天。“每夜自提灯笼。步行街道”。参加本县官员的分段夜巡,遇到治安问题,便请教下面小吏。学习各种不同情况下的解决方案;除这些特定日程安排外,丁晋分一半时间在主簿厅学习公文处理。审核签字,人事管理;此外,还要被郑元伯叫去“刑房”,相帮讯问刑案或处理民事词讼断案;在观政地后期,又赶汾州奉朝廷大赦之诏,责令各县抚慰积年牢犯,于是丁晋又被委派去清厘监狱冤屈,按律令减免刑期、释放罪人。
在这观政地一段时期里,可谓理民、断案、学务、狱政样样历练,连官方文面面俱到地“花样文章”和取悦司的各种“窍门”也得融会贯通。换了一般懒惰之人,绝对是敷衍了事、得过且过,而丁晋却如饥似渴地向众人疯狂吸取着各种经验知识,他的业务能力由此打下了坚实地基础,无怪后来有“能员”之称。
丁晋的“正职”公文是在一个月后下达地,此时正是他“观政”疯狂的时候,为了不错过难得的“学习”机会,和县令李翱协商后,丁晋决定暂时不负责具体工作掌了具体权责,如果再过问其他部门的事务,不免和同僚起了争端。,先就任主簿职位,等到对各部门政务熟悉后,再行主簿事。
“正职”,除了代表你正式成为“国家公务员”外,还代表从此可以“掌权行印”。行印指得就是拿“印把子”,看好了,这个印把子乃是“主簿大印”,而不是那枚在古陶驿做公务时用的驿丞小印,连向县署支取些钱物还需要李实的签字盖章。
接受正职、交接印章的过程又是番非常讲究非常麻烦的事情,这里暂且不表,只简单提一下官员的印章知识。
按照讲究尊卑等级的当世惯例,不同的铸印材料与“印绶”颜色表示权力大小和官阶高低。印就是印章,而同时配发给你,让你穿在印钮的丝带,叫做“绶”,以便须臾不离地可以把印章佩带在身,这是方便官员“出差”时随身携带印信的人性化办法。
周令规定,州县级干部之印一律用铜铸,印体为正方形。官印由监察部门整理于l“御史台”统一制作授予,领取时,如果此职位是朝廷新颁布的,以前没有此职,那便由吏部亲自发给官员;如果为接替前任,那便由官员带着“任命”去任所和前任官员交接印信。比如平遥县,数年没有授职主簿,所以一届主簿离任后,官印一直保存在县署,丁晋正职后便马可以取得印章。
除了官员身份证“告身”外,印章是官员最重要的身份证明,在一些边疆偏远地区,信息闭塞,朝廷政令不能通达,印信更是权利的象征,甚至出现了凭印绶当官、认印不认人的规矩。
比如前朝时,穷得连老婆也养活不起的小官吏朱买臣忽然被任命为沙洲刺史,当其回到下榻的沙洲驻京办事处称“沙洲进奏院”时,办事员们仍把他当穷汉小吏看待,不予理睬,及至发现他怀里揣着刺史印绶,“坐中惊骇”,马排好队,一起跪拜。这种观念的沿袭,便是“掌大印”、“拿印把子”成为当官掌权的代名词。
因此,接受主簿印后,丁晋这个新科进士,才算是真正拥有了“官人”的威严和尊贵。此时,即便是“县令”李翱对待丁晋,也不能像从前那样随便,因为他现在的身份是朝廷承认的正式官员,通俗点说是这个县地“三把手领导”。相当于现在的副县长之类。虽辅助县令办公,添为下属,但按照规定,所有朝廷命官,都是由中央直接任命指派的。级领导对其只有参劾。保举,监督,评估等权利,而不能直接任命或罢免。和现在的省委任命地方干部又自不同
掌了大印,甚为欢喜。但也有忧愁烦恼。这便是既然成为正式官员。相应的“自由度”肯定小了很多,将受到更多约束,一些先前可守可不守地制度规定。都得一一遵守,比如准时“下班”和“点名”。
古代地班下班时间。和现代相似,也是“晨聚昏散”,但具体时辰又比现代一般机关之朝九晚五的通例要提前,与农业社会中大多数人的作息习惯相适应。例如班,《诗经齐风鸡鸣》中,妻子催丈夫起床:“公鸡已经叫了,朝的都已经到了;东方已经亮了,朝的已经忙碌了”鸡既鸣矣,朝既盈矣;东方明矣,朝既昌矣。
所以,古代公务员在这方面要较为辛苦些,一大早,便得急急起床,前往县署报到班。具体时间落实为春冬二季是卯正一刻,约合现在早六时;夏秋季是卯初一刻,约合现在五时半左右。丁晋性子虽然勤奋,但早先习惯了睡懒觉,这时便很是叫苦,如果可能,他情愿被罚些俸禄换取片刻贪睡,可惜政府对官吏迟到地惩罚可不只是简单地罚款了事。
《职官令》中,有明确地法令规定:内外官员应班而迟到者,迟延一次处十小笞板,就是用竹板、荆条抽打你十下。
古代官箴以“清、慎、勤”为基本原则,“勤”的起码要求,便是按时班下班,迟到既然要受处罚,无故缺勤或擅离职守惩罚当然更重。按照制度,政府机关派有专责人员,每天进行“点检”。规定:“若点不到者,一点笞十”,即一次点检不到者,受十下答刑,两次二十下,三次就能打得你半月下不了床,倘每次“点名”不到,完全不来班,就计算天数,按“无故不班”的罪名议处,惩罚更严酷。
早班,点名完,然后吏分别领取各个科室地印章签押,衙役分别进入各自班次的岗位,秘、侍从开启公堂之门,最后是“领导们”各回其部门,一般是先开个部门小会,总结分配下今天要完成地任务,然后各司其职,开始处理公务。一直要忙到中午时分,“鸣鼓”响过,这便是通知吃饭时间到了,有个“午休时段”,大概有一个半时辰,让大家吃饭休息。
县署设有机关食堂,但大部分人不会在这里吃饭,而是回家悠闲地吃口老婆烧的菜,只有如丁晋这等家眷不在身边或者光棍汉才会无奈光临这里,说实在话,大食堂的饭菜确实一点油水都没有,要是能做得如同招待贵客的“小食堂”一半水平,相信很多人都会留恋不舍。
吃完饭,还有一段比较长的休息时间,除了那些午间必睡的“神仙翁”外,众官吏或练字读卷,或闲聊吹牛,或还有些老实厚道之辈,抓紧时间处理公务。每当这个时候,丁晋便会寻那些积年老吏攀谈请教,从他们口中验证一些自己在处理公务时遇到的疑难问题。
古代官府下班的时间很早,这大概是唯一能称道的地方。规定是春分后于申正约四时散班,秋分后于申初约三时散班。报时的“鸣鼓”响过,待得“点检”人员点名后,大家就可以陆续下班回家,当然如果当日工作没有完成或是遇到紧急公务,便会“加班”,不过没有加班费。
这便是丁晋一天的工作时间安排,在平遥县署的时候,他以为全天下的机关都是这样严谨的班、点名、下班程序,直至以后到了其他地方,才发现“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前紧后松”这些话是如何演绎而来的。除了这些下班的规章外,对于官员的约束和处罚条例,还有许多许多。可能在外界人看来,官人是多么的风光清闲,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只要你身入其境,就知道当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当一个基层小官吏。
除了面说过的考勤方面的严厉惩罚外,加在官员头的处罚条例,还包括你工作中所犯过错的责罚。
比如你在办公写文时要注意:一般公文用白纸,重要公文用加工处理过后可防虫蛀的黄纸,如果搞乱,轻则这封公文重新拟过,重则便要接受打板子的惩罚,摊急用的文案,处罚尤重;还有户籍管理的严格规定,户口册必须有“印籍缝”,就是在两纸连接的地方盖印,以防有人作弊抽换或散落,如果有一处漏过,负责人除了罚款外,还要“仗其脊背”,这是大周的“五刑之一”,是比较严厉的惩罚了。
犯错既然要处罚,那处理公务的时候就细心点、慢点不就行了?其实大不然,细心点虽好,但交办公文的速度不免慢了,而经办公事任务”却也有着严格的时限。
《周令》规定,官文“不得滞延”,在政府机构停留的时间:“小事三日程,中事五日程,大事二十日程”,即是小事最迟三天办完,中事五天,繁重的大事最晚不超过二十天。如果经办超过了时限,“其文修撰、审核、执行者一律查办,按延误时日计算责罚,规定:一日各十,三日加一等,罪止杖八十”,这也是要仗脊背的,非常要命。
综其所述,大家可以看到当官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件,除了那些“特别关系户”,庸人、懒人、痴人都不适合从事这份工作,勉强为之,徒耗心力,还不免招祸。但是这世界的事便是这样,其越艰苦,风险越大,其回报也可能越丰厚。
当朝那些身处高位的“大佬”们,很多也是经历了一番痛苦的磨练,以其坚韧不拔的毅力,永不放弃的自信,最终在同僚中脱颖而出,成为强者中的更强者。
如要想要以后的荣华富贵,现在免不了是要付出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