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尽管李野此时知道外面有异动,但是脑部剧烈疼痛到让全身麻木的他做不出任何反应。他开始觉得自己有些太过于莽撞了,居然在一个陌生环境与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子发生了关系。这实在是太过于冒险了,毕竟一旦发生关系之后,他就会有一段时间任人宰割。
就在后悔自己鲁莽的同时,耳旁传来激烈的争吵声,李野此时只能感受到外面有声响,但是却无法听清楚任何一个音节,因为他的大脑实在是太混乱了,中枢神经系统已经接近瘫痪。他只知道一阵争吵之后,自己被穿上了衣服,然后被粗鲁的扔进了一辆三轮摩托车上,紧接着一阵颠簸之后印象就极其模糊了,因为这个时候他的大脑里还是被塞进一些东西。
脑袋接受完传承之后,李野第一时间并没有选择闭目凝神查看脑海中多出来的东西,而是睁开眼睛观看自己现在身处的环境。当他环视四周顿时有些惊呆了,自己竟然躺在一个废旧工厂里,这工厂里面空空荡荡,却摆放了许多生活用品,沙发床之类的也有摆设。
难不成我被绑架了?
说话间,李野连忙起身却发现自己双手双脚都被麻绳绑得紧紧地,此时飞刀刀囊与邀月宝剑也不在身边,只能用蛮力挣断。李野憋足一口气猛力一崩……嘭,当即手腕处紧紧绑住的绳子就被他崩断,双手得到自由之后,李野连忙将双脚绳索也解开。站立起身,这时,他隐约听见外面有激烈的争吵声。李野连忙蹑手蹑脚的走到门口,耳朵贴上去,试图听得更清楚些。
“……丽萨,听我说,让我干掉这个该死的亚洲佬,他侮辱了你,而且看上去他并没有什么值得你关注的地方,我搜遍了他全身,也只得到五十九美元以及几把破飞刀,我想这绝对不是你的真命天子。他真的没什么可以值得你去爱,除了那个相对而言比较大的**之外。”
“不,爸爸。他肯定没有你看到的那么简单,我喜欢上他了,我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包括您。”
“嘿,丽萨,你不是在开玩笑吧。你总共跟他相处不到一个小时,我敢打赌你们除了嘿咻之外没有任何交流。你现在却告诉我你喜欢上了他,这绝对不可能,这是一个荒诞至极的说法。”
“信不信由你,反正如果你杀了他,我就会杀了你,为我的丈夫复仇,然后再自杀谢罪。我说到做到,你知道我的性格的。”
“……”沉默一阵后,男声继续响起,但已经没有那么激动了:“可是,现在我们连他是死是活都不知道,他一动不动,一直一动不动。他出现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很可能是一个通缉犯。我从他的汽车内看过了,这辆车是从华盛顿开过来的,他至少有百分之七十的可能是个逃犯。”
“可你不也是个逃犯吗?”
“这不一样,听着,丽萨,这不一样。我是你父亲,而他只是一个过路人。”
“反正,无论如何,我都不允许你杀了他。”
听到这儿,李野觉得也没有必要在躲避下去了,于是将门拉开,大步走了出去。李野一走出去,两父女同时一惊,不过那金发美女是惊喜,他那长的像施瓦性格史泰龙合体的父亲则是惊讶。
“别害怕,丽萨。没有人能杀了我,美国总统都不例外。”李野耸耸肩膀,微笑着说道。接着冲史泰龙施瓦辛格合体勾了勾手,说道:“把我的飞刀还有腰带还给我,那是属于我的东西。如果你需要钱,我现在就可以给你开一张一百万甚至五百万美金的支票。但是,请记住,这不是给我赎身的钱。而是作为我从你这儿带走你女儿的代价,在我的国家,男方支付女方家长一些钱,叫做聘礼。”
“我想知道你是怎么解开牛皮绳的?”貌似施瓦辛格史泰龙合体者惊讶的问道:“那东西比手铐还要坚硬。”
“这很简单,用力一崩。”李野做了个绷劲的动作,说道:“然后就松开了。”
“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壮硕中年男子连连摇头,好一会儿之后,他居然向李野伸出了手,很认真的问好道:“路德休斯,很高兴认识你。”
“super-lee,同样很高兴认识你。”李野顺嘴就给自己起了个英文名字,他觉得这样比较酷。super-lee,听上去比super-man带劲多了。
说着,李野便毫不客气的将丽萨揽入了怀抱之中,这是他的女人,虽然没有什么感情基础存在,更像是男人的战利品,但毕竟是他的女人。
对于李野的动作,路德休斯并没有太过于介怀。因为在李野说自己是用力量挣开绳索之后,他就认可这个女婿。他不是个脑容量特别发达的男人,他的脑浆可能还没有他小拇指上面的肌肉多。所以,凡是能在力量有建树的人,他都会认可。
“你喜欢我女儿吗?”路德休斯正色问道。
“现在还不喜欢,但是我会照顾她直到她离开我,毕竟我是她第一个男人。”李野一本正经的如实说道:“我国家的人非常重视第一次的。”
李野这番实话实说若是换做其他父母,肯定会勃然大怒,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女儿交给一个不喜欢她的男人。但是,眼前这个路德休斯却还对李野伸出了大拇指,并赞道:“我很欣赏你,你拥有最高等的人格,诚实。将丽萨交给你,我很放心。”
路德休斯的思维方式显然跟普通人不一样,但是李野很喜欢,因为这样意味着他们之间不会存在隔阂。这样的话,就轻松许多了。
果然,很快,两人就热络了起来,如果不是丽萨在,两人早就称兄道弟了。而让他们热络起来的原因很简单,李野扳手腕赢了他,他确定李野是一个非常有力量的男人,他的择婿标准只有两个,有力量,诚实。而李野都具备了,他自然是越看李野越喜欢。
两人热络起来后,路德休斯连忙将他的老伙伴召集过来,介绍李野给他们认识。聊了一阵,喝了一些啤酒烤肉后,路德休斯将邀月宝剑跟飞刀还给了李野,原本他想留下邀月宝剑,他不知道那是一把宝剑,他认为那是一根腰带,因为他无法拔出来,凉飕飕的他很喜欢。
李野怎么可能将宝剑拱手让人,他连忙拒绝,然后将邀月宝剑拔出来,顿时挥舞一阵之后,唬的这帮美国肌肉男一愣一愣。路德休斯也连忙表示自己不能横刀夺爱,这么好的东西应该送给一个能够驾驭他的人。是的,他努力尝试过拔尖五十次以上,都没能拔出分毫。
当晚,拥着丽萨美美的睡上一觉,天色泛白的时候,两人又意犹未尽的大战了一场。天光大亮后,丽萨是怎么也无法直立起身了,她身体素质好,但还是没有好到可以二十四小时之内经受两次李野的暴力侵袭。
吃早餐的时候,路德休斯问丽萨怎么没有过来,李野直接回道今天早上我将她操了一顿,现在起不来。路德休斯听后大赞李野男人雄风,自己果然没有看错人。然后又吹嘘了一阵当年他是如何搞丽萨他妈的,说的唾沫横飞,李野听后脑袋直流冷汗,心道这么耿直的人也就在美国这嘎达能生存了。真搁到我国,不是被卖去苦窑当廉价劳动力,就是被卖去鸭店坐-台了。
吃完早餐,路德休斯带着李野逛了逛他的武器兵工厂。从他嘴巴里得知,原来这里是一个摩托加工厂,后来破产,老板卷铺盖走人了。他受通缉逃到这儿后,就将这里改成了兵工厂,带着兄弟们靠贩卖武器赚钱。他在纽约读大学的女儿丽萨经常回来看她,有事没事就去她叔叔开的汽车旅馆去宰客,这就是为什么她会在那遇见李野的原因。
得知这里原来是个摩托车加工厂,现在又是个兵工厂。李野顿时就来了一个大胆的计划:现在这里有充足的原材料,为什么我不将水陆空三栖摩托飞艇造出来呢?有了它,躲避追击更容易啊?而且还可以随时随地起飞跨越太平洋返回祖国大陆呀?
一想到这儿,李野立马行动。于是对老丈人路德休斯说道:“我想在这儿呆十天没问题吧?还有,我想自己造一辆摩托车。”
李野这样说,路德休斯自然是拍着胸膛说没问题,你想呆多久就呆多久。
路德休斯说没问题之后,李野立即投入了制造之中。他每天都在摩托车工厂敲敲打打,制作三栖摩托飞艇,由于原材料充足,再加上脑海中有完善的细节构造过程,所以倒也轻松,只不过有些零件需要打磨打磨罢了。好在有路德休斯的兄弟帮忙,一切都顺风顺水。
在这个过程之中,李野与丽萨之间的关系也明显亲近了一些。李野通过进入丽萨的身体从而得到了她全身心的爱,而李野也因为她的悉心照顾,对她的感觉也越来越好。
十天后,三栖摩托制造好了,从外表上看,跟普通哈雷没有半点区别。但一旦变形,就截然不同了。当然李野是不可能在众人面前让摩托变形的,原本他会造摩托就很让路德休斯等人惊奇了,若是让他们看见了摩托的真实面目,还不得吓得目瞪口呆一个个?
摩托造好之后,继续停留两三天后,便与路德休斯告辞,带着丽萨直奔纽约而去。
当挥手目送摩托离开之后,路德休斯这才发现有些不对劲:为什么这辆车没有油箱也能开?而且也看见他加入任何汽油啊?
他哪里知道,李野在昨天半夜往摩托车里倒了一些稀土能量,这些稀土能量足够他开到纽约然后飞回祖国大陆了。至于这些稀土能量从哪里来的,自然是从光剑里倒出来的。出发之前,李野特意从龙五那儿拿了一柄光剑以防万一,如今果然派上了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