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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血脉相连的古怪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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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懒虫,起床了。”
汪妍昨天与林闲约好,让他去调查自己的宝贝男友秦汉,今天一早起来,她立即回家里,找了秦汉的相片带过来,而林闲呢,还正在呼呼大睡。

林闲睡得正香,听到人呼唤,下意识的挥了挥手,迷糊道:“别吵,困着呢。”

汪妍道:“大懒虫,你看看现在都几点了,小云她早就去了公司,你还在赖床。快点起来啊,不然我不客气了,我真不客气了哦。”

林闲睡得正香,哪里会管汪妍的威胁,继续睡他的大头觉。汪妍见林闲赖床,使出了绝招,一只手探到了林闲脚底板,轻轻挠了挠。接下来,某个大男人一蹦三丈高,醒了。

林闲被弄醒了,看清情况后,打了个哈气,道:“汪姐,你这是跟我玩的哪一出,一大早来**呢?”

汪妍盯着林闲某处,打趣道:“傻小子,姐**你敢要吗?本钱倒是不错,可惜是个傻小子,胆儿太小了。赶紧梳洗一下,去尝尝我家小云给你准备的爱心早餐,兴许能长点胆儿。”

林闲也察觉到了不对劲的地方,还好穿着睡衣,不至于被汪妍占了便宜,林闲道:“爱心早餐,怕是你也有份。这么早叫我起来,该不会只是想过一把闹钟的瘾?”“给你说着了,我把秦汉的资料带来了,你没事去帮我盯梢一下。”汪妍把东西从随身小包里取出递给林闲,“林闲,你给我好好的查,要是查到毛病,姐就给你奖励。现他乱丢垃圾,姐奖你五百块,现他抠鼻孔,姐奖你八百块,要是现他随地吐痰,姐奖你一千块。”

林闲接过资料,打开看了看,先看了一下秦汉的照片,难怪一提到男友,汪妍那么得意。就相貌来说,秦汉算得上一个病态美男子,一张白净的俊脸,配个无框眼镜,有点娇弱书生的感觉,貌似很多女人偏爱这口,大概汪妍就是其中一个。

简略的看了一下资料,没有什么出奇之处,作息很规律,应该很好调查,林闲玩笑道:“汪姐,丢个垃圾五百,抠鼻孔八百,随地吐痰一千,要是我现他背着你跟别的女人勾搭,是不是意味着我要财了?”

汪妍道:“你要是现他和别的女人勾搭,姐奖你一座金山。”

看汪妍的样子,似乎认定天会塌,秦汉也不会背着她勾女人。林闲笑了笑,都说热恋中的女人是盲目的,大概不假。汪妍看了一下时间,不早了,道:“好了,不跟你说了,我还要去公司打理。你呀,不是我说你,那么大个男人,本钱也不小,整天憋着多难受,赶紧把小云收了吧,省得姐看着都心疼。”

这个汪妍还真是口没遮拦,什么都能说,林闲道:“汪姐,我一定考虑,你一路顺风,再见。”

起床收拾好自己,用了早餐,林闲出门时已经上午九点多了。他先到二手市场转悠了一圈,买了一台二手dv,前些天买的那台已经送给了丁倩倩。

林闲起步资金就只有从刘萍萍那借的五千块,差不多都投在了侦探社,没剩几个。后来从丁太太那里赚了三千,调查丁倩倩时候用了一千块,兜里面也就两千块左右,想不买二手dv也不行。

dv到手后,林闲去侦探社看了一下,保姆已经早早来了,正在打扫房间,萧玫则不见踪影。还好萧玫是倒贴过来的,不然这样的员工一准是个辞退的命。

林闲正想曹操呢,曹操就到了,红色法拉利停在侦探社门口,萧玫坐在车上不下来,向里面喊了一句:“林闲,过来搬东西,看我给你弄了什么来。”林闲听见动静,走出去看了下,法拉利车后座和后备箱里面放着一摞又一摞极为精美的传单,上面印着三只眼侦探社的广告。林闲道:“行啊,给我弄了那么多好东西,得花不少钱吧。”

萧玫道:“小气样儿,不收你的钱,把东西给搬下去,抽个时间去派一下。还有啊,我联系了广告公司,等下有人会来这里替我们拍摄广告,你在这个哪都别去。”

真是财大气粗,拍广告,那不得上电视了,林闲道:“那个广告费怎么算,也你出?”

萧玫道:“你真扣门,什么时候儿要你出了。等下精神点,把广告给我拍好点,我就不信,有我萧玫在的公司能不火起来。”

林闲道:“不错,等公司火起来,我一定给你颁一个最佳员工的奖章,镶金的。”

萧玫道:“德行,还镶金的,纯金的我都不要。赶紧搬东西,我还有事。”

“我这就搬。”有萧玫这样的员工,无疑是财神爷上门了,林闲以前对这些败家子挺不待见的,现在看起来也挺可爱的嘛。正搬东西,林闲觉得不对味儿了,被伙计支使老板干活,他还算老板不?传单全都搬下去后,萧玫油门一踩,法拉利绝尘而去。林闲抽出一张传单查看,传单为折叠式的方形卡片,展开后长约四十厘米,宽约二十厘米,底色为金色,边框镀银色金属,正面六个红色大字‘三只眼侦探社’,内中是详细的服务介绍。

掂量了一下传单,入手还挺沉,林闲摸了摸金属边框,嘀咕道:“那么重,该不会是银的?”

林闲想起刚才搬传单的时候好像看到一张账单之类的东西,寻了一番,把东西找了出来,果然是账单,上面写着每张传单单价8o块钱,一共5oo张,总价4oooo。

单价8o,要不是萧玫蠢成猪,只能说明一件事情,那就是传单上的银色金属是银子。林闲赶紧招呼保姆,把侦探社的门关上,跟他一起撕传单上的银边。边撕,林闲边嘀咕:“真是败家娘么,还好被我现了。”

保姆姓王,二十出头,从偏远山区过来的,她对林闲的所作所为很不理解,问道:“老板,好好单子,你撕了干啥,你要不喜欢,送给俺得了。”

传单四万块,怎么着也用了三万多块钱的银子吧,林闲道:“送给你,我可没那么好心。小王,给我认真点,一点银边不许落下。”保姆道:“俺娘说,你们山外边尽是浪费,俺看一点没错,好好的卡片,咋说撕就撕了,你不要,给俺还不行。”

林闲道:“这些卡片,银边撕下来照用,谁说浪费了。”

保姆道:“那你把边撕下来干嘛,弄得烂丑的。”

“我喜欢还不成,别墨迹,赶紧撕。”

把所有传单上的银边撕下来,林闲找了个大袋子给装上,提着东西去找金店估价去,跑了三四家,在出价最高的一家把东西给卖了,两万八千块人民币入手。

刚要出金店,林闲瞅见金店内一条项链挺奇怪的,对他就像有特别的吸引力,让他挪不开视线。项链通体纯白,看起来像是金属,不知道是白金还是白银,项链下端挂着一个剑形挂件。项链整体看起来并无出奇之处,造型也不是很别致,但是林闲盯着项链时,心里没由来的涌出一股想买下来的冲动,似乎有人在他耳边说:‘买下它,买下它……’

林闲指着项链道:“老板,那条项链拿来我看看。”

老板将项链取了出来递给林闲,项链一入手,林闲不知为什么,生出了不愿松手的心思。他就奇怪了,难道项链上有什么吸引人法术?他林闲从小到大,还从没产生过如此想得到某样东西的冲动。“老板,多少钱?”

林闲来的是私人小金店,店老板四十出头,胖乎乎的,回话道:“大兄弟,我这店里好东西多着了,你挑条别的得了。”

林闲道:“怎么,这条不卖?”

老板道:“也不是不卖,而是价钱有点不好看,我怕说出来你生气。这条项链是一个老头儿在我这里寄卖的,跟我说,少于两万八不卖。这件东西我看过了,不是银子也不是白金,应该值不了几个钱,你说要两万八不是扯淡嘛。我把东西摆在这,也就是想赚点酬金,搁我这一个月,他得给一百块。”

林闲道:“两万八,我买下了。”

明知道手上项链不值钱,可林闲心中那股子冲动还是无法压抑下去,他连价都没讲,用刚到手卖银子的钱,买下了项链。

等林闲离开金店,店老板摸着头弄不明白了,他看了看外面,也没打雷闪电,咋大白天就出了个傻子呢?

别说店老板弄不清楚,林闲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花那么多钱买一条破项链,他把项链戴在脖子上,竟然有一种血肉相连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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