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窝小说
会员书架
首页 >都市言情>东晋名人小传 > 第三十七篇 王献之

第三十七篇 王献之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章

羲之有七子一女,献子为第七子,其余六子为:玄之、凝之、涣之、肃之、徽之、*之。
王献之降生时,东晋王朝偏安江南已历二十八载,政局相对稳定。献之的父亲羲之早年以秘书郎起家,历任征西将军参军、长史,后迁宁远将军、江州刺史,但他平生无意仕进,自称“素无廊庙志”,尤其是感于朝廷积弊日久、吏治黑暗,自己虽有心为生民立命,却无力扶颠持危,故解江州刺史任后,回到建康乌衣巷,研习书艺,教诲子弟,并为年长的儿女*办婚嫁之事。

晋穆帝永和四年(348年),王羲之应朝廷征召,拜为护军将军。护军将军是专职武职,统领护军营。羲之上任后,全力整顿护军营弊政,却因触及公卿巨室的利益而受到朝廷上下、豪门大族的非议,无法推行。愤慨之余,他把更多的精力转向书法艺术。在王氏家族,书法乃是“家学”,不仅羲之书法名动朝野,其子玄之、凝之、徽之也习书,凝之已有“善草隶”之誉。这时,献之已长到六七岁,到了学书的年龄,受父兄的影响,也开始学着洒墨挥毫,羲之亲自为他启蒙,教他执笔、运笔之法。《晋书·王献之传》载:“(献之)七八岁时学书,羲之密从后掣其笔不得,叹曰:‘此儿后当复有大名。’”在羲之七个郎君中,献之的品貌、才情最为出色,从幼年时起就显露出独特的个性。本传称其“少有盛名,而高迈不羁”。有一次,羲之的几个门客在作樗蒲之戏(古代的一种游戏,类乎后世的掷骰子),献之从旁经过,看出其中一人将输,便说了一句“南风不竞”(语出《左传·襄公十八年》,意指此人将输)。门客见他年少,就随口说:小郎君你这是管中窥豹,只见一斑。献之明白门客是轻视自己,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说:“远惭荀奉倩,近愧刘真长。”生气地走了。荀奉倩是三国时曹*谋士荀*的儿子荀粲,乃世家名门子弟,眼界之高,后代少有其比。刘真长则是羲之的好友刘*,人品俊逸,选尚公主,时任吴兴太守,他因为个人条件优越,只和有名望的人交往。献之举此二人以表示自己身为名门子弟,竟然和俗人说话,真是太惭愧了。

另有一次,王献之与兄徽之、*之一起去拜见谢安。徽之、*之喋喋不休地说着家居俗事,献之则除了问候以外,少言寡语。献之弟兄走后,门客问谢安王氏弟兄哪个更好些,谢安回答说:“小者佳。”门客问其故,谢安说:“吉人之辞寡,以其少言,故知之。”(《晋书·王献之传》)

王献之少时,为人恬淡,遇事沉着稳重而有主见。《晋书·王献之传》载:“(献之)尝与徽之共处一室,忽然火发,徽之遽走,不遑取履。献之神色怡然,徐呼左右扶出。夜卧斋中,而有偷人入其室,盗物都尽。献之徐曰:‘偷儿,青毡我家旧物,可特置之。’群偷惊走。”

永和七年(351年),王羲之出为右军将军、会稽内史。初莅郡,公务繁杂,难得有闲指导献之读书习字。但生长在书法世家,耳濡目染,加上天生具备习书的秉赋,献之书艺进境极快。刘宋虞《论书表》记载了献之幼年习书的一件事:“子敬出戏,见北馆新泥垩壁白净。子敬取帚沾泥汁书方丈一字,观者如市。羲之见,叹美,问所作,答云:‘七郎。’羲之作书与亲故云:‘子敬飞白大有意。’是因于此壁也。”

由于早有令名,十岁的献之参加了永和九年三月的兰亭修禊,因年幼未作诗也未罚酒。但这种文人盛会对他的成长给予了积极的影响。

永和十一年(355年),王羲之称病去郡,誓墓不仕。这对他几个儿子的生活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一则琅邪王氏虽然没有了王导在世时的威势,但仍然是侨姓第一大族,献之的叔父王彪之、舅父郗、郗昙仍在政坛上有显赫的地位;再则,羲之早有隐退之志,在会稽国的剡县、上虞、诸暨、山阴一带置了田产,足以维持一家优裕的生活。

王羲之去官后,住在蕺山的别业中,优游山林,闲适恬淡,有了更多的时间指导献之习书。献之日夕修习,书艺突飞猛进。王羲之对人介绍献之的书法时,曾称其“咄咄逼人”。他在谢奉处书于材上的字,被谢家收而藏之,珍同羲之书。(事见刘宋虞《论书表》)此时的献之,仅是十余岁的少年。而羲之二十七八岁任临川太守时所写的字,还被陶弘景称为“不足观”,可见献之习书天赋之高。

王羲之在去世前一二年写信给好友、益州刺史周抚说:自己没有其他心事了,只有最小的儿子还没有完婚,正在为他物色。是时,献之年方弱冠,人物出众,已经很有名气。晋代品评士人的标准,特别注重容貌风度,总称之为“风流”。在羲之、献之生活的时代,“凡称风流者,皆举王、刘为宗焉”(《世说新语·品藻》刘孝标注引徐广《晋纪》)。王、刘,指王与刘。献之的风流,人们常与刘相比。

谢安曾说王献之仅次于刘。献之风流既为“一时之冠”,自然要娶名门之女。献之舅父郗昙的女儿道茂,稍长于献之,美妍贞静,待字闺中。献之对其颇有“好”之意,羲之乃代其托人向郗昙求婚,其中一封书帖云:“中郎女颇有所向不?”

今时婚对,自不可复得。仆往意,君颇论不大都比亦当在君耶!郗昙于穆帝升平二年(358年)八月升任北中郎将、持节,都督徐兖青幽扬五州诸军事、徐兖二州刺史。羲之书帖称郗道茂为中郎女,求婚当是升平二年以后的事。献之与道茂成婚的时间,史籍没有记载。但是,允婚后,需要经过问名、纳采等繁复的程序,成婚时间当在升平四年(360年)初,郗昙未能参加婚礼而由郗代为主持。早在升平三年(359年)十月,郗昙和西中郎将、监司豫冀并四州诸军事、豫州刺史谢万一同北上,征讨慕容氏建立的前燕,行军到涡水、颍水之间时,郗昙因病退屯彭城,影响到谢万,全军溃散,郗昙因此降职为建武将军。此后,郗昙病情一直很重,献之、道茂成婚不到一年即病故。

升平五年(361年),郗道茂生一女,取名玉润,不久即因病夭折,这使羲之大为悲痛,身体每况愈下,未几也去世。

王羲之晚年虽然誓墓不仕,却并不禁止儿子出仕。凝之、肃之、*之和徽之早已出仕为官。献之成婚后,也以州主簿(此从《晋书》本传。当时州、郡均置主簿。会稽属扬州,扬州刺史乃与其父“情好不协”的王述,王献之似不应赴扬州任主簿,而应任会稽郡主簿。)的官职步入仕途。献之任职不久,羲之去世,乃遵制丁艰守丧二年零三个月。

王献之有文集传世,始见于《隋书·经籍志》“集部”中“晋东阳太守袁宏集十五卷”下有注云:“《金紫光禄大夫王献之集》十卷、录一卷……亡。”此文集编成于何时,不可考。称王献之为“金紫光禄大夫”有误。考本传,献之因其女神爱为晋安帝皇后,被追赠为侍中、特进、光禄大夫、太宰,未加金紫(金章紫绶)之荣。可断定必非其子孙所编。全集既有十卷之多,则除了片段书信等杂帖以外,还应有奏章及与同僚的完整书信等,惜均已散失。

和王羲之集一样,王献之文集的散佚,大约前后经历两次,一次是梁元帝萧绎承圣三年(544年)西魏军队攻破江陵,元帝以为读书无用,放火烧了收集的图书(包括二王文集及书帖)十四万余卷。然而王献之文集或书帖,仍有收藏于会稽、建康一带的,经陈、隋两代收集,达十卷之多。另一次是唐武德五年(622年),李世民派人运观文殿、妙楷台、宝迹台的藏书去长安,在三门底柱沉船漂没。《隋书·经籍志》下注曰“亡”,说明王献之集全沉于黄河中,因此《新唐书·艺文志》未见著录。唐贞观十三年(639年),太宗下令收二王书,只说得到大王(羲之)书(法)218卷,而未提得到小王(献之)书(法)。

但是,王献之尚有遗文(以帖为主)藏于民间。《二王等书录》即称“二王书中,多有伪迹,好事所蓄,尤宜精审”。最早著录王献之文(无诗)的是张彦远《法书要录》卷十,题为《大令书语》,计十六条,其中最短的只有二字:“如省”。宋刻《淳化阁帖》收有《相迎帖》等76帖,所收最多。

张溥的《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在《王献之集题词》中说:“法书简帖,间有伪书。翰墨足传,字贵尺壁。大文绝少,独表明安石(谢安),言得其平。”此集共收书二、疏一、表一、墓志一(《保母志》)、诗二(《桃叶歌》二首)、杂帖八十七(其中《辞中书令》,《全晋文》作《辞中书令与州将书》。考此官尊贵,即使辞官,也应向皇帝辞,不能向州将辞,疑非献之作。又,《保母志》,后人也有疑为伪作的)。严可均辑《全晋文》收书、疏、墓志与《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同,惟多《进书诀表》,杂帖为85条,剔出了王羲之帖误收入王献之集的几条。

王献之在诸兄弟中,宦情最为淡薄。《世说新语·品藻》记述:“王子猷、子敬兄弟共赏《高士传》人及《赞》,子敬赏‘井丹高洁’,子猷云:‘未若长卿慢世。’”献之赞赏的井丹,《高士传》中对此人的《赞》语是“井丹高洁,不慕荣贵”。长卿即司马相如,《赞》语是‘长卿慢世,越礼自放’。献之欣赏井丹的不慕荣贵。献之为宦多年,从不计较官品的高低,也不孜孜营求*。他不以从政为要务,一生执著于书艺的进境,自信而高傲。谢安曾问献之,其书法与父亲羲之比,谁的更好。献之含蓄地表明,自己的成就并不比父亲差。谢安说,人家并不那样看呢。献之回答,普通人哪懂得这个。

王献之的高傲近乎狂妄。在吴郡,大族顾辟疆家有个花园很出名,他不认识花园主人,却坐着小轿子入园游历了一番。主人正在宴客,献之旁若无人,视而不见。主人大怒,说:对主人傲慢,不礼貌;凭着门第高贵,对士人摆架子,是不讲道义。不具备这两者,简直是个为人所不齿的“伧”。命令手下人把献之的从人赶了出去,让他自己留在轿子上。(事见《世说新语·简傲》。)过了一段时间,献之不见从人回来,便要求主人把自己连轿子送到门外,还表现出“怡然不屑”。王献之聪明、稳重、沉着,又自恃门第高贵,恃才傲物。这种性格,不适宜为官,然而却使其艺术个性得到充分的张扬,最终成为一代书法大师。

献之居丧期间,为求安静,在郡城南三十里云门山中置了一所宅第(王献之宅在云门山,最早的记载应是唐代杜甫的《奉先刘少府新画山水障歌》:“若耶溪,云门寺,吾独何为在泥滓?青鞋布袜从此始。”赵宋《嘉泰会稽志》载:“淳化寺(宋时的名称)在县南三十里,中书令王子敬所居也。义熙三年,有五色祥云现,安帝诏建云门寺。”唐诗人严维《送鲍侍御宿云门》开头一句便是:“中令(献之曾任中书令)遗踪在”。僧灵一《招皇甫冉游云门寺》诗中也提到此事:“春山子敬宅,古木谢敷家”。与妻子郗氏安宁度日。这时,王彪之以镇军将军、加散骑常侍任会稽内史,已经六七年(《晋书·王彪之传》:“以王彪之为镇军将军、会稽内史、加散骑常侍。居郡八年,豪右敛迹。”后于哀帝兴宁三年(三六五年)初被免职。逆推王彪之任会稽内史当为升平二年至兴宁三年(358年-365年)间事。其前任为江,江的前任为王羲之。)。彪之从尚书仆射改任地方官,会稽王司马昱非常信任他,献之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守丧、奉母、读书、习字。

哀帝司马丕兴宁二年(3*年)初,服丧期满,王献之仍回到州主簿任上。兴宁三年二月,哀帝卒,因为无子,奉皇太后诏,立其弟琅邪王司马奕为帝(后被桓温所废,史称海西公)。辅政的会稽王司马昱改封为琅邪王。此时,王彪之因为得罪了大司马桓温,被免职下狱,司马昱便借新皇帝即位、大赦天下的机会,免彪之罪,降职为尚书,调到建康。十二月升任尚书仆射。王彪之升任尚书仆射时,设法将王献之调到朝中,转任秘书郎。这时,王导的长子王悦、次子王恬、三子王洽、四子王协都已去世,献之的堂弟王珉尚在建康,于是献之便住进乌衣巷大宅中。

珉都善书法,秘书郎本无多少秘阁书籍可校,献之得以日夕与两位堂弟切磋书艺。

第二年,改元“太和”。王献之由秘书郎升秘书丞,其准确时间难以考出,大致在太和元年、二年(366年、367年)前后。这是因为,秘书郎虽然定例设置四员,但因为是清要之官,任此官容易升迁,所以名门子弟不出仕则已,一出仕就争着以秘书郎为起家官。所以,一般此官任职不长即可升迁,以便空出缺来,递补他人。王献之任此职的时间必然不会太长。

秘书丞和秘书郎同为六品官。秘书监(三品)下面只设一员秘书丞处理日常政务,比起秘书郎来,其任期较长而且相对稳定。

此时,北方新兴的前秦正在逐次侵占前燕的疆土,东晋大司马桓温的部下,只偶而在南阳郡与投降前燕的赵亿有些小冲突。前燕自慕容恪死去,已无力南下淮河一带骚扰。桓温虽然有取代晋室皇帝的野心,却还没有把一切布置就绪,未敢妄动,因此江左一带政局相对平静。

王献之主要事迹

一、政治生涯

曾经担任过州主簿、秘书郎、秘书丞、长史、吴兴太守等官职;成为简文帝驸马后,又升任中书令(相当于宰相)。但政绩一般,远不如他的书名显赫。故人称“大令”。

他一生最大的贡献是如何教养后代成长。他自已一生为后代着出了榜样!这是王献之一生政治生涯不可缺少的部分。也是他最伟大的业绩。

二、艺术的发展

他一生的艺术不守旧,而是与父不同,且字身喜带长形,这就是他的成就、也是有别于他的父亲。

他家学渊源、学习勤奋是不可少的。其诗文书法、为东晋后起之秀、他的成功实在是不偶然。

他的发展有他的辉煌!他写的草下笔熟练、润秀、飞舞风流、不亚于他的父亲父子称二王。

王献之自小跟随父亲练习书法,胸有大志,后期兼取张芝,别为一体。他以行书和草书闻名,但是楷书和隶书亦有深厚功底。由于唐太宗并不十分欣赏其作品,使得他的作品未像其父作品那样有大量留存。传世名作《洛神赋十三行》又称“玉版十三行”。

王献之的书法艺术,主要是继承家法,但又不墨守成规,而是另有所突破。在他的传世书法作品中,不难看出他对家学的承传及自己另辟蹊径的踪迹。前人评论王献之的书法为“丹穴凰舞,清泉龙跃。精密渊巧,出于神智”。他的用笔,从“内拓”转为“外拓”。

他的草书,更是为人称道。俞焯曾说:“草书自汉张芝而下,妙人神品者,官奴一人而已。”他的传世草书墨宝有《鸭头丸帖》、《中秋帖》等,皆为唐摹本,他的《鸭头丸帖》,行草,共十五字,绢本。清代吴其贞在《书画记》里对此帖推崇备至,认为:“(此帖)书法雅正,雄秀惊人,得天然妙趣,为无上神品也。”他的《中秋帖》行草,共二十二字,神采如新,片羽吉光,世所罕见。清朝乾隆皇帝将它收入《三希帖》,视为“国宝”。他还创造了“一笔书”,变其父上下不相连之草为相连之草,往往一笔连贯数字,由于其书法豪迈气势宏伟,故为世人所重。

王献之学书和他的父亲一样,不局限于学一门一体,而是穷通各家。所以能在“兼众家之长,集诸体之美”的基础上,创造出自己独特的风格。终于取得了与王羲之并列的艺术地位。书迹有宋米芾临的《中秋帖》等。

王献之是魏晋书家群体中的一位巨子。父亲王羲之的悉心的传授和指导,使他奠定了坚实的笔法基础。由于他是魏晋名家中晚出的一位,客观上为他提供了博采众家之长、兼善诸体之美的机遇,赢得了与王羲之并列的艺术地位和声望。

三、婚姻

王献之一生中有两位正妻。一位是他的表姐郗道茂;一位是东晋简文帝的女儿新安公主司马道褔。另外,王献之与其妾桃叶的故事历来是民间传说中热门的话题,据说他曾作《桃叶歌》以送佳人。

原配郗道茂

郗道茂与王献之青梅竹马,相识相知。“东床快婿”王羲之娶的妻子就是郗鉴的女儿,也就是郗道茂的亲姑姑。王羲之不仅与郗昙姻亲关系紧密,而且交情深挚,有书记载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当年是赠给郗昙做殉葬品,后因战乱被军阀掘墓盗出。郗道茂到婚嫁年龄,王羲之便替七子王献之向郗家提亲。王羲之和郗昙均是公元361年离世,而王献之的母亲于早前也已去世。当时两人成婚不久,面对至亲故去的接二连三打击,两人相互扶持,共济患难。郗道茂和王献之少年夫妻,情真意重,志趣相投。王献之虽然一生宦途顺利,但其人狂傲不羁,宦情淡泊,热衷于书画艺术,钟情碧水秀山之间,郗道茂一直相伴左右,夫唱妇随,两情洽洽。郗道茂与王献之生有一女,名玉润,不久夭折,后无所出。

续娶新安公主

王献之风流蕴藉,乃一时之冠,新安公主仰慕已久,便离婚要求皇帝把她嫁给王献之。皇帝下旨让王献之休掉郗道茂,再娶新安公主。王献之深爱郗道茂,为拒婚用艾草烧伤自己双脚,后半生常年患足疾,行动不便。即便如此仍无济于事,王献之只能忍痛休了郗道茂。郗道茂父亲已死,离婚后只好投奔伯父郗愔篱下,再未他嫁,生活凄凉,郁郁而终。

据《晋书》,王献之离婚后曾写信与郗道茂,有记载的内容如下:“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类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足,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俯仰悲咽,实无已无已,惟当绝气耳!”王献之对道茂一直心怀愧疚,在他奄奄一息之际,做法的道士问他平生有何憾事,他长叹道:“没什么别的事情,只是后悔与郗家离婚。”简文帝与徐贵人(徐淑媛)所生之女司马道福(余姚公主、亦称新安愍公主),许配给东晋大将、明帝之婿桓温的儿子临贺郡公桓济。宁康元年(373),孝武帝即位之初,驸马桓济却与其兄桓熙参与了欲杀害叔父、时任车骑将军兼都督七州军事的桓冲的秘谋。此事败露了。桓温在临死之前下令拘捕了儿子熙、济。于是,孝武帝废除了桓济的驸马,把他流放到长沙。

孝武帝决定将新安公主改嫁王献之。可这年孝武帝才11岁,他能够如此决断么?显然,这是独综朝政的谢安与王坦之、王彪之等重臣的决定,也是新安公主的母亲徐贵人的意愿。谢安必定觉得这样是对得起忘年交王羲之的。此年,王羲之高龄71了,谢安才54岁。谢安还是王羲之的第二个儿子王凝之妻子的叔父。正因为还加上了谢与王两家联姻这层关系,所以,谢安才作主将新安公主改嫁王献之。他把王献之拉进了皇宫,是给王献之提供了一条直接*皇权高层的快车道。如此美意厚爱,却是给王献之的女儿埋下了一颗大灾大难、大悲大苦的种子。如此结果,谁何曾想到?年幼的孝武帝在谢安等导演下,在王献之已有妻子、而且夫妇感情还和谐的情况下,仍挑选他为驸马。于是,王献之被迫与郗道茂离婚。

王献之四十一岁时,才和新安公主有了一个女儿,取名叫神爱。此后新安公主的生活就史无记载了,估计在王献之死后不久也去世。女儿神爱后来做了皇后。

妾桃叶

王献之得女不久,娶了一位年少的可爱妓女桃叶为妾。桃叶叫他做“团扇郎”。桃叶未生养,没有给他带来儿子。

四、王献之联姻帝室

王羲之的老友谢安,从王献之幼年时便欣赏他的书法。如今献之风度翩翩,不少朝臣比之为当年的刘真长。谢安想将他招致身边任职,无奈秘书监孙盛很欣赏王献之,不愿将他调出。此时,朝中政局有了变化。海西公太和四年(369年),大司马桓温得到了京口(今江苏镇江市)镇将徐兖二州刺史郗的辞职书(该书由郗的儿子郗超秉承桓温的意旨代写),大喜,调郗为冠军将军、会稽内史,自己兼任徐兖二州刺史。四月,桓温从姑孰出兵征伐前燕,六月抵金乡,接着攻下湖陆、黄墟、高平、林渚,一直到了枋头(今河南浚县西南),吓得燕主慕容要北逃和龙(今辽宁朝阳县)。九月,桓温因粮草接济不上,不得不退兵。燕兵乘机追击,桓温兵马大败。年底,退回建康附近的长江以北。太和五年(370年)十一月,前秦苻坚、王猛攻下邺城,慕容逃亡中被擒,前燕亡。桓温因为枋头大败的影响,威望降低,乃用郗超之计,废皇帝以立威。太和六年(371年)十一月,将皇帝废为东海王,立丞相会稽王司马昱为帝(即简文帝),改元‘咸安’。十二月,桓温又改废帝东海王为海西县公。简文帝慑于桓温的淫威,终日自危,闷闷不乐,即位不到一年便因病辞世。在王彪之主持下,太子司马曜即位,这便是孝武皇帝。

桓温称帝不成,亦未能如愿摄政,后病重身亡。死前对后事作了安排。他自知世子桓熙无能,便把兵权交给了最能干的弟弟桓冲。四弟桓秘不服,联合桓温的儿子桓熙、桓济等密谋夺回兵权。桓冲得到消息,在桓温刚一死去时,即拘禁了秘、熙、济三人,并上奏朝廷,废黜了桓秘,将桓熙、桓济流放到长沙。

孝武皇帝即位不久,就下诏王献之尚新安公主(一作余姚公主,程炎震以为“新安”为追封之号)。尚公主以前,必须先与妻子离婚。新安公主是简文帝的第三女,名道福。母亲徐淑媛,因德美受宠幸,但无子,不能立为皇后。公主长大后,嫁给桓温次子桓济。桓济因夺兵权失败,被禁锢在长沙,爵位撤销。于是,新安公主在太皇太后支持下,与桓济离婚,拟欲再嫁。她仰慕献之的风流蕴藉,因而在祖母面前表示,非王献之不嫁。

从东晋到南朝,不少士人怕尚公主。王献之与郗道茂恬淡自甘、唱随自乐,加上自己宦情淡薄,并不想借驸马的身份升迁,因此,不愿与郗道茂离婚,更不愿尚新安公主。为了反抗,献之假称足疾,用艾灸足,以致走路一瘸一拐,但仍无用处。太皇太后以皇帝的名义,下诏王献之尚新安公主。献之被迫与郗道茂离婚,娶新安公主司马道福。

不久,谢安升任尚书仆射,加后将军,领吏部,调献之为军府长史。太元元年(376年),谢安任中书监、录尚书事,公务繁忙,便将军府大事委托长史代办,可献之婚姻既不如意,又无心升迁,因此整日埋头于书法。孝武帝太元三年(378年)七月,宫中新建太极殿落成,需题匾。谢安意欲让王献之题字,“以为万代宝”,便试探着对他说:“魏时凌云殿榜未题,而匠者误钉之,不可下。乃使韦仲将悬橙书之。比讫,须鬓尽白,裁余气息。还语子弟,宜绝此法。”(后两句《世说新语·巧艺》作:“因敕儿孙,勿复学书。”)献之明白他的意思,严肃地回答:“仲将,魏之大臣,宁有此事!使其若此,有以知魏德之不长。”(《晋书·王献之传》),谢安并不强迫王献之承诺书榜。不久,献之辞去后将军长史之职。

辞长史后转任何官,史籍缺载。但他仍然是六品的驸马都尉,只是更加清闲。太元五年(380年),谢安进号卫将军,仪同三司,仍带司徒原官。卫将军与骠骑、车骑及大将军同为二品官,品秩高于尚书令和中书监、令。谢安于是又请献之任长史。献之不擅长治军,好在军府还有司马等掾属,繁剧之事有人办理。他仍然像第一次任长史一样,拿出更多时间专心研习书法。不久,王献之升任建威将军、吴兴太守。

郡太守带将军号,官居四品。吴兴是扬州四个大郡(其它三郡是吴郡、丹阳和会稽)之一,又是鱼米之乡,虽然租赋苛重,比起其他诸郡,仍属富庶之地。在当时,生活不算富裕的京官,为了养活一家人,都争做这四郡的太守。

吴兴郡署与乌程县衙同城,县令羊不疑是泰山郡羊氏后人,不疑有子名欣,字敬元。王献之守吴兴时,羊欣已经十二岁(刘宋虞《论书表》记此事发生在羊欣十五六岁时。今据李长路、王玉池《王羲之王献之年表与东晋大事记》的考证订误,定为十二岁时事。),不但喜爱书法,而且小有名气。一次,献之去县衙,专门到羊欣的书斋看了看,见这位郎君正在昼寝,身穿白色的绢裙,鲜洁可爱,于是书兴大发,提笔在他裙上、裙带上疾书。羊欣醒后,大为高兴,当作宝贝收藏起来,后进献给了皇帝。从此,羊欣成为献之的入室弟子。《述书赋》记此事:“敬元则亲得法于子敬,虽时移而间出。手稽无方,心敏奥术,宁磅礴而不忘本分,纵横而粗得师骨。”这里仅说羊欣‘粗得师骨’。张怀瓘《书断》则称:“师资大令(指献之),时亦众矣……若亲承妙旨,入于室者,惟独此公(指羊欣)。”又说:“沈约云:‘敬元尤善于隶书,子敬之后,可以独步。时人云:买王得羊,不失所望。今大令书中风神怯者,往往是羊也。’”

太元八年(383年),王献之升任中书令。此官职初由汉武帝设立时,并非要职。至曹魏文帝,中书令开始典机密大事,并加设中书监(令、监均为三品),同领中书省。因为职掌发布诏令,接近皇帝,故而权重位显。可是献之无意仕途,又觉得自己从六品的长史,六七年间就升至此位,初始不敢接任(《全晋文》卷二十七,有王献之《辞尚书令与州将书》,疑为辞中书令之误。因为史籍没有任命他为尚书令的记载。故将王献之任中书令的时间系在太元八年(一说为太元十年)。)。力辞未果便上表推荐御弟琅邪王司马道子任中书监。献之并不知道司马道子志不在此,以他的身份,他想攫取更高的权力。不久,诏书颁下:“以琅邪王道子录尚书六条事”。这一年,前秦苻坚起大军伐东晋,江东大震。谢安令谢石、谢玄等迎敌,战于淝水,大败苻坚。谢安乘机北伐,收复洛阳及青、兖、徐、豫等州,并进而收复了黎阳(今河南浚县)。但是司马道子忌谢氏势力,谢安遭排挤,出镇广陵的步丘(今江苏邵伯)。

由于司马道子弄权,朝政混乱,中书令形同虚设。尽管王献之不甚理公事,也感到苦闷。太元九年(三八四年),即献之任中书令的第二年,公主生了个女儿,取名神爱。是年,献之年四十一,尚无子嗣,便纳妾桃叶(一说王献之纳一对姐妹为妾,即桃叶、桃根。关于桃根,另有一种说法,见梁费昶《行路难》:“君不见长安客舍门,娼家少女名桃根。”)。桃叶的母家住在秦淮河以南,她时常回家,献之则常去江边迎送,于是传下两首《桃叶歌》:

桃叶复桃叶,渡江不用楫。

但渡无所苦,我自迎接汝。

桃叶复桃叶,桃叶连桃根。

相怜两乐事,独使我殷勤。

献之一直没有忘记郗道茂,也一直对被迫离婚抱有歉意。在献之留下的为数不多的杂帖中,有数帖与她有关。如一帖似是离婚前写给亲友的,很简短:“令外甥知问,郗新妇(疾)更笃,忧虑深!”另一帖字数稍多:“新妇服地黄汤来,似减。眠食尚未佳,忧悬不去心。君等前所论事,想必及。谢生未还,可尔。进退不可解,吾当书问也。”还有一帖明显是离婚之后,献之忏悔及追忆当年“奉对”时的感情了。虽然离了婚,表姐表弟的关系还在,所以献之不称新妇,而改称姊。这是一封无头无尾的信:“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额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匹,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俯仰悲咽,实无已已,惟当绝气耳!”(三帖均见于《全晋文》卷二十七)

郗道茂与王献之离婚后,誓不再嫁,回到会稽依伯父居住。

太元十年(385年),谢安去世。谢安主持的淝水之战,在前秦苻坚数十万大军压境之下,取得胜利,保全了东山,但是,朝廷在司马道子的*纵之下,给予谢安的丧葬礼仪和规格,却不太隆重,使得不大过问朝政的王献之也大感不平。他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于是上疏为其论争:

故太傅臣安,少振玄风,道誉洋溢。弱冠遐栖,则契齐箕皓,应运释褐,而王猷允塞。及至载宣威灵,强猾消殄。功勋既融,投高让。且服事先帝,眷隆布衣。陛下践阼,阳秋尚富,尽心竭智,以辅圣明。考其潜跃始终,事情缱绻,实大晋之隽辅,义笃于曩臣矣。伏惟陛下,留心宗臣,澄神于省察。及葬,孝武帝遂加安殊礼。

没过多久,献之就病了。因为他也服寒食散,再加灸足留下了后遗症,所以,年仅四十余岁便如同羲之晚年一样,病痛缠身。献之书帖中常提到患病的事:

忽动小行,多,昼夜十三四起,所去多,又风不差,脚更肿。转欲书疏,自不可已。惟绝叹于人理耳……

献之白:奉承问,近雪寒,患面疼肿,脚中更急痛,兼少下……

……仆大都小佳,然疾根聚在右髀。脚重痛,不得转动。左脚又肿,疾候极是不佳。幸食眠意事为复可可,冀非臧病耳。

廿九日献之白:昨遂不奉别,怅恨深。体中复何如?弟甚顿。匆匆不具。献之再拜。

日寒凉,得告,承诸恶(下有缺文)。复灸极当惨痛悲灼。仆病正自不差,疾久自日深……

太元十一年(386年),献之病笃。哥哥徽之见此忧心如焚。他听术人说,“人命应终,而有生人乐代者,则死者可生”,竟信而欲替小弟去死。家人照例依天师道的习惯,替献之向三官(道教初期的支派太平道、五斗米道和天师道奉天、地、水为三神,也称三官)上章,自诉平生过错。献之的神智甚为清醒,回答说,除了与郗家离婚之外,没有其他过错。不久,就去世了。享年四十三岁。

在献之的几个哥哥中,肃之的事不可考。凝之时在江州刺史任上,不能归丧。*之时任尚书,在建康。徽之也在患病,本已离开建康,几天不得献之的消息,便乘肩舆去献之家,方知献之已病逝。他默然坐在灵床上,取来献之的琴,弹而不成调,便把琴摔到地上,大声说:“子敬,子敬,人琴俱亡。”一下子哭得昏死过去。回家月余也伤心离世了。

新安公主以后的情况,史籍缺载。从其死后谥为“愍”看,可能也未能活多久。女儿神爱,太元二十一年(396年)十三岁时被太子司马德宗纳为妃,及司马德宗即位,立为皇后。父以女贵,王献之被追赠为侍中、特进、光禄大夫、太宰,谥曰“宪”。献之无子,过继*之的儿子静之(一作“靖之”)为嗣。献之死后,堂弟珉继任中书令,后世习称献之为大令,王珉为小令。

安帝隆安三年(399年),孙恩起兵于会稽郡,时任会稽内史的王凝之因城破而被杀。孙恩起兵,琅邪王氏中受到打击最大的是王羲之这一支。因为他们的庄园都在“东中”,田土、仓廪、财产尽失,奴客几乎全部逃散。除了凝之几乎满门被杀以外,其他几位郎君的后代,即使逃过了死劫,也大都式微了。到南北朝时代,落户在建康附近的王导、王彬的后裔,还活跃在政坛上,而王羲之后人则已默默无闻,史籍缺载。

但是,真正的艺术的传衍,不会因家族的衰亡而湮灭。王徽之七世孙智永和尚,继承祖业,以书法名世,他的受业弟子虞世南、欧阳询,成为唐代书法开山之祖。在他们的影响下,书法艺术又开创了一个新的局面。

本站最新网址:https://zwxs.org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