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节 魏孝文帝改革风俗
前秦统治瓦解之后,鲜卑拓跋部的首领拓跋圭,于386年建立魏国,历史上叫做北魏。公元439年,北魏统一黄河流域,结束了十六国时期黄河流域长期分裂混战的局面。为了顺应民族大融合的趋势。公元471年,北魏孝文帝即位拓跋宏后,决心采取改革的措施。
魏孝文帝规定了官员的俸禄,严厉惩办贪官污吏;实行了“均田制”,把荒地分配给农民,让他们种植谷物,另外还分给桑地。农民必须向官府交租、服役。农民死了,除桑田外,都要归还官府。这样一来,开垦的田地多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比较稳定,北魏*的收入也增加了。
魏孝文帝认为要巩固魏朝的统治,一定要吸收中原的文化,改革一些落后的风俗。为了这个,他决心把国都从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北)迁到洛阳。公元494年,孝文帝不顾保守派大臣反对,把都城从平城迁到洛阳,以便于接受汉族文化,加强对黄河流域的控制。
迁都洛阳后,孝文帝宣布了几条法令:一,改说汉语,在朝廷做官的,一律要改说汉语,违反这一条就降职或者撤职;二,官民改穿汉人的服装;三,改用汉人的姓。北魏皇室本来姓拓跋,从那时候开始改姓为元。魏孝文帝名元宏,就是用了汉人的姓。四,鼓励鲜卑人跟汉族的士族通婚。
孝文帝的改革,加速了北方各族封建化的进程,促进了北方的民族大融合,有利于北方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他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改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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