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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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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干是个什么玩意儿
【1.】

歌是偏爱,酒是拉菲。

调酒师鸽子笑着调侃我:“雅俗共赏啊你。”

我一口饮掉拉菲,忽略鸽子那吃惊的眼神,反正我暴殄天物也不是这一次两次了。每当小漏看到我用美宝莲的BB霜却涂DIOR的口红时,都会默念几句阿弥陀佛。

我其实好久之前就想告诉她了,阿弥陀佛不管这事儿,我佛忙着呢。最最痛苦那阵,我买了一尊佛,天天搁家里看。一个月后出关,大家都问我,对着我佛,你悟出来点什么没有,我佛在想什么呢。

我憋了半天,才说出来一句:“想动动。”

三个字换来无数唾弃声,才女称号从此荡然无存,江湖上再没有姐的传说。

事实上我还有一个想法憋在心里没有说,饿的时候,我其实总想问问我佛,头顶上那松子能给我吃么。

现在这么空口无凭的说出来,您一定觉得我是那街口说相声的,跟这儿红口白牙的抖包袱呢。事实上我还真没那雅兴,那阵子真是太难了,觉得整个天都塌下来了,其实现代人都是很坚强的,在改革的春风下成长,知道rain也知道闰土,见过奥拓也见过奥迪。眼瞅着一夜爆红的小燕子现在当了妈,人人敬畏如女神的王菲也安定了下来。大风大浪大起大落的,咱什么没见识过。

但是人最最忌讳的,是精神世界和现实世界一块儿崩塌。其实我一直认为我的精神世界和现实世界不在一个层面,哪成想这俩哥们儿倒是关系好,商量好了一起跟我玩叛变。

所以我个人认为我的颓废是十分有必要的,人总得要有个什么契机来思考人生和未来吧。

歌被人掐掉,换了一首上档次的外文歌。我翻了个白眼,不用想也知道是小漏来了。

小漏坐在我旁边的空座位上,店里白天人极少,她也没化多浓的妆,纵然如此,一双小鹿一般的眼睛还是那般的勾人心魄。

“哥们儿……”她把手搭在我的肩上“喝拉菲听中文歌?你俗不俗啊?”

“叔什么叔,还大爷呢。”

小漏显然是习惯了我这插科打诨,满不在意的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而后用发现新大陆的口气喊道:“哇塞亲爱的你居然穿了白蕾丝!”

要是五年前有人这样说,我肯定觉得没什么,因为那时候我最迷恋的就是白蕾丝。爸爸一出国就能给我带回来好几件美丽的裙子,穿着去上学,连老师都忍不住夸我几句。当真光芒四射惊艳四座。

好吧,好汉不提当年勇……

好好讲故事不带显摆过去的。

我推开她摸着我裙子的手:“别乱碰,我就剩这一件了。”

“干嘛?”小漏用胳膊肘推了我一下,挤眉弄眼的问道“想要出家了?再癫狂最后一次?”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有一次大家聊到了出家的事情,我就说以后撒手不管酒吧,我就去出家。

当时就有个姐妹儿反对我说:“然后第二天带回来十个和尚是吗?”

从此往后我再不提出家的事儿。

关键我这个人和那些个干净的事儿就是扯不上关系,多美好的事儿安我身上都能叫人想歪了。

三叔!忒三叔了!

我笑出声来:“你个犊子……我今儿有正事呢。晚上不在店里,你看好了,别出岔子。”

“放心吧,也不看看我是谁。”

“你是小漏。”我斜睨她一眼“昨天是不是打碎了一瓶香槟?鸽子,记好了帐,年底扣她钱!”

说罢,拎着柜台上我的prada包包,摇曳生姿的踩着一双雪纺系带高跟鞋往外走。

后面隐约还听到小漏指控我杨白劳的话语,其中夹杂众多国骂,为了不成为三叔,我决定就不全部写出来了。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写作文,题目是让你最高兴的一件事。

我写的是我爸爸带我们去玩。

写了一溜十三招,就是没写地点。老师上作文课的时候果不其然把我的文章当反面了,反面就反面吧,还非得把我名字公之于众。

我那时候跟个小公主似的,哪里受得了这些个委屈?再说又不是我不想写地点,是我妈妈告诉我别多问的。

于是回家绝食俩小时,可吓坏了家里的大人,连我那个双耳渐渐失聪了的太奶奶都惊动,全家老小召集家庭会议听一个失足少女倾诉心事。

我把事情从细枝到末节,说了半个小时之久,为什么要死撑半个小时呢?因为我爷爷最爱看的新闻联播就是半个小时,军国大事,国际要闻,都是那半个小时阐述的。

所以我想我也要跟新闻联播接轨。

死撑着讲了半个小时的故事,后来因为实在是饿的不行了,故事说一半就跑到厨房饱食一顿,饱食之后压根就忘了自己曾经被人当过反面教材的事情。直到我那个优秀教师骨干的作文老师被调到外省,我才隐约了解我那次小型新闻联播起了作用。

说这些干什么呢,是因为我要检讨,深刻的检讨。

我这人打小就犯的错误,还被当过反面。可就是一直不长记性,我妈妈说过我,认准什么事儿就不改了。比如说我喜欢蝴蝶结,那么不管什么时候给我买新衣服,我绝对是最喜欢带蝴蝶结的。

你看,我小的时候写作文就总是忘记四大要素的地点。所以我现在才介绍我的地盘,也不算特过分,最起码我没有忘记。

我叫初晓,性别女,爱好钱,特长是三寸不烂之舌。

十八岁以前人生是风调雨顺,名门望族。

十八岁以后人生是电闪雷鸣,知名老鸨。

魔都里面有头有脸的人士,没一个不是我酒吧里的常客。我的酒吧叫天下晓,名字起的大俗大雅。

十八岁到现在,整整五年的时间。我不知道对于别人来说,五年的时间可以意味着什么,但是对我,五年的时间是我全部的人生。

所有曾经的设定,在那一天戛然而止,命运站出来说,卡!重来。

于是我再不是人人喜爱的初家小公主,再不是高高在上的晓小姐。我开始要学会生存,学会收起自己的性子。学会对于一个女人来说,长得漂亮其实就是资本,学会与其想着怎么省钱不如想着怎么赚钱。

从我的店里走出去多少位豪门太太,也走出去过多少位豪门小三。头两年的时候还有人劝我也陪酒,那时候还有点姿色,而且水灵灵的透着股清纯劲儿,后来被我拒绝的多了,大家也就不说了,再后来不知不觉间我眼睛中总是有着刻意的疏离,于是这件事儿大家就彻底不说了。

疏离,该死的傲慢。

我其实只是见多了那些男人的嘴脸,白天的时候衣装革履满口仁义道德,晚上的时候自己就变成了那最最让人不齿的*。所以我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去做不喜欢的事情呢?你看,我自己也可以赚钱,我自己也可以经营,我可以跟着黑道大哥梗着脖子理论一点点的装修费,我也可以暖暖的对刚刚做过流产的姐妹笑。

我不要什么所谓的好归宿,我就是我的归宿。

今天是我的高中同学聚会,不然我干嘛翻箱倒柜找出我仅存的最后一件白蕾丝连衣裙。

有一年我走在魔都的马路上,凌晨三点钟,我刚刚把一个喝醉了的姐妹送回家,走出小区的时候,看到这个白日里张牙舞爪的城市,此刻如同沉睡的狮子一般人畜无害,心里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就决定一路走回天下晓。

夜里静极了,晚上的风还透着一点点白日里难得的凉意,路边的叶子软塌塌的挂在树上,经过江面的时候,我停了一会儿,路灯将我的影子拉的好长。我笑出声来,这么多年,也就我的影子对我不离不弃。

我愿意成为你的影子。

你想看到我的时候,我就来。

你不想看到我的时候,就躲到黑暗里,我就不见了。

那一年我上高一,班里最帅的男孩子也叫高一。数学课代表,我同桌。

全国第二套广播体*我做的倍儿熟,尤其体转运动。因为我每次总是借着提转运动这机会来回过头恣意的看着队尾的他。

人这一辈子,见过的景色很多,但是真正扎在心里的,*也带不走的,寥寥无几。

第一次看到他的名字,是在入学榜里,第一名,理科满分。

我笑着跟霍妩说:“高一?那他弟弟是不是叫高二啊!”

话音刚落,就听到身后有人说道:“我倒是缺个妹妹,你挺二的,正合适。”

他离我极近,说话间热气都喷到了我的脖子上。声音清清冷冷的,是我听过最有磁性的男性声音。

以至于一段时间内,我都迷恋那种清冷的调子。

那个瞬间,从头到尾,五分钟都不用。

我却用五年的时间,都无法忘记。

宁愿一辈子都不忘,就这样为了一个人画地为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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