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八十、心酸的幸福
在暗宫里住下来,先,我不忍心看到一水家好不“掌门”,又要面对别离,也许,是我渐渐的离不开他们了,这里很有家的温暖,想起千年前的那场灾难,不知死了多少无辜纯善的人,心里便难过起来。
那场灾难是很深刻的存在于我的脑海里的,虽然我其实没有亲身经历过,可那种感觉还是让人心颤。
我真应该感谢老天啊,婆婆他们毕竟活了下来,我又一不小心触动了天顶上的机关,落在这里,冥冥之中,是否早已注定?我与一水家也是分割不开的关系了。
他们“掌门,掌门”的喊我,我就真的好像有一种责任感,要把人界重新挺起来。
当初的巴哈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心思呢?作为一个王,担负着所有子民的安危幸福,所以想要把自己的王国振兴起来。
只是,他也许是用错了方式,他有野心,也有魄力,而且很聪明,否则不可能练成众魔宝典,如果没有练成那魔鬼一般的宝典,他无法开通赤海之桥,也不会轻易出兵妖界,那么,就没有后来的事,练成众魔宝典才能与外界抗衡,可是练成之后,身体里的魔性难以控制,会生出诸多的邪念,人心的错差,不过一时的贪念或邪念,一失足成千古恨。
我的歌声,终究是没能让他渡劫,没能破除他的心魔。
刚掉落在这里的时候,我本存着各种各样地念头,想拿着灵佩回到圣界,从此消失,又想带着即墨瑾先回到翡翠宫。
后来仔细一想,即墨瑾现在地样子,就算回到翡翠宫也无用,反而会使得狐狸他们分心,而他身上的毒一时看起来也没有加重的样子,眼睛虽然看不见,记忆也完全没了,但几天后也能行动自如。如果牵制他的真的是天界的天君,那么那种毒一定是只有本人才可以解,天君是谁?是天界的王,他下的毒又怎么是别人可以轻易解的?所以就算回到了翡翠宫也没用,解铃还须系铃人,事情到底是怎样,我没办法知道,所以现在唯有等待。
我还问过婆婆,当年他们的先祖采瓜果回来地时候人界已经被灭,只剩下一片废墟,无奈之下,他们只得先在暗宫避一避,这一避,就是几百年,所以谁都没有看到那个凶手。
我有些失望。又有些庆幸。要不是他们没有看见那个凶手。怎么还可能活下来?早和其他那些族人一样。被残忍地杀害了吧?
凶手是三界地人。还是存在于山野之中。我们所不知道地一些灵物呢?
过了几天。我也习惯了这里地生活。暗宫地地形就像是一只展翅而飞地小鸟。我们住地屋子。是在鸟地心脏部位。而鸟尾巴上是一块湿润地土地。那里还有从地底冒出来地清泉。温温热热地。仿佛温泉。这就是为什么这里地植物庄稼虽然终日不见阳光。却能生长地缘故。
这是一片拥有灵气地土地。可以想象。本来建造在这块土地之上地一水山庄。该是多么富饶。温馨。那里地人们铸剑。也种田。其乐融融地生活了一代又一代。
却被一把横空而出地绝世仙剑所打破了。
婆婆第一次看见我地剑时候。眼睛立刻湿了。颤抖着摩挲着银剑。大伯和三婶更是跪了下来。那眼神中充满崇敬。
银剑似乎出一声低鸣,吓着了那些小孩子,子睿更是拉着我的衣角躲在我身后,偷偷看着银剑出长啸。
银剑是有感应的,和天地间每一样拥有灵气的东西一样,来到这里,它是不是也感觉到家的亲切?它是在这里诞生的。
我看着手中的银剑,不知它是福是祸,若不是它,千年前的人族也不会灭亡,它本来留在翡翠宫里,纪念着我母亲的回忆,可是又机缘巧合的被我拔了下来,现在它属于我,它又会给我带来什么?
我跟着族人种田,烧饭,空下来的时候,也比划比划剑。
暗宫常年灯火,银剑的剑光在火光下飞舞,比之阳光下,倒别有一番味道。
“小姐,你的剑舞的真好看。”菁华笑着说。
她这几天一直守在我身边,一些琐碎的事总是帮我料理的很细致,我从来不曾把她当成丫鬟,我告诉她,我叫飘飘。可是她温柔却固执的要喊我掌门,最后我生气了,她才改了口,可是还是没叫我名字,而叫小姐。
然后,她小声的对我说:“那日二妹告诉我,说小姐告诉她名字,她来问我,为何小姐叫……叫的名儿与以前的不一样,想是小姐再世为人后改了吧。”
梅那丫头心眼真多,我叫她喊我飘飘的时候,也只是顺口,没想到她表情虽然不变,却立刻疑惑起来。
我没有想过再用悠悠的名字,但现在那些事说起来着实需要很多时间,于是我笑笑点头:“是啊,飘飘是我重生后的名,叫习惯了,也不想再换回去了。”
于是,这里的人都习惯了我叫“飘飘”,婆婆想了想说:“掌门,您的名我们本不该过问,可是,姓却不可胡来,掌门乃人族嫡亲的血亲,理当姓回一水,老掌门和掌门夫人才能含笑九泉哪!”
她字字在理,我也不好拒绝,于是,我改名为“一水飘飘”,这名字
些古怪,也只好随它去了,母亲在这个世界姓的本回了现代才改性罗的,我姓一水,也是随了母亲姓,没什么不好。
毕竟,那个世界已经离我很远了。
从今后,没有罗飘,也没有一水清悠,有的,只是一水飘飘。
我改了姓,也在母亲前世地爹娘面前磕了头,我就是一水家地人了。
婆婆慈祥,三婶温柔,大伯爽朗,除了梅新总是对我不冷不热,其他几个孩子也很粘我,特别是子睿,总是像根小尾巴一样跟在我的身后。
我没办法,只好把他带进屋子让他跟我睡,我有时出屋子的时候,便叫菁华帮忙带着。
可我心里总有事,我害怕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我不知剩下的这几天,会生什么事,越离那个日子近些,我的心便越惶恐不安。
我看着穿着白袍的即墨瑾坐在窗边,他很少出屋子,对别人都是冷冷淡淡的,目光中带着警戒,所以人人都怕他,婆婆也不敢去他的屋子。
只有当感觉到我的时候,他深黑色地瞳仁里会闪过一丝欣喜,那么明显,根本不去遮掩的欣喜。我心里有一丝酸涩,他的表情以前何曾这般不加隐藏?眼睛亮的像星星,和以前一样,却少了一丝冷冽,多了一份迷离和纯真,那么好看地眼睛,竟然看不见了。
也许在他记忆消失之后,就如我第一次看见楚颜一般,我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信任的人。
想到楚颜,我又看了看他脖子上地那根丝线。
楚颜,原谅我。原谅我如此自私,我本可以马上拿了玉佩来找你,可是我做不到,即墨瑾已经不是原来的他,他现在出去不知道会生什么事,所以我只好选择做一只鸵鸟,只要他平平安安的就好。
我不能扔下他来找你,更没办法保证能安全的把他送去翡翠宫狐狸身边。所以我只好选择思量着度日。
我的世界有句话叫“船到桥头自然直”,是不是会这样呢?
听巴哈的意思,你现在应该无碍,还有基仔在你身边,他必定拼了命也会保护你,而即墨瑾,现在只有我。
巴哈虽然不在了,可圣界地人一直善良无害,天界要对付的应该是妖界,溟夜更不会对圣界怎样,所以,即便赤海之桥已通,圣界一时应该也不会生什么事,最多只是圣界之王要重选而已。
我已换掉翡翠宫里带来地衣裳,换上了婆婆亲手给我做的一件平凡人家小姑娘穿地素色的布衣,不施脂粉,长长地披下来。
据说这里很早就有所有用来生活的东西,就是为了万一哪天出事,可以应变。所以,织布机,针线,应有尽有。
小鸟形状的头顶,是一间藏剑阁,在翡翠宫我也看到过一间藏剑的地方,狐狸说,那是即墨瑾的私人珍藏,我到现在还是想不通即墨瑾为什么要收集那么多的剑。
这里的藏剑阁比翡翠宫的更大,各种各样的剑放在一张长几上,看的我眼花缭乱。
婆婆说:“掌门对这些剑是否还有印象?”她的脸上带着骄傲,“这都是一水家族铸造的啊。”然后眉梢的欣喜又隐落下去,换上淡淡的愁绪,“只可惜,还有一部分的剑还来不及转移到这里,便被那贼人掳了去,不知所踪。”
我眉心一动:“婆婆,不见的,都是些什么剑?”
“这我也不太清楚,只是小时候听祖辈说过,听说有一柄剑,虽然不如本门的圣剑,也就是掌门身上的这柄银剑,但在凡剑中也算是极品了,是青铜色的,叫……”
“上邪剑!”我脱口而出。
婆婆笑起来,又轻轻一叹,“对了!好像就是这个名儿!掌门虽然遭遇诸多变故,但却都记起来了,真乃本门的大幸哪!”
我的心往下沉,我不是记起来了,我根本不知道在一水山庄原来有些什么剑,只是刚才婆婆说青铜色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忽然冒出那柄刺入我胸口的剑。
婆婆又说:“唉,幸好当日掌门你出外练剑,逃过一劫,否则我们族人的圣剑也一定流落在外人手中了。”
我根本没在意她说什么,心快的跳,一水家族的上邪剑!那柄剑,竟是属于一水家族的,那么为什么又会在即墨瑾身边?!
而翡翠宫藏剑阁里的那些剑,莫非都是属于人界的?
那么,即墨瑾和那个凶手又有什么关系?难道……
我不禁颤抖了一下,却在心里告诉自己,不可能,在我的记忆里,人界覆灭后,母亲第一次见到即墨瑾地时候,他还是个小童,何况,不知为什么,我不愿把他和这件事联系起来,我是一水家族地人,而如果即墨瑾和那个凶手有关,那么……
我不敢想下去,黑暗中仿佛有一双手,操控着背后的一切。
我思绪里有一点线索,却又抓不住。
……
跟着婆婆用泉水灌溉过土地,我回到屋子里,经过即墨瑾的屋子,我推门进去。
他无聊的站坐在床上,也不知在想什么。
我走进他,他侧了侧脸,忽然眼睛一亮,似乎下意识的叫了声:“飘飘。”
我吓了一跳,盯着他:“你说什么?”
的唇扬起来,又重复:“飘飘,飘飘。
”
我的心一下子被什么东西沾满,难过的跟什么似的,他在叫飘飘,他在叫我飘飘!
我脑海里全是他迷蒙的眼睛,透过我,仿佛看到其他地人,然后情不自禁的叫“悠悠”。
那时,我多么难过啊,他喊的是悠悠,哪怕是我中了情人果之后第一次的接吻,他也喊地是“悠悠”。
当时我不明白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明白了之后又无比的难过,悠悠,他心里地那个人到底是翡翠仙子还是悠悠?
可无论如何,都不会是我。
我好久都没有动静,他又侧过脸,仿佛在寻找我的方位,然后小声的说:“生气了吗?我听到你说自己叫飘飘,他们也都这么喊你。我不可以这么喊你吗?”
小脸垮下来,似乎无限的委屈,眼睛蒙着一层白雾,湿漉漉的。
今天是他醒来之后说话最多的一次,我连忙抓住他地手:“没有,为什么不可以,你再叫一次我听听?”
“飘飘。”他很听话的叫。
我地眼睛涨涨的,即墨瑾,你从来没有叫过我飘飘。我告诉你我地身份,毫无隐瞒的告诉你。我说,我不是一水清悠,我是她地女儿,我来自另一个世界,我叫飘飘。
那时,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是多么期待你可以叫我名字,把我当做我自己,而不是另一个人的影子。
我贪心的让他多叫几遍,就像欺负他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也许,等你全部想起来的时候,你便会知道,黑炭不过是别人为你取的名,而我,也只是一个和你不相干的人。
我坐在他身边,把头搁在他的肩膀上,他没有丝毫的抗拒,任由我靠着,我又伸手抱住他的腰,他的身体轻颤了一下,还是没动。
我像个贪得无厌的小孩子一般把他整个抱在怀里,即墨瑾,这一刻,我们多么近,你的心里只有我,我的心里也只有你。
靠了一会,他都不说话,我脖子却有些酸了,脸红的不得了,好像占了谁的便宜一般。
我站起来,他拉住我的手,可怜兮兮的侧了侧耳朵。
我说:“没事,我不走,我去取些东西来,你在这里闷了几天,不觉得无聊吗?”
我返回屋子取了纸笔,再做回他身边:“黑炭,你会画画吗?一定不会吧,我画张画给你吧?等有一天你的眼睛好了,就可以看见我画的画了。”
我唰唰唰的画,不太习惯用古代的羽毛笔,但沾上木炭,其实画起来也不难,我想着前生自己的样子,画了一张脸。
那时的我是齐肩短,有时会扎一个小辫,穿着卡通的t恤衫和牛仔裤,胖胖的脸蛋,笑容纯真灿烂。
而我现在的容貌,比原来的我不知美了多少,和母亲一模一样,巴掌大的脸,那丝笑容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世故,充满戒心。
即墨瑾一直听着动静,没有打扰我。
画完之后,我把纸塞到他手上:“呶,送给你的。”想了想,又在纸的末端写上几个字:
送给黑炭,曾经的罗飘飘。
再递给他,他抓在手里,闻了闻说:“很香。”
不是墨汁的香,只是木炭,他却拿在手里,漆黑的眸子露出无比的欣喜,仿佛得了多大的宝贝一般。
我试着去拿,手刚碰到,他便缩了回去。
“黑炭听话,我帮你放好。”我像强盗一般夺过那张纸,小心的塞进他的衣裳里,手指触到一块软软的锦缎,指尖微凉。
那是那枚荷包,我把它重新放回到即墨瑾身上的。
这里面有一个女人的心愿,小树林,永远等你。
我把那张纸折叠起来,放入荷包内,我和那个女人一样傻,傻到你清醒的时候不敢流露丝毫的情绪,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敢把画像送给你。
我要让你记住我原来的容貌,不是悠悠,是飘飘的容貌,没有这么美,却是我最怀念的容貌,一个真实的自己。
“飘飘画的是什么?”即墨瑾忽然说。
“是我的样子。”我说。
他的眉梢扬了扬,眼睛像一颗迷离的宝石:“等我眼睛好了,就可以看见飘飘的样子了,为何要画出来?”
傻瓜,我相信你的眼睛能好起来,可是,那个时候,我也许已不在你的身边了。
世事变化无常,又何况在这个原本不属于我的世界?
我笑,笑的眼睛酸酸的,去摸他的眼睛,他的眼皮颤了颤,毫不反抗的闭上。
我说:“我是想让你留着呀,这样就算我们见不到了,你也会记得有我这么一个人。”
记住我,也许我只是一个影子,偶尔投入你的波心,但我也有一点自私,希望你能记得我。
即墨瑾的眉心轻轻一皱,忽然一把拽紧我的手:“不会的,黑炭不会离开飘飘,不会的。”
曾经听过一歌,叫心酸的幸福,我终于领悟到。这一刻,能有多久?也许转瞬即逝,长不过一场梦,可是哪怕只有这样,我也宁愿活在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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