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七章 录音棚
刘嫚不禁好奇喻湛做的菜,是什么味道。
孙玮炜和叶子良签完合同后,大家开始紧锣密鼓的准备纪录片的拍摄。
在这个时候,薛云飞微信给刘嫚发了一个定位,让她过来。
地址在高新区,是一栋修建不久的五层建筑,崭新的大门上写着“首都新辰唱片公司”几个大字,薛云飞是这家公司的合伙人之一。之前刘嫚曾答应过他和小可儿,录制《听,风的声音》主题曲。
刘嫚当然还记得这事,毕竟有2万元的底薪和提成可以拿。
她一到,薛云飞就递给她一叠合同,“这份合同和你之前跟星河影视签的合同差不多,也是一份兼职合同,主要针对《风的声音》这首歌以及它的主旋律演奏,签了合同之后,待原声唱片发行,我们看销量给予你提成,我和另外几个合伙人商量了一下,把你的提成多提高两个点,到百分之十二,这里面也包括你与唐图的那首钢琴合奏曲。”
刘嫚仔细浏览了合同内容,薛云飞很厚道,没有在条款上苛刻她,而这也的确是一份兼职合同,只签曲子不签人。
看完了合同,刘嫚没有什么疑问,便提笔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她问薛云飞,“什么时候开始录制曲子?”
“你和唐图的钢琴曲,要看唐图的时间安排,他现在在外地拍戏。”
唐图毕业后,正式入职星河影视,入职第一天,他就拿到了一个极好的资源——饰演国际知名大导演林知的新电影《汉宫秋月》的男主角呼韩邪单于。
早在六月中旬,他已奔赴古都和西北拍戏去了。
薛云飞说,“主题曲现在就可以录,早录,你就能早点拿到2万的酬劳。”
刘嫚还等什么呢?
她牢记自己还欠了黎律师的律师费没有付清呢。
薛云飞把刘嫚带到了录音棚,跟里面一个有点胖,穿着嘻哈T恤,发型特别潮的男青年打了声招呼,“小明,她就是刘嫚,现在来录《风的声音》。”
他又对刘嫚介绍这个男青年,“小明是新辰的另一位合伙人,也是我的好朋友,哦对了,他也是伯克利毕业的,小我一届,十分擅长电音和蓝调。”
刘嫚与霍明问好,霍明不爽的瞥了薛云飞一眼,再次自我介绍,“我叫霍明,霍去病的霍,明天的明,你叫我明哥就好,千万别学小飞飞那样叫我小明!!!”
听到霍去病,刘嫚的注意力就跑偏了,“你是景桓侯的后人?不对啊,据我所知,他唯一的儿子也早夭了,没有留下别的子嗣。”
???
什么鬼?
霍明和薛云飞面面相觑。
薛云飞这才反应过来,刘嫚口中的“景桓侯”指的是霍去病,他好笑道,“小明只是打个比方而已,他和霍去病没有半毛钱关系。”
霍明乐了,“这位汉服女神还真是有趣的很,思维方式和普通人好像不一样。”
“她的爱好比较偏古风,古琴,书法,估计古书也看了不少,有点中邪了。”
刘嫚被薛云飞的玩笑话搞得很不好意思,“是我想太多了。”
霍明觉得这个姑娘挺可爱的。
他对刘嫚竖起大拇指,“我们以前在伯克利,烦祝希旸烦到不行,却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你真有能耐,硬是把他扳倒了。”
大家都以为是因为刘嫚在直播间不畏黑暗的揭露祝希旸等人的罪行,才导致祝希旸吸毒被抓,才导致他父亲与其走狗受他牵连也同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霍明当时就跟薛云飞说,这个小姑娘干得漂亮!
薛云飞同样是这样想的,毕竟他之前跟刘嫚打过预防针,刘嫚才能对祝希旸有所提防,记得录音留存证据。
刘嫚却有一种隐隐约约的直觉,祝希旸吸毒被抓,以及他父亲那些连锁反应,是喻湛做的,因为恰好,那几天宠物医院没有开门,他人也不见了,他见的那些长辈是谁呢?
“OK,废话不多说,现在开始录歌,”霍明说,“你站到麦克风前面,把耳机戴上。”
刘嫚对这些专业设备感到新奇,东看西看的,她按照霍明的要求,站在正确的位置,戴上了厚重的耳机。
刘嫚的生母赵氏是歌姬,小赵氏形容其姊色艺俱佳、美丽过人,歌声婉约清扬。刘嫚没有见过自己母亲,更不提听过她的歌声。
小赵氏说,她遗传到了赵氏的歌喉,但在前世,她很少唱歌,她认为唱歌是一件舒心快乐的事情,可是在冷宫,她难得有这样的好心情。
现在她的身体和赵氏已毫无血缘关系,嗓音必然和她以前的也不相同。
刘嫚年初和小可儿在步行街直播时,曾合唱过一小段《思君》的歌词,展露过歌喉,她身体的嗓音偏软、柔。
由刘嫚唱出来,多了几分灵气,毕竟穿越时空这种事,本身就很灵异!
薛云飞说,“小明,你先给她放一遍我们重新编曲后的DEMO。”
霍明比划了一个OK,右手把一个按钮推到最上,刘嫚的耳机里立刻响起《风的声音》前奏。
这个版本应该薛云飞他们自己用电音合成的,是纯流行音乐的伴奏。
听完,薛云飞问她有什么想法。
“很现代,”这是刘嫚的第一感觉。
薛云飞笑了,“我猜你应该不懂流行乐编曲,跟你科普一下,这个伴奏里有吉他、贝斯、鼓、键盘四种声音,简称‘流行四大件’,等录好你的声音,后期我们还要再混入一些其他元素进去......”
薛云飞讲了一大堆。
刘嫚受教的直点头,隔行如隔山,虽然她也是学音乐的,却不懂流行音乐的规则。
她虚心的态度让薛云飞和霍明都很满意。
他们最讨厌的就是盲目自大,不懂装懂的歌手,好心指点这种人吧,他们还不耐烦,到了真正录音的时候,却错误百出。还有一种歌手,喜欢在他们的劳动成果上指手画脚,显得自己非常懂行的样子,也令他们十分厌恶。
像刘嫚这样乖乖听听招呼的人,其实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