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酷酷青年
最后,郝云阳真的买车了,微颤着右手签下了字,三十九万大洋就这么离他远去了。
车子是花柳成荫和导购小姐替郝云阳挑选下来的,雷克萨斯is300豪华版,银灰色的车身和流线的造型,说心里话,当接过车钥匙和各种证件票据上了车,发动引擎缓缓驶出大门的时候,郝云阳这心跳已经狂增到了每小时一百二十下以上。
摸着方向盘,停着耳边传来的抒情音乐,郝云阳如坠梦中。
如果说在几个月前有人告诉他,你会开上一辆雷克萨斯的话,郝云阳指定得把那人当成傻子给无视了。
“感觉如何?”花柳成荫就坐在副驾驶座上,看着郝云阳努力维持着的淡定表情,笑着问道。
“很不错。”郝云阳下意识的往后靠了靠,说道:“比我学车时开的教练车强多了。”
“……”
郝云阳开着车子并没有去酒店,而是带着花柳成荫直接回到了住的地方,二十多米开外的宿舍楼下,管理员大爷依然坐着,静静的坐着,只不过当他看到郝云阳从车上下来后,浑浊的眼眸深处掠过了一抹惊诧的神光,随即又被很好的掩饰了下来,面无表情的看着。
“暂时就住在这里。”郝云阳习惯性的冲着管理员大爷含笑点头打了个招呼,然后领着花柳成荫朝楼上走去,边走边说:“等大家都到齐了,再租两套房子下来,其余的事情以后再说。”
“嗯,住的地方倒是无所谓。”花柳成荫笑着呵呵了两声,道:“只要工作能做得开心就好。”
郝云阳听懂了花柳成荫的弦外之音,笑笑没说话,站在门口敲响了赵晨馨所在的房间大门……
温州火车站外头扒手很多,只要去过火车站两三次的人,都知道那里的扒手是多么的猖獗,光天化日之下近乎明抢的割破你的口袋、背包、皮包等等偷走你的值钱物品。
但是,一般情况而言,到了火车站的人绝大部分都是来温打工的外地人口,只要损失不是太大,一般人也都选择了忍气吞声,毕竟,扒手可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两个人动手,一群人压阵,寻常人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再加上取证困难,流动性太强等等缘故,火车站的扒手团体已经成了一颗毒瘤,警方倒是想方设法的想除掉,却又找不到能够干脆利落下刀的地方,只能严打严打再严打,然后……
严打结束,一切照旧。
小三是一个身高一米七九,长相帅气打扮时髦的男人,二十四五岁的模样,穿着一身黑色的休闲服,在火车站外面溜达着。
一双看似沧桑的眼眸,却在来往行人的身上来回扫视着,寻找适合下手的目标。
小三是他的外号,一般在火车站附近摆摊的小商贩见了他都得喊他三哥,准确来说,小三是个扒手,但他是个高级别的扒手,手下有二十几号人,全靠顺手牵羊过活,平日里动手前还要打点附近的巡逻协警,所以小三总是很勤快的,一次又一次指挥着手下动手。
“嗯?”小三的目光游离许久后终于锁定在了一个刚刚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从火车站里面出来的年轻男子身上,微微侧过头去扬了扬下巴,三个早已守在一旁的扒手会意,相互间打了个眼色后围了上去。
这个被当成了肥羊的年轻男子二十五岁左右的年纪,留着一头遮脸长发,手中提着的行李箱显得很陈旧,背上背着的牛仔布包也是一个洞一个洞的。
按理来说,这种人是扒手最不愿意靠近的,尤其是他是从里面出来的,而不是从外面进去的,这样一来的话,这种人身上的油水就可想而知了。
不过,小三却偏偏选择了他作为下手目标,这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因为这个人身上的穿着打扮虽然看起来很对不起观众,典型的从乡下小地方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装扮,但是,让小三打定主意对他下手的原因之一,就是这个年轻人之前无意间露出的,戴在右手手腕上的金链子,很粗。
并且在裸露的一瞬间,他就很谨慎的一缩手,用衣袖再次将这条链子遮了起来,凭借小三多年的扒手经验,他立刻就断定,这个人是只肥羊!一只经过乔装打扮后的肥羊!
况且,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对他下手就算最后没得到什么好处,也不会有什么损失,试试而已,又不会少块肉。
心里打定了主意,那三个扒手也已经缓缓对那个年轻人形成了包围之势,小三的脸上露出了酌定的微笑……
“哼!”
“砰砰砰……”
“呃。”就在小三认为大局已定的时候,那之前看起来还是恍若未觉的年轻人却忽然冷哼一声,甚至都没有丝毫的前奏,放下行李箱后在电光火闪之间,一双腿以闪电般的速度踢出,整个过程仅仅用了不到两秒钟时间,三个围上去的扒手已经惨叫着倒了下去。
小三脸上的微笑凝固了……
“妈/的,敢动老子的人!”接着一年多时间都顺风顺水的小三暴走了,大拇指与食指相交,抵在嘴巴中吹出了一声响亮的哨声,十几个就在一旁站着压场的团伙成员唰唰两声就把那年轻人围了个水泄不通。
“不想死的,滚。”年轻人刚刚弯腰准备提起行李箱离开的动作僵持了片刻,收回了已经伸到行李箱上边的手,站直了身子,被头发遮住了大半的脸上透露着丝丝冷意。
“小子,以后惹事前最好先打听打听对方的底细。”年轻人的告诫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小三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弹簧刀,在手上把玩着说了一句,然后一扬下巴:“教教他怎么做人。”
“喝!”小三的话刚刚出口,年轻人甚至连背上背着的牛仔布包都滑落到了地上,不给那些扒手们掏家伙的时间,抬起左腿上身微微下倾,狠狠的一脚落在了某个倒霉扒手脖子与肩部相交的位置,只听见一声闷响,那扒手直挺挺的倒了下去,嘴角溢出了鲜血。
“砰…梆……”
两分钟后,年轻人面色如常的背起牛仔布包,提起行李箱,在小三惊骇欲绝的眼神中回头瞟了他一眼,留下倒了一地的扒手,很淡定的钻进了一辆出租车中,开口道:“去乐清。”
【ps:唉,被几个书评影响到了心情,怪郁闷的,本想留着晚上更的,现在写好了就现在更了吧……求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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