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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开棺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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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那还等什么!”胖子大吼一声,操起探阴爪就开始撬棺。/www。qb5。c0m
这次没拦着他,我也想看看里面那位同行给咱留的是什么好东西?琉璃盏这玩意也只是听说,从来没有见过,不知道能值多少?

我这边还在胡思乱想呢,胖子已经把外面的椁给撬开了。巨大的椁盖跌落到地上,扬起了好大的灰尘。

我靠近一看,只见里面停放着一具普普通通的白木棺材,看上去毫不起眼,跟外面的金丝楠木巨椁完全不配套。看来这棺材是老盗墓贼自己带来的,原装的已经被封在铜椁里了。

三两下撬开薄棺盖,千年前同行的遗体就出现在了我们面前。

他身着略显陈旧的僧衣,脚穿破旧的芒鞋,双手交叉叠于胸前,头上还有依稀可见的戒疤……

千年的时光仿佛也不能在这位遁入佛门的摸金校尉身上留下太多的印记,除了老人常见的干瘪,灰暗的皮肤外,他似乎还停留在故去的那一刻,嘴角略略弯起,好象还在慈祥地微笑。

看了这位老前辈的遗体,我跟胖子不禁面面相觑!黑凶白凶的,我们是见惯了,但保存这么完好,这么安详的尸体还是第一次见。隔着防毒面具,仿佛还能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檀香味,弄得我心里一阵阵发虚,直觉得打扰这位老和尚的安息实在是一件天打雷劈的事。

我心里正犯着嘀咕,胖子的声音适时地传来。

“嘿,丫的还挺齐整的!涛子,你说这哥们嘴里会不会含着明珠宝玉什么的?要不这都多少年了,咋一点没烂呢!”

说着还伸出手,在老和尚身上东捏捏西掐掐地试着手感。

“靠,你能不能消停点!”我一把拍开他正折腾老和尚的爪子,“也不看看咱在什么地方,还珠啊玉啊的,想都不要想!”

胖子这小子就是神经粗,我这边给震慑得不行,他倒好,把人家老和尚当小姑娘似的捏起来了!不过经他这么一闹,还真轻松不少!靠,管他是不是和尚,该咋整还咋整,最多看在大家都姓张的面子上,不伤他的遗体也就是了!

说来也怪,我这一想通,再看老和尚,只觉得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干瘪老头,刚那股不容亵渎的味是一点也没有了!

“你怎么知道没有?没有他能保存得这么好吗?”胖子摆明不信我的话,伸手就去捏老和尚的下巴!

我懒得说他了,站一旁看他白忙活吧!这地界,除了皇亲贵戚外,死后一贯是不含珠的。为什么?这里古时候号称“八百里秦川”,人口密集、富庶之地,民众多尚道教,崂山茅山二派子弟多有行走。特别是这丧葬之事,少不了崂山道士的影子。

崂山跟茅山,并列为我国两大道门,皆擅长捉鬼伏妖,压魂镇尸的伎俩。为防止尸变,往往向崂山道士求颗定尸丹就可以了,哪用得着什么宝珠玉石的,搞不好再引来倒斗的连个全尸都落不着。

考古那会,跟陈教授去过趟广州,说是那里捉获了一批专门倒腾干尸的同行,让陈教授过去鉴定鉴定。到那一看,还真是长见识了,一排十几具干尸。我看得直倒胃口,这年头,真是什么都能卖钱啊,就这批猪不叼狗不啃的干尸,听说在国外能卖十几万呢!

陈教授一看那情况,急了,在那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一边翻检着尸体,一边还用他匮乏的语言翻来覆去地咒骂盗墓贼们,浑然忘了我这个正牌的摸金校尉还在身边呢,这不是连我也骂进去了?我听得是直翻白眼,差点没揍丫的!

老家伙为什么那么激动呢?连风度都不要了?原因很简单,那些干尸给毁得太惨了!一个个喉咙上都有t字型的伤口,有的更甚,连肚子都给剖开了!

这就叫“本欲长保,反以贾祸”。嘴上含珠,本来是为了长保尸体,不为虫蚁所伤,不与土木同朽,没想到是,反倒招来祸事,死后还遭割喉剖腹。

当然,当时我是没有这么多感慨,光顾着鄙视那些同行们的手艺了!那手艺也忒潮了点,不就取个珠嘛,至于弄这么大动静嘛,外行!

相比之下,咱胖子的手艺就好多了。别看他五大三粗,大大咧咧的,论到这取珠的手艺,我还真比不上他,看他那手,叫一个巧,那劲,叫一个轻!

只见他伸出左手,利索地掐住老和尚的脸颊,拇指在右,食指中指在左,无名指小指居下顶住咽喉!然后右手伸至老和尚的脑后,稍稍抬高,接着一拍后脑,同时左手轻轻用力。

“啪”,一个朱红色的药丸被无奈地吐了出来,乖乖地躺到了胖子的掌心上。

别看胖子这两手干净利落,轻松写意,其实是有讲究的。首先捏着两颊的左手必须用阴劲,什么叫阴劲,就是一股柔力,不然的话,用力过猛,很容易伤到死者嘴里的珠玉!

其次,无名指跟小指都要抵在死者的咽喉处,不然的话等等右手一抬高,珠玉什么的就容易被咽到喉咙里,甚至落到腹部!这就是为什么我以前看到的那几具干尸被开膛破肚的原因。可摸金校尉不能像他们那样百无禁忌的,跟蝗虫似的,没品!咱不兴毁人尸体那一套,所以就要讲技术了,像刚刚胖子做的那样,就算得到个中三味了!

我这边对胖子的手艺啧啧赞叹,他却苦着一张胖脸,盯着手上的红丸直看!

“好啦,不用看了,我都说不会有好东西了吧!你丫的还不信。这是崂山派的定尸丹,快,给放回去,别再给咱惹点什么事出来!”我拍着胖子的肩膀说道,让他赶紧把定尸丹给放回去,这地方虽然是风水宝穴,按道理不会有什么尸变,但小心一点总是没错的!

待到胖子心不甘情不愿地把定尸丹给放回去后,我们便开始在棺材里摸起这次的正主——琉璃盏。

自古的传统,陪葬的玩意,最值钱的东西,往往放在死者的左肩右脚,最心爱的东西则往往攥在手上!我跟胖子一人一头,分别摸开了。

说到这我倒想起个民国那会流传的笑话来。民国正是我国盗墓最猖獗的时候,倒斗的同行们手上有了钱怎么花呢,逛窑子呗!可往往一伸手,窑姐儿就知道丫的是盗墓的,可以狠狠地宰!为什么?都有职业病,摸女人都是从左肩摸到右脚的……

棺材里其他地方大包小包的还有很多,不过那些不用看,一定是生石灰、冥纸之类的东西!这尸体之所以不腐,我看一是风水好,二是金丝楠木蚊虫不侵,三就是棺材里的生石灰放得够多,这东西吸水,没了水分就不容易变质,这跟我们买的腊肉是一个道理!靠,我这说的都是什么啊!以后还吃不吃肉了……

一边胡思乱想着,我细细摸过了老和尚的右脚下,除了一双破芒鞋晃眼外,啥都没有!看到芒鞋我倒记起一句词来:“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是啊,能不轻吗?知道啥是芒鞋不?草鞋呗!

“涛子,找着了!”我正糟蹋苏东坡的词呢,胖子惊喜的声音传了过来!

抬头一看,一盏淡黄色的琉璃茶盏出现在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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