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9
来茴闷头抽噎到半夜,睡过去前,屋里漆黑又寒冷,周于谦鼻子里哼出轻微的鼾声,也许不算打鼾,只是睡得熟了,呼吸声大了些,无论是什么,那声音都不是在回应她的寂寞,来茴觉得自己没必要再抽噎下去,把冷气调到二十八度,也一头黑地睡了过去。
翌晨醒来,拉开落地式大窗帘,出乎意料地,是大晴天,阳光如金色瀑布倾泻进室内,阴暗霎时被驱逐到墙角,来茴赤足站在艳丽的金色光圈里,蓝天白云,飞机航行划出一条清晰的白痕。
她打了个呵欠,转身从衣柜底层找出牛仔裤,T恤穿上,头随意的绾了个髻,用一根乌木簪子固定,一缕红色的卷掠到颊边,她打算一会儿去医院探望程兰和母亲,所以脸上脂粉未施。
“起床了?”周于谦推开门,把手上的《财经报》扔到沙上,转头看见来茴不同于平常妖娆妩媚的妆点,而是偏于简单清爽的打扮,他稍稍恍神,记起第一次见到她,就是这个样子。
认识来茴,是缘于四年前,他因公务去了B城,接待他的合作商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姓江,具体什么样子,周于谦忘了,印像深刻的是,他的脸像抹了层桐油,黑得亮,肚子里该是藏了个酒桶,坐着站着都吃力。听他的员工说:江总都坐坏了好几张大班椅,他要站起来非得撑住桌子,不信,你看他的办公桌,都被磨出两个手印儿来。还别说,周于谦到他办公室洽谈工作,真看到光亮的桌面上有两个磨得褪色的印子。
江总为了拿下周于谦这个大客户,邀请他去了B城的“天上人间”,走进豪华包房,周于谦看到有五六个清纯漂亮的大学生。他结婚三年,虽然夫妻并不和睦,却鲜少出轨。江总分明是打探过了,以为他对小姐不感兴趣,才费心思找来名牌大学的学生。
来茴那晚就在其中,几个大学生中,她算是最漂亮的,但比起演员出身的李月琴来,就如同山鸡比凤凰,周于谦没有放心思进去,如果没有生那场冲突的话。
那天在的男人都是风月场上的老手,涉世未深的学生哪敌得过这些人,不多时,女学生几乎都被灌醉了,只有来茴还有警觉心,不管男人说什么,她始终不端杯子,到了中途,她背起包要离开,江总肯定是不放人的,拉拉扯扯中,来茴被一个耳光打得摔到沙上。周于谦自始至终都冷眼旁观,爱慕虚荣的女孩子,本来就该受点教训,换句话说,来的学生都毫无背景可言,今晚就算是这些人强硬地把她们怎么着了,也只能吃闷亏。
直到扣子被扯掉了几颗的来茴抓了个酒瓶,摆出要跟人拼命的样子,周于谦才喝了口酒,语气淡定地说道:“江总,今天到此为止,我送她回去!”
或许是厌恶江总,亦或是被当时的乌烟瘴气烦透了,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他终归是帮了来茴,而后来再遇到这类事情,周于谦却再未理会过,实在看不过去了,他转身离开,也不愿意给自己惹上任何麻烦。
周于谦一直记得那张漂亮的脸蛋有多倔强,明明是要哭出来的样子,偏偏死咬着唇,他那时候以为,她很坚强,后来才知道,她是害怕得忘了哭,因为——
她为了谢家逸,可是流了不少眼泪。
“你还没走……去上班?”来茴抬起皓腕,手表上日期显示7月22日,周四。
周于谦忙敛了神,说道:“正要走,你要出门?”
“想去医院看程兰!”
“我顺路送你去吧!”
来茴到医院门口下了车,周于谦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医院门口,如今那张脸上再找不出一丝倔强,他知道是自己的杰作,以钱易物,来茴就是那个物品,议价,签约,成交,付款,简单又纯粹,她的自由,骄傲,倔强,一同被出卖,成了一只没思想没灵魂而被豢养的鸟。
他现,他对自己的杰作,并不是很满意。
车子朝喧嚣飞驰而去,周于谦埋头浏览文件。不管满不满意,他是商人,只计较有没有赔本,爱情,艺术那一类抽象的东西,不适合商人。
他知道在支票的空格里填上数字,便可以从银行里取出钱来,却不知道该在心里填上什么东西,才能从其它的地方取得同样的东西。
他心里只剩下一种悲凉的空洞,唯一能填充的,只有钱。
程兰仍是没有说话,呆呆地望着窗外灿烂的阳光,她的心里却在霉,来茴只能从她的眼晴里现一些情绪,忿恨,恶毒,嘲讽,还有……
有那么一种人,受到侮辱或伤害后先想到的不是振作或反省,而是报复;要报复又没有计划,这时,就会陷入一种自我幻想的状态中,幻想用各种方法报复回去,人家怎么伤害她,她便幻想出狠毒十倍百倍的方法,想着仇人被她的恶毒法子折磨得死去活来,她便有一种心灵被撞击的痛快感。
来茴便从程兰的眼里看到了那种快意的光彩。
那种光彩是她极为熟悉的,小学时,班上最调皮的男生欺负她,用毛笔给她的脸画上八字胡,放学后,死对头小绿特意跑到她跟前,弯腰看了看她低垂的脸,故意“哇!”的大叫一声:“来茴,你看看你的脸哦,好丑!”路上的学生都好奇地看着她,有的捂嘴偷笑,有的放声大笑。来茴哭着跑回家,镜子里的她——真的好丑!
洗干净脸后,她就呆呆地坐在镜子前,幻想《上海滩》里的许文强是她哥哥,把欺负她的男生吊起来打,然后当着全校同学的面骂小绿:“你是个丑八怪!”
现在想起来,镜子里的那双眼睛和程兰的眼睛没什么两样。
来茴陪她坐了一会儿后就走了,只希望程兰和她一样,一两年后就忘了那件事情,就像当初,欺负她的男生上高中时成了她的好朋友,而小绿,也仅仅是比比谁的辫子多,谁的衣服好看,着实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虽然小时候,她把那个男生跟小绿列为头号仇人,立志长大后一定要报复回去!
报复了吗?没有!人生中的磨烂多的是,哪记得了那么多,若程兰也同她一样,面临失去亲人的境地,不知道她还会不会认为因爱而抛弃一切,是值得的!
说她来茴不够朋友也好,被打一顿,真的,只是件小事!
尽管,她昨天也被吓到了!
七楼VIp病房里,来如芸被小余和来茴的说话声音吵醒,浑浊的眼珠子转了一圈,定在来茴身上,皱巴巴的黄皮脸笑了笑,说道:“今天不上班?”
来茴剥了颗荔枝送到嘴里,手掌心接着吐出的核,说道:“妈倒是把日子记得挺清楚的,事情做完了,就来看看你!”
小余摊开热毛巾给来如芸擦脸,抢过话头:“茴姐没看到台历吗?你的生日和假日伯母都让我记上了,一到放假就跟我说——小余,你茴姐今天会早来吧!”
来茴走到病床前,台历正对着来如芸,转头就能看到。她接过小余的毛巾,仔细地给母亲擦起手来,那是一双枯瘦脱皮的手,从前能给她编出满头的小辫子,能给客人做出流行的式,现在却只能靠别人挪动。躺在床上五年,她就是母亲唯一的支柱,数着日子等她放假来探望,
热毛巾擦过手背,皮肤湿湿的,汗毛和白鳞一样的皮屑被熨平,来茴的眸子里闪过激动的流光,她从包里拿出一管护手霜,挤一点在手心,均匀地涂抹在来如芸手上,柔柔地为她搓着指缝。
“妈,家逸回来了!”她不能再以为延续母亲的命就尽到了责任,与家逸重逢的事,在她心里再也闷不住了,她是那么急切地想找个人分享,而母亲,正是最希望能分享她心情的人。
来如芸激动地张了张嘴,愧疚地望着来茴,终是没出任何声音。
“他有女朋友了,妈,你放心,我不爱他了,我跟他现在只是朋友。”来茴有一下没一下地搓着手,眼睛窥伺着母亲的神情。“他说想来看你,算他还有点良心,记得你当初有什么好吃的都给他留一份。但我不让他来,妈,你说,要他来干什么?不是惹着您伤心嘛!”
“有女朋友了?”来如芸低喃着,又说道:“也是没办法的,该你们没缘份。家逸第一次来家里,好像是你们放暑假。那孩子真勤快,我们娘儿不能干的重活,他两天就做完了,我是打心眼儿里喜欢他,以为你们有个好结果,所以,你们年纪小,我也没反对。唉!小茴,既然回不了头就别多想了!”
“我没多想,再说,当初是我提出分手的,这么多年,我哪还会想着回头?”来茴抽出纸巾,抹干净手,状似无所谓地说道。
“小茴,你说实话,是不是因为妈才跟家逸分手的?”来如芸一直介怀这件事儿,看女儿愿意同她谈了,便试着问出来。
“不是,上大学后,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们总是吵架,或许是彼此都太了解了,缺点掩都掩不住时,互相都厌烦!”
“唉,那是你们年纪太小,不懂得该怎么去处理感情!”
应该是吧,那时候的他们究竟怎么了?来茴想不出个所以然,爱情是没有逻辑的,找不到方向的时候,就开始急躁,互相撕扯,伤害。一旦失去了,理智重回大脑,清醒了!
便清醒着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