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据为己有
信写到这里就结束了,但杨华还是拿着信纸,瞪大了眼睛,看着上面写的字一动不动。不一会儿,他拿信纸的手开始微微颤抖了起来。嘴里忍不住喃喃的说道:“原来是这样,原来是真的,原来……这东西居然在这里!”
他已经完全明白过来了,老板嘱咐他要得到的宝物,确实有这么一件东西。这件东西果然神奇,它居然可以让人变成超人,而且果然是乔家一代代绝密传承之物。只有上一代族长临死前,才会交代给下一代族长知道的宝贝。
难怪老板宁可耐心等待,也不愿意弄死乔振邦。他果然就是担心,一旦乔振邦死得太快,来不及交代遗言,这件宝物,就再也没人知道放在哪儿了吧?
想到这里,杨华忽然想大笑出来。老板可能怎么也想不到,其实乔振邦也不知道这宝物放在了什么地方吧?说不定,他连自己家有这么一件宝贝都不知道。因为这封信还在,没有被销毁。说明乔振邦没有看过,否则,他绝不会让这么一封关系重大的信件,就这样随便留在老家,没有带走或者销毁。
而乔振邦没有看过这封信代表了什么?杨华忍不住全身都开始激动得颤抖起来。他知道,这代表了这个秘密,现在在这世上,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而只要他愿意,就可以得到那个宝物,获得宝物赋予的神奇本领。在神不知鬼不觉之间,他就有了反抗那帮绑匪的能力。
想一想信中乔振邦父亲提到那些本领,什么刀枪不入,或者轻功绝世,都是常人绝不可能拥有的本事。而他只要拥有随便一样,对付那些绑匪,还用得着那么费力和小心吗?
正当杨华在激动不已的时候,外面忽然传来了一阵沉重的脚步声,接着保镖周重的声音也传了过来,他在外面叫道:“乔少,东西都已经放到车上了,还有什么东西被你找到了吗?”
听到周重的声音,杨华下意识的赶紧把手中的信纸藏到了上衣口袋里,然后拿起床底下的靴子,立刻站了起来。刚刚站好,周重便走进来了。他忙装作在屋子里四处查看的样子,一边看,一边道:“没有了,算了,就这样吧。”
说着,他挥了一下手,转身便走出了房间。周重耸了耸肩,跟着杨华也走了出去。两人离开老屋,锁好门,上了车,便回到了住的旅馆。
回到旅馆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这个地方两人都是人生地不熟的,也就没打算再去哪里逛逛。杨华更是借口坐了一天的车很累了,晚上要早点休息,于是立刻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关上门后,他马上掏出了乔振邦父亲留下的那封信,又一次仔仔细细的观看起来。看过之后,他放下信纸,开始沉思起来。联想到他在冒充乔亚伦之前,老板特意单独见他并说的话,他开始大约明白了这一系列事情的前因后果。
绑匪的老板,大概就是那个盗墓贼的后代了。否则,他不可能会这么具体的知道有这么一样宝物的存在,并且还说这原本是他们家的传家宝物。
宝物被乔家的祖先夺走后,盗墓贼的后代们肯定念念不忘要把家传的宝贝给夺回来。但一直到了老板这一代,才有了夺回宝物的实力,并开始了具体的实施。所以,他找到了酷似乔亚伦的杨华,让杨华冒充乔振邦的儿子进入乔家。就是为了在乔振邦临终前,他会把这个秘密传给下一代,由此轻松而不费力的把宝物重新拿回来。
之所以只是对乔振邦的儿子动手,而不是出手直接对付乔振邦。一来是怕乔振邦死得太快,来不及交代什么就不妙了。二来,恐怕也是在顾忌乔振邦有什么反击的能力。因为在老板的认为当中,乔振邦应该是得到了宝物赋予的神奇本领,这个本领虽然未知,但无论如何都非同小可。想要谋害他,就得防备他反击。老板他们只是凡人,而得到宝物赋予本领的人,几乎都和超人一样了。一个超人的反击,凡人又怎么抵挡?
但是老板他们再怎么也不会想到,其实乔振邦一样也是个凡人,他根本就没有获得宝物的传承,又哪里有超人的力量呢?
杨华猜想,当年乔振邦的父亲一定是遭到了意外去世的。由于死得太快,他来不及交代遗言,以至于乔振邦根本不知道家里还有这么一件传承宝物。
本来乔振邦的父亲还算有先见之明,把事情写在了一封信上,藏在了一本书里。期望儿子在整理他遗物的时候,能够发现这封信,然后获得家族的传承。但阴差阳错的,乔振邦在父亲死后,却根本没动过这些书。这封藏在书里的信,就这样一直没人发现。
直到今天,他冒充了乔振邦的儿子,被乔振邦命令来这里收拾遗物,由此发现了这个秘密!
杨华抬头看向了房间的天花板,心里不禁有些感慨。原本以为要在乔振邦临死前才会完成的任务,没想到这么快,就在无意中完成了。接下来只要按照信中所说的地方挖出宝物,那么老板那里,他就有了交代。而他母亲,就会被送到医院,及时得到治疗了。
但是,绑匪的承诺,值得相信吗?
这么一件逆天的宝物,得到了便可以成为超人。从此天大地大,任由纵横。金钱美女,唾手可得。老板连他自己的手下都要瞒着,害怕他们知道。如果真的把这件宝物交到了老板手里,他接下来的行动,大概就是直接弄死他,免得他泄露了机密,引起别人的觊觎和抢夺吧?
杨华开始冷笑了起来,如果他不知道这件宝物有什么神奇功能也还罢了。现在他知道了后,绝不可能再相信老板的话。这样东西,足够引起所有人的贪念,并且不计一切代价去得到。老板得到后,恐怕唯一的选择便是杀人灭口,让任何知道有这么一样东西存在的人都死去,他才会放下心来。
所以,交出这件宝物,杨华是必死的。而他死了,老板为什么还要去治疗他的母亲?这一切,都是老板的谎言而已。他的母亲,不会因此得到任何好处,相反,一样也会被老板杀死灭口!
想通了后,杨华长长的出了口气。他知道,他接下来的选择,就只能是另外一条路了。那就是,把这件宝物据为己有。然后凭借宝物赋予他的本领,杀死这些绑匪,得到真正的自由!
其实,这只能是杨华唯一的选择。在看到这封信之后,杨华心里的第一个念头,也是得到宝物,获取本领,然后要这帮绑匪的好看!
现在想来,就像是冥冥中自有天意一样。本来,他跟这件宝物是八竿子打不着,没有一点关系的。但就因为他长得像乔亚伦,所以被选中来到了这里。代替了乔亚伦,成为了乔振邦的儿子。
而原本,就算乔振邦死了,他也没办法得到这件宝物。因为就连乔振邦,也不知道这件宝物的存在。那么他临死前,自然不会告诉他什么。
但偏偏就在这个时候,乔振邦老家的老房子要拆迁了。作为冒充的乔振邦儿子,他自然被派过来办理手续,收拾遗物。
要是一切正常也就罢了,但偏偏就在搬箱子的时候,箱子里的书掉了出来,由此发现了这封信。假如箱子里的书没掉出来,那么作为乔振邦的假儿子,杨华是没兴趣翻看箱子里的东西的。那么拿回去后,乔振邦会怎么处理,只有天知道了。
也许,这些乔振邦父亲的遗物,连同这一箱子的书,都会被束之高阁,收藏起来。以后十几二十年,都不会再有人去动它。那么这一封信,就一直不会被人发现。而十几二十年后,杨华会在哪里呢?他摆脱那些绑匪,得到自由了吗?或许,他早就已经被绑匪们杀死灭口了。最多,是他愤然反击,在杀死了几个绑匪后,一样死于其他绑匪的手中。
他的这个下场,其实杨华心里早就有所预料。虽然他一直在准备着要和绑匪们拼命,为此他还千方百计要搞到武器来反击。但他同样知道,就算他再怎么努力,或许都是徒劳的,没什么用处。
他能搞到武器,那帮绑匪难道就不能吗?而且绑匪们都是常年刀头舔血的人物,一个个身手惊人。他就算有武器又怎么样?比得过这些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犯罪分子?
但是现在,真的不一样了。有了这件宝物,他一夜之间,就会变成或者力大无比,或者刀枪不入,再或者飞檐走壁,轻功绝世的人物。无论有了哪一种本领,他对付那帮绑匪绝对要轻松了不少。或许,真的能心想事成,重新获得自由了呢?
杨华的一颗心,渐渐地火热了起来。但同时,他又对那个能赋予人神奇本领的宝物感到异常的好奇。
这件宝物,或者说这颗会发光的石珠,到底是一件什么东西呢?它是怎么产生的?为什么它会赋予人神奇的本领,而且每次都还不一样?
这个世界,真的有这样近乎神话传说中的东西吗?如果有,会不会不止宝珠一件,还有其他的神奇宝物存在?
杨华已经按耐不住心中的好奇,真想立刻返回乔振邦的老房子里去,挖出那颗宝珠,好好的观看研究一下。
在他二十多年的认知当中,一直以为这个世界是平凡的。人类赖以生存的本领,只是不断创新的科技。而那些所谓的神仙或者超人,都是小说和漫画里描绘的东西,现实当中是不存在的。
而现在,他居然马上要见识到一样只有在小说和漫画里才会出现的宝贝了。这个宝贝,会赋予他强大的能力,让他变得超人一样。如果不是老板花费这么大的力气来夺取,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了乔振邦父亲留下来的这封信,杨华恐怕打死都不会相信!
所以,此刻的杨华,内心既激动,又无比的好奇。真的恨不得,马上回到那所老房子里,挖出宝物来,马上试验一下到底是不是真的。
可是理智告诉他,现在还不是时候。天才刚刚黑下来,不说外面的街道上还有人行走,就连住在隔壁的保镖周重,都可能随时过来找他一下。
而且,还有那些绑匪。谁知道他们是不是跟踪了过来,就在旅馆的外面监视他的行踪?
如果他想要人不知鬼不觉得到宝物,最好要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那时外面的街上应该没什么行人了,老房子那边是拆迁区,半夜更不会有人存在。
而他的保镖周重,半夜的时候,肯定已经是睡着了吧?就算没睡着,到了半夜,也应该不会随意过来打扰他了。
唯一要注意的,就是那些跟踪监视他的绑匪们。记得齐莎莎曾经说过,他身上有那些绑匪暗藏的跟踪器,通过GPS定位,能够知道他去了哪儿。那么半夜的时候他离开旅馆,会不会被绑匪们发现?
这个问题,一下子难倒了杨华。于是他看了看自己的身上,开始仔细的研究了起来。他身上的衣服,几乎每天都要换的,绑匪们不可能在他每一件衣服上装上跟踪器,所以衣服裤子之类的东西,问题应该不大。
而有问题的,只有他每天,或者经常要带在身上的东西,才有可能被绑匪们动了手脚。那么,到底是那些东西,是他每天要带在身上,又不用清洗的呢?
杨华第一个想到的,便是乔亚伦原来的那只手机。这东西,里面装上一个跟踪器太简单了。而现代人士,手机是必备的随身之物,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放在身上的。所以,最大的可能,就是手机。
接着,杨华注意到了自己左手手腕上带着的手表。这块手表,同样是乔亚伦的。他接过来后,就一直戴在手上,除了睡觉和洗澡,大概就没有摘下来过。
当然,乔亚伦不止一块手表。在乔亚伦的换衣室中,杨华发现过一个抽屉,里面还有三块高档的手表和其他贵重物品。不过杨华一向对这种东西没有偏好,所以这一块戴在手上后,就懒得再换了。
而手表这东西,也是常年随身携带,而且很容易按装跟踪器在里面的。所以,这也是有问题的东西,非常值得怀疑。
除了这两样外,其他就真说不好还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地方了。乔亚伦仔细的查看了一下身上,又掏出了钱包这个东西。这东西,一样也是常年随身携带的,但是怎么看,都不像是能够暗藏跟踪器之类的物件。但为了预防万一,还是小心一点的好。
于是,杨华把身上的手机,手表,钱包都拿出来扔在了床上。然后继续观察考虑还有哪里值得怀疑的地方。但想到现在的科技这么发达,实在没把握判断哪里是不可能藏有电子物件的。
他想到,最好的办法,就是身上的这些东西全部脱下来,一概不用。这样,大概就不用担心那帮绑匪还能知道他去了哪里。可是半夜他要出去,身上的东西都不带,总不可能光着身子外出吧?而在这旅馆里,又哪里有别的衣服给他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