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他就是他
“小诚!我家小诚的脸!我想不起来了!我想画他,可就是想不起来了!对着照片也画不出。我真是个不合格的母亲,世上最没用的妈妈!我护不了他,还拖累他,到现在连他长什么样子也想不起!”兰淑云不知想到什么,要崩溃似的浑身哆嗦起来。
“怎么会想不起?他一定就藏在您心里,只是藏太深了而已。”路小凡蓦然感觉一阵鼻酸。若她心底的猜测是真的……
不,不可能!她真是疯了。计肇钧和傅诚怎么可能是一个人!
路小凡甩甩头,马上激烈的自我否认。然而却听到兰淑云细碎的哭声,莫名也觉得压抑和难过,“那怎么办?怎么办?他为什么不出来?为什么?”
“兰姨不要急嘛。”她只得继续哄劝,“您要这样想呀,有时候我们越是找一件东西就越是找不到对不对?倒不如不管他,说不定改天他自己就跑出来了。这种事您想想,有没有过?”
兰淑云止了泪,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路小凡看着这样的兰淑云,突然就灵机一动,但那个念头在心里挣扎了片刻才小心翼翼地问出来,“画不了脸,不如我们画点别的。比如说,傅大哥有没有特殊的体征?比如胎记啊,疤痕啊,特殊的暗记啊……”
“伤疤!”她还没说完,兰淑云就突然大叫了声,“小诚身上有一块伤疤,看起来比脸上那块还吓人!”
随后甩下路小凡,快步走到画架前,又铺上一张纸,指尖蘸了墨。想也不想就画了起来。显然,那是在她脑海里,在她心里描摹过无数次的。
很快,一幅疤痕的图案跃然纸上。
路小凡只感觉天上有一道闪电,从她的头顶灌进去,直击到她的脚底,令他整个人都懵了!
因为。她见过那图案。在计肇钧的身上!
确切的说,在她第一眼看到计肇钧的时候就见过了,就在他的左边肋下和背部盘绕。像一个狰狞的鬼脸。如果说伤疤是男人的勋章,当时那个鬼脸却令他整个人有一种凌乱破碎的美感……
“看着很吓人是不是?”兰淑云的声音再度在她耳边响起,“在他小时候看起来更吓人呢。”
“这是傅大哥身上的?”她努力找回自己的声音,和差不多快脱壳的灵魂。
“是小诚身上的。”
“您确定吗?没有记错吗?”
兰淑云精神状况不稳定。或者……她的记忆出现失误?又或者她在计肇钧身上见过,所以混淆了。因此不能当做证据?
“我怎么会记错,小诚是我的儿子,亲生儿子!”兰淑云却很肯定,对路小凡的怀疑还有点小小的不满。“是烧坏脸的那次,那酒精炉一并做的恶!”
“这烧伤……在哪个部位?”她再问,要继续确定。
“左肋。背部也有一点。”兰淑云露出很心疼的神情,“刚受伤的时候他个子小。那伤疤几乎遍布他半个身子。后来他长那么高大,伤疤就似乎变小了,也变淡了不少。”说到这儿的时候,她有一丝骄傲,可很快,眼里的光芒又迅速黯淡下来,“当时他烧伤那么厉害,我以为他活不下去。”
“这么多年,没给他做些整形手术吗?”路小凡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伤在身上就没必要了,再说我们家又没钱。”兰淑云很愧疚,“所以他后来不管多热的天,也要把身上捂得严严实实。”
路小凡差点冲口说出:您知道吗?他现在完全不介意的,在健身房那种公众场所也敢于暴露出来。甚至,对此采取了一种无所谓的态度。您难道没看过计肇钧光着上身吗?不然您为什么认不出自己的儿子,亲生儿子!
哪怕,他变了脸!
“鹿鹿,你怎么了,脸色忽然这么差!”兰淑云见路小凡双手揪着胸口的衣服,似乎连气也不喘了,吓了一大跳,连忙关切地问。
“我没事,真没事。”路小凡努力掩饰着情绪,“我就是突然有点憋气,到花园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就好了。”
“那快去!”兰淑云担心的握了握路小凡的手,“如果哪里不舒服,立即找医生帮你看看。养病如养虎,真的耽误不得。”
“好,我知道了。”路小凡胡乱应着,转身出了病房。等估摸着离开了兰淑云的视线,几乎一路狂夺到花园里。
她需要空间,她需要呼吸,不然她的心痛到五脏六腑都翻搅了起来!
计肇钧就是傅诚!
傅诚就是计肇钧!
他就是他!
虽然她一直有模模糊糊的怀疑,但一旦真的确定,她发现她根本无法消化这个能令人错乱的消息!她甚至还有侥幸心理,万一是兰姨搞错了呢?万一世上就有这种百万亿万分之一的巧合,好友之间也有同样的伤疤呢?
然而,其实上,她心里其实已经信了。
先是生活习惯和细节:傅敏说说她哥哥有低血糖症,而她是知道的,计肇钧也有这种病症。傅敏还告诉她,傅诚的吃饭的口味重,喜欢咸鲜,这一点与计肇钧也完全相同。要知道,一个人的口味是很难改变的。后来兰姨无意中说起傅诚喜欢吃鱼虾却讨厌挑刺和剥壳,简直和计肇钧一模一样。
然后,是计肇钧和她讲起傅诚往事时的感觉。尽管他说明一切都是傅诚告诉他的,但他的神情和语气就像是说自己的事一般无二。感同身受是怎么回事,客观复述是什么感觉,她对有关他的一切那么敏感,怎么分辨不出来?
最后,就是今天关于那个伤疤的确定。那么独特的形状,那样大的面积,那样相同的部位,这能说明什么呢?
她心疼他,在短短的二十多年,经历过烧伤,经历过车祸,两次徘徊在生死的边缘。经历过家暴,经历过同歹徒搏斗,经历过牢狱之灾,如今又在经历什么心灵的折磨,要他冒充另外一个人?!
现在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对他一见钟情了!不是因为他帅而多金,不是他在娘炮遍地的世界里那么有阳刚气,而是他们在十年前就有缘分。
她自始至终爱的就是他一个人!
她的眼睛认不出,但她的心却在他们重逢的瞬间就为她做出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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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第二更。
知道这块伤疤的意义了吧?66写铺垫的时候不会没有意义滴。大家有兴趣的,可以翻翻前面,看我还留下了什么蛛丝马迹,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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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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