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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一章 惊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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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远这人本来是个没长性的,却不曾想,这回到对此事上了心,那天才叫狗娃,一直长到现在也没有大名,小时候是怕不好养活,大了跟着寡母生活,寡母不说大字不识一个,总也没什么见识,起名的事儿做不来,胡远就给他取名叫孙志,果真带在身边做书童,还让他进了书院,各种费用就算他借的。
孙志自然感激不尽,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人也是人穷志不短,知道自己遇到了好心人,却不肯白白受人恩惠,一直对胡远还有白怀信都特别感激,时常跟着忙前忙后,一有空儿就去后山采摘野果子,洗干净了给他们送去。

白怀信自己家里也困难,对于山野间的这些东西,并不怎么喜欢,胡远到爱得很。

其他的什么端茶倒水,抄个口信,拎个包,跑个腿,所有的杂活,只要孙志看到,一声不吭就都给做了,那样子是真把自己当胡远的小厮,做什么都心甘情愿,连书院那帮同窗的白眼儿都不在乎。

这么一来,胡远不喜欢他才怪。

一个人要是真心实意地对人好,那人一定能感觉得到,而且,对胡远这样的大少爷来说,做一件事之后有了回报,那种满足感,肯定很是稀奇,渐渐的,胡远到是对孙志比对白怀信还要好很多,尤其是孙志和白怀信不同,白怀信读书也就一般般,他们书院本身一般,他的天资更是很一般,别管家里怎么吹捧,也改不了他是个普通人的事实,孙志却是真正有天分的。

书院的先生和学生们,再嫌贫爱富,瞧不起穷人家的孩子,也看得出这人将来肯定有前途,本身的能力,有时候比家世更重要,若是孙志这种人,一辈子没机遇便罢了,现在有胡远愿意帮衬,照他读书的进度,将来说不准哪一日就科举中第,一朝入庙堂,到时候他们这些人,和他有这么个同窗之谊,那是天大的缘分。

一时间,孙志的人缘自然大好,连先生都对他另眼相看。纵使有那么些人心怀嫉妒,在面上也很少表现出来。

现实生活中,真因为某人太出色,就各种欺负冷落什么的,只有白痴才会当面做。

书院比较小,里面的学生一门心思读圣贤书的书呆子少,所谓文人相轻,在这儿也不适用,大部分人心中想的是一回事,面上还是要讲和气。

孙家因为有孙志,几乎是很短的时间,就有兴旺的迹象,孙志他娘整日笑得合不拢嘴,人都显得年轻了好几岁,可惜好景不长,也可能是天妒英才。

前一阵子,胡远说想吃山里的新鲜野果,孙志马上就进了山林,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因为太阳下山了,儿子都没归家,他那寡母特别着急,就忍不住出门去找,走到山脚下,也没找到人,等左邻右舍的乡亲不放心,去把她寻回来,回了家一看,女儿居然也不见了,乡亲们赶紧四下里寻找,可大晚上的,黑灯瞎火,谁也没看见,根本就找不到。

私底下大家都觉得,那女孩儿大约是等不到娘亲着急,就溜出门去,不小心让拐子拐走。

京城的拐子多,打杀了一批,就又来一批,颇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势。

可怜老寡妇丢了儿子,又丢了闺女,急得欲哭无泪,后来就报了官,书院这边也挺上心,胡远还找了些人跟着一起进山寻找,找了许久,终于找到孙志的衣服碎片。

孙志居然落下了山崖,后来在山崖下发现半副尸骨,一看就是让野兽给啃了,寡妇得了消息,当时就厥了过去,等醒过来,半边身子都不能动,只哭喊着要儿子,要女儿,邻居们都觉得惨不忍睹,没过两日,可能是伤心失望至极,一口气没上来,人也没了,胡远特意给置办了棺木,好生安葬,听说老太太死不瞑目。

这些都是明面上的消息。

有些东西,不特特意仔细查,查不出来,官府也没太用心,乍一看是怎么回事儿就给定了案。

薛柏桥派出去的人却不同,那都是好手,又十足认真,抽丝剥茧,很快从一起接一起的意外事故中,抓到了个更意外的犯人——白怀信。

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日在山里有个猎户,坐在树底下睡觉,远远就看着隔壁的山头上,一个男人搬着一个人过来,推下山崖。当时他吓了一跳,又喝了些酒,有点儿上头,根本不能保证自己看得清清楚楚,再加上害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没敢提这事儿,要不是薛柏桥的人知道,他****进山打猎,打猎的地方离出事的地方不远,居然找到他头上,恐怕这件事儿会藏在他心里一辈子了。

“哎。”

薛柏桥忍不住叹了口气。

他的那些探子们根据那个老猎户说的人的形貌,排查了好几遍,才把凶手锁定到白怀信身上。

这事儿实在是不可思议。

白怀信和孙志无冤无仇的,甚至孙志对他非常尊重,时常在外人面前也说,白怀信就是他的启蒙恩师,一个师字,相当了不起,这年头认了师父,那就是一辈子要恭恭敬敬的,天地君亲师,师只在亲之后。

红尘的脸色也十分阴沉。

薛柏桥耷拉着脑袋,目中闪过一抹愤怒:“……孙家的小女儿更惨。”

那是寡妇收养的女孩子,虽然是收养的,但也十分疼爱,才六岁的年纪,就特别乖巧懂事,母亲和兄长都把她当心尖尖,还给取了个小名儿叫宝丫头,那****出门,也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可是,小女孩儿确实是出了大事儿。

薛柏桥的人是从一家圈养女妓的黑户家找到的人,找到地方的时候,小女孩儿人已经死了,听说是被人扔到门口,敲门出去一看,除了满身是血,昏倒的小女孩儿,一个人都没见。

那黑户也嫌晦气,当时被薛柏桥的人一通暴打,哭着抱屈:“那小丫头片子来的时候人眼瞅着就要死了,还是个哑子,要不是看她长得还行,虽然伤成那般,又有残疾,以后恐怕卖不上高价儿,培养培养,也勉强能使唤,咱们还给用了药呢,谁知道用药也没用,都没过夜人就没了。”

这人确实是委屈的不行,没得好处,还沾了一身腥,让小侯爷的人抓住,别说以后做生意,还有没有命能留下都不知。

“早知道,我就不贪这等便宜。”

薛柏桥气得摔了手上的资料。

“……这世上的畜生真是杀都杀不完。”

红尘半晌没说话,沉吟片刻,拿着手里的资料起身:“走,去白家一趟。”

一开始,她是打算让薛柏桥直接把资料扔给白张氏,她要怎么做,都随她去,但看过资料,红尘却改了主意,她想知道这件事的最终结果。

这次已经不只是好奇那么简单了,有些闲事可以不管,但像这种毫无理由地毁人全家的事,遇见了就不能不插手。

薛柏桥抓着资料,咬牙切齿:“好,我到要看看,那个白怀信和孙家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

两个人一起出了郡主府,很快就找到白张氏。

白张氏根本没走远,就在郡主府附近的客栈借宿,她也没钱住客房,勉强挤在柴房里面。

客栈的人看她可怜,不光没要房钱,还一日三餐给她口剩饭,也省得她拿不出钱买饭吃。

京城不比乡下,那是吃喝住行都要花钱,连喝口水,也得掏银子买,没钱寸步难行。

只看这位如今的模样,也知道白父对她不那么上心,金家给的银子,没给她多少,应是都用在小芸身上。

事实上,白张氏手里头也有不少钱,白父没那么狠心,小芸也是个心软的,但那些钱都买了老山参给儿子吊命,白张氏自己可不舍得花用,这会儿看到红尘两个,也是大喜。

要是再求不到高人同意帮忙,她都快熬不下去了。

薛柏桥张了张嘴,红尘摇头,他就没多说,只不耐烦地道:“去你家看看。”

“好,好。”

白张氏脸上一下子就露出惊喜欲狂的神色,踉踉跄跄地跟着出了门。

薛柏桥看她瑟瑟缩缩的,也没为难她,就给她准备了一辆车。

到了白家,一行人径直推门而入,一股子刺鼻的怪味扑面而来,熏得薛柏桥接连退后好几步。

才几日工夫,白怀信房间里的味道都不一样了。

没有白张氏小心翼翼地伺候,白父的心思又在小芸身上,小芸又伤又病,需要人照顾,白父还得继续想办法做豆腐赚钱,金家给的钱再多,也不能坐吃山空。

白父本身也是勤快人,闲不住,小芸病着,他更不肯小芸辛苦,白怀信自然没得到特别好的照顾。

“儿啊!”

白张氏扑过去大哭,心疼的要命。

薛柏桥脸上到露出几分幸灾乐祸,哼了哼:“活该!”

白张氏哭声一停,偷偷摸摸看了薛柏桥一眼,如今知道这人身份不俗,是个贵人,也不敢反驳,耷拉着脑袋不说话。

红尘冷眼看了一会儿,把薛柏桥手里的资料拿出,问白张氏:“识字吗?”

白张氏迟疑地摇头。

她是个睁眼瞎,大字不识一个。

白小芸苍白着脸,跟在父亲身边,小声道:“我,我认识。”

“大声读出来。”

红尘翻了翻资料,把后面探子润色过的,通过汇总消息,甚至亲自下悬崖查探,挖开坟墓验尸,拼凑出来白怀信杀人始末的一部分递过去。

白小芸满头雾水,可她胜在听话,老老实实接在手里,认认真真开始读。

一开始读的时候,神色还算轻松,读着读着,就浑身冒冷汗,声音哑住嗓子里出不来。

“继续。”

红尘的目光落在病床上,脸上表情冷漠。

小芸的视线也转移到床上,只见随着她读出来,床上自家大哥浑身颤动,眼珠子也有了动静,表情狰狞扭曲,但却有了意识,不像一开始意识全无的模样。

她一咬牙,继续读。

读着读着,小芸摇摇欲坠。

忽然,床上的白怀信猛地坐起来,双目赤红,扑过去一巴掌推开小芸扯下那资料,扔在地上用力踩。

可才一下,他就嗷了一声,仿佛遭受到巨大的痛苦,嘴角渗出血丝,整个蜷缩起来趴在地上,浑身发抖。

白父也满脸不敢置信。

至于白张氏,整个人都傻了,半晌才扑过去抱住儿子,却半个字也说不出来。

红尘和薛柏桥远远看着,看到白怀信像一滩烂泥一般萎靡倒地,冷声道:“说说吧,宝丫头是怎么回事?”

白怀信嗷了一声,浑身抖动得更厉害,咬紧牙,嘶声道:“不许污蔑……”

话音未落,咯嘣几声,牙齿飞落,满脸满嘴的血。

红尘直直地盯着他,众人一时都不说话,时间一点一点过去,白怀信的身体肉眼可见的枯瘦下来,脸上发黑,模样越来越吓人。

“你现在把前因后果都说出来,也许,还能得一个痛快。”

白怀信还是咬紧牙关不说话,甚至宁愿忍着痛苦,也要抗辩,口口声声都是自己无罪,是被污蔑的。

红尘也不急,慢慢等。

天色越来越黑,白怀信脸上的表情越发扭曲,一声连一声的惨叫,终于,最后一抹阳光没了,他浑身一颤,扑通一声倒地,众人都吓了一跳,半晌,身体才扭曲着坐起。

白张氏一看他的眼睛,登时踉跄后退,白父和小芸也退了几步,那双眼空空洞洞的,什么都没有。

红尘闭了闭眼:“说吧。”

“……他同样是自幼丧父,同样是被母亲带大,凭什么他就能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一切?先生喜欢他,同窗都敬着他,他扫一遍书本,都不用看第二遍就能全记住,我却无论怎么努力,也记不住那些东西,呵呵,连胡远都被笼络过去,知道我卑躬屈膝了多久,才结交上胡远的?可他呢?我帮了他,他却要抢夺我的资源?胡远连那方我特别喜欢,明示暗示要了好几次的砚台,也给了他?他也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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