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七章 王志渊
说起来,夏峰对于这只红衣鬼倒是真没有太多的恶意。
因为红衣鬼此前并没有找到任何麻烦,反倒是还帮他干掉了苏振东。
虽然他也可以自己去做这种事,但是他毕竟还从没有亲手杀过人,倒是借刀杀人的事情有干过几次。
这种事情,他现在虽然不在乎,但还是觉得能不自己动手,尽量还是不自己动手的好。
像苏振东杀死赵天师和许天师,他明明能够将他们救下来,然后在一举制服苏振东和王志渊,继而解决的红衣鬼。
想来,如果他这么做了,赵天师和许天师一定会膛目结舌,然后脸肿的对他道歉。
这种结果看似不错,但是却并不是他想要的。
如果他想扮猪吃虎,目的仅仅是为了让他们难堪一点儿的话,那么他也不会隐忍这一路。
他之所以隐忍,就是想要看看这两个老东西,到底会可恶到何种地步。
是会收敛,还是会一直如此。
他其实蛮希望,他们能够收敛一些的,因为那样的话他们就不用死了,最多就是会脸肿一点儿。
不过从之前,他们因为咒符的事情,对他的态度那般恶劣,他心里面就已经决心,要送这两个老东西下地狱。
但计划还是赶不上变化,他原计划是隐瞒红衣鬼存在的真相,让两个人误以为宅子里的只是厉鬼,然后借红衣鬼的手除掉他们。
虽然过程有些出入,可结果上并没有任何差别,赵天师和许天师终归还是死了。
夏峰混天师这个圈子也有段时间了,接触到的天师,几乎没有几个正常心理的。
即便是王脾气和刘天师,其实性格也不正常,但不正常可以理解,最多算是古怪,但起码为人不坏。
而这赵天师和许天师,则是从上到下,包括人品等各方面都有问题。
所以他一点儿也不可怜他们,只觉得死得好。
这世上有少了两个狗眼看人低的垃圾。
心里面因为赵天师和许天师的死而畅快,以及王志渊等人作为杀人俱乐部成员的曝光,而让他感到惊喜。
但眼下的话,他显然还没法去享受这种喜悦。
因为随着大半的人被杀,他已经不可避免的同那红衣鬼碰面了。
“好厉害的爪子。”
红衣鬼这一爪子下来,要不是他穿着铁布衫,他皮开肉绽都是轻的,保不齐心脏都得被挖出来。
夏峰惊呼一声,左手握着佛扇,至于右手上则拿着一张5级咒符。
对付红衣鬼这种恶鬼,5级以下的咒符,对它根本没用。
红衣鬼瞪着它那双血红的眸子,两只发紫的鬼爪,长长的指甲上下跳动着。
不知道是不是也感觉到了夏峰的威胁,以至于红衣鬼并没有再出手,反倒像是警告他似的,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啸,继而脑袋一转,鬼影闪过的瞬间便消失不见了。
红衣鬼的离开,并没有让夏峰感到可惜,因为说起来,以他现在的实力,不是说没法干掉一只恶鬼,但也肯定不会容易。
而眼下的话,他的主要目标还是得先追上王志渊。
因为他需要从王志渊这里,打开一道缺口,看看能否顺藤摸瓜,查出些什么来。
当然最重要的,则是因为王琪涵宁可暴露自己,也要掩护自己逃走,这份情义他不能视若无睹。
而像王志渊那种变态疯子,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放王琪涵自己去追,他并不放心。
因为中了他的跟踪术,所以王志渊在他的眼里,变成了一个移动的红点,看他不停变幻着位置,不难猜出王琪涵并没有追上他。
古宅在山上,而村子则位于山下,王志渊一路飞奔不停,边跑边不忘回头望向身后,生怕那鬼东西再像杀死苏振东那样,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他的身后,也一把抓烂他的身子。
早在来这儿的时候,王志渊根本没想到会发生这么多事。
他加入俱乐部已经快1年多了,中间断断续续的做了一些任务,眼看就能够成为真正的会员了。
之所以会加入这个俱乐部,最初则是因为这俱乐部让他感到刺激。
作为一个曾经几度抑郁,对生活绝望的想要自杀的人来说,这个俱乐部重新点燃了他早已沉寂多年的血液。
他还记得,刚刚加入时,考核员问他的那个问题。
“你想要报复这个》世界吗?
用你的双手,成为新的创造者。”
他没有觉得这句话可笑,反倒是觉得非常燃,作为一个事业被骗,合伙人卷钱逃走,老婆出轨的可怜虫来说,他没有一天不想要报复的。
但是他却没有勇气,也没有力量,作为一个普通人,一个可以说窝囊透顶的人,他又能怎么样。
所以他将自己的遭遇全部告诉了考核员。
考核员对他承诺说,如果他能够完成前五次任务,那么他所厌恶的人。
那个卷走他钱的,以及他出轨的老婆,都会从这个世界消失。
他想也不想的答应了,宁愿这个俱乐部是骗子,但是为了心中的怨念,他还是选择相信。
俱乐部发布的第一个任务,是要他在自己的左臂上,划出三道长6厘米的口子。
他没有犹豫的照做了。
第二个任务,是要他在抓住一只野猫,然后断掉野猫的三条腿,将它送给一个爱猫人士。
他为了抓住一只野猫,足足在他家附近转了好些天才完成。
相比于前两个任务,第三个任务和第四个任务则非常简单,当然,也很恶心。
那就是将自己的***,混入牛奶里喝掉,以及将粪便倒在楼上的门外。
关于这两个任务,他还有问过那个考核者,考核者的回答很简单。
你连报复自己的勇气都没有,连承受恶心的胆量都缺失,又怎么能去报复他人?
虽然他觉得恶心,但他还是照做了。
而第五个任务,则可以说是挑战了他的极限。
那就是让他在凌晨2点,一丝不挂的,沿街狂奔。
并且要在路上,看到最少20个人。过程中要拿手机拍摄,作为凭据。
这个任务他犹豫了几天,但最终他喝了点酒,还是照做了。
那天凌晨,他像神经病一样,一丝不挂的狂奔,路上的人并不算少,他没跑出几步,就拍到了不止20个人,但他依旧选择跑下去。
对于那些嘲笑他,鄙夷他的目光视若无睹。
因为那竟让他感到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