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 可恨之人
走出借给陈让别墅的林枫,上了一辆相对低调了路虎揽胜,身后的女子也跟着坐在后座,司机沉默的启动了车子,并没有因为林枫上车而表情有一点点波动。
女子就坐在林枫的右边,规规矩矩的,一点都不像道上传闻一般她是林枫的小三姘头,一般的小三无论道行多么高超,身上总会带点狐狸精味道,这跟人的修养有关,而这个女子怎么看都不像是那种愿意做别人小三的女子,再加上林枫的妻子火凤凰性格泼辣,那简直就是不折不扣的母老虎,林枫这些年虽然在外面偶尔会有逢场作戏,但还真就没胆子把任何一个女人领回家们,因为很清楚,他在外面玩得多疯都没问题,家里的媳妇懂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一旦做了出格的事,家里那位母老虎是真会发威,而且还是敢把自己阉了的悍妇。
殷素素,女,20岁,没有人知道她是从哪里来的,只是知道五年前雷狼龙林枫身边出了这样一位角色,无论到哪,林枫都会带着她,是林枫的私人助理兼顾保镖,道上说她是笑面菩萨,有两层意思,一方面是指她对任何人都是平易近人带着笑脸,没有架子,另一方面则是说她就算杀人或是干伤天害理的事也能保持波澜不惊的微笑,通常大人物身边总会有几个妙人,这似乎已经是绝对的定论了,像易小东和向日葵以及江雨菲和龙坤就是江湖上津津乐道的有趣组合。
对于殷素素,林枫也一直视作重点的培养对象,其中更是有意的想把她培养成自己的儿媳妇,从在龙虎山被这个女孩一次精妙的暗杀开始后,他就知道这个女人有多大的能耐,后来如果不是打赌打输了自己,那一次林枫就真死了,不过他有时候也真庆幸,如果仇家不派殷素素来的话,他也不会发现这块璞玉,并且没有机会借她的手弄死最后一条拦路虎,真正意义上的占据高城三分之二的天下,可无奈殷素素从头至尾都是一副出淤泥而不染的模样,对林战歌那是一点意思都没有,别说是感情了,正面都不带瞧上一眼的,林枫知道殷素素的眼光很高,自家那个整天除了花天酒地就是开跑车撞人的二世祖实在是拿不出手,再加上林战歌不战而降,第一次见面,林战歌就被压得死死了,这让林枫有点无奈,怎么好的一块璞玉就怕最后给别人做了嫁衣。
但自己外甥的出现,似乎让林枫有了一点点希望,他寻思的自家儿子不争气,指不定外甥倒是能降服这头妖孽,从目前表现来说,陈让的成长确实是出乎了林枫的意料之外,至少城府野心还有才智都高过自家的儿子不少,都快赶上那个颇为让自己骄傲的女儿了,一个从小就没了爸的孩子有这样的成长,实在算是变异了,他了解自己的妹妹,温柔的妹妹是教不出这样狠辣的玩意,看来还真就是基因遗传了,做老爸的是狼,做儿子的怎么可能是狗。
想到这,林枫忽然笑问道:“素素,你觉得我外甥怎么样?”
“还不错,够狠够有魄力最重要的是够阴险。”身段气质都无可挑剔的殷素素苦笑道。
“说说呗,是怎么得出的结论。”林枫来了兴致,瞥了眼旁边的殷素素,一副像是要骗小女孩的怪叔叔模样。
殷素素那会不知道林枫的想法,只不过对于这个性格怪癖的老板已经是见怪不怪了,况且那个年轻人还真就给了她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她缓缓说道:“在明确知道对方是云水丁家的人后,还动了杀心,不给自己还有对方留一条后路,够狠。我从他表情判断,今天应该是第一次知道丁梦是丁家的人,能够在哪短时间就想好了一切,并且毫不犹豫的做出决定,够有魄力。至于最后的够阴险有两点,一是拖你下水并且造成自己成为局外人的假象,二是动用生面孔,那几个跟在陈让身边的人,我寻思年龄都没有超过20,找这几个初生牛犊作为杀手,成了是赚的,不成了也查不到自己身上,而且一旦失败了,他也可以顺势出手解决那三个炮灰,来个死无对证,而且让丁梦欠下一个大人情给他。”
殷素素说出这三点,林枫顿时就心情大悦道:“我这外甥还真是跟他那老爸有点像,不,是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素素,我看你对小让的感觉不错,要不我撮合撮合你们。”
“不了。”殷素素摇了摇头,想起那个从头到尾跟着自己一样保持着笑容但事实上比谁都警惕的男孩,她居然破天荒的加上解释道:“我不喜欢那样注定是枭雄的人物,这样的男人往往都是薄情寡义,虽说野心跟修养高出同龄人不少,但机关算尽,早晚会连自己都算进去,还有,太年轻了,我不可能跟比我小的在一起。”
林枫并没有继续的当媒人,只是嘴角勾起了一个小弧度,跟殷素素的打交道了五年,林枫比谁都知道这个笑面菩萨其实有多难搞,她也从来没有把自己当做仆人的觉悟,拒绝自己这个主子的要求也从来都不给他理由,但他还真是第一次见到殷素素的会一口气说怎么多话,看来自己的外甥很有机会,至少是成功引起了这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的注意,他很期待自家的外甥过五关斩六将的摘下这朵白莲花的场景,光是想想,就觉得那一定很壮观。
“……”
把勾搭男人当做职业的丁梦从来不忌讳被人骂她小三狐狸精甚至母螳螂,她觉得这是女人往上爬最重要的一点,老话说得好,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初中时候的丁梦看到这句话就一直奉为圣经,长大了也一直都付之行动,来到高城发展,脱离家族,是自己人生最重要的决定之一,她是实在受不了两个哥哥在她面前的优越感,这让她觉得很自卑,所以不顾家里两个疼爱他哥哥的百般阻拦,丁梦在大学毕业之后就放弃了在云水大展手脚的机会,而是一头扎进了距离四百公里远的高城。
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丁梦利用自家的关系很快就打进了高城的上流圈子,对于高中就可以一口气交往十八个男生而不让那些男生察觉到的恋爱高阶玩家,想要发挥和利用自己身体优势勾搭那些男人有多难,丁梦很快就得到一个老男人的青睐,刚好丁梦手上有一个项目需要这老男人帮忙打通关系,于是就天雷勾地火就这样狼狈为奸了,当然最后那个老男人还是没逃过被榨干价值后被抛尸凯锦湖的下场。
丁梦从来不觉得有对不起谁,她觉得老天是很公平的,她给与男人想要繁衍的价值,男人就必须给于她一定的生存价值,而当她本身的生存价值强过这个男人的价值的时候,那她就不需要这个男人了,吞了那个男人的原本的价值,让她成为自己的一部分,这何尝不是一种温柔呢?
强取胜于苦耕,这是《冰与火之歌》里葛雷乔伊家族家训,也是云水丁家的祖训。
今晚的丁梦心情不错,因为原本一直对他爱答不理的雷狼龙林枫忽然找上了自己,这让丁梦觉得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要是能得到这个高城土皇帝的青睐,那她的地位自然是水涨船高了,要是能上了这条大船,回家还有资本可以跟那两个哥哥吹牛逼,毕竟雷狼龙可是声名远播啊,那个已经成为黑道大鳄很少佩服任何人的二哥就曾经说过,能让他瞧得上眼的,也就只有明城的胡头,高城的雷狼龙,以及龙城的传奇人物陈歌了,丁梦迫不及待想知道,如果自己真的跟雷狼龙打了一炮,那个眼高于顶的二哥会是一副怎样震惊的表情。
约定的地点是在国际大饭店,7点准时到达,跟着丁梦来的一个男人并不是她的姘头,而是她哥哥派来的家族保镖冷无情,用丁梦的话来比喻就是一头彻彻底底的剑齿虎,相貌威武,牙齿锋利,一咬下去能直接把人头盖骨都给咬碎,来到高城这两年,冷无情没少救过丁梦,丁梦也曾想过能跟这个天天死人脸但在关键时刻总能特别靠谱的男人发生点什么,可无论丁梦如何暗示和挑逗,冷无情一直都不敢逾越雷池半步,丁梦即便有霸王硬上弓的念头也没有把生米煮成熟饭的实力,冷无情被比作剑齿虎可不是嘴巴吹捧出来的,实力摆在那,家族只是派了一个冷无情就放心让自家的三小姐闯荡高城,就是相信以冷无情的实力足以应付各种情况。
入席,冷无情跟在旁边依旧沉默得让人发闷,他绝对不是一个有趣的人,高城道上都知道八面玲珑的丁梦身边总跟着一个沉默寡言的保镖,丁梦提醒过冷无情几次,但对方就是不改,后来丁梦也放弃了,好在在座的都是高城的大人物,不会在这点小事上计较。
中间人老鬼介绍双方,其实不用介绍,大家都是一个圈子的,抬头不见低头见,早就知根知底了,丁梦起身跟林枫握了握手,冷不丁将目光转移到旁边一个小伙子身上,寸头,外貌不出彩,但脸上的灿烂笑容却给丁梦留下深刻的影响,这样阳光的笑容,丁梦已经很久都没有见过了,她忽然想起她的初恋也是那个伤她最深的男人,就喜欢在阳光下这样笑,特别帅。
丁梦有点出神,直到对方伸出手后才反应过来,与这个小伙子握了握手,小伙子握手的力道不重,但时间却比常人久一点,不过也恰到其处,没有给丁梦有任何不适的感觉,就是可能是因为紧张有点结巴,陈让?承认?一个有点让人想笑的名字,丁梦心里对这个男生谈不上好感,但至少没让她觉得讨厌。
宴会中间谈判得特别顺利,就连丁梦都诧异道上鼎鼎有名的雷狼龙会怎么好搞,谈得开心自然也喝的开心,酒过三巡之后,那个一开始给丁梦留下不错印象的小伙子没少跑来给自己敬酒,而且特腼腆,像极了刚踏入职场的小雏鸟一样,敬酒的理由并不高明,但却让丁梦很受用,再加上很多事都能从酒桌上谈下来,这是丁梦的经验,于是来之不拒,没一会就喝的酩酊大醉。
从丁梦的视角上,她看到混沌的世界,扭扭曲曲的特别丑陋,一闭眼再睁眼,就看到了冷无情那张放大了好几倍焦虑的脸,一闭眼再睁眼,看到了自己腹部的血源源不断的流在地上,她害怕的闭上眼睛,就这样再也不曾醒过来。
丁梦的钱包里有一张照片,两男一女,略高的男的板着一张脸看着镜头,另一个皮肤黝黑的男人则是一脸兴奋的背着女孩,女孩探出一颗脑袋,做出胜利手势,笑容灿慢。
可恨之人或许也有可爱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