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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们打开了这个房间的灯吗?”我指着天花板上闪着微弱光芒的日光灯说道。
技术员摇摇头,说:“不会,我们不会去动这个灯的。我们来到现场的时候,天早就大亮了,没必要开灯。不过,我们也没注意到这盏灯是亮着的。”
“那个偷拍的记者也不会开灯吧?”我问。
技术员说:“不可能,他是在屋外从窗户往里拍的,没有进现场。”
“那报案人呢?”我问,“报案人来客厅了吗?”
“没有。”侦查员说,“报案人在院子大门口就可以看到中心现场门口小方桌上躺着的郑金氏了,没必要走到最里面的客厅来。”
另一名在电灯开关上刷指纹的技术员说:“这里的指纹我看了,和我们刚才在尸体上采集的指纹一致,应该是男死者自己开的。”
“哦,”我有些失望,“看来凶手进现场的时候,死者还没睡觉呢,说不准还来客厅聊了一会儿。不过,为什么不在客厅杀人,而去卧室杀人呢?如果凶手和死者一起离开客厅,为啥死者不关闭客厅的灯呢?”
“这可就不好说了。”大宝说,“说不定,是死者睡觉忘了关灯呢?说不准是习惯性不关客厅的灯呢?说不准死者还没睡觉的时候,凶手就进来了呢?我觉得这个对案件分析的作用不一定有多大。”
我点点头,说:“那现场就没什么看的了,现在就是多取一些血,要是凶手自己受伤,在现场流血了,而我们正好又取到了他的血,就好了。”
我知道这项工作就是大海捞针,所以也没抱有多大希望,只是按照惯例做一遍罢了。
“对了,屋外有个关联现场,秦科长你们不如去看看?”庆华县的后法医说。
“哦?关联现场?”我眼睛一亮,跟随后法医快速走出院大门,沿着院墙外的小路,走到了房屋北侧的院墙外。这个位置,因为有整个房屋的阻隔,所以站在屋南侧的公路上是看不见的。
墙根底下有一堆灰烬。
“这是什么?”我蹲下身来,用手中的止血钳翻动着灰烬。
后法医说:“我们到达现场后,对现场的外围进行了搜索,最先就找到了这一处灰烬。我们觉得很可疑,就找侦查人员进行了调查,同时也对整堆灰烬进行了筛查。侦查人员调查到了两点。第一,这个位置,是老两口堆放秸秆的地方,因为老两口还是烧柴火做饭,所以用得到秸秆。院内狭小,没地方堆放,这里有屋檐遮挡,不容易被雨淋,所以就堆在这里,常年都有不少秸秆堆放。第二,昨天晚上七点半,死者家再往北几百米的一户人家,看到这里有火光。”
“能确定是七点半吗?”我问。
“确定。”后法医说,“因为那家人正好看完新闻联播。”
“肯定是杀人后,想烧房子毁尸灭迹啊。”大宝说,“这是很多入室盗窃杀人案犯,为了毁灭证据做的事情啊。”
“是啊。”林涛说,“七点半,老两口应该还没睡觉吧?”
“刚才我问了,调查显示,老两口作息很规律。”陈诗羽说,“一般是六点钟吃饭,然后在家里做做家务,七点半左右上床看电视,九点钟睡觉。”
“如果是七点半起火,那么杀人估计是七点钟左右。”林涛说,“这个时候,老人在家里做家务,那么就可以解释堂屋的灯为什么还是亮着的了。”
“不。”我说,“你们不记得了吗?男死者旁边就是灶台,灶台旁边就堆放着许多秸秆。如果想毁尸灭迹,为什么不在厨房点火?跑屋外来,想用这一小堆秸秆引燃整个房子,不是痴人说梦吗?那凶手也太没常识了。”
“对。”后法医认可道,“我们开始也以为是毁尸灭迹,但转念一想,他在屋内随便点哪里,都容易起火,比屋外强多了。”
“有没有可能是想焚烧什么东西?”我说,“比如凶器?血衣?”
“这个我们也考虑了。”后法医说,“不论是烧什么,包括衣服,都有金属环扣,那么我们就应该会在这堆灰烬中筛出来,但什么都没有筛出来。所以我们觉得,凶手就是单纯地在烧这堆秸秆。”
“那是为什么?”我陷入沉思。
后法医说:“也有可能与死者被杀案没有关联,或许是凶手智商有问题吧。”
“我们就别浪费时间了。”大宝说,“现在去殡仪馆吧?你们先上车,我去找个厕所,早饭好像吃坏了肚子。”
看着大宝捂着肚子跑开的窘相,我笑着说:“懒驴上磨屎尿多。”
前期到达殡仪馆的法医已经做好了准备工作。郑金氏的尸体已经被放在了解剖台上,而郑庆华的尸体则被摆放在一架运尸车上,停在解剖台一侧。
我看了一眼尸体,心头一揪。
我经常说,法医会经历比医生更多的心理考验。虽然同样是面对死亡,但我们面对的死亡更震撼人心。有的是死状甚惨,有的是腐败不堪,有的是本不该死亡的花季生命突然陨灭。即便是看惯了各种残忍的死亡方式,但是眼前这个老人的死状还是让我揪心了一下。
和赵局长说的一样,老人已经没有脸了。
尸体仰卧在解剖台上,颈部以上一片血肉模糊。从耳屏前的皮肤褶皱还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古稀老人。但是从两侧颧骨开始,中间的面容已经不复存在了。血肉模糊中,还有一些白色的脑组织嵌在其中。
我麻利地穿上手术衣,戴上手套,走到尸体旁边,拉扯了一下脸部四周的皮肤,想把死者的面容还原。显然,那是徒劳。在这一片挫碎了的面部组织中,我甚至无法分辨哪一块是鼻子,哪一块是眼睑。甚至连眼球都已经爆裂,在眼眶里还看得见已经塌陷了的黑白相间的眼球壁组织。乍一眼看上去,这确实是一具没有面孔的尸体。
“这记者够缺德的,”大宝说,“这么血腥的照片也敢往网上挂。”
“这是什么工具形成的?”林涛的提问把我从揪心的思绪中扯了出来。
我用止血钳把面部缺损部位周围的皮肤拼了拼,说:“可以在还没有缺失的面周皮肤上看到条状的创口,工具倒是没什么问题,是砍器,很锋利。而且,刃长应该接近于死者面部的长度,所以,应该就是普通的菜刀吧。”
“菜刀能把人砍成这样?”林涛问。
我点点头,说:“这样的损伤不是一次形成的,而是数十次形成的。死者处于一个固定的位置,被反复砍击面部,多处创口融合,皮肤等软组织挫碎,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林涛可能是想到了峰岭市的案件,说:“砍击这么多次,难道又是精神病人作案不成?”
我从头到脚看了一遍尸体,说:“损伤、工具什么的,对于这个案件应该不难。至于是不是精神病人作案,没有太多依据。上次的案件是多个不合理的点结合在一起,可以推断是精神病人作案,这个案件则不行。我感兴趣的,倒是死者的衣着。”
郑金氏下身穿着一条棉毛裤,光着脚,脚上还有一双没有提起后跟的布鞋。上身穿着一件棉毛衫,外面套了一件旧时的马褂儿,马褂儿在腋下的位置系了个扣子,其他的扣子都没有扣。
“死者的衣着,我们一眼就能看出,是入睡时的衣着。”我说,“可能是听见有动静,披了一件外套,趿拉着布鞋就出门了。”
“对,”大宝说,“这个衣着反映的就是这个情况。”
“那老头儿的衣着呢?”林涛问。
我和大宝走到运尸车旁,拉开尸袋,暴露出郑庆华的尸体。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郑庆华的一张血肉模糊的面孔。和郑金氏不同,郑庆华的面部皮肤并没有破碎,但是也一样无法辨别面容。除了黏附大量鲜血外,那青紫肿胀的眼眶和完全塌陷的鼻子、上颌骨,让一张脸变得面目全非、扭曲丑陋。
我们检验了郑庆华的衣着。他下身穿着一条布外裤,里面是一条棉毛裤,两侧棉毛裤的裤腿卷到膝盖,只有脱掉外面的布裤才能看见。布裤的裤带没有系,拉链也是开的,只有纽扣扣住了裤腰。郑庆华也是光着一双脚,没有穿鞋子,但是据技术员反映,死者的一双鞋都脱落在尸体原始位置周围。上身穿着一件棉毛衫,外面披着一件没有扣扣子的衬衫。
“他也是睡眠衣着,听见动静起床的。”大宝说。
我点点头,说:“中心现场还有一盆水,盆上还搭着湿毛巾,所以准确地说,他正在洗脚,然后套了一件外褂和外裤。”
大家看了看郑庆华卷起的棉毛裤腿,都点头认可。
解剖室里突然沉寂了,大家都在暗自思考整个现场过程。
沉默了一会儿,我说:“先按常规尸检吧。”
大家又都默不作声地开始尸检,可能是因为死者的惨状震撼了大家的心灵,也可能是因为大家都和我一样,总觉得在案件过程中,有一些解释不过去的地方,所以,整个解剖室里除了器械碰撞的声音,再也没有其他的声响。
解剖工作进行了五个小时。
两名死者都死于重度颅脑损伤。郑金氏是面部遭砍器多次砍击,导致面颅崩裂,脑组织挫碎而死亡。郑庆华虽然头部、肩部有一些砍创,但是这些砍创不足以致死,他的致死原因是左侧面部遭钝性物体反复打击,导致全颅崩裂。
两名死者的肢体都没有约束伤和抵抗伤,可以看出凶手和死者的体力悬殊。我们之前看现场有多处血迹认为有搏斗过程,但经过尸检否定了。其实,只是郑庆华在屋子里逃避、躲闪,凶手追在身后砍击而已。郑金氏全身没有其他损伤,她应该是直接被砍倒在小方桌后,凶手连续砍击导致她迅速死亡。
最后,我们打开了死者的胃部。
“胃内容物的形态已经不是很清楚了,应该是消化了两小时以上了。”大宝说,“要不,我们打开看看死者的肠内容物?”
常规解剖是不需要打开肠腔进行检验的,尤其是对这两具尸体,我们的解剖工作已经持续了五个多小时,这时候的我们,早已精疲力竭。
我点点头,说:“死亡时间还是能再准确一些比较好。而且老两口生活很规律,每天傍晚六点吃饭,有了固定的末次进餐时间,通过胃肠内容物判断死亡时间才是最准确的办法。”
人的小肠有五到七米,我们需要把整个小肠从肠系膜上慢慢剪下来,然后平铺在解剖台上,再把整个肠管剪开。这项工作,又持续了近两个小时。
通过胃肠内容物迁移的距离,我们判断死者是末次进餐后两个半小时内死亡的。
“八点半才死亡?”我说。
“不对啊,”后法医说,“七点半就起火了,八点半才死亡?不应该是先死亡,再点火吗?难道这一堆火,和死者的死亡真的没有关系?”
“还有,还有,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大宝说,“为什么要用锐器杀老太太,又用钝器杀老头儿?有锐器为啥要费劲儿用钝器?还有,那个钝器应该是什么?”
“工具没问题。”后法医说,“我记得男死者倒伏位置的旁边有个水桶,水桶里有块砖头,我们开始就认为这块砖头可能就是第二种工具。”
“我的脑袋也已经一片糨糊了。”我看了看窗外越来越浓的夜色,说,“不如我们先吃饭,再去专案组捋一捋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