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以他为荣
七夕夜,上弦月,晴。
《不可说》(原名《总裁霸道不可说》)新闻发布会暨开机仪式,现场。
“九里山前摆战场,牧童拾得旧刀枪。顺风吹动乌江水,好似虞姬别霸王。”
宾朋满座,欢声笑语,明明是一部都市轻喜剧,然而叶蓁等人筹备的发布会,却仍旧以白秋棠琵琶独奏的《十面埋伏》作为开场。
让人顿生山雨欲来之感。
观众席上有消息灵通的媒体人,小声谈论着容成月的近况:“听说下午被抓了,贪污属实,其他的不清楚。”
“这可是自家侄女呢,”听者笑容古怪,“当真下得去手?”
爆料的比了比手势:“八个多亿不翼而飞,亲叔叔也忍不了哇!更何况,这还扯出了人命官司呢?”
“哦豁!”听到钱数,众人齐齐倒吸一口凉气,连前后装作看演出的,也忍不住侧过头支起耳朵。
那媒体人越发说得起劲:“还有哇,你们不觉得这个影视项目来的古怪么?一个总裁小言改编剧,论格调也没多高,光大导就有两位加盟,按道理说,像黎青和陈明这种级别的导演,就算私下里关系再好,筹拍项目也该是王不见王才对~”
“莫非是容成珏故意——”
“这种级别的大导会差钱?多少人捧着钱让陈明拍商业剧,这么多年,他拍了吗?”
也是:“那你说是为什么?”
那人摇头道:“这我也不清楚。”
“嗐——”那你还在这说,害大家白激动一场。
“哎,你们别不信啊,我有一种预感,”媒体人梗着脖子道,“筹拍的缘由,今晚这个发布会上一定会公布。”
这还要你预感?
这可是人家的开机发布会,从制片人到导演、主演,哪个不是捧着项目可劲儿的吹,至于筹拍项目的缘由心得,无非就是“一眼看中”、“就是喜欢”、“必成经典”那些呗!
都是套路。
开场演出结束,叶蓁作为制片人,带着主创人员上台了。
众人心道:你看,这不就来了。
请继续你们的表演,我们会记得鼓掌的。
台上的叶蓁递着话筒,与陈明、黎青谦让了一番,两位叔叔辈的都道:“这个时候不讲辈分,侄女你先说,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把你憋了这么多年想说的话都对大伙说了。
叔叔们混了这么多年,也有几分脸面,今儿个就站这里,给你作证,为你撑腰。”
叶蓁深鞠了一躬,郑重道:“谢谢二位叔叔,爸爸能结交二位为友,此生之幸。”
一旁的希顾眨眨眼,背在身后的手戳了戳再隔壁的白秋棠:“为什么这两位大导都跟叶蓁她爸是朋友啊,常去她家面馆吃面吗?”
白秋棠横了他一眼:“闭嘴,不要动手动脚,你还嫌西米露在我微博下面盖的楼不够高么?”
合作拍个戏而已,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托孤呢!
忘记发布会也有网络直播了,哎,作为炙手可热的大明星谈个恋爱就是惨,做什么都要偷偷摸摸的:“噢,知道了。”
那厢的叶蓁拿着话筒,转身面对观众席,就看见台下第一排的容成珏笑眯眯的,旁边竟还坐着她爸妈,三人见她看过去,她妈还没什么,另两只就跟看她上台领奖似的,双双竖起大拇指,满脸骄傲。
叶蓁扯了扯嘴角:没想到这两位还挺投缘的。
阿英从另一侧探出身,比划了个手势,表示一切准备“OK”。
叶蓁朝他点了点头,然后道:“大家好,我是叶蓁。”
下面响起还算整齐的掌声。
叶蓁顿了顿道:“我出生的那天是二月十四日,情人节。
我的名字,出自《诗经·桃夭》里的一句话,我爸爸说,他为我取名时,脑海里就浮现的这句话。”
随着她的话语,后方大屏幕上开始闪现《总裁霸道不可说》的相关小说章节,霸道总裁与他的灰姑娘女主角在情人节这一天,喜获千金,初为人父的说他要给女儿取名“叶蓁”,因为《诗经》里有句话,叫做“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一个人一生的符号,所以作为爸爸,他希望他的女儿,如晓春之叶,一生葳蕤灿烂,常青不坠枝头。
说得倒是很好,观众席上却还是嗡嗡作响:“我还是头一次见介绍项目,制片人从自己名字、生日说起的。不是说学霸么,这该不是学傻了吧?”
“别抹黑我家学霸,没见她背后大屏幕里有原文内容贴出来么,学霸是在介绍项目!”
“这是巧合,还是特地给自己安了个龙套?她该不是想说就因为这个,她才选的这项目吧,噗——”
“人家至少没落俗套……”
那最开始爆料的媒体人,却像是惊觉了什么,伸手指着大屏幕道:“宜!宜!宜啊!”
“哎,乖,”他旁边的妹子忍不住应了声,道,“不用这么客气,怪不好意思的~”
台上的叶蓁像是想到了什么,笑了笑,继续道:“所以,其实这个项目并不是我选的,而是我爸爸选给我的。这个总裁女儿的龙套,就是他送给我的礼物。”
你爸爸?
何方神圣,WHO?
希顾眼神毛毛的盯着观众席上的叶蓁爸爸,他还是头一次出演由拉面馆老板选择的影视项目,嘶~,这胖乎乎的叶蓁爸爸不像是活的这么诗意的人啊,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为了求到这个龙套,他在这本小说的读者群里潜伏了很久,伪装成家庭煮夫,撒娇卖萌,甚至还混成了群里的群草。
他的头像就是我小时候的照片,大家都喊他蓁蓁爸爸。
如今他许久不上线,大家都很想念他。”
被缠了许久,才不得不施舍龙套的飞飞舞,对此印象深刻,想起那人出现的时间和一言一行,她猛地的在台上“啊”出声:不是吧?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记得他来送我礼物的那天,下着大雨,他打着一把红伞,走时,他把伞留给了我。
他叮嘱我一定要把文看完,我见文很长,便没了耐心,只订了最后几章,找到了有我龙套的地方,随意看了看,不仅没觉得感动,还觉得他幼稚好笑。
后来他发短信问我读后感,我自然是没有读后感的。
谁知,他说个没完,还问我‘蓁蓁爸爸在书里是不是很威武霸道’,如果把这本小说改成电视剧,他来‘演男主好不好’。”
我以为他在开玩笑,便回他说,‘叶影帝,您都四十四岁了,麻烦有点老人家样子’……”
“啊——”
“啊啊——”
“啊啊啊——”
天呐,老天爷啊,如来佛祖啊,他们都听到了什么,“叶影帝”,不就是叶宜吗?
原来学霸叶蓁是叶宜的女儿啊啊啊啊——
与观众席上的兴奋激动截然不同,台上的叶蓁声音越说越低,越显冷清:
“这便是我回他的最后一条短信。
如果早知道这是我回他的最后一条短信,我一定不会嫌弃才四十四岁的他老,我会跟他说,哪怕他八十四、九十四、一百零四,哪怕他头发全白,牙齿掉光,他也是我最帅的爸爸。
如果他再跟我说一次,他要演这部戏,他等着我给他当制片人。
我不会看见当没看见,我会开心的奔向他,仿佛从前他朝我奔来的模样,告诉他,我很乐意,我一定好好努力。
因为,我是那么的……以他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