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第二百章
西藏阿里地区是一片鲜为人知的“秘境”,甚至常年生活在西藏的人,对神秘的“阿里”都一无所知,那一地区,南临喜马拉雅,北依冈底斯山脉的主峰“冈仁不钦”,那座神山,是印度教、耆那教派、苯教、包括藏传佛教共同的神山,是信徒们心目中最为神圣的“仰视之地”。
就在这样一个集各种神秘元素于一身的山峰下,有一片与世隔绝的区域,那里就是古格王朝遗迹所在的阿里地区,古格王朝是一个由土藩后裔建立的王国,延续五百年有余,拥有辉煌的佛教文明,但它究竟是如何在一夜之间毁灭的,历史上没有任何记载,甚至还完好的保存着斩首屠杀的现场“无头洞”,对于它的传奇恐怕永远也说不完,太多的秘密等待着探险家和考古队去破解。
Shirley杨所知道关于古格遗迹的事情,只有这些,至于什么“古格银眼”就从来没听说过,但一提到“眼”,我心中一动,看来离那无底鬼洞诅咒的真相,又接近了一层,目前所有的线索,都瞄准了藏地。
明叔解释道,“古格银眼”是一幅复杂的大型浮雕,主体是一只巨大的眼球,这副壁画的含义,通过藏传佛经中的记载,可能是记录着莲花生大师与制敌宝珠大王铲除魔国的事迹,魔国是一个信奉轮回,供奉邪神的国家,“古格银眼”虽然形似巨眼,但实际上,在懂密宗风水者的眼中,它是一个坐标指示图,明叔手中的经卷有张魔国领地的地图,魔国的邪山鬼湖,包括封埋冰川水晶尸的妖塔,所有这些信息,都可以在银眼中找到。
明叔说他已经搜集到了密宗风水的资料,密宗风水学远远没有中原的青乌风水复杂,只要找个懂寻龙诀的摸金校尉,带着经卷,到古格遗迹的庙宇里,对照“古格银眼”加以印证,很容易就可以得知想找的地方,具体在什么地点。
我听名叔分说明了之后,心想这老港农,果然是有十分的心计,把线索告诉了我们,但只要经卷还在他手中,我们就不可能甩掉他自己行动,看来只有先帮他挖开妖塔,掘出那具古尸了。
我又劝明叔,西藏高寒缺氧,好多地方鬼见了都发愁,您这么大岁数,不一定要亲自去。
明叔固执己见:“这么大的买卖不亲自看牢了,钱还不被别人赚走了,当然这不是对你们不放心,主要是想亲力亲为,血汗钱,才食得甜,当年我曾经跑过二十几年的船,别看五十来岁了,身体状况绝对不成问题。”
我见说什么都不管用,只好认了,愿意去就去吧,不过出了事就得自认倒霉,这么算来,这次去西藏就是四个人了,还有雇个向导,还有一些脚夫。
明叔说:“怎么会是四个人呢?我还要带几个亲信,除了我之外,要带我的保镖彼得黄,还要带我在大陆的夫人韩淑娜,她是一位骨董鉴定方面的专家,另外还有我的干女儿阿香,她是我最得力的助手,这么算来,一、二、三……不算向导和脚夫,咱们这个队,一共是七个人,五天后出发,先到冈仁不钦峰下的古格遗迹。”
我看了看Shirley杨等人,Shirley杨无奈的耸了耸肩,胖子倒毫不在乎,觉得人多热闹,大金牙冲我偷着呲了呲牙,那意思是这些包袱你们算是背上了。
我心想这他妈港农是打算全家去度假,老婆孩子保镖都齐了,正琢磨着怎么想个说辞,让明叔打消这个念头,鸡多不下蛋,人多瞎捣乱,去这么多人,非出事不可。
这时明叔已经把此次组队的其余成员,都带了出来,给我们双方一一引见,他的老婆韩淑娜,我们都认识,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难怪明叔被她迷得神魂颠倒,大金牙张口就称她明婶,韩淑娜赶紧说别这么称呼,太显老,反正你们之间互相称呼都是瞎叫,也没什么辈份,咱们还是单论,按以前那样就行了。
明叔在接下来介绍的是他的干女儿阿香,一个怯生生的小姑娘,可能还不满二十岁,看见陌生人都不敢说话,明叔说阿香是他最得力的帮手,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她都能察觉到。
我好奇的问这是怎么回事?小姑娘有“阴阳眼”亦或开过“天目”不成?
明叔得意的告诉我们,在美国有一个大型教派“科学教”, 创立者是拉斐特 罗纳德 哈伯德,全世界在内的很多社会名流、上层人物,都是这个教派的信徒,他们信奉《通灵术─—精神健康的现代科学》,阿香的亲生父母也是其中之一,他们在阿香刚一出生的时候,就将她放置在一个与外界隔绝,带有空气净化设备的玻璃罩中,直到她两岁为止,这样避免了她受到空气的污染和影响,使得她的神经非常敏感,可以感应到一些正常人感知不到的东西。
阿香后来成了孤儿,明叔就把她收养了下来,不止一次的救过明叔的性命,被他视如掌上明珠,尤其是和干尸、棺椁这类阴气十足的东西打交道,总是要把阿香带在身边。
Shirley杨在一旁告诉我说,明叔不是乱讲,美国真的有这个教派,她父亲杨玄威也执迷此道,为此曾付出了大量的金钱和时间,这个叫做阿香的小姑娘也许会帮到我们,但最好不要带她进藏,身体好的人都难以忍受高原反应,阿香的身体这么单薄,怕是要出意外。
明叔那边愿意带谁去,我实在没办法干涉,于是低声对Shirley杨说,看来明叔这回豁出血本去挖冰川水晶尸,是赌上了他全家的性命,一定是志在必得,劝是劝不住了,纵有良言也难劝该死鬼,咱们尽量多照顾他们,尽力而为就行了,最后是死是活,能否把冰川水晶尸带回来,那要看他们的造化了。
最后明叔给我们介绍的是他的保镖“彼得黄”,简朴寨华裔,越南入侵简朴寨的时候,跟越共打了几年游击,后来又从金三角流落到马六甲附近当了海匪,最后遇到海难的时候,在海上被明叔的船救了,就当起了明叔的保镖,看样子四十岁出头,皮肤很黑,不苟言笑,目露凶光,一看就不是善茬儿,最突出的是他的体形,完全不同与那些长得象猴子一样的普通东南亚人,非常壮实,往那一站,跟多半截铁塔似的。
胖子一见彼得黄就乐了,对明叔说:“名不副实啊,怎么不叫皮特黑呢?有我们跟着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你根本没必要找保镖,一根汗毛你都少不了。”
明叔说:“你这个肥仔就喜欢开玩笑,他姓黄,怎么能可以叫皮特黑,你们可不要小看他,这个人对我忠心耿耿,是非常可靠的,而且参加过真正的战争,杀人不眨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