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与魔为伴
听了郑庆霞对劳荣枝心语的转述,李处长恍然说道:“看来琉璃河的碎尸案也与法子英有关,如此来说,这个杀人恶魔还不止就那七条人命,只是不知这个消息是否准确?”
郑庆霞严谨地说道:“像劳荣枝这种内心表述,虽然不能作为呈堂证供,但是,事实本身应该不会有错,只是那个法子英已经被枪毙了,这个劳荣枝又不是在场当事人,所以,这个无头案也就不好解释了。”
李处长陷入沉思说:“在20多年以前,公安部确实通报过一起在江西九江的碎尸案,由于时间久远,碎尸已经彻底腐烂,不能辨别死者身份,通过技术手段,只能辨别是一对青年男女。当时按死亡腐烂的时间推算,应该被碎尸已经有一年以上,当时与报案失踪的传销组织头目陈凯和组织者宋丽比较吻合,只是当时猜测他们搞传销,弄得很多人家破人亡,树敌太多,所以当时怀疑是被传销队伍中的仇者所杀,不过传销队伍人员庞杂,而且行踪诡秘,最终那个碎尸案就成了无头案,如今通过劳荣枝的心语倾诉,也算是一种合理解释了,这个无头案只要劳荣枝承认这个过程,也是可以盖棺定论的。”
郑庆霞说道:“是的,按劳荣枝心语讲述的,我们再核对案件的起因,时间,地点,人物,基本可以肯定,20多年前的琉璃河碎尸案,就是被枪毙的法子英所为,只是不知劳荣枝能否愿意证实这一点。”
李倩摇摇头说:“即使我们读取了劳荣枝的心语,但是,她若承认了此事,她还涉嫌协统图财害命,那将对她非常不力,如今当事人已经被枪毙了,死无对证,凭劳荣枝的聪明她绝对不会承认那段往事的,这个心语信息看来只是能作为琉璃河碎尸案的一种推理解释了。”
吴千好像刚睡醒似的说:“噢!又牵扯出一宗碎尸案,这是她的心语,不能作为呈堂证供的,除非突破她的心里防线,让她主动承认才行的。”
李倩见吴千开口了,就讨好地说:“吴大师,你有办法突破劳荣枝的防线吗?您能让她主动承担这宗碎尸案的罪责吗?”
吴千懒洋洋地说:“傻子才会承担20多年前无头案的罪责呢!如今郑大师就连心语都听出来了,下面还不知会爆出多少事情呢!就让郑大师继续转述心语吧!等劳荣枝倒出所有秘密,我再想办法突破她的心里防线,让她在诸多隐秘地罪案前认罪。”
劳荣枝担心金毛狗挺直的身子太累,就体贴地将金毛狗完全揽入怀里,身子俯下去贴在金毛狗的脑袋上,像是自言自语地默默述说着——
他酣睡了很久,快到中午他醒来了,看到我坐在房间的一角,他慌乱地起来,歉疚地对我说:“是我吓到你了吗?快起来,我是不会伤害你的,你在我心中,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圣女,有我在,我会保护你,我会为你杀死一切对你心怀不轨的人。”
这话让我惊喜,让我忧,还带有一点恐惧。
他来到拉箱前,打开箱子,看着一捆捆的百元大钞对我说:“这些都是你的,此后我会让你过上快乐的生活,我会像对待公主一样对待你,我只希望你不要瞧不起我。”
我仿佛走进了芝麻开门的宝库,还有一头猛狮在守护,然后这头猛狮地我说:“这里的宝藏都是你的,我也是你的,我是你忠实的奴仆,我是你忠实的保护神。”
我跌落在幸福里,我不顾一切地接受了这头猛狮的赠与,我接受了这个瘦小的男人,因为后来我清楚,我已别无选择。
我把那家豪华酒店,豪华的888房间作为我们的新房,在那里,没有婚礼的仪式,没有亲人的祝福,没有婚纱和鲜花,只有他对我这圣体的膜拜和洗礼,就这样,他堂堂正正地做了我真正的男人,在这里建立了属于我从地狱通向天堂的家。
事后,我拿出5万元回了家,还上了所有因我而起的亲情债,感情债,但是也因为我的选择,离开了这个家的温情。
我又硬着头皮回到了学校,可是却被告知,因为我参与、组织传销,败坏社会公德,已被警方通报给学校,学校鉴于我以前的表现,对我做出停薪留职处理,将我驱离了教育岗位。
我屈辱,我无奈。
为了挽回失去的容颜,我为他买了一台豪华摩托车,让他带着我在学校门前的那条街兜风,那是我的一种虚荣,一种心理安慰。
过不久,他离婚了,他告诉我,他为我可以牺牲一切,甚至不惜牺牲老婆和孩子。
我为此很感动,也很内疚,我让他给家里送去10万元钱。
我虚荣的日在每天的兜风,酒店挥霍中度过,他对我言听计从。
一天,我厌倦了这种炫耀的生活,我想要唱歌,我想要跳舞,我喜欢热闹的环境,我想要更多的朋友。于是,我选择了夜总会。
他没有反对,只是严肃的忠告我——你是我的唯一,你是我心中的女神,如果你背叛了我,我心中的烈火会毁灭周围的一切,包括我自己和你的家人;还有,那就是在那种环境下,你要小心每一个对你图谋不轨的男人,因为我对他们的惩罚是不择手段的,将是血淋淋的。
我明白,这头猛狮他是来自地狱的魔鬼,他会做出一切别人不敢想象的事情。
所以,我在夜总会像只冷傲的带刺玫瑰。
可越是这样,越是吸引那些心怀不轨的男人,我忠告过很多人——我是来自地狱的魔鬼,招惹我会带来厄运的。可是,越是这样,越有那种男人喜欢这种刺激的挑战。
可想而知,在我的身后,是头猛狮,是个恶魔,是个对自己缺乏自信而心胸极度狭隘的男人,是一个为守护我可以牺牲一切的卡西莫多。
第一个猎艳者,如今已经记不得他的名字了,就叫他成哥吧!是个很有势力,很富有,性格又很强势的人。
那天他点我的台,陪他唱歌。
可在陪他唱歌的时候,我发现他贪恋我的青春美貌、甚至垂涎我娇艳的肉体。他放肆地在我身上乱摸,我忠告他,我只陪他唱歌,这些是不可以的,我会给他带来厄运的。
他对我的忠告没有理会,而且很张扬,说是在本市娱乐圈内没有敢对他说‘不’的女人。说完,他喊来老板要求清场,在歌舞厅只留下我俩,让我给她跳舞,要在舞厅的霓虹灯下,摘了我这个冷傲的、带刺的玫瑰。
被逼无奈,我用高跟鞋狠狠跺在他的脚面上,然后逃了出来,他外面的几个小弟开着车追我,我被他几个强壮的小弟围在街头,我拼命地呼救,可是,路过的人都冷漠地避开,没人敢管。
那个成哥在一群小弟的簇拥下,一瘸一拐地来到我面前,对那些小弟说:“你们都把她给我围在中间,我就是让她看看我是谁,胆敢跟我较劲,还敢伤了我的脚,我现在当街把她给办了,然后就赏给你们了。
说完,走进他小弟们围成的圈,就扑向我。
就在这个危机时刻,一辆摩托车的大灯强光照过来,接下来我听到那摩托车强力引擎发出的暴怒声。
那个叫成哥的先是一愣,只见那辆摩托车呼啸着朝这边冲过来。
‘成哥’惊恐地喊道:“都给我上去拦住他,抓住他,胆敢坏我的好事,我扒了他的皮。”
可是,那辆摩托车咆哮着冲入人群,他挥舞着手中一把大片刀,左右挥舞,就像一个骑士冲入敌阵一般,顷刻间有几个小弟被砍倒了,发出悲惨的哀嚎,剩下小弟的四下奔逃。
最后只剩下我和‘成哥’了。
那个成哥看到几个小弟躺倒在血泊中,吓得跪倒在地,连喊:“哥们饶命,只要你放了我,我这包里有钱,我这金链子也给你,不行的话我这手表也给你。”
他戴着头盔,发出阴冷的声音说:“成四,我认识你,你不就是上面有几个人,再加上手里有点钱吗?狂啥呀?对于你来讲,这些东西都是小事,关键是你用哪只手碰这个女人了,把手给我伸出来,让我剁了,你就算没事了,不然,我灭了你门。”
我听这话,我明白了,他彻底震怒了,他说到做到的,我对‘成哥’说:“伸出手来,我剁你一根手指,算是惩戒,不然,你的家人真的难保了。”
那个成哥听来人叫出他的名号,仿佛有了底气似的站起来牛哄哄地说:“我原以为碰到个生荒子,没有想到居然还认识我是谁,既然认识我还敢跟我这样说话?我看你是不想活了?”
听了这话,我知道,这个装蛋的成四惹祸了,他不知面对的是一只恶魔。
随着摩托车的一声呼啸,他猛地冲上来,挥动手中的大片刀就向‘成四’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