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老子高兴】
的古月安坐在篝火旁随手把玩着一把赤红色的琉璃长剑,近乎透明的剑刃在熊熊的篝火的映照下不断变幻着颜色。
“比我预计的时间要久了一些,这是我输给你的。”古月安拿过了一坛酒,递给了坐在一旁的王麟。
王麟还在持续地震惊当中,以至于古月安递给他酒,他都没有第一时间去接。
没办法,实在是太过于匪夷所思了。
之前古月安跟他打赌说,若是我二十息不能回来,就输给你一坛酒,他还以为古月安实在开玩笑。
结果,三十息,楼朝赟死了。
虽然是超过了十息的时间,可最重要的事情是,楼朝赟死了。
这真的太可怕了,一个江湖风云榜排名第十三的高手,半步宗师,春闱探花,仅仅三十息就死在了面前这个看起来年纪绝对不会超过二十五岁的男人手里。
那么这个男人究竟有多可怕呢?
他第一次开始好奇这个男人的身份。
“客人叫什么名字呢?”他还是忍不住问道,本来,他做事,还是十分讲原则,无论叫他赶车的人是谁,让他赶得是什么样的车,他都不会过问,只要钱给够就好了。
这是一个车夫的原则。
可他现在真的太好奇了。
“古小安。”古月安随口答道。
“古……”王麟皱起了眉头,他在心中努力思索着,想要想起这个名字到底是谁,又代表着什么。
可他想了半天,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
“别想了,我是一个无名之辈。”古月安知道他在想什么,用手里的剑在他面前晃了晃,打断了他的沉思。
“……您,怎么会是一个无名之辈呢?”王麟有些无法接受,觉得古小安在用假名骗他,可他的确想不起来江湖上有哪一个后起之秀有这样的身手和刀法,于是他说,“哪怕您现在还是一个无名之辈,但是很快,您就将名震天下的。”
“那就借你吉言了。”古月安还是随口笑笑,微微点了点头,示意他可以去喝酒了,他要继续研究手里的剑了。
李小染已经吃饱了去睡觉了,白天她还是受了一些惊吓的,不过还好也没有多久,就三十息的时间罢了,看着古月安完好无损地回来,她也就放心了。
但其实事情远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古月安并非是完好无损,事实上,他其实遍体鳞伤,并且在练功房里修养了一年有余。
在那红光遮日的三十息里,其实是无比凶险,凶险到了极点的场面。
每一息,每一个念头的闪动都有可能决定着生死。
但好在,最后赢得还是他。
可不得不说,楼朝赟,真的是个极强的对手,剑法造诣,武功内力,都是他现在遇到的对手里最强的一个。
若不是古月安在最后倾尽全力,三武灵齐出,换做是还在长安城的他,今天一定是必死无疑了。
后怕的同时,古月安也意识到了,同时拥有三个武灵的他,的确已经和一般人不在一个水平线了,这也越发坚定了他暂时不能暴露他拥有第三个武灵的事实,西门吹血,将作为他最大的底牌。
想到这里,他的思绪又飘飞了回来,重新开始审视面前的这把剑。
这是他今天的战利品之一,独自击杀楼朝赟给他带来了25点练功点数的奖励,以及这把同样叫做楼朝赟的绯色琉璃长剑。
“客人……这一把剑。”就在这时,原本应该已经去一旁喝酒了的车夫王麟没走,而是开口了。
“你有什么高见吗?”古月安看了他一眼。
“倒不是什么高见。”王麟迟疑了一下,他本不是多嘴的人,但不知是因为酒太醇,还是面前这人实在人才可惜,他忍不住还是多嘴了一句,“只是,此剑虽然并非是楼家传世之剑,但也的确对楼家意义非凡,客人还是最好……还给楼家吧。”
“哦?”古月安闻言挑了挑眉毛,笑着道,“他们派人来杀我,我本事大没死,现在还要替他们保管凶器,等着他们来人了,再还给他们,让他们再来杀我一次?天下间有这种道理吗?”
“有的。”王麟深吸了一口气,点了点头。
这就是江湖。
古月安摇了摇头,说:“你去睡吧。”
顿了一下,他又说:“若是觉得怕了,我现在就给你钱,你回家去吧,剩下的路我自己来好了。”
“客人这是什么话?!觉得我王麟王春秋是贪生怕死之辈吗?我拿了钱,要赶车去京城,那么除非是我死了,不然我就一定要到京城,否则我以后还如何在车马行立足?”王麟这番话倒是说的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古月安点了点头,说句随你吧,就把手中的剑收入了兵器谱之中。
见到这近乎神怪的一幕,王麟愣了一下,随后意识到,自己这客人真的是深不可测之辈,他是皇帝不急太监急了,遂摇了摇头,也不瞎操心了。
古月安见王麟去了,就进入到了兵器谱之中,开始查看这柄新获得的战利品的属性起来:
“兵器:楼朝赟
材质:绯色琉璃
品阶:人间利器
器灵:未激活
说明:汝南楼家忠勇子弟楼朝赟之佩剑,以奇珍绯色琉璃打造而成,剑身极轻,剑刃却又极度锋锐,因常年由封号楼朝赟的楼家年轻一辈最杰出子弟携带其行走江湖,经年累月,剑上曾经楼朝赟残留之气息隐隐有要复苏的迹象。”
在这把新获得的兵器下面,有着【锻造】和【摧毁】两个选项,古月安先选择了【锻造】功能,显示的结果是:
“锦上添花:因为材料品阶与锻造物相差过大,锻造完成后最多增加一些锋锐度,于锻造物本身并无太大提升。”
“我劝你,也还是把那把剑还给楼家吧。”就在此时,绾绾又出现了,她说的是和王麟一样的话。
而且,从目前这个状况来看,似乎还给楼家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因为这把剑对于古月安来说实际上没什么用。
“行走江湖,多一个敌人不如多一个朋友,楼家派人来杀你,只是迫于无奈,现在人也死了,你把剑还给楼家,不仅可以平息恩怨,说不定还能化敌为友。”绾绾帮古月安充当起了军师的角色。
“你说的很有道理。”古月安点了点头,的确是这样,“但是……我拒绝。”
最后三个字,让原本笑意盈盈的绾绾愣了一下,随后,她的耳边更是听到了古月安的下一句话:“还有件事,我也有答案了,我恐怕帮不了你,以及,麻烦你回去告诉独孤郁,让他洗干净脖子,等死吧。”
绾绾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但她很快又笑了起来说:“我希望你不要后悔。”
古月安没有说话,只是在脑海里兵器谱中,那把【楼朝赟】的下面,选择了【摧毁】这个选项。
是啊,把一把无关紧要的剑的还给楼家做个人情,以此平息恩怨甚至得到楼家的友谊,这真的很好。
答应绾绾,把她从独孤郁的手里救出来,获得一个抽取侠客的机会,这也很好。
为什么不呢?
为什么呢?
因为那么做了,古月安会觉得很不好受,那么他当然是选择,老子高兴的那种做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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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更。
然后,你们懂得,我得先去搓个澡恢复一下精神。
以及,感谢硬瓜,无伤只有拳,自爱一人心,书友201704041,云寄语,书友1501081454,小楼一夜听春雨lk的打赏,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