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身藏绝活的新兵战士
“你们八个,报告出列,在我面前集合。”
那八个新兵,顿时整齐划一得吼道:“报告,请求出列!”
“出列!”叶枫压低了声音,低沉的喝了一声,十分的有气势。
“是!”
……
说完,叶枫就走到一旁,紧接着,八个新兵迅速在叶枫面前,一字排开,速度之快,让人咂舌。
“全体都有,听口令,向右看齐!向前看……”
整队之后,叶枫便开始了训话。
“刚才我也说了,我是七连的,以后你们八个,也就是七连的人了,我,在今后两年时间里,就都是你们的班长了,有什么事情你们可以来找我,但是,不要给我违规违纪,否则,我也保不了你们。”
“是!”新兵八人便齐声回答道。
……
等所有连队选人完了之后,高大壮又开了一个会议之后,各连队这才接着自己连队的新兵朝着连队驻地赶去。
由于七连的位置比较偏远,所以行军路程比较漫长,特别是运兵车,其实就是那种大卡车加个棚而已,速度更是不快。
越野车要跑两个小时,这运兵车至少得跑两个半小时。
叶枫,作为班长,肯定是要和战士们一起乘坐运兵车的。
坐在最外面,叶枫眼睛的余光来回的在这些新兵战士那幼稚而又带着坚毅的脸上扫过。
他发现这些战士,你瞟我一眼,我瞟你一眼,因为大家在新兵连的时候,都不在一个连队,所以彼此之间,也不熟悉。
当然,他们的目光,更多的是汇聚在这位素未谋面的班长身上,他们好奇,这位看起来年纪并不大的班长,到底有什么本事。
“好了,现在不是在队列里,也不是在训练中,别那么拘谨嘛。”
叶枫也是从最基本的士兵做起的,所以他深知新兵们的想法,所以叶枫不愿意过多的限制新兵们的个性。
“嘿嘿,班长,我们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一位一眼看去就知道是痞子兵形象的新兵,乐呵呵得望着叶枫问道。
“在我眼里,你们现在,就是垃圾,而垃圾,是没有资格知道我的名字的,等你们那天在我眼里合格了,我会告诉你们的,知道了吗?”
这话是叶枫刚才在挑人的时候,在兄弟连队的新兵班长哪里学到的。
“是!”战士们看着眼神显得十分严厉的叶枫,随即心中狠狠一术,赶紧禁微声止得回答道。
“说了你们不要太过拘谨,在训练场上,我肯定会严格要求你们,可是在平时,我不会管你们的。”
见到新兵这个样子,叶枫觉的有点好笑,但是依旧是表情故作严肃地说道。
“那个,班长啊!为啥我见你肩膀上没有衔儿啊……”一位眼尖的新兵敏锐的发现了叶枫的肩上并没有军衔,于是好奇的问道。
“说了不要问我的事情,这样你们做一下自我介绍,方便大家熟悉,好吧!就从你开始。”
叶枫在身旁那位显得有点拘谨的新兵肩头拍了一下道。
“班长,我说哈?”
对于叶枫的命令,这位新战士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一边挠头,一边用无辜的眼神望着叶枫。
“就说名字啊,来自哪里啊?爱好啊,特长啊都行。”
看着可爱的新兵战士,叶枫脸上难得露出了一丝微笑,就是这一丝微笑,将运兵车里的气氛带动了。
“额……我叫李小明,今年十八岁,来自东辽省,平时喜欢打篮球,特长是体能。”那被叫到的战士,稍微清了清嗓子,随即鼓起勇气大声说道,不过看起来,依旧是有点腼腆。
“嘿,哥们儿,看你这么害羞,身板儿又不壮,不像是打篮球的啊?”旁边一位新兵一把搂住了李小明的肩膀,哈哈的说道,顿时,另外几个新兵一阵的哄笑。
“你们别小看我,在高中的时候,我参加三千米长跑,还拿过全市第一呢。”李小明赶紧解释道。
“那你说说,你为啥选择进部队呢?”叶枫也是笑呵呵地问道。
“也没啥,这不,我从小就有个当兵的梦,所以今年满了十八岁,刚好听说部队在征兵,这不我就来了?”在说了几句话之后,李小明也渐渐放开了,随即对叶枫解释道。
“下一个接上,别断啊。”叶枫见到没人自我介绍了,旋即又提升了一声。
“嘿嘿,我来吧!我叫沈风,今年十九岁,来自东南省,没啥特别的爱好,不过平时喜欢捣鼓一些小发明之类的小玩意儿。”见到大家你望我,我望你,都不愿意先介绍自己,于是沈风便站了起来说道。
接着,大家对沈风,又是一阵追问,后来聊天才发现,这沈风可是一位人才啊,十六岁那年,就凭借一个小型联动装置,获得了全国青少年创新奖冠军,后来不知怎么的,脑子发热,想体验一下部队生活,于是就跑来当兵了。
大家的话匣子终于是全部打开了,自我介绍,一个接着一个来,一时间,车厢里面,充满了欢乐的笑声。
在战士们的自我介绍中,叶枫对战士们的性格,有了最基本的了解,同时,他也加入了战士们的讨论中来。
那个鼻梁上有着两个浅浅的眼镜框痕迹的青年,叫赵小杰,今年十八岁,竟然精通英语,俄语,当然,因为在家的时候,很宅,所以看了许多岛国动作片,没想到这货为了追求高质量,竟然自学r语,而且还很精通……
那个个头不高的,皮肤黝黑的新兵叫郑宇,别看他个头小,但是一身的肌肉,却是相当的壮实,因为,他自小练习散打,别看他个头小,但要是没有三五几个人,根本近不了他的身。
还有一个叫梁飞的新兵,这家伙从小就是个军事迷,很多枪械,他虽然没见过,但是却能够如数家珍般将这些兵器的性能特点给背诵出来。
还有一个名叫蒋林的家伙,这厮他爹是搞房地产的,所以是个名副其实的富二代,但是这货皮肤也是黝黑,完全没有富二代该具有的气息,因为他喜欢野外探险,据说有一次,在原始森林中迷路,靠着三天的干粮,他愣是独自坚持了十五天,最后获得了救援。
最后叶枫总结了一下,他这才发现新兵们基本上,都有着一手绝活儿……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