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我要叫了偶
“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在偷看,这门是我故意没有插上的,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别以为刚刚你开门我不知道,你以为我真的被那个丝袜男吓傻了?无知的人类,可悲啊。”李晓露摘下面具,在哪里嘲笑道。
那笑容在我看来就恶魔的微笑,老天不带这样玩的啊,坑了我一次还不行,还得坑我第二次,以后我们还怎么玩耍,还有李晓露你这么调皮你家里人知道吗!娘希匹的要不是老子功力深厚,这一下就被你吓得此生不举了,你怎么还有心思在哪里嘲笑我的!
“怎么,不会吧!只是一个面具而已不至于将你吓成这个样子吧,真是不禁吓,好了好了,等会给你做好吃的犒劳你一下,毕竟今天要不是你,事情会演变成什么程度就不知道了,乖乖坐着看电视吧。”说完就去弄吃的了。
你还有良心说出这样的话,还知道是我刚刚救了你!你知不知道刚刚你的所作所为差点让一位少年终生不能在你们女人身上得到所谓的幸福,更有可能让他此生都会活在阴影当中!你这样真的好吗,俗话说打一下然后给一个甜枣好让别人对你死心塌地,但也没有这样“打”的啊,你这明明是间接性谋杀!
“李晓露我跟你没完,老虎不发威你真拿我当成病猫了是不是。”居然被她给耍了一次,等着瞧,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完完整整的臣服在我两腿中间!到时候我会让你承受人间最痛苦的“刑法”让你心中就像被蚂蚁咬了一样,心痒难耐。
“原来你是一直病猫啊,还得我一直把你当成一个人,既然这样以后没人的时候我就叫你Kitty好了,Kitty乖啦,以后就有饭饭可以吃啦!哈哈。”令人难受的话语从厨房里传来。
怎么可以这一个样子,这世道变了,事情的一切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着一定是个梦,要不然她怎么会骑在我的头上,不行我得赶快醒来,这是一定是噩梦,一定是!
“pia!哎呦!卧槽好疼!”
直接给了自己一巴掌,钻心的疼痛直达脑仁,不对啊,难道这是真的!不要!这不是真的!
“你怎么了?脑袋是不是不正常,没事扇自己干啥,脑抽筋了?”李晓露看着我脸上的红手印,不解的问道。
“没事没事,有蚊子,有蚊子。”
这么丢人的事情只要我自己知道就行了,如果被他知道了原因,那接下来的日子我该怎么过,肯定会各种嘲笑我,打碎了牙只能往肚子里咽,男人不需要解释。
“我怎么没有感觉到有蚊子呢?”
李晓露意味深长的看着我,如果放在以前用这种眼神看着,我一定会用最猥琐的眼神回应着,然后让他羞愧的低下头,心中小鹿乱跳,不敢跟我直视,但现在我本身就心虚,哪还有其他的心思弄这些东西,只能强行解释,为了尽快将这件事情先过去,便强行找话题。
“我现在都饿死了!在不补充能量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会崩塌的,到时候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我可不负责的哦。”
听道我这样说李晓露直接就钻进了厨房,再也不搭理我,可能真的怕我将刚刚的那些话实现化吧,到时候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就难以想象了。毕竟现在孤男寡女、干柴烈火,具有阳刚之血的我要是化身洪水猛兽可不是闹着玩的!
不一会饭菜的香味飘荡在整个房间里,心中住着半个吃货的我,哪能忍受住,直接起身前往目的地帮忙运送了,只想尽快喂饱那已经饿的萎缩的胃,经过我的狼吞虎咽,没一会功夫直接将“敌将”杀的片甲不留,一个残兵都没有留下。
“好了,既然已经吃饱了,那咱们开始干正事吧。”我阴险的笑道。
“我警告你千万不要乱来,这里的安保系统是很了厉害的,只要我大声尖叫,立马就会有人上门询问,我劝你你千万不要做傻事,你还小还有大好的前途,不能就断送在了这里。”李晓露双手抱胸,神情紧张的看着我,生怕我做出什么对自己不利的事情。
安保系统要是到位,就不会遇到想丝袜男那样的渣渣了,现在哪有几个开发商真的对居民着想?买房子前各种吹嘘,什么“买一套送一套煎饼果子”之类的广告语,买完后根本直接撒手不管,爱咋咋地!见到自己所要的情况已经达到了,那就没有必要在演下去。
“你想哪去了,我是说电脑上的事情,要不然我们都保存着对方的重要信息,都不在威胁对方你看行不行?反正我是能做到,就不知道你能不能做到了。”
如果她真的答应了,那我就真的爽歪歪了,反正我又不吃亏,这比什么岛国的爱情动作片可要刺激多了,毕竟这样东西是我亲自拍摄下来的东西,赚了大便宜了!问天下谁又这样的视频?谁当过这样的导演?谁有!哈哈。
“门都没有,快点办正事!”
“办什么正事啊,你可得说清楚了,要不然我很迷茫啊!”
邪恶如我,我就是邪恶的化身。见李晓露已经到了爆缸的临界点赶紧见好就收,在折腾下去,想想后果就觉的背后发麻。我们两人将手机和笔记版全部拿了出来,现在所有的东西全部在这里了能不能完美的收官就看自己有没有那个本事了。
“今天我的手机被你强制解锁了两次,不知道你该怎么解释给我听呢?”
李晓露双眼凝视,想要从我的严重看出当中的倪端,也不看看我是谁了,我“变脸”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你要能看出我脸上有任何的猫腻,就算我输!
“我没有动你的手机啊,手机我一直都装在口袋里,可能是手不小心碰倒的吧,这种事情是不可避免的,那你要是执意以为是我碰了你的手机那我也没有任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