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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不求同生,但求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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勋一府的兵全是参与过上次北伐和多次战役,百战余生的老兵,是裴行俭精心打造的一支骨干精锐,是经历过血火淬炼的钢铁部队。
这是一群不折不扣的牛人,但是新兵们都骂他们是鸟人,甚至骂过这些“鸟人”的祖宗十八代。因为他们特别拽毛特别嚣张,总喜欢在新兵面前装出一副老子天下第一、你们都是狗屎大便的神气模样。偶尔客串一下新兵的武艺教头绝对都是下狠手,打伤打哭过不少人。

但是,新兵们又极度渴望成为他们这样的“鸟人”。

奇怪的是,勋一府的卫士们对待薛绍和牛奔非常的和气,名符其实的“像春天般的温暖”。

原因很简单,此前他们对新兵们苛刻和残忍,是希望新兵们尽快的成长,将来能在战场上多活一会儿,这其实是一种独属于军人的特殊的“慈悲”。

现在,他们已经把曾经交过手、特别熟悉也特别敬重的薛绍和牛奔这两个新兵,看作了自己集体当中的一员,是自己在战场上的臂膀与后背,是生死与共的铁血兄弟。

薛绍,终于在大唐的军队里找到了他熟悉的存在感。

若论单兵格斗能力,勋一府当中几乎没人能是薛绍的对手,这也是薛绍赢得了他们的尊重与认可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薛绍在大唐还没有见过这样精诚团结众志成城的团队。

薛绍一点也不怀疑,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敢于为身边的任何一个战友,去挡刀挡箭。

三卫五府的雇佣军老兵,他们是大唐的杀敌卫士,是真正的纯爷们儿、热血汉子。

就像薛绍在特战基地认识的那些战友们,一样!

薛绍与牛奔到达勋一府时,这里的汉子们给予了他们一个非常盛大的欢迎仪式——

一拥而上,将其扒光!

薛绍再神勇,敌不过一群骁勇又齐心的铁血爷们,被剥了个一丝不怪非常窘恼的站在那里,“你们想干什么、想干什么!老子可没有龙阳之癖!”

牛奔早就在骂街了,“你姥姥的,赔俺衣服!”

勋一府的爷们儿哈哈大笑,抬来了两个大水桶。

“洗吧!”

“洗完了,换张新皮!”

水,薛绍和牛奔在新兵团里是论碗分的。

到了这里,居然能洗个澡!

一群粗手粗脚的大爷们儿将薛绍和牛奔扔进了大水桶里,七手八脚的帮他们搓背洗头。

牛奔的大黑脸都红成了酱紫色,别这样别这样,俺会害羞的!

薛绍就更不用说了,你们这是要闹哪样啊?

洗完澡,一群大老爷们像举行庄重的宗教仪式一样,整齐的站成了两排,手里托着崭新的白色内衣和赤色的军服,还有闪亮的兜鍪与精致的铁甲,绣有瑞兽麒麟的血色战袍大氅。

还有,要上战场的卫士,才会配发的横刀!

原本轻松甚至有点无聊的气氛,斗然变得非常的凝重。

这时走进来一个四十出头的孔武汉子,脸上有三条狰狞的刀疤,长相不是丑陋就能形容,加上眼神冰冷像是完全没有感情,简直就是凶神恶煞。

“我是勋一府越骑团第三旅旅帅,姓况,家中排行第三,脸上也有三条狗咬的伤痕,兄弟都叫我况三刀。”刀疤汉子的嗓子很沙哑、很厚实,每一字都像打鼓一样:“勋府没有孬种。每一个能进勋府的兵,都是真正的汉子,都是我况三刀的生死兄弟。”

薛绍和牛奔站着,沉默。

“每一个进勋府的兵,都会经历这样的仪式——洗去以往的一切,成为大唐的功勋卫士。”况三刀用他沙哑但是奔雷一样的声音沉吼道,“我们管它叫——勇士的勋礼!”

况三刀中气十足,雷鸣大喝——

“不管你是奴隶贱民,还是达官显贵,在这里,勋府——只有铁血与忠诚的卫士!”

“赤色军服是勇士的荣耀,麒麟战袍是英雄的标志!”

“你们要时刻记住,你们身上穿着的军服,是我们的妻子女儿和姐妹同胞们一针一线缝起来的!——我们,誓死撼卫之!”

“你们要时刻记住,你们身上穿的铠甲拿的刀剑,是我们的父辈儿子与兄弟同胞们亲手锻造的!——我们,誓死撼卫之!”

“你们要时刻记住——

头顶的苍穹,是大唐的天!

脚下的厚土,是大唐的地!

身后的子民,是大唐的人!

——我们,誓死撼卫之!”

所有的勋府卫士齐声大喝——“誓死撼卫之!”

薛绍与牛奔不由自主的发出了咆哮——“誓死撼卫之!”

“授服!”

手捧内衣的卫士上前一步来,“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手捧军服的卫士上前一步来,“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手捧战袍的卫士上前一步来,“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况三刀大喝道:“穿上它们,你们就是我们的生死兄弟!不求同生,但求同死!”

“不求同生,但求同死!”众卫士齐声大喝。

薛绍感觉都快有一点喘不过气来,热血与厚重的男人,简单而炽热的情感。

大唐的军人,壮!

“俺就认了你们这群好兄弟了!——不求同生,但求同死!”牛奔突然号泣了起来,手忙脚乱的开始穿衣服。

薛绍相对比较沉默,静静的穿上了衣服。对那些人伸出了一只手,“不求同生,但求同死!”

众军士各自一笑,一起把手拍到了薛绍的巴掌上。

“兄弟!”

“俺也是!——兄弟!”

当天深夜,勋一府越骑团第一旅全体一百名越骑卫士加上两名新兵,在旅帅况三刀的带领下,悄然离开大军屯,往北方挺进。

薛绍终于穿上了心仪已久的大唐铠甲,虽然不是明光甲,但也是铁甲之一的山文甲,很沉,穿在身上一点也不轻松。明光甲那种既轻薄防御力又高的铁甲,得是高级将领和皇族的亲勋才有资格穿。

再加上手上那一挺马槊、背上扛的角弩和腰上挎的横刀,加起来将近一百斤。带上这一套装备骑马,当真不轻松。

在挑选马战武器时薛绍本不想用马槊,原因很简单,自己的马上功夫本就不怎么样,一般骑兵用的漆枪都还用不大利索。

但是况三刀说,不会的都可以学。如果你只满足于用好漆枪,必然用不好漆枪。

这话听起来有点拗口,但意思薛绍懂了,道理和“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一样。于是他毅然的选择了世族大将专用的重兵器——马槊!

薛绍一行一共一百零三骑,他们的任务是打探朔代二州及长城周边敌情,及时回报。同时,还要招抚溃败之兵,安抚流亡百姓。

三万大军,还不知道前方的败讯。薛绍一行人执行的是秘密任务。

勋府的马仿佛都是久经考验习惯了长途奔袭,体力特别好。一夜疾驰,途中几乎没有做过长时间的休息。黎明时分,一行人抵达了代州境内的唐林县郊野。

在一片浓密的树林中稍作休整。

况三刀安排了两火卫士在四周轮换做为警戒斥侯,让大家抓紧时间吃喝休息补充体力。

临行之时众人都只带了一些散子蒸饼和饮水,现在坐了下来吃些干粮歇息马匹,有人靠在大树上打盹。

薛绍前世军旅之中惯用的“黄金睡眠法”,这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强迫自己在不熟悉的恶劣的环境下抓紧一切时间休息,这在战时是一门相当重要的技能。

吃完半张饼喝了几口水,薛绍马上进入了深层睡眠,体力得以补充。

休整了大约一个多时辰,人马重新集结。

代州毗邻朔州接连长城,历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古名“雁门郡”。

因为天色已明这里也接近敌战前线,随时可能遭遇敌军,因此况三刀带领大家走了山林间的小路。

老兵的经验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对于这一片的地形,况三刀了如指掌。他甚至精准的在山林里找到了一眼清泉,带大家补充了饮水。

在山林里走了约有一个时辰,前方出现一个村庄。

似有浓烟滚滚!

大家心里都冒出一种不好的预感。况三刀下令潜伏,先作观察。

滚滚的浓烟消散了一些,火焰却冒了起来。与此同时,五骑嗒嗒嗒的从村庄里跑了出来,一路在扬着刀“呜呜”的叫,马脖子下面还悬着带血的人头!

“突厥杂种!”

所有人几乎同时血脉卉张,眼睛发红!

但是,没有人贸然冲出去,因为况三刀还没有下令。

薛绍死死按住旁边像一头即将出笼野兽一样蠢蠢欲动的牛奔,牙关紧咬,眼睛里似要喷出火来!

况三刀出奇的冷静,一双冰冷的眸子里仿佛看出不半点他的情感波动。

薛绍觉得,况三刀就像是一座冰原下的火山。

这样的人,的确是合格的战场指战官。

深入敌后,战场指挥官的每一个判断与命令都关乎胜负与生死。此刻,况三刀仍在冷静的观察。

那五骑沿着山道,朝着远离薛绍等人埋伏的地方奔走了。马脖子下面悬着的人头,洒下一片血迹。

“旅帅,就这样放这群杂种走了?!”牛奔发出了低声的咆哮。

况三刀捡起身边一坨泥块,劈头盖脸的砸到了牛奔的头上。

“再吵就砍了!”

牛奔恨得咬牙切齿,但是闷着没有再作声了。

薛绍蹲着身子走到况三刀身边,小声道:“头儿,让我进村去打探。”

“闭嘴!”况三刀很不客气的冷哼了一声,“都给我趴好了!”

不过片刻之后,前方山道上又响起了那一片更大声的“呜呜”怪叫。方才去而复返的五骑突厥兵又回来了。

山林震动!

他们的身后,跟来了一大片的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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