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惊变(上)
第七十三章 惊变(上)
赵凌峰订婚。
位高权重的赵家老爷子要求一切从简,可赵家的分量毕竟摆在那,如何从简?
宴席可以简单点,用不着去人民大会堂或钓鱼台国宾馆,不吃山珍海味,不喝茅台,不是结婚庆典,也无需请太多人,即使如此,紧邻西山军委驻地的赵家宅邸依然宾客云集,多是肩扛将星的军队大佬。
陆续赶来的宾客聚在一楼大厅内,三五成群高谈阔论。
沈浩在一楼的角落里同赵凌峰几个发小站一块儿扯淡,赵美美被长辈叫到楼上,快半个钟头还没下来。
这时,聚在大厅的人群中不知谁低低地说一句“老爷子下来了。”
声音不高,可几乎打断所有人交谈寒暄,大厅中央联通二楼的楼梯,一群人缓步走下,为首的赵老爷子穿着笔挺军装,面色不太好,略微发暗,但上位者的气势未减分毫,大厅内一大群军方大佬肃然起敬。
赵峥嵘。
共和国军方二号首长。
金戈铁马的岁月遥远的有些模糊,战火硝烟似乎永远与共和国说拜拜。
可这位站在抗美援朝战场上屡建奇功的老人,使在场的宾客忍不住回味历史,品味岁月沧桑。
如那《临江仙》中的一句词。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多少英雄。
老人由老伴搀扶,身后跟着亲人,赵美美也在其中,不过赵华宇两口子没来,此生不入北京城,不进赵家门,赵华宇说到做到。
“赵老.”
“老首长.”
大厅内的人纷纷围上去,与赵峥嵘寒暄,这一刻,沈浩终于见识到什么是门生故吏遍天下。
“爷爷,那就是沈浩。”赵凌峰贴近爷爷耳边,小声嘟囔,说话时指了指站在远处的沈浩,搞得沈浩莫名其妙,这次陪美美登赵家的门,他可不想出什么风头,也不想太多人关注他。
赵美美不由自主紧张,面露忐忑瞧沈浩,刚才在楼上,一群亲戚对她赞不绝口,还嚷嚷着要给他介绍对象,她说已经有男友,亲戚们愈发来劲,没完没了打听沈浩的基本情况,之后全流露出不屑。
她不知道老头子怎么想,倒不是怕棒打鸳鸯,她老爸都不反对她同沈浩交往,别人反对没用,但担心老头子说些不中听的话,令心爱男人难堪。
“让那孩子过来。”老人淡淡吩咐,然后大马金刀坐在大厅沙发上。
赵凌峰朝沈浩招手,沈浩皱了下眉头,腹诽这货多事儿,不得已硬着头皮走过去,一时吸引在场所有人的目光。
“恩,不错。”赵老没等沈浩走到身前,微微颔首赞了一句,老人家喜欢沈浩这种贼有气势的俊朗青年。
“赵爷爷,您好。”沈浩近距离面对这位功勋彪炳的共和国虎将,发自肺腑敬仰,与此同时,聚在老爷子周围的赵家各种亲戚冷眼打量沈浩。
即使沈浩是宁西省高考状元,就读于北大光华管理学院,人帅,身手好,堪称文武双全,依然无法令他们高看哪怕半眼。
家世相差太悬殊。
不是考个好大学功夫好就能弥补。
“你救了美美几次,是我们赵家的恩人,不要拘束,来这儿就像回自己家,再说了,这儿以后没准就是你家呢。”老爷子说完哈哈大笑,笑声洪亮。
这位走过战争年代的老人丝毫不在意沈浩的出身家世,但惹来旁边一人的极度不满,这人冷冷睨了眼沈浩。
王珍珍,赵峥嵘第二任妻子,赵华宇的后妈,年过花甲依然有股子雍容华贵的范儿,可谓风韵犹存。
她被赵家人私下称为“老佛爷”,精明强势,在她看来,赵美美最大价值就是去联姻,她甚至已经想好未来联姻的对象。
赵美美和沈浩出双入对。
在王珍珍看来,是必须及时纠正的错误。
沈浩无视王珍珍的冷眼,走了个完美过场,赵凌峰几个发小都冲他竖大拇指,赵家老爷子从未对他们如此和颜悦色。
订婚与婚礼不同,仪式很简单,祭祖,交换聘礼,古人搞出来的繁杂过程全略去,大厅摆下八桌订婚宴。
沈浩和赵凌峰的发小坐一桌。
京城顶尖大少的发小,自然也是顶尖的大少。
人以群分,物以类聚,赵凌峰这帮哥们,都挺豪爽,对沈浩也热情,这帮从小可能在人民大会堂嬉戏或国宾馆撒野的跋扈青年,没因为一大群长辈在场,束手束脚,谈笑风生,时不时站起来干杯。
“沈浩,咱俩干一杯,早想见见到底什么样的猛人把雪狼突击队一百多号精英撂倒在深山老林里,今天见了,果然不一般啊。”一个剑眉大眼的帅气青年站起来和沈浩碰杯。
钱辉。
穿开裆裤时就跟赵凌峰一起厮混。
“好,咱们干了!”沈浩豪迈一笑,昂头饮下杯中酒,桌边的人不约而同叫好。
年轻人们觥筹交错,不知不觉中,沈浩融入原本距他非常遥远的小圈子,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下午三四点,参加订婚宴的人走的差不多。
赵凌峰和未婚妻席娟中午陪长辈,晚上打算和铁哥们乐呵乐呵,夜幕降临,一行人六辆车,开出赵家宅邸,驶向市区繁华地带。
三里屯和工体的酒吧街几乎连成一片,成为京城夜生活的代名词,沈浩这帮人把车停在路边。
虽然路边没划停车位,但人们在路边停车已成为常态,男男女女十五六人涌入经常光顾的MIX。
MIX算是京城较有名的酒吧。
气氛好,热闹,或许毗邻使馆区的缘故,老外特多。
来酒吧无非喝酒泡妞,今天情况特殊,泡妞是不可能的了,大多带着女伴,何况赵凌峰带的是未婚妻,雄性牲口们装的全像正人君子,纯粹喝酒聊天,感受热闹气氛,倒也惬意。
白天时沈浩已和这帮大少混熟,晚上喝几杯,增进增进感情,彼此称兄道弟,仿佛相交多年的哥们。
玩到晚上十一点多。
周末这个点,才是酒吧真正开始热闹的时候。
不过今天赵凌峰得早走,众人也就跟着散了,本来高高兴兴的一天,临散伙的时候出事儿了。
赵凌峰往出挪车,蹭上一辆正靠向路边的黑色路虎揽胜,刮蹭的也不是多严重,屁大点事儿,赵大少下车笑着道歉,在未婚妻面前装绅士,路虎车跳下几个青年,倒是气势汹汹,横眉立目骂赵凌峰找死不想活了,总之没把赵凌峰当回事。
赵凌峰的发小们勃然大怒,迅速围住这几个青年,他们十几岁横行四九城,踩过的嚣张公子哥,数不胜数,一帮傻逼玩意儿在他们面前装逼,简直找死。
跋扈的钱辉上去两巴掌,把骂的最凶的青年打的鼻血横飞,此时沈浩也下车,站到赵凌峰身边,带给几个嚣张青年难以言喻的压迫感。
挨打的青年擦抹着鼻血,见对方人多,硬忍着没动手,面目狰狞道:“敢打老子,以为人多就牛逼是吧?老子今儿让你们感觉感觉啥叫人多势众,啥叫仗势欺人。”
青年打电话叫人。
赵凌峰为首这帮纨绔冷笑不已,干脆不走了,想瞧瞧这几个货有多牛逼。
“老爷子还说今天是黄道吉日,我真没觉得有多吉利。”赵凌峰对沈浩小声唠叨,有些郁闷。
“世事无常,别往心里去。”沈浩安慰很是郁闷的赵凌峰,订婚的日子,遇上这烂事,确实闹心。
“我这人睚眦必报,谁让我不痛快,我铁定让他更不痛快。”赵凌峰盯着几个冲手机喊人过来的嚣张傻叉,仿佛在看将死的人。
沈浩不置可否的笑了下。
大约过二十分钟,七辆面包车赶到,从车上涌出近百人,个个身强体壮,如狼似虎般凶悍,吓得路人远远避开。
“呦,是你们,真他妈巧。”
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传来,站在赵凌峰沈浩这伙人面前的凶猛汉子们赶忙让出条路,七八个青年牛逼哄哄走来。
走在最前边的消瘦青年冷笑着凝视赵凌峰,看样子彼此相识,对方有恃无恐,显然身份背景不弱于赵凌峰。
“冯少。”
“冯少。”
之前冲赵凌峰叫嚣的几人匆匆迎上去,比见了祖宗还激动、卑微。
“冯勇。”钱辉咬牙切齿眯眼凝视来人,似乎两人存在着解不开的深仇大恨。
“姓钱的,我不过是把你马子追到手玩了玩,何必凶巴巴瞪着我,要怪就怪你自己不懂怎么哄女人开心。说实话,你马子身材真不赖,腰细屁股大,玩老汉推车相当带劲,我还录下几段视频,你想看的话,我传网上,你尽情观摩,对了,那烂货我玩腻了,你如果想再续前缘,我绝不参和。”冯勇说完猖狂大笑,身边人跟着大笑,包括那个被钱辉打出鼻血的渣滓。
钱辉怒不可遏,二话不说冲向冯勇,冯勇的人气势汹汹阻拦,练过几年格斗术的钱辉放倒三人,却被更多人围住,挨了几拳几脚。
横行四九城的钱大少从未如此狼狈,被前女友带了绿帽,一直没找到收拾冯勇的机会,今天又被打,差点气的吐血。
“给我一起上,捅破天,我给你们扛。”从小跟赵凌峰这伙人明争暗斗的冯勇趾高气扬下令。
近百汉子轰然应和,蜂拥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