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林德明把车停好,远远地看着任漪蘋从富民家园走出来。
最先看到的,还是任漪蘋平日喜欢穿的那双高统皮靴。
这种高统皮靴是近几年开始流行的,风靡H市。
最初觉得很有韵味,时隔未久,满大街全是各式各样的高统皮靴了。大多数女性,只在乎流行,不在乎自身条件,很粗的小腿,也弄一双穿上,将皮靴的线条撑得变形,成了两只柏油桶。
任漪蘋的小腿线条优美,高统皮靴穿在她的脚上,更显出她的模特儿身材。皮靴上面,露出小腿的一点丁儿,肉色的羊毛袜,恰到好处地露出美丽的膝关节。
往上看,是一条乳白色的羊绒连体裙,迷你型的喇叭口恰好盖住大腿的一半。再往上,却是一件米色的风衣,风衣的下摆,离喇叭裙十公分左右,形成两个层次,很有纵深感。风衣敞开的前襟,露出里面的乳白色羊绒连体裙的胸口的一小部分,铜盆领下的胸前的褶皱凝成蝴蝶结,非常优雅秀丽。风衣是收腰的,显露着腰部的轮廓和高挺的胸部。再往上看,是一张漂亮的脸,特别是那双大眼睛,海底针,让人过目不忘,浮想联翩。
年轻漂亮的女人,总是让人赏心悦目,林德明一时有点激动,脱口说:“蘋,你真美啊。”
任漪蘋微微一笑,今天,她不坐后排,就坐在林德明的旁边。
开车时,任漪蘋一声不响,不去打扰林德明,让他专心一意开好安全车。
红灯停车时,她不时轻轻用手抚摸林德明,或是甜美的对着林德明莞尔一笑,让林德明的心甜滋滋、软洋洋的,好像要融化似地。
林德明忍不住仔细端详着她的身体,因为平时是不敢细看的,从今天起,才敢细看。身边的她,鼓鼓的胸部随着呼吸一起一伏,太诱人了。
林德明的手放在排档上,他突然担心起来,生怕手会不听控制伸出去抚摸她的胸脯。
狭小的车厢里都弥漫带着“爱的味道”。
“那个臧云芳真正是鬼机灵,今天下午一进门就说:为什么今天的空气里面都是爱的味道?”林德明学着臧云芳的腔调,两个人忍俊不住笑了起来。
“要是她看到我们俩亲热的样子,我看,真的要把醋罐子打翻了。”林德明接着说,他觉得说着话时,还比较轻松。
“那她也是喜爱你,你后悔吗?”任漪蘋明知故问。
“爱情是自私的,容不得第三者。我的心里只有你,此心天地可鉴!”
“好啦,别说这么重的话。我们只是谈恋爱,只是男女朋友,不要说这么重的话!”任漪蘋这么说,心里不要多么甜蜜啊。
“可你为什么说我有贼心没贼胆啊!”林德明有点酸酸的味道。
“傻瓜,我不这么说,臧云芳那个鬼精灵,不要看出什么端倪啊,我这是烟雾弹。”
见任漪蘋这么说,林德明好受多了。
再说,小女生只有对她最喜爱的人才叫“傻瓜”的!
“待会我们先上哪里?”林德明还没想好地方,他习惯让女士优先。今天更要让任漪蘋愉快。
“德明,我们去欢乐谷吧,那里有动漫城,可以看电影,有小吃街,也有商场。都是我喜欢的。”任漪蘋提议说。
她已经考虑过了,不必到最豪华的伊势丹、香港广场啊,那里的消费太高。她不想林德明多花钱。
“伊势丹不是很好的嘛,这是我们第一次约会,我想请你在伊势丹卖最好的东西。”林德明真心的说。
“就是因为这是我和你的第一次,我们要玩的痛快。以后机会多着哪,一个一个都玩到!”任漪蘋高兴的是和林德明在一起,至于在哪儿玩,其实她真的无所谓。
停好了车,任漪蘋大大方方挽起了林德明。
林德明能明显地感觉到她胸部的柔软和有节奏的起伏,甚至能感受到她的呼吸。
林德明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手该放哪里,他怕不经意会碰到任漪蘋的敏感部位。林德明像一个木偶一样任由她挽着,但他的思绪却已乱成一团。
看电影的时候,任漪蘋依偎在林德明的怀里。林德明想吻她美丽的双唇,想做曾经夜里幻想过的事,生理上的反应也蠢蠢欲动,但是林德明最终一动也没有动。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林德明的手臂已经开始有点发麻了,她却还是一动不动的依偎着,林德明不敢动弹,因为他实在不想破坏此刻的幸福。
看好电影了,有点饿,俩人去找吃的地方。
欢乐谷里没有什么高级的大饭店,任漪蘋提议就到一家台湾人开的“伊加伊”小吃店。“伊加伊”是谐音,壹加壹,两个人的情侣座很多。
任漪蘋把风衣扔给了林德明,露出了里面穿的那套“中西合璧”的连体衣。
“啊,你今天这件衣服真美!旗袍不像旗袍,连衣裙不像连衣裙,可就是这么雍荣华贵。纯羊绒,金纽扣,穿在你身上,那个晚会你都是皇后。太漂亮了。就是这个餐厅不配。要不,我们还是去伊势丹,我相信所有的目光都会聚在你身上!”林德明感慨的说。
平日里,他觉得任漪蘋穿上制服已经够美了,他想象不出任漪蘋还能换什么衣服。可是今天,他发觉,任漪蘋的这套改良型的旗袍简直就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加一分太长,减一分太多,就是这个样!而且,这把任漪蘋那种现代美女的妖媚,体现的淋漓尽致。
他觉得,从今往后,要是陪任漪蘋挑换衣装,将不再是件枯燥乏味的事,而是一件充满幻觉的美事。
“伊加伊”里没有什么高档的菜可以点,任漪蘋要了两份扬州炒饭,一个海鲜砂锅。
吃的很一般,聊得却很投机。
而且他还意外发现,她其实对于很多事,都有着许多独到的观点,想不到她还是个很爱思考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