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战风清扬
田伯光试探着道:“您是妖尊?”
“不错,正是本尊。”南宫墨淡淡道。
田伯光和令狐冲都是大惊,传说中的妖尊居然在这里!
南宫墨看向令狐冲微微笑道:“令狐冲,既然你现在不肯拜我为师我也不勉强你,若是你日后想通了要拜我为师可去终南山找我。”
南宫墨说完带着血屠和羽霜离开,既然令狐冲不肯拜自己为师南宫墨也不能勉强,毕竟这是自己的任务,总不能杀了令狐冲吧。
……………………
南宫墨走出酒楼后来到一处山顶,一阵清风吹过,南宫墨身上的白袍被吹得呼呼作响,但南宫墨双眸忽然闭上。
身后的血屠和羽霜静静的看着南宫墨。
片刻后,南宫墨身上一股剑意散发出,剑意充满狂傲,似乎一切东西在这股狂傲剑意下面都要显得卑微。
剑意更是直接冲天而起,将云层搅碎。
血屠和羽霜纷纷极速退后,在这股狂傲剑意下面,他们感觉在上前一步似乎会被搅碎般。
弥漫四周的剑意忽然开始聚齐,汇聚成一把几乎实质的剑漂浮在南宫墨面前。
南宫墨微微一笑,自己的猜想果然没错,御剑术的总决便是以气御剑,但剑意也是可以御剑的。
南宫墨跳上那把剑意凝聚而成的剑,心念一动,冲上云霄,一道声音幽幽传来:“我有事先走,你们两个去找苍云和冷月。”
血屠摸了摸头:“师傅这是成仙了吗?”
羽霜摇了摇头,拿起自己的剑就走。
血屠急忙跟上。
而南宫墨驾驭着剑意在空中极速行驶,穿过无数云层。
南宫墨来到华山思过崖。
心念一动,剑意凝聚的剑消失在天地间,南宫墨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南宫墨是除了坐飞机外第一次自己飞天,能不紧张吗。
更何况南宫墨是直接以剑意御剑,身上一点妖力法力也没有,要是飞着飞着,不小心掉下来那就完蛋了。
南宫墨走入思过崖的一个山洞中,淡淡道:“风清扬,出来吧。”
剧情中,风清扬好像就是在这个山洞的,而且还在这个山洞传授了令狐冲独孤九剑。
风清扬不过是先天境界,但是他的剑道修行却是不弱,南宫墨便是来找风清扬比剑的。
南宫墨的声音回荡在山洞中,但是没人回应。
南宫墨邪笑道:“不出来,那就别怪我逼你出来了。”话落,南宫墨身上的白袍化作斩心剑。
南宫墨不断挥舞斩心剑,剑气纵横,每一道剑气都在地面或者墙壁上留下一道痕迹。
“轰~”
忽然一道墙壁倒下,南宫墨停止挥舞斩心剑,走过去,却是看到一面墙壁上雕刻着五岳剑派的剑招和破解的方式。
南宫墨不屑道:“就这些破烂招式。”随后,拿起斩心剑在墙壁上雕刻起来。
一个身穿青衫,头发苍白,长着山羊须的人走来。
南宫墨的剑意弥漫在四周,一老早就发现这人,微微一笑,看来这人就是风清扬。
而风清扬更是震惊,他感觉到一股狂傲的剑气才过来的,但来到山洞,看到的却是一片狼藉,一条条剑痕布满山洞。
还有一个身穿白袍的人在雕刻着什么。
走过去一看,却是差点把眼珠子都瞪出来了,却是之前那些五岳剑派的剑招被这个人再次破解,而且方式还不一样,不一样也就罢了,但每一招这个人都能刻出一百种方式,什么时候五岳剑派的剑招变得怎么破烂了?
南宫墨刻完后,在下面留言:古墓派传人,伐天阁阁主,妖尊南宫墨留。
风清扬喃喃道:“古墓派?伐天阁!妖尊!”本来看到古墓派风清扬还疑惑,但看到下面两个,风清扬瞬间变为震惊,虽然他隐居不出但对于江湖传言他还是知道一些的,特别是关于伐天阁和魔教的,这两个势力都很神秘。
南宫墨转身道:“风清扬。”
“你怎么知道老夫?不过我没有想到的是伐天阁阁主竟然如此年轻。”风清扬摸着山羊胡道。
南宫墨没有管他淡然道:“我今天来是要和你比剑的。”
“好啊。”风清扬微微笑道,他在这个青年人身上感受到一股狂傲的气息,气息中又带着凌厉,很明显这个人的剑道修行不弱。
风清扬捡起一根树枝,看着南宫墨。
南宫墨笑了笑,手中斩心剑消失不见,化作一个小葫芦挂在紫发,同样捡起一根树枝。
风清扬虽然奇怪南宫墨的剑为什么会消失,但还是回神看着南宫墨。
两人都没有动手,只是静静的站着,但两人的剑气却先动手了,两股不同的剑气相交,四周无数道剑痕出现。
相比于南宫墨狂傲的剑气,风清扬的剑气却是显得杀气腾腾。
一时间两人的剑气不分胜负。
南宫墨知道,这股杀戮的剑气必然出自于独孤九剑,能在剑气上与自己不分胜负,风清扬最少把独孤九剑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了。
微微一叹,独孤九剑虽然强大,但始终不是风清扬自己的剑。
脚步一点,所有剑气凝聚在树枝一端,树枝化作一把剑般,袭向风清扬。
风清扬在南宫墨出招的那一刻,以一种比南宫墨更快的速度动了。
后发先至,风清扬迅速靠近南宫墨,一剑把南宫墨的招式破除,反手一剑想要割断南宫墨的手腕。
南宫墨微微一惊,急忙收招,身影迅速退后,留下一道道残影。
南宫墨暗道:“独孤九剑破尽世间一切招式吗?”
南宫墨淡然道:“风清扬,这里太狭窄,外面一战。”
说完也不管风清扬,身影迅速向山洞外掠去。
风清扬也运起轻功跟上去。
两人来到山洞外,南宫墨单手握着树枝另一只手背负,看着风清扬。
而风清扬更是淡然,看着南宫墨道:“小子我看你还是用你那把神剑吧,不然你没有任何胜算。”
南宫墨笑道:“是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