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回 有点心思
韦汝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子饭菜,四个人吃,六个菜一个汤,米饭和糖饼两种主食,怎么吃都吃不完。
“这些都是姐姐一个人做的?”幼仪知道她会做菜,却不知道她这样麻利。不到半个时辰,竟然变出满满一桌子饭菜,而且色香味俱全,满屋子都是香气,勾得人馋虫都要跑出来了。
老太太见了更是赞不绝口,“没想到韦汝还有这手艺,看看这一桌子菜,大厨也莫过于此了。”好在她没说什么贤妻、宜室宜家之类的话,不然幼仪都会觉得太过露骨了。
四个人落座,韦汝笑着说道:“看着有些排场,可味道不一定对你们的胃口。这里的厨房常给伙计做些随意饭菜,很多东西预备的不全,临时买又来不及。”
老太太已经吃了一口鱼香茄子,赞道:“这道菜咸淡合适是重点,对油量要求也高。若是太咸太油腻,吃不了两口就腻歪了;可要是太清淡就会索然无味。眼前这盘的咸淡刚刚好,香而不腻,里面隐约还有一种特殊的味道,说不上是什么。”
“老太太好敏锐的嗅觉,这里面有我独家的秘方。”韦汝神秘兮兮地说着,“一般做鱼香茄子都要放虾仁,比较鲜香,缺点是太腻歪人。可这茄子就喜欢沾些腥味才变成鲜,所以不能去掉。我琢磨来琢磨去,试着放过几次不同的调味品,最后才选了这一味。它的味道很特别,一旦遇见茄子和虾仁便发生奇妙的反应。本身的怪味完全不见,完全融入到菜中,还解了菜中的油腻。”
“什么调料这样神奇?”老太太细细的看,在自己面前的小盘子里稍微拨弄了一下,却并没有发现什么特殊的材料。
韦汝见状笑了,说道:“不过是普普通通的茴香根。我用少许的茴香根熬水,做菜的时候稍微加一些。”
“原来是熬了水,难怪会找不到什么。真是好巧的心思。”老太太又吃了一口。平日里她很少吃茄子,今个儿是顺口了。
常存是练武之人,喜欢吃肉食。韦汝很贴心地做了红烧肉和粉蒸排骨,南边口味稍重,喜辣,还有一个水煮鱼。她又考虑到老太太和幼仪喜欢清淡,另外做了素炒三丝和凉拌菜心。正中央放着热气腾腾的冬瓜汤,里面放着用精肉汆的小巧的丸子,浓白的汤水上面撒着零星的香菜末,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这红烧肉跟往常吃的口味不一样,是都城的做法?”常存吃了一大碗饭米饭,又让人添了一碗。用红烧肉里面的汤汁和饭,竟比吃肉还要香。
“这不是都城的口味,是韦汝姐姐的独创。”幼仪听见笑起来,“我也是第一次吃这样的红烧肉,不是入口即化的口感,肉的熟度刚刚好,稍微带着嚼劲吃起来很香。而且里面除了肉味,还有一股特别的味道,应该是豆腐乳。”
幼仪发现韦汝做菜喜欢放各种不同的调味品,用搭配的方式调出不同寻常的味道。
韦汝笑着回道:“你就是天生的吃货,只要一闻一尝就能知道里面放了哪些食材。我只在里面放了一点点碾碎的秘制豆腐乳,你便吃出来了。”
“姐姐秘制的东西太多了,都是外面吃不到的东西。长期这样吃下来,嘴巴都养叼了。”幼仪笑呵呵的说着。
听见这话韦汝笑而不语,她初到这里,对于这里的食物味道非常不适应。好在她善于厨艺,这里的调味品还算是齐全,而且她善于老菜新做,两年的时间下来竟成了个中能手。
常存只知道好吃,却说不出什么门道来。吃饱了饭,几个人分别回去歇息,准备明天一大早就出发。
老太太觉得吃的太饱,便在屋子里慢慢溜达起来,幼仪犯困歪在外面的榻上小憩。陆嬷嬷扶着老太太,有一搭无一搭的轻声说话。
“存哥儿是个实诚人,虽然心粗些却是个大气不计较的。尤其是他秉性纯良,对长辈最是孝顺,对平辈和气,对晚辈慈爱,满府上下没有不说他好话的。只是这天下事十有**美中不足,偏生这孩子在婚姻上不如意。眼下他也二十多了,家都没成怎么能一心一意的去立业?我冷眼瞧着韦汝不错,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这个缘分。”老太太习惯了有事情跟陆嬷嬷念叨,倒不指望她能有什么好的主意,只是想单纯的倾诉。尤其是人上了年纪,更是喜欢絮叨。况且老太太身边只有陆嬷嬷一个人,幼仪又少不更事。
幼仪躺在榻上正迷迷糊糊,听见这话一下子便清醒了。她没动,假寐着听她们的谈话。
陆嬷嬷一向是顺着老太太的意思说好话惯了,“韦汝姑娘年纪不小了,即便是在都城那样的大地方也不好找婆家。况且她没有父母双亲,好一些的人家会忌讳。大老爷现如今虽然丁忧在家,却也是正四品的佐领。存哥儿是武举人出身,眼下正在谋职位,最次也是六品的蓝翎侍卫。说句实在话,若不是存哥儿在婚事上多灾多难,恐怕还轮不到她一个小小的商贾进郁家门做大奶奶。”
这话倒是属实,郁家祖上便是为官,到了老太太这一辈一共两大股,大老爷从武做到四品的佐领,二老爷从文眼下是正四品的布政使司参政。下面一共四个子侄,除了最小的郁常青还在念书,其他三人都是吃皇粮。常存的事是**不离十,虽然还未正式上任,却没跑了。
家中的姑奶奶算上老太太一共四个,只有老太太嫁得稍差,夫君又早亡日子艰难些。如今她们要去惠州看望的郁大姑奶奶,夫家姓贺,是当地有名的名门望族。祖上曾官拜至正二品的资政大夫,子孙绵密又多有建树,在西北地区颇具影响力。但凡是有州官上任,都要去贺家拜访,得了贺家的支持这个官才能做得舒坦。其他两个姑奶奶嫁得也都是根基深厚的大户人家,盘根错节,牵一发而动全身。
“我就是看重中她孤身一人。”老太太的话让幼仪不由得心下一动,往不好的地方想了想。韦汝孤身一人,可家财万贯。倘若真要成了郁家的媳妇儿,还不是把金山银山都搬了过去?难不成老太太是贪图韦汝的银子,想要借此帮扯娘家兄长?在幼仪看来,老太太还不至于这般势利。
“存哥儿八字太硬,韦汝这孩子也是个命硬的。再加上她走南闯北有主见,做那么大的买卖又魄力,这次同行我觉得她又是个会说话的伶俐人。你对存哥儿家的事很清楚,早些年兄长信佛不理家事,嫂子去得早都是侄媳妇儿当家。偏生侄媳妇儿是个拎不清的主,一味怕夫君,在儿媳妇跟前使劲摆架子。
存哥儿的媳妇是个挺文静老实的姑娘,到了家里不足三年便去了。走得时候肚子里已经有了身孕,真是造孽!那孩子若是生下来,现在该会跑了。找个厉害有钱的姑娘,把她压制的死死的,省得她一天到晚的作妖!”说到这里,老太太有些恨恨的样子。
幼仪自然是不知道这些事情,听老太太话里的意思,存哥儿媳妇的死跟婆婆有关系。这样鸡飞狗跳的家,韦汝更是不可能喜欢。
“你瞧着他们两个对上眼没有?”方才吃了一顿饭,老太太一直暗暗的察言观色。
陆嬷嬷听见这话迟疑了一下,笑着回道:“存哥儿是练武之人,一向粗枝大叶习惯了,更不会什么花前月下怜香惜玉的。况且郁家家教甚严,他一个男人,怎么好意思盯着人家姑娘瞧?老奴见他吃了不少,话倒是没怎么说,眼睛更是只看着饭碗菜盘子了。韦汝姑娘行事大方磊落,第一次见面在一个桌上吃饭也没有半点忸怩。她还笑着让存哥儿喜欢便多吃些,却不过是尽地主本分罢了。老奴觉得即便是眼下没对上,可保不齐这一路之上就谈得来了。毕竟从这里到惠州要半个月的路程,朝夕相对的时间有了,剩下的就看缘分了。存哥儿有男人味,性格又好爽,谁跟他相处下来都会喜欢他。”
“你这话说得对又不对。”老太太摇摇头又点点头,“存哥儿是个不会讨女人喜欢的人,却不是死木头疙瘩。他见了心仪女子,也会有表现,只是不明显罢了。我在一旁看得分明,只要韦汝那丫头一说话,他保准低头拼命夹菜吃。这小子打小就这个毛病,一紧张一激动就用吃东西来缓解。他吃得越多,说明他越不对劲!”
老太太打小看着存哥儿长大,对他比对自己孙子还了解。
听见这话陆嬷嬷眼睛一亮,笑着说道:“这么一说八字有了一撇了?”
老太太笑着点点头,“存哥儿心里有这个意思,就看韦汝了。若是她也有心,我便成人之美顺水推舟;若是无心,我只能惋惜了。”
幼仪躺在榻上听的明白,悬着的心放下来。听老太太的意思,她不会摸不清状况就硬把二人把一起拉。既然是这样,她也就假装不知道了。
第二天一大早,老太太等人从蓟县出发,一路往西行。一路之上,存哥儿在前面探路,每天都要往返一段路程,提前安排好客栈,再回来接老太太等人。到底是从小练武出身,这样奔波丝毫不疲倦,每天都是神采奕奕的。
韦汝常年在外行走,性子又洒脱,最见不得那些肩不能提手不能拿,手无缚鸡之力的酸书生之乎者也的说话。她对存哥儿倒是不反感,只是觉得存哥儿挺有意思。明明孔武有力,是个标准的男子汉,可自己一跟他说话,他便有些害羞了。
因为想着老太太身上的伤刚刚好,不能长时间久坐、颠簸,她们走走停停。每天都是午间休息一个时辰,太阳一偏西便住店了。赶上锦绣坊有分店,韦汝还要多停留一天,幼仪闲逛,老太太索性歇一整天。马车上虽然能躺,却不如床舒坦,而且还摇晃的人头晕。
这样走了七八日,她们到了大禹最大的运河。这里有大禹最大的港口,停靠着许多船只,河面上的船更是穿梭如织往来繁忙。岸上的小县城更是繁华热闹,竟不比都城差多少。还有很多都城都没有的新奇玩意儿,让人眼花缭乱。
常存去雇佣船只商量价钱,老太太等人就在县城里逛起来。不愧是港口,东西南北的货物在这里都能找到。还有些异族风情的小零碎,让幼仪爱不释手。
大街之上,时常可见着不同风格服饰的人,偶尔还能看见高鼻梁,眼睛深陷的人种。听着他们用家乡话相互寒暄,幼仪觉得特别有意思。
“好奇怪的发音。”幼仪听见他们买东西讲价,不由得笑着说道。
韦汝见状回道:“也许他们听咱们说话也是这样想的。不过他们杀价的本事可真是高,三言两语就哄得老板低价卖了。”
“姐姐听得懂他们的话?”幼仪大感惊讶。
韦汝闻言笑了,“只听得懂一些常用语。因为做生意偶尔跟他们接触过,所以特意学了一阵子。”
幼仪听了赞叹不已,“他们说话就跟舌头用烧火棍烫了卷一样,听着就觉得累的慌,更别说是学了。姐姐做生意真是不容易,什么罪都得遭。”
韦汝忍不住咯咯的笑起来,直说幼仪长了一张巧嘴巴,损人都不带脏字的。
旁边那几个买东西的异族人看见幼仪几个对他们品头论足,虽然听不太懂,却觉得保准没有好话。看见幼仪她们笑得开心,他们竟立着眼睛过来,叽里呱啦说了一通,听不懂看表情和手势很气愤的样子。
还不等
幼仪她们回话,就见常存骑着马过来。他瞧见眼前的架势,噌的一下从马上跳下来,撸胳膊挽袖子一副要动手的样子。韦汝赶忙阻拦,那几个异族人见状丝毫不害怕,有个矮个子一猫腰,从靴子里抽出一把匕首来。那匕首很是锋利,阳光下一照,闪着刺眼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