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九十二章 多事之秋
但是事情很快出现了大反转,总检察长,李龙等多位人员证明,越三尺的行为是他们认可的,并且越三尺早识破了卖给自己情报的人不是知更鸟,也识破了走叉的布局。越三尺是将计就计前往澳大利亚和刘长发磋商。最终越三尺不仅无罪释放,刘长发反而因此被捕。而一直在暗中调查越三尺的卫检察官被调动到县城工作。
第二件事:叶澜以故意伤害罪被捕。
叶澜上次被绑架,医院观察数天后离开医院。几天后,她出现在机场,准备前往北欧三国旅游,排队换登机牌,因为一位女子撞击了她身体和插队,导致口角。十几分钟后,她和女子进入候机厅的洗手间。叶澜先离开,有其他乘客进入洗手间,发现满身是血的女子。飞机起飞前,叶澜被机场警方扣押,原因是怀疑她故意伤害。
根据司法鉴定,受害者晚春手臂被利器割破,头部撞击在洗手间的瓷砖上。警方在叶澜包内找到了一把带血的牛排刀,是机场餐厅的牛排刀,根据检验,刀上血迹的DNA和受害者晚春DNA相符。
……
曹云今早是穿着西装在喝茶,他本打算在早春事情上给CA点颜色看看,但是CA明显拥有更充足的资源,他们同意案子走法律渠道。对方聘请了银河著名律师为其辩护。美国警方提供了安洁拉的资料和早春在美国的资料,两者没有相似之处。警方提取安洁拉的指纹,证明其和达喀尔拉力赛还有早春指纹不不符。根据警方技术调查,有骇客入侵了达喀尔拉力赛系统,获得了选手的指纹,不排除骇客更改了指纹与参赛选手的姓名。具体情况由塞内加尔警方负责调查。
这案子从目前进度看,没有一年半载是无法落下帷幕的。
曹云承认高估自己,CA的资源不仅是软件,还有硬件。这次冒险出击导致超黑被抓到了小尾巴,还好自己到处栽赃,不至于被怀疑自己有黑客资源。美国警察没有撒谎,资料上安洁拉是安洁拉,早春是早春,她们是两个人。曹云依靠偷袭拿到了点证据,对方反应过来后从容应付,滴水不漏。
曹云今天穿西装是要见客户,他面前有三叠资料,他在思考做谁的生意。两个是越三尺找来的业务,一叠资料是刘长发的,其涉嫌团伙犯罪。鬣狗是非法团伙,怀疑他是鬣狗成员,他就涉嫌团伙犯罪。这个案子很复杂,涉及的法律很多,并且还和澳大利亚的法律有关。刘长发也考虑到这问题,于是组建了四人律师团,希望曹云能加入。
第二叠资料是叶澜故意伤害案。这个案子的事件很简单,但相比刘长发案,翻案难度高的不是一星半点。
第三叠资料是南宫腾飞案子,资料不多,就十几页。由于东二二审之前检方撤案,东二被无罪释放。针对南宫腾飞的调查暂时告一段落,曹云下午要作为南宫腾飞的律师,去看守所把他接出来。
曹云现在问题是选叶澜还是刘长发。叶澜被捕是小郭通知的,曹云去见了叶澜,了解了部分案情。刘长发案是桑尼送来的。两者比较,鬣狗态度耐人寻味,似乎完全不关心叶澜的死活。昨晚加班请小郭吃宵夜,早上再看两遍资料,汇总小郭描述的案件细节,叶澜案很难翻。刘长发案只是案情复杂,要定刘长发的罪,难度在检方那一边。
叶澜案第一个麻烦,叶澜口供称自己进入洗手间,自己离开洗手间,候机厅的洗手间只有自己一个人。根据监控显示,在叶澜进入洗手间两分钟后,晚春进入了洗手间。晚春口供称,自己去洗手间。发生什么事不太清楚,隐约感觉有一位女士问自己。再有意识就是到了医院。
医生报告,晚春中度脑震荡。
最要命的是,带血的牛排刀在叶澜旅行包中被发现,叶澜是背着旅行包去的洗手间。
选哪个案子呢?肯定选叶澜,有挑战……貌似不符合原则,叶澜不知道给能多少钱,刘长发是很有钱的。选叶澜有一个重要原因,只要是诬陷案基本和该死的镜头有关。镜头不出,永无宁日。镜头的攻击很轻松,曹云虽然每次都见招拆招,但每次都很辛苦。
CA没带走叶澜,烈焰整这么一出。各方都不肯定叶澜的情况,把叶澜送到监狱去住几年,对鬣狗的对手只有好处,没有坏处。釜底抽薪,无论叶澜是诱饵,还是金主,送到监狱去不管就可以了。
……
曹云有了辆新车,旧车发生车祸导致安全气囊炸开,维修费是比较高的。曹云和早春的律师商议,直接收取维修费,然后把维修费给云隐,让云隐去二手市场再买一辆车。普通一个安全气囊价格三千元左右,车祸时噗噗噗的炸了六个。曹云买这车也才数万元。
曹云似乎从早春那拿到了好处,为什么还要告早春?在曹云看来,这是两码事,自己是同意赔偿,并没有同意对方免责。而且根据法律规则,法院即使裁定罚没早春一千万,一千万和曹云也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法理就是赔损,你损失多少,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纠纷出现比较多的一种情况,送伤者去医院后,伤者治疗,不将发票给肇事司机,要求肇事司机给予营养费,误工费等补偿。由于没有治疗和住院发票,肇事司机难以走保险,程序上会有很多麻烦。
避免纠纷最好的选择是冷血路线,大家都很正能量,随便看看就算了。出交通事故,自己全责情况下,坚持三不原则。一不垫款,伤者家属要求,不理会,说自己没钱。二不探望,这时候被打很难讨要公道。三不协商,不接受私了,否则保险公司不赔。最正确做法,出事后联系保险公司。
更冷血一点点的,出事后,如果你决定走保险,不要动伤者,不要检查伤者的伤势,即使120询问基本情况,也别碰伤者。暖心一些就言语交流几句。千万别把伤者抱上自己的车送去医院。
法律特别是保险有时候在很多细节上存在微操的空间,比如你把车停在路边被砸了,或者后视镜被掰断了,保险是不赔偿的。如果是在停车场,保险是会赔偿的。通常在数千,大概两三千以下的车损,保险公司甚至不要求现场。
南宫腾飞坐在副驾驶座,表情比较轻松。曹云开车,打开电台,听电台是最好的和没有多少话题人同乘的一种方式。
两人客套之外,也没有过多交谈,一路上比较安静。快到南宫腾飞住所,南宫腾飞道:“是不是感觉我收买证人的行为很愚蠢?”
曹云一笑:“不知道怎么说。”意思就是,确实有些愚蠢。
南宫腾飞道:“还是一个老话题,律师是应该帮助对的人,还是应该无条件的帮助雇主。”
曹云道:“这话题没有什么营养吧?”
南宫腾飞道:“我是三十三岁才开始独立办案,刚开始我也有一腔热血,我挑案子。我挑对的案子,这样我觉得我就能站在正义的立场去帮助委托人。但有些委托人根本就不和自己律师说实话,结果有一次我被坑了。为了帮助‘正义’的委托人,我在开庭前用恶毒的言语问候了原告,开庭后,我稍微一挑,原告就气炸了,给了我一拳。然后就是协商,我原谅原告,他就不用坐牢,条件是他原谅被告。很无私吧?哈哈。”在法庭上殴打律师,事情可大可小。
案子结束后,南宫腾飞才知道自己的委托人才不是东西。让南宫腾飞愧疚的是,原告是在妻子和家人劝说下,才同意协商条件。虽然案子结束了,但是原告没有从案子中走出来,最终他得了抑郁症,半年后自杀。
原告的未亡人,原告的妻子拜访了南宫腾飞,希望南宫腾飞能帮东二打这场官司。至于原告妻子和鬣狗有什么交易,南宫腾飞不想理会。他一方面惊讶鬣狗怎么能这么了解自己,另外一方面他接下了案子。
曹云问:“生死一搏?”
“恩。”
南宫腾飞给自己下了军令状,要么不当律师,要么就要打赢官司。所以在无奈的情况下,南宫腾飞选择了并不算高明的伪证,他已经做好了被控告,丢掉律师证的心理准备。
南宫腾飞:“经过那个案子之后,我再也没有让正义和邪恶控制自己。我的标准变的很简单,那就是钱。谁雇我,我就帮谁。”
曹云一笑。
南宫腾飞道:“曹云老弟,我私人助理告诉我,最近出了一些事,不少事和你有关。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你要和CA去怄气?”
曹云道:“如果我不反击,他们会得寸进尺。”
“这句话是你自己骗自己,CA是什么机构?怎么可能因为你而改变自己。CA人很多,不可能每个都是007,但是代表他们的资源很多。与其和他们交恶,不如和他们交好。如果你能做到这点,你就是东唐最好的律师之一。”
曹云道:“如果没得选择,我会和他们交好。现在有……”
“问题就在这里,鬣狗会倒闭吗?烈焰会倒闭吗?大联盟会倒闭吗?答案是肯定的,时间问题而已。那我问你,CA会倒闭吗所以曹云老弟,你还不是一个纯利益追求者。”南宫腾飞赫然一笑:“随便聊聊。”
“谢谢,到了。”曹云靠边停车,南宫腾飞下车,招手,目送曹云开车离开。
这就是南宫腾飞表达谢意的方式,普通人接受不了这样的谢意,曹云能接受,所以南宫腾飞才会说。这也是南宫腾飞研究曹云后,发现的曹云软肋。
……
叶澜案。
叶澜口供:自己和晚春在排队时候发生过口角,由于本航班是国际航班,叶澜见到晚春没有排队,提醒晚春注意自己的素质,不要让外国人看笑话。支持叶澜这么说的原因是,距离航班起飞还有一个多小时,时间非常充裕。
晚春口供:自己确实没排队,但叶澜一开口就说自己没素质,惹恼了她。
这是经常发生口角的原因,当一个人站立在道德高度,选择温和的提醒,对方接受,不会发生争执。对方不接受,也不会发生争执。一旦使用道德高度进行指责,无论会不会发生争执,对方都会很恼火。
争执的原因是很重要的,如果叶澜是温和的提醒,那洗手间的冲突就违反了叶澜的性格。
不过多位证人表明,叶澜是用很嫌弃的语气让晚春注意素质。话语内容:喂,那个穿红衣服的,排队是最基本的素质懂不懂?
好吧,这个切入点就不要了。辩护律师的优势,只要打破一点就足够了。
叶澜见曹云这表情,不高兴:“喂,我经常出国,我知道东唐出国的人大部分素质都不错,但是因为小部分人的行为,导致大部分人素质被质疑。一些国外的旅游景点甚至还特别用中文写着注意事项。”人口多,2%的理论下富人也是非常多的。低素质的人比例的是很低的,但是因为总量大,对方只统计数量,所以导致很多国家对东唐人存在偏见。
曹云低头翻看资料:“按照法律规定,不排队不违法,指责他人有挑衅嫌疑。”
“你去死吧。”
曹云再问:“牛排刀是怎么回事?”
叶澜:“大哥,有点常识好不好?换了登机牌之后过安检才进入候机大厅,我带一把牛排刀可能过安检吗?”
曹云叹气:“你是鬣狗的骨干,你有点本事很正常呀。”叶澜身份不做好,也是本案一个麻烦点。有些行不通的行为,比如带牛排刀过安检,正常情况下法庭不会采信,但是如果是鬣狗骨干,那法官很可能相信叶澜有那个能力。
这个切入点也不能要,否则有可能被控谋杀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