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被训的部长
第一次走进总经理办公室的孙志国,心里有些紧张,面对着典雅大气的办公室以及艳冠群芳的女总经理,他原本已经默默背诵百遍的腹稿竟一下忘了个七七八八。
许思亲和的笑着,指着办公桌对面的座椅道:“坐吧!”
孙志国受宠若惊,连忙称谢,诚惶诚恐的坐到许思对面,却不敢抬头望她,或许是老板的气场压的他喘不过气来,亦或是对面这位丽人的美貌太让人震撼,他担心自己会忍不住的多看几眼,太过失礼。
大概看出了他的紧张,许思轻轻笑着道:“你们林部长今天一天都不在公司?”
孙志国道:“他今天没有来公司。”
许思哦了一声,怪不得林凡今天没有到她的办公室来,不知道这小子又干吗去了。
“听小杨说,你有紧急的事情?”
孙志国经过与许思的对话,受到许思亲和力的感染,心中惶恐已去了大半,剩下的只有雄心壮志了。屁股底下的这个椅子,一般都是各部门主管来向许总汇报工作时坐的,没想到今天自己也有机会坐在这里,他有野望,有信心,以后自己也可以经常坐在这里,坐到这个全公司的权力中心之内,面对着这位国色天香的女老板,参与着各项关乎公司发展的决策。
他理了理思路,对许思道:“许总,我今天早上去步行街办理交房工作时发现了一些情况,事关重大,所以马上赶回来向您汇报。”
许思沉着冷静,孙志国刚一开口,她便直接问道:“林部长知道了吗?”
“他......不知道。”话语被许思打断,孙志国神情一僵。
许思不悦的看着他道:“有事情,为什么不让你的主管领导知道?”
孙志国听到许思严厉的口气,急忙辩解道:“许总,因为这个事情,林部长涉及在内,而且可能会严重损坏到公司的利益,所以我在没有向他报备之前,越级向您汇报工作,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许思听出他的意思了,孙志远的话中隐晦的点了下,似乎林凡有做出对公司不利的事情,许思静静的听着,表情上看不出她的真实想法。
孙志国哪里知道,他这么一说,许思的心反而定了,只要事情与林凡有关,是林凡的原因造成的,那就不怕,如若是林凡的无心之失,造成公司的损失,她相信亡羊补牢也是不晚;如果林凡有意为之,那定然有他的道理,别说是对公司利益有损害,就算是把公司败光了,那又怎么样,这个公司本来就是林凡的心血,不管他做什么样的决定,自己都会无条件的支持他。
孙志国是不知道许思的内心波动,他继续道:“因为事情紧急,我也打电话通知了财务部,暂停支付步行街店的租金。”
什么?许思登时愠怒,什么时候你也能干涉公司财务部的事情了,没等孙志国接着往下说,就拨通财务部的内线:“单部长,来我办公室一下。”
孙志国顿感不妙,自己的这个举动似乎让许总非常不满,连忙道:“许总,您听我解释!”
许思自然不会对他一个专员乱发脾气,淡淡的道:“等单部长来,先处理步行街租金的事情。”
满头大汗的单天彪,在接到许思电话时已经意识到不妙,他从业多年,经验丰富,上午接到孙志国电话时没有多想,现在已经意识到自己处理步行街店铺租金时犯了大忌,这个租金支付申请,可是由许思签字批准的,自己没有按照老板的指示去付款,反倒去听从一个市场部专员的话,暂停支付租金,况且这个情况也没有向许总及时请示汇报,自己怎么犯浑呢,哎,还是不够谨慎啊,被一个市场部专员的话吓傻了,看来在几十万的金额面前还是有些不淡定啊。
“许总,您喊我。”进入总经理办公室的单天彪看也没看孙志国,站在许思面前,低着头像个犯了错的小学生
许思冷冷的望着他道:“步行街新店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付租,你上午找我来签字的时候不是说林部长打电话给你,让你立即安排付款,这是他给房东的承诺,事关公司信誉,你为什么擅自停付租金?”
单天彪被许思责问的汗流浃背,颤声道:“许总,您听我解释!”
许思双手环臂,一字一句的道:“我要的是结果,不是解释,立即付款!”
“是,我马上就付,马上就付!”
许思点了点头示意他赶快去办,同时淡淡的道:“下不为例!”
单天彪知道许思这次是真的动怒了,别看这位女老总平时和颜悦色,让人如沐春风,可一旦发起火来,却如雷霆震怒,吓的单天彪腿都有些抖,见许思让他出去,顿时如蒙大赦,退出门外,在无人处,伸手狠狠给了自己一个嘴巴子,口中骂自己道:“让你再傻b,让你再傻b!”
他也是自己犯傻,如果听到孙志国的话后,去向许思请示一下,或许就不会有现在的尴尬局面,不用说,这次给许总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在公司上班的都知道,给领导留下好印象,让他认可你很难;给领导留下了坏印象,再让领导对自己改观也很难。
今天这倒霉催的,单天彪不恨许思,只怪自己犯二,同时把孙志国暗暗记恨上了,心道哪天有机会一定要收拾这小子,竟敢害大爷我。
孙志国此刻在许思办公室里,真个如坐针毡,见一个部门主管被许思训的跟个三孙子一样,心里不免惴惴不安。连说话都结巴了:“许...许总,我打电话给财务单部长,真的是有原因,事关公司的财产损失....”
许思点了点头,不置可否,静待他说下去。
孙志国这才放下心来,只要许思愿意听,他就还有机会,他换位思考,认为如果自己处于许思的位置,绝对不能容忍林凡这样的行为存在。要知道林凡以其个人名义签掉合约,如果哪天他离开了这个公司,岂不是把公司的这家店铺使用权及优先续约权也带走了,任何一个老板也不会容忍这种事情出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