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地下之城
黑角带来两个变异人观察一番现场,草草判断道:“非常明显,这两个奴隶是被落石砸碎脑袋而死的,抬出去找个坑埋了吧!“
几个奴隶死掉不是什么大事。
其他变异人没有什么意见!
黑角回头看几人一眼,立刻怒斥道:“他妈的,你们两个贱奴还在看什么?想尝尝老子的鞭子吗?滚去干活!否则打断你们的腿!”
哈姆、独眼顿时如蒙大赦,立刻一溜烟跑得没影了!
黑角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嘴角微动,喃喃自语:“好小子,这么快就找到两个帮手!”
正午,烈日当空。
奴隶结束工作,迎来短暂的休息,三人离开矿坑,坐在枯树之下,休息进食、补充体力。
莫鹰开门见山把计划告诉两人。
哈姆吓得差点没有当场尿出来,往年不是没有发生过奴隶逃跑事情,只是从来都没有成功过。这些逃走的奴隶,总是会被抓回来,然后以最残忍的刑法,当众给活活折磨死,剥皮油炸、千刀万剐……哈姆亲眼目睹过多回,现在想起那时候的场景,依然觉得心惊肉跳的!
莫鹰见哈姆满头大汗样子,皱皱眉说道:“不管愿不愿意,你们已脱不开关系了,计划告诉你们,你们就是计划中一员,统治者容不下一个参加过逃亡计划的奴隶!不管这个计划有没有实施!”
“不错!反正要死!赌上性命拼上一把!”独眼的表情比哈姆更加复杂,虽然同样惊恐,但是惊恐中带有一丝狠戾,“我就是因为有逃跑的想法而不慎暴露,所以被送到这里来!今天跟着老大,果然是正确的选择!”
独眼说出这番话,莫鹰不吃惊,目光落在哈姆身上:“我不会强迫你,路在脚下,命在手里,自己选!”
哈姆内心一番激烈挣扎,最终抬起头来:“我跟你!”
莫鹰心里十分清楚哈姆的为人,本以为拉拢哈姆会费一番力气,没想到过程比想象顺利。哈姆和独眼实力都很弱,不过没有关系,因为莫鹰和黑角的实力,摆在灵族士兵面前,也是微不足道的。
若以武力解决,计划肯定注定失败。
从开始就不能考虑武力来解决问题!
“既然决定跟我冒险,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同伴关系,先把你们的水给我!”莫鹰把手指划破,滴进几滴鲜血进水里,“喝吧!这应该对你们有一些帮助!”
两人喝过水之后,立刻感受到变化,比如瘙痒减弱,畸变改善!
莫鹰的鲜血……会有这种奇效呢?
“我们的时间不多了。”莫鹰远眺天边流云:“生死成败,在此一举!”
三人忽然沉默,每个人好像都有心事,大约过半晌,哈姆低声说:“如果……如果逃出矿山!我们该去哪?”
从小在奴隶营长大的莫鹰,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去地下城!”独眼站起来激昂叫道:“当然去找地下城!”
独眼见二人迷茫无知的标,一只眼睛里充满振奋和向往:“我所在奴隶营以前来过一个奴隶,本来是荒野的流浪民,因为被意外抓捕,所以送进奴隶营当奴隶。他对我说过,他曾经去过一座地下城……简直难以想象,那是梦幻般的地方!”
哈姆惊奇问:“那是什么?”
独眼满是横肉脸上流露出一种近乎信徒般的虔诚:“这世界不止人族一个奴隶种族,有些奴隶种族成功的逃避统治者的搜捕,还把城市建造在山里、森林里、遥远的孤岛、或是地下……那是奴隶的城市,我们这些低贱弱小的奴隶种族,也能成为自由人,能够穿干净的衣服,能够吃好吃的食物,能够住不漏风的房子!”
哈姆感觉心脏砰砰跳动,他是第一次出现强烈向往的情绪:“那里有人会发食物吗?我不想饿肚子!”
“蠢!”独眼是一个极度自私冷血的人,当在说起地下城的时候,却像个虔诚朝圣者,充满向往和渴望:“为什么要发食物?自己种不行吗,自己工作,为自己做事,有多少都是自己的!”
哈姆满脸苦相的憨厚面孔之上,难得露出一丝笑容:“那好……我要去地下城!我力气大,我能干很多活!莫鹰,你也要去么?”
人族不仅仅是奴隶种族,更是地位最卑贱的奴隶种族之一。只要是奴隶就不该有自由,更别说建立城市。不过地下城确实是存在的,绝大多数地下城都是异族建成的,就算在地下城里面,人族的地位也是不太高的!
莫鹰没说话,只是摇摇头。
安逸的生活,不是莫鹰的追求!只要一闭眼睛,眼前就会浮现出老师在烈火中呐喊的一幕!而老师临终的呐喊,将永远烙印在莫鹰的心里!
一个种族的耻辱必以血和生命来洗刷!
战斗!
战斗!
终其一生,永不回头!
血不流干,死不休战!
这是一条迷雾弥漫、荆棘遍布的艰难道路!
但,没有迷茫,没有恐惧,信念就是指路灯,跟着信念走下去,莫鹰永远不迷路!无疑,莫鹰非常渺小,以一人之力,穷一生之志,难以逆天改运。但,他愿意燃烧自己,传承星星之火,让意志和信仰洒遍世界,迟早有一天,人族会重新站起来!
…………
几天时间过去。
莫鹰在洞窟练功,其形如闪电,其势如惊雷,双拳如枪如龙,双腿如刀如电,一双拳在岩壁留下密密麻麻拳印,一双腿在岩壁留下道道切痕,像永远运转的机器,不知道劳累为何物!
每消耗一丝力量,立刻就补充回来,身体始终维持恒定状态,无论练多久都不会感觉到累,这种人是天生的战士,若是出现在战场上,近乎无限的耐久力,绝对能成为每一个敌人的噩梦!
一阵掌声在洞窟响起。
“啪啪啪!”
黑角队长走过来:“双拳如枪,双腿如刀,枪出如龙,刀出如电,这铁枪拳、刀锋腿是旧时代的人族军队基础武学。我想,那时候普通士兵苦练三年五载,也未必比得上你才练十几天的神韵!”
莫鹰缓缓平息力量:“修者修心而不修岁月。心若通达,何必日久?”
黑角饶有兴致问:“如何通达?”
莫鹰看着他说:“不惜此身,惟存道心,弃世忘俗,一往无前!”
黑角难以想象,一个修炼十几天的人,竟凝出如此坚定的道心,此人日后究竟会成为怎样的人物呢?
莫鹰撇开话题:“你怎么会突然来找我?”
黑角队长道:“先过两招,再说如何?”
“我倒是刚好需要一个对手!”莫鹰目光落在黑角断臂之上,“只是你已断一臂,还能战斗吗?”
黑角一咧嘴:“老子练得是猛虎刀,是刀法,非拳脚,虽断一臂,影响不大!”
莫鹰见黑角没有佩戴武器:“你的刀呢?”
“不用。”黑角一个纵身,凶猛之势,骤然释放,犹如猛虎出笼,以臂为柄,以掌为刀,夹犀利之势,猛地劈过去,“我,就是刀!”
莫鹰右腿横扫而出,迎面撞上手臂。
当!
这分明就是*撞击,竟像是刀锋互斩,爆发金铁交鸣之音!
莫鹰踉跄连退数步,右腿出现一道伤口,深可见骨,却不留血。黑角是“罡气期”的实力,如果不是变异人,而是一个灵族人的话,完全具备成为正规军士兵的资格!
黑角没有追击,犹猛虎卧岗,蓄势待发,震慑对方:“普通真气修士这么做,腿已经被砍掉了!”
黑角的罡气已经融进肉髓,瞬间爆发力足以轻易劈碎岩石,一个没有罡气护体的修士是不可能防御的。莫鹰非但没有罡气,甚至连真气都不算真正的修成,不过他有着耸人听闻的自愈能力,更具备铜皮铁骨般强悍的身躯,这些特征都在随着实力提高而增加,虽然实力远远比不上黑角,却敢和黑角硬碰硬!
莫鹰经过一次交锋,心中若有所悟。
罡气乃刚强霸道之斗气,真气乃强身健骨之生气,先修真气,再凝罡气,真气养身,罡气强体。莫鹰明白自己缺少什么了,虽然体内已经修炼出真气,却无法连贯,也无法流动,真元滞留,不能催动,无法形成循环。
真气如水。
不流动的水是死水,是无法孕育生机的!
真气要是不能流动,如何滋养修者肉身呢?
黑角魁梧身躯化作巨虎,猛扑而至,五指一抓,指甲藏在肉中,犹老虎一般,突然弹出数寸,犹如五把锋利刀锋,组合起来又像虎嘴的獠牙,同时攻向莫鹰脖子。
练的是刀法,实际却以掌、以爪形式来体现,显然,黑角在猛虎刀的造诣非常高深,所以拿捏自如,显得游刃有余,哪怕一掌一爪之间,都能流露出猛虎刀的神韵!
可惜了!
黑角如果不是变异人,而是灵族的话,未来最起码能做到那个银大人的职位!
莫鹰两腿稳进,双拳齐出,动作干脆,没有任何花哨,犹如两把长枪刺向巨虎,金铁交加声音再次响起,莫鹰两腿在地上一瞪,犹如树桩般牢牢稳住身体。
“咦?”
黑角没想到莫鹰能挡住一击,手腕一翻,又是一刀,威力比先前更大三分,罡气四射,空气爆鸣,威力十足,哪怕是石头,也能轻易劈开!
莫鹰双枪横扫,以正面进行抵挡。
当!
当!
金铁交鸣,不断响起。
恶虎咄咄逼人,没有半点收手,全力以赴,猛攻不断,摆出一副猛虎袭兔,也要全力以赴的态度。莫鹰随时有被撕碎危险。当压迫到极致的时候,体内分散零星真气,突然开始缓慢游动,最终在经脉凝成一个个小气团,浑身皮肤隐隐鼓起,犹活物在体内游走,经过之出,骨肉滋养,血液净化,这是真元之气的效果!
真气转运!
循环将成!
十几天的修炼使经脉充满真气,却没有踏进真气期。这是因为真气零星散布,彼此独立,无法流动,不成整体,而一旦真气运转,彼此形成串联,生生不息,源源不绝,时时刻刻滋养血肉,驱散杂质,抵御疾病,恢复提高,方为真气之境!
莫鹰被被黑角逼到角落里。
黑角发出高亢的虎啸,掌刀猛劈,如雷如火,其势骇人,刀锋未至,威压先临,这不仅仅是纯粹的*杀招,更能造成精神的重创,以狂暴无比的杀念,瞬间摧毁对手的斗志!让对手连抵抗勇气都没有,只能闭目等死!
烈虎断魂!
黑角的绝招之一,同样级别的对手,也很难抵挡得住!
没有留情,也没有余力!黑角根本没有把战斗当做比试,而是当成一场生死决战,而以莫鹰目前的实力,几乎就只有死路一条!
“来吧!”
莫鹰浑身肌肉紧绷到极点,滚动真气团,骤然间释放,瞬间充满全身,终于凝聚成一个整体,最终向右拳喷发出去,化为一杆血淋淋长枪,从万军阵中刺出,不惧任何阻碍,誓要穿透万敌。
莫鹰不受丝毫影响,一种有死无生的信念,悍然迎战来势汹汹的恶虎!
轰!
空气震荡如沸水!
两人同时弹开了!
究竟刀断枪,还是枪破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