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乱……与惨
温妮莎速度之快,根本是叶云前所未见!
即便以他的神经反应,也只是感觉温妮莎在远处俯身一晃,视线变化间,一只戴着黑色格斗手套的拳头已到了面前!
“靠!”
这种速度根本来不及反应,叶云所能做的也仅仅只是向下垂头,将这一拳的攻击目标从自己的右眼变成额头。
砰!
一声闷响,叶云只觉自己的额头被大锤轮中,眼前发黑外加满脑袋金星,身体轻飘飘的由头带领着向后飘飞出去,狠狠的砸在一辆阿斯顿马丁车侧,力道之大,竟是连跑车都被砸的向一侧飘逸出几米,左侧车门被叶云的身体砸压的扭曲变形。
眼耳口鼻被这一拳硬闷直接打的全部渗出血迹,叶云第一次感觉到校级军官的可怕,身子刚一停下来便强令自己向旁边侧滚出去,果不其然身背后金属被重物撞击的剧烈音效传来。
眼睛依旧没有恢复视力,叶云却也顾不得许多,翻滚开来后立刻爬起来狂奔,感受着前方的热量,径直往燃烧着的车辆残骸上扑过。
火,对他来说近乎无效!
温妮莎一拳不中,身影瞬息数闪,在地面每隔一段距离留下一道残影,眨眼便已追上叶云,一拳继而轰出!
哪怕不回头,叶云也能听到背后拳上携裹着的凌厉风声,总算视力恢复一些勉强可以视物,一把抓过车顶被掀翻后留在里面燃烧的座椅强行扯下,回手砸向温妮莎!
轰!
双方都是力道十足,温妮莎的拳与燃烧座椅相接之下,后者立刻被轰爆,破碎的铁丝掺杂着燃烧着的皮革棉花纷飞。
趁这个机会,叶云已翻身下车,回身一脚直踹,整辆车都被踹向温妮莎,掉头就跑同时口中喝道:“我靠,你讲不讲道理,这时候你还有心思追杀我?刹鬼队与港九军旅的战斗……”
“少特么的废话!”
温妮莎当空跃起跳过在地上摩擦出大片火花的车辆残骸,盯着叶云的方向直追过去:“帝豪酒店大事件请来七匹狼的不详狼帮忙,本就是‘我的组织’的错误,那锅我们也背了,多少兄弟也为草薙之血死了,结果最后被你一个小贼捡到了便宜!你可知……”
她语气中满是伤感和愤怒:“你可知给不详狼背锅的我家队长,直接从万众瞩目的英雄一下子变成了人人唾弃的小人?”
叶云头也不回的狂跑:“废话,那你也该去找什么狼才对!”
温妮莎吼道:“若不是你最后抢走了草薙血,有这个功绩傍身,我家队长怎么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你奶奶的!”
叶云被她莫名的黑锅扣得火气直冒,若不是打不过这个女人,早就回头将其虐杀一百遍了:“我他妈就没法和你沟通!”
“你只要负责去死就好了!”
速度爆发之下,叶云出奇的竟是短时间内没有被温妮莎追上,两人一前一后的沿着地下停车场的通道向场馆内部狂奔。
其实之后没过多久温妮莎就能追上叶云了,只是沿路的惨状让她的动作反而越来越慢。
血,肉。
死尸遍地。
火,废墟。
处处破败。
红磡用以坚固建筑的钢筋都在墙面混凝土破碎后凸露出来,沿途路过的通道中没有一处是完好无损的。
还有地上的尸体,多是无辜被牵扯进如此事端的平民,可他们现在却少有能得到全尸的。
那一双双呆滞空洞的眼睛,和那因想要挣扎渴望活下去而妄图抓住什么的僵硬扭曲手指,无论是叶云还是温妮莎都有种遍体发寒的感觉。
并不是畏惧死人,而是……现在是和平年代啊!
什么时候开始,百姓可以被如此残忍地大量杀害?什么时候开始,人命已经可以被如草芥般对待?什么时候开始,连普通人想要追求一下娱乐都有生命危险?
他们并不是没经历过人数众多的死亡,但,哪怕是帝豪酒店的大事件,除了一二百名富豪和他们的保镖外,剩下的几乎全都是双方战士……马革裹尸,难道不正常吗?
所以,当这一路跑见一路死的情况出现,温妮莎的脚步已经被这寒意冻的僵住。
“?”
她强行让自己把全部精神放在叶云的身上,但马上发现对方竟突然站住了。
一个通道内的十字路口。
叶云向右侧走廊内注视,几秒后,他回过头来饶有深意的看了眼温妮莎,然后继续前行。
这时候,他的脚步已经变得不疾不徐。
温妮莎颇为诧异,快走几步来到路口,向叶云看过的地方投入视线。
“!!!”
霎时间,这个飒爽窈窕的女战士浑身毛孔都几乎炸开,一双美眸中瞬间浮现出前所未有的暴怒神色!
因为在那里,两个赤身露体的男子正趴伏在两个女性身上此起彼伏着!
这两个男子一个歪瓜裂枣一个满脸横肉,皮肤上还都留有刺青,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会做这种趁乱为祸的事倒也正常,因为这种人这种事自古有之。
可这毕竟不是一个三观正常的人能够接受的了的!
更何况那两个被他们凌~辱的女性中,还有一个是不过十二三岁的孩子!!!
温妮莎也不过二十二岁,生活在大都市的女孩儿有几个是不粉明星不爱八卦的?她分明看出躺在地上皮肤被掐的处处青黑、眼角的泪都已流干眼神都变得呆滞的两女,根本就是一对来自大陆从选秀节目中脱颖而出的母女花!
她们的故事多凄惨或是被人利用拿来炒作不提,做母亲的或者太过功利,可那十二岁的女孩子有什么罪?如此纯洁如小百花一般的女孩儿是造了什么孽才会遭到如此恐怖的对待?便是成年女子遭受这种恶行怕也会产生一辈子都甩不开的梦魇吧?
温妮莎突然明白刚才叶云为什么看到这一幕后,离开的步伐都变得沉稳了。
因为他知道,她一定会放弃追赶自己,而是选择留下来诛杀这般该死之人!
换做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不,换做任何一个有杀人能力的女人,怕是她们都会忍不住心中磅礴涌出的愤怒将这两个混蛋杀掉吧?
温妮莎握紧了拳,以从未有过的凌厉威势疾刺而出!
ps:有些东西……不能写的太细,大家想象一下就可以了。乱世、灾劫,趁乱作恶,这样的人简直不要太多。
这大概也是‘乱世用重典’的原因。